林地轉讓合同
在簽訂合同時,應當遵循法律法規和誠信原則,確保合同的合法性和有效性。那要怎么寫林地轉讓合同呢?這里提供一些林地轉讓合同,希望對大家能有所幫助。
林地轉讓合同篇1
轉讓人(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林地的基本情況
轉讓林地位于勐滿鎮曼賽囡村委會上中良村民門桑,林地使用權和林木所有權人為門桑,面積為:400畝,轉包給乙方,主要經濟林木為橡膠,使用期終止日期為2037年1月1日。
二、轉讓林地用途
本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依法批準,不得用于非林建設。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有權依法獲得轉讓收益。
2、義務
(1)確認前述轉讓林地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在轉讓后發現原來存在林地、林木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2)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轉讓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轉讓林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林木及產品。有權與其他農戶聯合,將承包經營權入股,從事林業合作生產。
(2)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政策。
(3)轉讓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對造成的損失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4)轉讓期內,有權將合同約定范圍內的林地和林木進行再轉讓,在轉讓的期限不得超過該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5)受讓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轉讓期內繼承經營。
2、義務
(1)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轉讓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挖沙、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在轉讓林地內發生毀林和亂占濫用林地行為時,應采取積極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2)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3)及時、足額支付林地轉讓費。
(三)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自本轉讓合同簽訂之日起,應在20__年11月10日前停割該轉讓橡膠林地,并不得對該橡膠林木進行破壞性強割,同時應保持橡膠林地的膠碗、膠架、防雨設施完好無損。
2、移交橡膠林地時該橡膠林地的割膠物資(膠碗、膠架、防雨設施等)一并無償移交給乙方。
3、乙方自20__年11月30日起,經甲、乙雙方清點并確認具體橡膠株數。
4、轉讓期滿后,轉讓林地上的橡膠林木由乙方自行處理,所得收益歸乙方。
四、轉讓價款和支付方式、支付時間本合同約定林地價按實際有效株數計算畝數,橡膠樹按每有效株360.00元/株計算,具體株數以雙方實際清點并簽字確認的數量為準,乙方自本合同簽訂之日起支付給甲方定金20(大寫:貳合萬元整),待甲方停割后,乙方再支付60萬元(大寫:陸拾萬元整)給甲方,剩余的資金于20__年2月底之前一次性付清給甲方。
五、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40萬元(大寫:肆拾萬元整),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3、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補充協議。
5、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篇2
范本1
林地轉讓合同
轉讓方(甲方):受讓方(乙方):甲乙雙方按照《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一、林地基本情況及轉讓期限1、甲方將坐落在的林地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東至。森林類別,地類。2、轉讓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二、轉讓林地的用途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不得改變林地用途。三、雙方的權利、義務1、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由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四、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間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為元/畝,合計元。支付的時間為。五、其他條款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元。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1)(2)4、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發包方、鄉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年月日年月日
鑒證單位(簽章)鑒證人:
年月日
范本2
林地其他方式承包合同林地他包字[]號
發包方(甲方):法定代表人:承包方(乙方):甲乙雙方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村民小組)改革方案的規定,經(招標、拍賣、公開協商),訂立本合同。一、承包林地基本情況及承包期限1、甲方將坐落在的林地畝,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東至。森林類別,地類。2、林地承包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3、如承包林地面積、四至與林權證登記不相符,以林權證登記的面積和附圖為準。二、承包林地的用途本承包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不得改變林地用途。三、雙方的權利、義務1、承包林地所有權屬甲方。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發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2、甲方有權按承包合同約定檢查、監督乙方對林地的使用,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林地林木的行為;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3、乙方對承包林地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經依法登記取得林權證書后,可以采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4、乙方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征收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5、乙方應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允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荒、采石、取土及其他破壞森林行為。6、乙方應逐塊落實管護措施,荒山應在兩年內造林。林木采伐后應在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四、承包價格及支付時間、方式乙方采取下列第種方式和時間支付:1、乙方采用現金方式支付,乙方按每畝元支付承包費,合計元。支付的時間為。2、乙方采用實物方式支付,實物為。交付時間為。五、其他事項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元。造成對方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鄉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發包方(簽字蓋章)承包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鑒證單位:(蓋章)
鑒證人簽名:年月日
范本3
林地流轉合同)
轉讓人(甲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聯系方式:
受讓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或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林地的基本情況及流轉方式、流轉期限
序號
坐落位置
(小地名)
四至界線(相鄰權利人)
面積(畝)
森林資源
現狀
流轉方式
流轉期限/至年、月、日止
1
東:
南:
西:
北:
2
東:
南:
西:
北:
3
東:
南:
西:
北:
4
東:
南:
西:
北:
5
東:
南:
西:
北:
二、流轉林地的用途
本流轉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依法批準,不得用于非林建設。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有權依法自主決定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流轉方式。
(2)有權依法獲得流轉收益。
(3)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流轉林地期限,在期滿后收回流轉林地經營權。
2、義務
(1)確認前述流轉林地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在流轉后發現原來存在林地、林木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2)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流轉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承包期內,轉讓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經發包方同意;轉包、出租、互換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轉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
(5)協助乙方到縣林業主管部門辦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轉登記、備案。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流轉林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林木及產品。有權與其他農戶聯合,將承包經營權入股,從事林業合作生產。
(2)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
(3)流轉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對造成的損失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4)受讓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流轉期內繼續經營。
2、義務
(1)維持流轉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設或者閑置荒蕪。
(2)落實造林和管護措施。林木采伐后應在當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流轉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挖沙、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在流轉林地內發生毀林和亂占濫用林地行為時,應采取積極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4)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及時、足額(或足量)支付林地流轉費(或實物)。
(6)流轉期內,將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經營權進行再流轉的,必須經原承包方同意并出具書面意見。再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該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三)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均可行使和履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乙方對流轉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甲乙雙方應當在本流轉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縣林權管理機構申請林地流轉備案登記,或持原“林權證”共同申請林權變更登記。
4、流轉林地上原有林木的處理決定:
流轉期滿后,未采伐林木的處理約定:
5、其他:
四、流轉價款和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本合同約定林地流轉價款為;流轉林地上林木一并轉讓給乙方的,價格為。共計(大寫:)。
支付方式(現金、實物、分期兌付等):
支付時間:
五、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元(大寫: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2、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或提請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等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提請鎮人民政府裁決,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其他約定事項: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副本三份,交村委、鎮人民政府、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各1份備查。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1、流轉林地附圖;
2、甲方林權證復印件;
范本4
集體林地流轉合同書(商品林)參考樣式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為了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加快林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共南寧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在公開、平等、自愿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轉讓標的
甲方同意將下表所列的林木所有權及林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
單位:畝、立方米
林地坐落
村:組:小地名:
林班
小班
森林類別
林種
樹種
林齡
面積
林木蓄積量
林地權屬單位
林權證號
四至
東至:西至:
南至:北至:
二、轉讓林地使用權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年。如經營期滿受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等客觀因素影響,乙方不能采伐林木歸還林地的,須按照原標準繼續交納林地使用費。經營期滿且林木已采伐的,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林地,雙方應續簽林地轉讓合同。
三、林地使用費標準及給付方式
乙方在經營期內按元/年.畝向甲方交納林地使用費,總計金額元(大寫)。合同簽訂時乙方交納年林地使用費元,從年起每年交納一次林地使用費。
四、林木轉讓費標準及給付方式
乙方按林木評估價向甲方交納林木轉讓費元(大寫),支付方式為。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1)監督乙方依照轉讓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經營利用林木、林地。
(2)制止乙方損害受讓林地和森林資源的行為。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1)維護乙方的林木、林地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轉讓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依照轉讓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4)執行城區、鎮(辦)林業總體規劃,組織和加強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林業基礎設施建設。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1)在不破壞林木、不造成水土流失的前提下,依法享有受讓林地的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依法享有產品處置權。
(2)受讓的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有權制止破壞林地和毀壞林木等違反林業法律法規的行為。
(4)在受讓經營期限內有權將林木所有權和林地使用權轉讓給第三人,但須經甲方鑒證同意,并依法到林業主管部門辦理權屬變更手續,填寫合同變更登記表。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維護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用于非林業生產建設。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業用地,不得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遇有破壞林地和毀壞林木等違法行為,在制止的同時須及時上報林業主管部門。
(3)在轉讓經營期限內負責采伐跡地的更新造林。
(4)必須按照林業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程進行經營、流轉。
(5)如遇國家征占用林地,必須服從需要,配合林業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六、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后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須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二)甲方擅自終止合同的,要向乙方賠償損失并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未按合同規定交納林木轉讓費的,甲方有權依法終止合同,收回林木所有權。
(四)乙方未按合同規定交納林地使用費的,甲方有權依法終止合同,收回林地使用權。
(五)乙方未按林業相關法律法規及技術規程經營、流轉的,要依法承擔相應責任。林地、林木被破壞的,應按規定向甲方賠償林地、林木損失費。
七、在轉讓經營期內乙方遇有破壞林地和盜伐林木行為不舉報或監守自盜、濫伐林木的,依法從重處罰。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依法終止合同。
八、在經營期內,如遇國家征占林地,其林木補償費全部支付給乙方,林地補償費甲乙雙方按:比例分成。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城區農林水利局、鎮(辦)經管站、林業站各執一份。
十一、附表、附件
(一)附表:1.林地使用費交納表;2.林木轉讓費交納表;3.合同變更登記表。
(二)附件:1.評估材料;2.村民或村民代表會會議決議材料。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法人代表(簽字):
鑒證機關(蓋章):經辦人(簽字):
簽字時間:年月日
填寫說明:本合同主要為甲方與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人員簽訂轉讓合同之用,也可為在此之前所簽訂各類對外轉讓合同修改完善重新簽訂之用。
1.本合同第一條“轉讓標的”應根據最新森林資源二類調查資料,由村林改工作組和評估委員會現場認定后填寫。
2.本合同第二條“轉讓林地使用權期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一般應為30-50年,特殊情況可延長至70年。
3.本合同第三條“林地使用費標準及給付方式”中的給付方式,一般應按村民委員會任期收取林地使用費。
4.本合同第四條“林木轉讓費標準及給付方式”中的給付方式由雙方協商確定,一般可采取一次性交納、分期交納或林木采伐用木材抵頂等形式。
5.本合同第八條關于國家征占用林地,其林地補償費應按雙方約定比例填寫。
6.鑒證機關應是鎮、街道辦事處司法所或經營管理站和林業工作站。
7.林地使用費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定期交納,并填寫《林地使用費交納表》。
8.如乙方再轉讓,應由甲乙丙三方在《合同變更登記表》中簽署意見并簽字蓋章。
9.本合同應附評估材料(含圖、表、文字說明)和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決議材料。
林地轉讓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甲方為村小組法定繼承人,有權處置名下財產,甲方自愿出售其名下山林地,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出售名下所有林地,以________年所取得的林權證所寫的全部山林地為準,所有山林地含樹林等一切附屬物,乙方一次性買斷,子孫不得反悔。
2、乙方取得所購山林地的所有權和處置權,乙方所有山林地活動與甲方無關。
3、甲、乙方商定售價為人民幣壹萬捌千捌百元整(18800元),乙方一次性付清全部款。甲方林權證給乙方,并出具收款收據一份。本協議書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永遠保存。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篇4
甲方(出讓方):
乙方(買受方):
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宣威市西寧街道包家灣村的一塊山地轉讓給乙方使用,甲方對此山地享有的權益全部轉讓給乙方,轉讓出售金額為80600.00元,大寫捌萬零陸佰元整。
二、該地四至界線:
東至:
西至:____
南至:____
北至:____
三、甲方須保證該土地使用權確屬甲方所有,并且持有有效、合法的證據證明該地的使用權屬于甲方。
四、乙方在獲得甲方代表簽字后,即獲得該地的永久使用權。
五、乙方轉讓該地自協議書生效之日起,甲方不能在這塊地中種植任何植物或安放任何物品,如因甲方責任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六、甲乙雙方不得單方私自解除合同,任何一方終止合同或違約的,均應承擔違約造成的損失。如因有不可抗力致使不能履行合同遇國家政策調整變化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若經協商未能達成的,當事人有權通過人民法院或仲裁機構解決。
七、由于年代或甲方代表人的變更對本協議不受任何影響。
八、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當事人或代表人簽字按手印后生效。
九、付款方式:乙方先向甲方支付____元(貳萬元整),余下款項于____年目底前全部付清。
十、雙方應為對方有保密義務。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篇5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林地轉讓合同。
一、林地基本情景及轉讓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村麻子沖口的村屬公共山林地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東至。森林類別:混雜灌木叢。
2、轉讓期限為長期,從年月日起。
3、林地面積、四至及其附圖為準。
二、雙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后,乙方終生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
三、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光
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總計元。支付的時光為年月日。
四、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不得違約。
2、本林地轉讓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本林地轉讓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4、本林地轉讓合同一式3份,甲乙雙方、鑒證人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鑒證人(簽章)
年月日
林地轉讓合同篇6
甲方(轉讓方):
乙方(承包方):
丙方(承包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土地法》、《土地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平等協商,雙方簽訂林業用地承包轉讓合同如下:
1、甲方自愿將坐落在林東鎮新井村朝陽莊自然村林地共計50畝有償轉讓給乙方和丙方。
2、此林地的四至為:南至:北至:
3、乙方與丙方負責對該林地進行植樹,甲方負責提供相應數量的楊樹苗。
4、轉讓價格為(大寫人民幣)貳萬元¥20_0.00元,一次性給付,以甲方出具的收據為準。
5、甲方負責與村方協調辦理林權證及林地的年限為70年,林業權屬證應辦在乙方或丙方名下,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與丙方共同擔負。
6、如果此林地在20_年至20_年開發,甲方應按此
7、丙方與乙方共同承包此地塊與甲方產生的承包費用為各自承擔一半,分別是:乙方向甲方支付(大寫人民幣)壹萬,¥10000.00元整,丙方向甲方支付(大寫人民幣)壹萬元,¥10000.00元整,此林地是屬乙方與丙方共同所有。
8、乙方與丙方共同經營、管理、投入,所得的收益及投入為各按總投入和收益的50%經行分配。
9、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協商后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如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三方共同協商解決,確實解決不成由巴林左旗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巴林左旗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1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此合同三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訂時間:年月日
林地轉讓合同篇7
甲方(出讓方):;住址:;
乙方(受讓方):;住址:;
為規范山林流轉行為,維護流轉雙方當事人合法權益,根據《森林法》和《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有關規定,本著自愿、平等、有償的原則,甲方愿將以下山林經營權轉讓給乙方,現經雙方協商一致,特訂立此合同。
一、山林的基本情況
1、地址:
2、面積:
3、山界:東至,南至,西至,北至。
二、轉讓期限及用途
1、轉讓期限:
2、轉讓后的用途:
三、轉讓價款及付款方式
1、轉讓總價格為萬元整(¥),在簽訂合同時乙方先支付總價格的5%作定金,金額為萬元整(¥)。其余金額待甲方辦理好林權證,并把林權證交給乙方時,乙方一次性把剩余金額交付給甲方。
2、乙方收到甲方的每一筆款項時,乙方要出具已收款憑證給甲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將上述山林經營權轉讓給乙方后,甲方不再享受和履行原有的在該山林上經營權利和義務。
2、自簽署合同之日起,該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相應的補償款歸乙方。
3、甲方應將與該山林有關的合同、資料嫁給乙方,并負有協助乙方的義務。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依法享有上述山林的使用、收益、經營權流轉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處臵產品。
2、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積極做好森林防火、病蟲害防治及森林資源的管護工作。需采伐林木的,必須依法申請《林木采伐許可證》。
4、享受和履行甲方原來在該山林地上得權利和義務。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六、違約責任
1、當事人一方違約,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按元整支付。
2、當事人一方違約,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損失額超過違約金的,應向對方支付雙倍的賠償金。
3、如果乙方沒有按時支付合同款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山林地并其上所有資產,已付款項不再退還。
4、在乙方未付清所有款項之前,未經甲方同意該林權證不得抵押不得轉讓,否則視為乙方違約。
七、其他事項
1、其它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解決。
2、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管理部門備案一份。
3、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簽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簽訂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林地轉讓合同篇8
甲方: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公平、公正原則,就橡膠林地轉讓問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林地概況:甲方將其位于__________________村民委員會轄區內橡膠林地,面積約______畝,轉讓給乙方管理經營。橡膠林地的具體四至范圍是:東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
二、期限:共______年,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總轉讓價款為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若大小寫不一致時以大寫為準)。簽訂合同時向甲方支付價款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相關產權證明辦理完成后______日內向甲方支付剩余價款____________,小寫:____________。交款后,轉讓范圍內的全部地上物歸乙方所有,并由乙方自主處理,甲方不得干涉。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與義務。
1、甲方保證其轉讓的橡膠林地屬商品經濟林地,且具有完全的處分權,如因甲方轉讓林地權屬有糾紛,甲方要負責解決,因此而造成乙方損失的,由甲方負責賠償。
2、在合同期限內,甲方須協助乙方理順林地周邊關系,做好確認林地與周邊地塊的權屬確認工作,做到四至清楚,界至明確,確保乙方的經營權,收益權不受侵害。
3、在合同期限內,如原有設施不足,乙方根據需要,在林地范圍內開通道路,修筑灌溉設施,構建臨時住宿等生產必備之條件,甲方不得向乙方另行收取任何費用,且在乙方需要的時候提供一定的配合。
4、在合同期限內,乙方有權轉讓或出租該林地,甲方不得故意阻撓,乙方轉讓該林地,甲方不得收取費用。
5、乙方子女享有繼承權。
6、甲方要協助乙方申辦林權登記手續。
7、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對林地有獨立自主經營權、林木所有權、林木處分權和收益權,任何單位和個人不得干涉。
8、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對林地承包經營,獨立核算,自負盈虧,所發生的一切債權債務由乙方獨自享有和承擔,與甲方無關。
9、在合同期限內,乙方可以向外招商引資或引進技術和資金與第三人進行合作經營或聯營,甲方不得進行任何的干涉。
10、在合同期限內,乙方要做好轉讓范圍內的生態環境保護和水資源的保護,做好護林防火工作。
五、轉讓的林地,如因政府建設需要征用而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雙方都不能追究對方責任。政府補償的土地款歸甲方所有,其他補償款歸乙方所有。
六、因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而導致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時,雙方都不能追究對方的責任,但乙方必須及時將情況告知甲方,雙方應及早采取措施盡量減少損失,恢復生產,并根據乙方的損失情況協商減免轉讓款。
七、合同期滿時,如乙方繼續轉讓該林地,必須在期滿前30天內告知甲方。合同期滿時,林地內的橡膠林木若因未達到經濟收割期、或因收割指標等限制未能收割,乙方可向甲方申請有限度延長合同期限至橡膠收割完畢,甲方應該適當給予延長合同期限。
八、違約責任
1、本合同生效后,雙方都必須認真履行合同,不得單方擅自解除合同,如單方解除合同,則視為違約,違約方必須向守約方交付違約金______萬元,并要賠償守約方的損失,守約方有權要求違約方繼續履行合同或有權解除合同。
2、如因甲方轉讓的林地手續不合法或因甲方轉讓的林地權屬不清產生糾紛,致使合同全部或部分不能履行,則視為甲方違約,按合同(八。1)條處罰。
九、在合同履行期間,如雙方有未盡之事宜或雙方發生糾紛,可通過友好協商解決,通過協商達成一致的補充協議,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具有同等效力。如協商不成,可訴至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解決。
十、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送有關部門備案______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篇9
甲乙雙方按照《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1、甲方將坐落在的林地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東至。森林類別,地類。
2、轉讓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1、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由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
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為元/畝,合計元。支付的時間為。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元。
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4、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發包方、鄉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篇10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林地基本情況及轉讓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的林地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東至。森林類別,地類。
2、轉讓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二、轉讓林地的用途
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由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
四、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為元/畝,合計元。支付的時間為。
五、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元。
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4、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發包方、鄉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