使用權轉讓合同
合同中可以約定適用的法律和爭議解決的方式,以確保雙方在發生爭議時有據可依。這里給大家分享使用權轉讓合同,方便大家寫使用權轉讓合同時參考。
使用權轉讓合同篇1
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我國特有之概念。在改革開放之前,我國城市土地的利用均是通過劃撥方式進行的,即都是無償劃撥供應的,只存在單一的劃撥土地供應制度。改革開放之后,隨著外資的進入,我國對外資企業開始實行土地有償使用,收取土地使用費。1990年,國務院《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頒布與實施,標志著出讓土地使用權制度的建立,由此開啟了劃撥土地使用權通過辦理出讓手續可再行轉讓的歷史。而最高人民法院頒布的法釋(20__)5號文《關于審理涉及國有土地使用權合同糾紛案件適用法律問題的解釋》(以下簡稱“《解釋》”)則根據司法實踐對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方式作了全面的總結和規范,對今后房地產市場的規范發展具有直接的現實意義。
一、劃撥土地使用權的含義及特點。
劃撥土地使用權是指土地使用者經縣級以上人民政府依法批準,通過除出讓土地使用權以外的各種方式,除繳納補償、安置等費用外或完全無償取得的國有土地使用權。其特點有:
(1)取得的法定性。即要取得劃撥土地使用權,其用途必須符合法律規定,并且必須經過有批準權的政府批準。
(2)取得的無償性。這是劃撥土地使用權與出讓土地使用權的本質區別,即劃撥土地使用權取得者除繳納補償、安置費外無須向國有土地的所有權人即國家支付土地使用費;而出讓土地使用權人則必須向國有土地的所有權人即國家支付包含土地使用費在內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3)使用的無期限性。依照法律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除法律、行政法規另有規定外,沒有使用期限的限制。
(4)權利的受限制性,劃撥土地使用權人不能隨意地處分其劃撥土地使用權。要處分,必須經過有批準權的政府批準。
二、未經政府部門批準轉讓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合同的效力問題。
盡管我國實行土地有償使用制度,但由于歷史原因仍存在大量的劃撥土地。此類劃撥土地的使用雖不符合現行法律的規定,但也不宜馬上收回。由于利用能力與現實利益趨使,許多劃撥用地或明或暗的通過轉讓方式進入市場。《城市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九條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時,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審批。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準予轉讓的,應當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使用權出讓金。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報批時,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決定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轉讓方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或者作其他處理。“因此,以劃撥方式出得土地使用權的,須經有批準權的市、縣人民政府審批后,方可進行轉讓。《條例》第四十五條還規定了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條件,但同樣規定政府審批是轉讓的前提。未經政府部門批準擅自轉讓劃撥土地使用權的,所簽訂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應屬于無效合同。筆者認為,劃撥土地使用權是一種無償使用國有土地的方式,不需要支付使用土地的對價。嚴格地說,現行法律規定的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轉讓并非真正的土地使用權轉讓。根據《條例》第四十五條的規定,劃撥土地使用權經政府批準轉讓的實質是國家收回劃撥的土地使用權,然后再出讓給受讓方。或經批準不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但土地收益須上繳國家。可見,劃撥土地的使用權人依據轉讓合同取得的并非土地使用權的對價,充其量算作是對其交回土地使用權的一種補償(含地上附屬物的補償),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之說及相關程序規定顯得不倫不類。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及變相轉讓,一定程度上導致了土地市場的混亂,也是造成國家土地資產流失的一個巨大黑洞。隨著使用劃撥土地的范圍越來越小和土地市場的逐步規范,建議取消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之規定,規定禁止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凡不符合現行法律規定的劃撥土地使用權一律變成有償使用,無力支付土地出讓金的由國家直接收回或變更為租賃等其他使用方式。根據《解釋(征求意見稿)》第六條、第七條規定意見,“轉讓方與受讓方訂立的合同為補償合同,合同約定的土地轉讓價款應認定為對原劃撥土地使用權人的補償。”將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確定為補償合同可謂定性準確,把握到了此類合同的實質所在,有利于有關轉讓合同糾紛的正確處理。
三、《解釋》實施后,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分為三種情形處理。
《房地產管理法》實施后,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應當由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批準,但由于對人民政府的批準截止時間等事項沒有詳細規定,在司法實踐中遇到了難題。對此,《解釋》作了規定。
1、劃撥土地使用權未經批準轉讓無效,但在起訴前經批準并辦理出讓手續的則有效。根據《解釋》第十一條的規定,在起訴前,轉讓人經有批準權的政府批準辦理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則轉讓人與受讓人間的合同按有效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處理。而實際上,這時轉讓的已不是劃撥的土地使用權,而是已轉化為出讓的土地使用權。這里遵循的還是《條例》確立的“先出讓后轉讓”的原則,只不過辦理出讓手續的時間寬延到了起訴前。
2、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在起訴前經批準并由受讓人辦理出讓手續的,轉讓合同按補償性質合同處理。該《解釋》第十二條規定,“土地使用權人與受讓方訂立合同轉讓劃撥土地使用權,起訴前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同意轉讓,并由受讓方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土地使用權人與受讓方訂立的合同可以按照補償性質的合同處理。”該規定的法律依據應為《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九條第一款的規定,但彌補了《房地產管理法》對轉讓人與受讓人訂立的合同沒有明確定性易產生爭議的缺陷,將其明確定性為補償性質的合同,并將受讓人辦理出讓手續的時間寬延到了起訴前。
3、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在起訴前經有批準權的政府決定劃撥給受讓人使用,轉讓合同按補償性質合同處理。該《解釋》第十三條規定,“土地使用權人與受讓方訂立合同轉讓劃撥土地使用權,起訴前經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決定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并將該劃撥土地使用權直接劃撥給受讓方使用的,土地使用權人與受讓方訂立的合同可以按照補償性質的合同處理。”該規定的法律依據應為《房地產管理法》第三十九條第二款的規定,“以劃撥方式取得土地使用權的,轉讓房地產報批時,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按照國務院規定決定可以不辦理土地使用權出讓手續的,轉讓方應當按照國務院規定將轉讓房地產所獲收益中的土地收益上繳國家或者作其他處理。”而實際上,這時已不是劃撥土地使用權的轉讓,而是劃撥土地使用權的重新劃撥,當然,這里的受讓人必須按法律規定具有劃撥土地使用資格。由于原劃撥土地使用權人取得該土地使用權時,可能支付了相應的補償、安置等費用,轉讓該土地使用權時可能有地上附著物或存在職工安置等問題,新的劃撥土地使用權人支付補償、安置等費用也符合劃撥土地使用權取得條件的法律規定。
四、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必須注意的幾個關鍵問題
1、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的批準。根據《條例》等規定,有批準權的人民政府是指市、縣人民政府的土地管理部門。設有區的市,其權利部門仍是市級主管部門而不是區級主管部門。
2、政府批準的依據。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必須經過政府批準,那么有批準權的政府依據什么來批準呢?根據20__年國土資源部《招標拍賣掛牌出讓國有土地使用權規定》第四條規定,“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各類經營性用地,必須以招標、拍賣或者掛牌方式出讓。”20__年10月國務院國發(20__)28號文《關于深化改革嚴格土地管理的決定》以最高行政命令重申,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各類經營性用地必須實行招標、拍賣、掛牌出讓,經依法批準轉讓原劃撥土地使用權的,應當在土地有形市場公開交易,按照市場價補繳土地出讓金。因此,如果原劃撥土地使用權人與受讓人協議將劃撥土地使用權轉讓后用于商業、旅游、娛樂和商品住宅等各類經營性用地,則很可能永遠得不到政府的批準,如此則轉讓合同無效。
3、取得批準的時限。“起訴前”是該《解釋》貫徹始終的一個“無效合同”補正為“有效合同”的時間截止點,就是說,原劃撥土地使用權人在起訴前經過政府主管部門的追認批準,則轉讓人與受讓人簽署的合同就有效。
使用權轉讓合同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其他法律、行政法規、地方性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本合同當事人雙方:
出讓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受讓人:___________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出讓人確保:其已合法擁有出讓土地使用權,并同意將本合同約定土地的使用權轉讓給受讓人;受讓人確認:自愿以有償方式取得該土地使用權。
第三條出讓人出讓給受讓人的土地位于______________________,出讓土地面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土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見附件。
第四條本合同項下出讓土地的用途為________________。出讓方負責辦理______________。
第五條出讓人同意在___年___月___日前將出讓土地交付給受讓人。
第六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永久轉讓,無年期限制。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土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價款為______________;受讓人同意按照本條下列規定向出讓人支付上述土地使用權出讓價款。
第八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日內,受讓人須向出讓人繳付人民幣_____________元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土地使用權出讓價款。
第九條受讓人在受讓土地內進行建設時,出讓方負責協調有關用水、用電、污水及其他設施引入工程的辦理。
第十條受讓方有權按照法律規定在受讓土地上進行房屋的翻建、改建、擴建等房屋建設。并擁有土地上所有建筑物的產權。
第十一條如遇國家集體征收,應當依照法定程序報批,與該宗地有關的所有賠償歸受讓人。
第十二條受讓人按照本合同約定已經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價款取得出讓土地使用權后,有權將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土地使用權轉讓、出租。
第十三條雙方均應按照誠信原則履行合同。任何一方因自身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除應按照本合同和法律規定承擔違約責任外,還應賠償對方實際發生的所有經濟損失。
第十四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合同正文___頁,附件___份___頁,共___頁。合同一式___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出讓人、受讓人各執___份。
第十五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篇3
本車位(車庫)使用權轉讓合同由以下合同當事人于年月
日在市(區/縣)簽訂。
合同雙方當事人:
賣方(以下簡稱“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誠實信用原則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車位(車庫)使用權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車位(車庫)基本情況
1、本次轉讓使用權的車位(車庫)(以下簡稱“車位(車庫)”)位于___小區第_____(幢/座)(地下/地上)______層____號,結構為____________,用途為___________,編號為____________(具體位置見附件一車位(車庫)平面圖)。
2、隨該車位(車庫)一并轉讓使用權的附屬設備、設施:_____________。
第二條使用年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車位(車庫)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乙方享有該車位(車庫)與本小區同期開發的房屋相同年限的使用權。
第三條轉讓價格
雙方約定該車位(車庫)使用權轉讓總價款為__元(大寫元)。
第四條付款方式
雙方約定在本合同生效之日起3天內,乙方一次性將總價款以(現金/支票/其他)方式支付給甲方。
第五條交付方式
甲方應于乙方付清的所有價款后7天內將車位(車庫)交付給乙方使用。車位(車庫)使用權的交付以雙方簽訂車位(車庫)使用權交接書為標志,如乙無正當理由拒絕簽訂車位(車庫)使用權交接書,視為甲方已完成交付。
第六條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照約定的時間付款的,按照逾期時間,分別處理(不作累加)。
(1)逾期在十天之內,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千分之一的違約金,合同繼續履行。
(2)逾期超過十天后,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甲方解除合同的,乙方按照累計的逾期應付款的百分之五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甲方同意后,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應付款期限屆滿之次日起至實際支付應付款之日止,乙方按日計算向甲方支付逾期應付款千分之二的違約金。
第七條承諾與保證
1、乙方對該車位(車庫)的各項基本情況均做了充分了解。
2、乙方承諾在使用該車位(車庫)過程中遵守有關法律、法規和社會公道,愛護公共設施、遵守物業管理部門的規章制度,自行承擔并按時交納因使用該車位(車庫)所產生的物業管理費用、電費等所有費用。
3、乙方保證不擅自改變該車位(車庫)的用途、建筑主體結構、承重結構以及附屬設備、設施。
第八條其他約定事項
第九條合同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任何一方均有權依法向合同簽訂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條附則
1、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三份,其中甲方執三份,乙方執一份。
2、本合同生效后,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法定代表人或授權代表:
經辦人(簽字):經辦人(簽字):
年月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篇4
轉讓人:(以下簡稱甲方)
注冊地址:
受讓人:(以下簡稱乙方)
注冊地址:
轉讓人和受讓人簽署商標轉讓合同如下:
一、轉讓人同意無償將其在商標局注冊使用于樹脂復合板等商品上的第”商標商標轉讓給受讓人。
二、轉讓人保證有關上述商標的所有知識產權無任何瑕疵,包括未曾許可他人使用或設定質押。
三、轉讓人保證在本合同生效后,不以任何方式謀求對上述商標或與其相似商標的包括專用權、收益權在內的任何權益。
四、轉讓人在簽署本合同時簽署商標轉讓,并同時將商標注冊證正本交受讓人保管。
五、受讓人在簽署本合同時簽署商標轉讓申請書,按法定程序辦理該商標轉讓手續,并承擔涉及上述商標轉讓的官方費用。
六、本合同在雙方簽署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篇5
公租房租佃權轉讓協議
原住戶(以下簡稱甲方),租得花園5號(8-2)兩室一廳住宅一套,現將原租佃權轉讓給以下簡稱乙方),雙方經協商,簽訂協議如下:
一、甲方交付公租房租佃權給乙方,會同到房管局辦理公租房交租記錄本,所有經辦費用由乙方負責。
甲方交給乙方物資:1、天燃氣安裝全套(含熱水器)及灶具一個;
2、閉路電視安裝及電視機一個;3、微波爐1個;4、矮組合一套;5、高立柜(雙開門)二個;6、三抽寫字臺一個;7、平柜一個;8、床2張;9、獨凳14張;10、飯桌1張;11、電飯煲1個;12、甩干機1個。
二、由乙方出資人民幣肆萬元交甲方(包括房屋裝修、天燃氣安裝、閉路電視安裝及以上設備等)。
三、甲方須在年10月底以前搬走交房。
四、甲方搬走后,有關房屋質量、水電氣及設備所發生的安全事故,財產物資方面的問題,概不負責。
五、空口無憑,立此協議為據,各執一份;雙方須按協議共同遵守,如甲方違約,必須加倍退付給乙方資金共計人民幣捌萬元正。乙方反悔,則甲方不退還已收租佃權轉讓費肆萬元。
六、立此協議證明人(簽字):
立轉讓協議甲方簽名:
立轉讓協議乙方簽名:
年9月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篇6
甲方:原土地使用人:(以下簡稱甲方)
姓名:
身份證:
乙方:轉讓后使用人:(以下簡稱乙方)姓名:
身份證:
經自愿協商達成一致,甲方將自己合法擁有的一塊土地房屋的使用權轉讓給乙方,雙方就土地轉讓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合同條款,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轉讓土地的'基本情況
轉讓土地/房屋(以下簡稱該土地)位于湖北省隨州市曾都區均川鎮永福寺村二組。《該土地于潘合江房屋后面》
第二條轉讓價格
雙方商定該房屋轉讓價格為(人民幣)大寫(人民幣)。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
第三條付款方式
雙方一致同意購房款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支付人民幣_________元整(大寫大寫:____佰____拾____萬____仟____佰____拾____元整)。收款時乙方應向甲方出具收據。
第四條土地轉讓
交付土地后,上述土地以及土地上的房屋的占有、使用、收益、處分權歸乙方行使,甲方不再享有該房的任何使用權利和義務。
第五條甲方的承諾保證
1.甲方保證自己對該轉讓房屋擁有處分權,轉讓該房屋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
2.甲方保證該轉讓房產不涉及第三方的權利。
3.甲方保證不得違反本合同約定。
第六條乙方的承諾保證
本協議簽訂后,如因乙方原因解除協議,乙方應當向甲方支付總房款百分之五的違約金。
因該房屋所發生的年___月___日后的產權糾紛和財務糾紛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第七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如甲方,乙方有權選擇下列任一種方式處理: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按手印:按手印:
年月日年月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篇7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互利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一致,現就宅基地使用權轉讓事宜達成如下合同:
一、宅基地轉讓范圍:甲方自愿將擁有使用權的位于重慶市縣鎮村,小地名——,面積約120平方米(具體以測繪面積為準)的一幅宅基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其四至界畔為:東面以墻壁為界,西面以墻壁為界,南面以排面為界,北面以堡坎為界。乙方受讓該宅基地使用權的目的是:自籌資金建房,建房面積以乙方自行規劃為準。
二、轉讓費用和支付辦法:
1、轉讓費總額:該宅基地使用權的轉讓總價款為人民幣75000元(大寫柒萬伍仟元整)。
2、轉讓費支付辦法:在本協議簽訂之前該轉讓費已由、代行支付。
三、房屋建設手續的辦理及費用承擔:甲方須為乙方辦理房屋修建的全部手續;如果政府允許先行修建、后辦手續,則甲方保證在辦理相關建房手續時予以無條件的辦理;從而保證乙方建房的合法性。否則由甲方將向乙方承擔叁拾萬元人民幣的賠償責任(含締約過錯過失責任)。
四、房屋建設及費用承擔:房屋建設由乙方自行負責并承擔全部費用,在修建過程中,甲方應保證乙方建設的房屋建設不因為宅基地權利問題而受到他人的影響和干擾。否則甲方應賠償乙方的全部損失。
五、房屋產權證的辦理及費用承擔。乙方在該宅基地上的房屋建設完工后,需要辦理產權證書時,由乙方通知甲方,甲方應無條件為乙方辦理建房所涉及的全部產權手續,辦理產權手續的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屆時因政策或法律的原因不能直接將產權證辦在乙方名下則辦在甲方名下,并保證乙方有對房屋的居住、出租、轉讓等房屋處臵權,且保證在能夠過戶在乙方子女田應良名下時,應立即無條件為乙方辦理全部產權手續。否則由甲方向乙方承擔叁拾萬元人民幣的賠償責任(含締約過失責任)。
六、非因乙方的原因導致本協議無效,從而導致不能滿足乙方居住、出租、轉讓房屋的建房目的,則參照國有土地上房屋建設的現行市場價格計算的總價由甲方賠償乙方的全部經濟損失(含締約過失責任)。
七、在乙方建房、自行居住(包括家人居住)、出租、出讓房屋或者采用其他方式處臵該房屋時應予以全力配合。否則由甲方賠償乙方由此造成的一切經濟損失,包括可得利潤損失在內的全部經濟損失。
八、乙方所建房屋如果被政府及其部門或者其他單位予以征收征用,需要實施搬遷或者撤遷,其全部補償費用(包括安臵補助在內)由乙方享有,而且甲方對乙方實施的撤遷工作和享有補償的權利予以全面的配合。否則由甲方向乙方承擔由此給乙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包括可得利潤在內)。
九、甲、乙雙方應信守承諾,全面履行合同義務。一方違約,由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人民幣壹拾萬元的違約金,并賠償由此給守約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
九、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村民小組存檔一份,相關主管部門備案一份,自甲、乙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篇8
甲方:,身份證號碼:,乙方:,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自愿、平等、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的農田總計面積平方米(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一次性轉讓給乙方使用,轉讓費為人民幣元整。該土地長米(米),寬米(米)。東鄰,西鄰,南至,北鄰。
二、甲方對上述土地轉讓前所擁有使用權及土地尺寸數據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虛假不實情況,則視為違約。
三、上述土地轉讓的期限為無限期(即乙方永久使用)。
四、付款方式:乙方于年月日將上述土地的轉讓款一次性付給甲方。
五、轉讓方式:甲方于年月日將上述土地的使用權交付給乙方使用。交付使用后,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對上述土地的使用用途及處理方式。乙方使用上述土地過程中,如需甲方協助提供該土地使用證明等相關資料時,甲方須無償提供協助。
六、甲乙雙方在協議履行期間,土地的增值或貶值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七、違約責任:協議簽訂后,雙方應按照協議的上訴內容自覺履行。如果一方違約,應賠償對方一切損失。
八、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識表示,雙方簽字并按手印后即時生效。
十、本協議壹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篇9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城市房地產管理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江蘇省土地管理條例》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轉讓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以出讓(劃撥)方式取得位于,地號為的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證號為[]字第號,土地面積平方米,轉讓面積為平方米,土地規劃用途為用地,土地使用權年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經土地價格評估,甲方土地使用權價格:元/平方米,評估用途:土地使用權轉讓,評估使用年期年。
甲方使用土地上的房屋建筑總面積為平方米,產權證號為字第號,為結構,經評估房屋價格為元。
甲方土地位置與四至范圍如本合同附宗地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確認。
第二條:甲方愿將上述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和其他附著物轉讓給乙方,乙方支付人民幣合計元。
第三條:乙方預付合同定金元,在年月日交納,甲方將上述房產及土地使用權交接給乙方時,支付元,余款元于年月日之前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本合同簽訂后,如乙方中止合同,乙方交納的`定金不予退還。若甲方中止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定金給乙方。
第五條:本合同經鑒證后,作為附件,報市人民政府批準變更土地登記,凡符合補交土地出讓金或土地收益條件的,由乙方與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簽訂土地出讓合同并交納相關稅費后辦理變更土地登記。
第六條:自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批準之日起,該幅劃撥土地使用權批準文件或甲方簽訂的原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中規定的權利、義務、責任依法隨之轉移給乙方。
第七條:辦理房地產轉讓所需繳納的有關稅費,按照規定由甲、乙雙方各自承擔。
第八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向所轄人民法院起訴。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大豐市土地交易服務中心留檔一份。
第十條:本合同于年月日在中華人民共和國江蘇省大豐市簽訂。
第十一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二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甲方代表人/代理人乙方代表人/代理人
(簽章)(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篇10
本車位使用權轉讓協議由以下協議當事人于_____年___月___日在重慶市云陽縣簽訂。
協議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身份證號碼: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相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甲方向乙方轉讓《綠森.星河灣》車位使用權相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車位的基本情況
1.1本次轉讓使用權的車位為甲方開發的《__》商品房地下車庫車位,用途:該車位僅作為小轎車停車專用,不得另作他用;車位編號按甲方交付給乙方車位使用時確定。(地下車位具體位置按甲方劃區域業主抽簽的方式確定)
1.2地下室內墻面為普通水泥砂漿粉刷,水泥砂漿地面。該車位為劃線分隔,無隔斷墻、無封閉,并由甲方劃好車位分隔線;
1.3甲方保證對以上車位享有合法的所有權。甲方確保上述車位產權清晰,沒有民事糾紛。
二、使用期限
甲方同意將上述車位使用權轉讓給乙方,轉讓期限自本協議生效之日起至“綠森.星河灣”商品房土地使用權期限屆滿時止(即20__年06月起至20__年10月止)。
三、轉讓價款
3.1轉讓按其座落位置以“個”為單位計價;
3.2甲、乙雙方約定該車位使用權轉讓價款為人民幣_________元(大寫:______________元)。(此價款僅為使用權轉讓費,不包含車位的物業管理服務費和契稅等費用)。
四、付款方式:
甲、乙雙方約定在本協議簽訂7日內,乙方一次性向甲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
五、乙方逾期付款的違約責任:
乙方未按照約定的期限付款的.,按照逾期時間,分別做如下處理(不作累加):
5.1逾期在日之內,自約定的轉讓價款應付次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5.2逾期超過日,甲方有權解除協議。甲方解除協議的,乙方按照轉讓價款的20%向甲方支付違約金。乙方愿意繼續履行合同的,經甲方同意后,合同繼續履行,自約定的轉讓價款應付次日起至實際支付之日止,乙方每日向甲方支付轉讓價款0.2%的違約金。
六、交付期限與方式
6.1甲方應于乙方付清全部轉讓價款后在20__年6月將車位交付給乙方使用。
6.2車位使用權的交付以雙方簽訂車位使用權交接書為標志,如乙方無正當理由拒絕簽訂車位使用權交接書,視為甲方已完成交付。
七、甲方逾期交付的違約責任
甲方未按照約定的期限交付車位的,自約定的交付期限屆滿次日起至實際交付之日止,甲方每日向乙方支付轉讓價款0.2%的違約金,協議繼續履行。
八、使用管理
8.1乙方應遵守停車管理人員指示和車輛停放規則有序停放;
8.2停車場專用設施設備的維修費用由全體車位使用權人承擔;
8.3甲方檢修、維護管道需借用乙方車位時,乙方必須無條件的予以配合;
8.4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停車位的用途,或利用該空間放置易燃、易爆、劇毒、放射性等有害物體;
8.5如果因乙方車體過大影響其他業主停放車輛,甲方有權單方決定為乙方調整車位,乙方應補足相應的費用;
8.6乙方如需將該車位使用權轉讓或出租給第三方,應當將轉讓或出租范圍限定于本小區范圍內的其他業主;
九、其他
9.1若根據市政或小區整體規劃的需要,在不影響乙方對車位的正常使用的情況下,而在乙方車位前后設置有變壓器、配電箱、地下車庫人行出入口、管網等公共設施的,乙方對此不持異議,不得據此向甲方提出任何要求。當國家發生戰爭時,乙方無條件讓出所使用的車位,并不得向甲方主張權利。
9.2乙方簽訂本協議時,視為認可甲方委托的物業管理公司對車位進行管理服務,乙方須同時簽署《臨時管理規約》及《車位服務協議》每月向該小區物業管理公司按時繳納車位物業管理費等,并嚴格遵守。
十、協議爭議的解決辦法
本協議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依法向云陽縣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附則
11.1本協議的附件為本協議不可分割的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2.2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三份,甲方執二份,乙方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3.3本協議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可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公章)或簽字: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自然人: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委托代理人:
證件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證件號碼:
聯系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地址: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
使用權轉讓合同篇11
出賣方:(簡稱:甲方)
購買方:(簡稱:乙方)
村民委員會:(簡稱:丙方)
為了互惠、互利、平等原則,經甲、乙、丙三方反復協商,甲方自愿將本社土地畝一次性賣給乙方所有,現達成買賣合同如下:
一、甲方將本社土地畝賣給乙方億有,每畝價額為元(大寫:萬元正)。
二、付款辦法:乙方一次性付給甲方
三、甲、丙方將土地出賣給乙方后,乙方在所買的.土地上有自主經營權,甲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乙方自主經營權。如甲、丙方阻止、干擾乙方自主經營,造成后果由甲、丙方承擔全部責任。
四、違約責任:
甲、乙、丙方任何一方違約,則按賣價總金額的兩倍賠償對方。
五、本合同經甲、乙、丙三雙自愿達成,無任何欺哄行為。系甲、乙、丙三方的真實意思表示,永不翻悔,經甲、乙、丙三方簽字捺印后生效。
六、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三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丙方:
年月日
使用權轉讓合同篇12
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土地管理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轉讓土地使用權及土地建筑和其他附著物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現有位于春江大道鳳尾山的土地使用權,土地使用權證號為[]字第號,
第二條:甲方清理好土地上的房屋、樹木,平整土地。乙方擁有土地使用權后方可按國家相關規定進行建設(例如建房等)。土地后道路原3米增加2米空地便于山體放坡。
第三條:乙方一次性支付人民幣合計給甲方。乙方預付合同定金人民幣合計伍萬整元,在年月日交納,甲方將上述土地通過國土掛牌拍賣獲得使用權后過戶給乙方時,由乙方付清全部款項。
第四條:本合同生效后,由乙方負責到市國土資源行政主管部門交納相關稅費后辦理變更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在此過程中如需甲方提供有關文件資料或簽名等手續的,甲方無條件配合辦理。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五條:因土地問題,交易前所有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
第六條:本合同在履行中若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雙方可向所轄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共三人)各執一份。本合同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