水利工程合同范本最新
隨著人們法律意識的加強,很多場合都離不了合同,簽訂合同可以使我們的合法權益得到法律的保障。那么大家知道正規的合同書怎么寫嗎?以下小編在這給大家整理了一些水利工程合同范本最新,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水利工程合同范本最新1
建設單位:
承建單位:
為了保質保量完成__村農田水利建設項目,經雙方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工程概況:
1、 工程名稱:
2、 工程地址:
3、 承包范圍:
4、 承包方式:
5、 承包工期:工程自 年 月年 月 日完工;
6、 工程總造價: 元
二、施工要求
三、付款方式
日開始至
四、甲方責任
工程完工后,負責資金及時到位,有權派專人對工程質量進行監督。
五、乙方責任
1、及時開工,保證工期,負責工程質量,如無故不能按期完成或達不到合同質量要求造成的損失由乙方全部負責。
2、負責施工人員的安全,如施工中發生安全事故,一切由乙方負責。
3、負責保修一年。
4、承擔施工期間的水、電等一切費用。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簽訂,作為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有同等法律效力。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蓋章) 甲方負責人(簽字)
乙方(蓋章) 乙方負責人(簽字)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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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有關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工程概況
一、工程名稱:
工程地點:
工程內容:
質量等級:
合同價款:
(人民幣大寫)
二、承包方式:全包(即包工、包料)
三、開工日期: 年 月 日
竣工日期: 年 月 日
總日歷工期: 天
第二條 圖紙
一、圖紙提供套數:
二、圖紙提供日期: 年 月 日
第三條 雙方一般責任
一、甲方駐工地代表:
二、乙方駐工地代表:
三、甲方工作
1、乙方提供工程施工的有關設計圖紙,并進行技術交底。
2、駐地工程現場甲方代表對工程施工方案、進度、工程質量進行
3、鄉級以下單位或個人的協調工作由乙方自行負責。
4、審查認可工程決算,組織工程驗收。
5、甲方有權對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項工藝、材料和工程設備進行檢查和檢驗。若發現不合格可發出返工、停工及復工通知書,而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四、乙方工作
1、乙方與甲方簽訂合同后,乙方不得轉包。如果承包單位擅自將工程轉包出去,屬承包者違約,承包者應承擔違約責任。
2、項目經理必須常駐工地,配合甲方施工技術人員處理和解決有關工程事宜。
3、乙方必須安全施工,如乙方原因發生工傷事故和對周圍的人、物造成傷害,由乙方自行承擔,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4、乙方應按水利工程質量驗評標準對工程質量進行自我評定,建設方復核,質檢單位核定。
第四條 工程質量
一、工程質量等級:必須保證工程合格,爭創優良。
二、乙方應建立和健全質量保證體系。在工地設置專門的質量檢查機構,配備專職的質量檢查人員,建立完善的質量檢查制度。
三、乙方應嚴格對工程使用的材料和工程設備以及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施工工藝,進行全過程的質量檢查,作好質量檢查記錄,并向甲方遞交自檢報告。
四、乙方的質量檢測機構必須取得省級以上計量認證合格證書,并經州水利工程質量監督站認可,方可從事質量檢測工作,檢測人員
五、隱蔽工程和工程的隱蔽部位由乙方的自檢確認具備覆蓋條件后,填寫《隱蔽工程驗收單》通知現場甲方代表驗收,甲方代表接到通知書24小時內應到現場檢驗,認可簽證后,乙方才能進行覆蓋,進行下一道工序施工。甲方代表未按時檢查驗收,乙方質量檢驗部門檢驗確認合格后,即可隱蔽繼續施工,甲方應予承認并辦理檢驗合格手續。如提出異議,經復查合格者,其費用由甲方負責;不合格者,由乙方負責,因此造成工期損失由責任方負責。
六、如乙方未按設計要求施工,導致工程質量不合格,其后果由乙方全權負責。
第五條 合同價款
1、建筑工程按雙方認可價,實行總報價中的綜合單價承包,因工期短,施工中綜合單價不因市場、政策的變化而變化,一次性包死。
2、本合同工程量清單中所開列的工程量,為估算工程量,結算時的工程量應是承包方實際完成的工程量,并得到甲方和業主單位認可的工程量。
第六條 材料、設備供應
一、材料、設備供應范圍的劃分檢驗:
1、本工程所需材料、設備一般由承包方組織供應,按規定需群眾投工投勞備運砂石料等,承包方應積極配合。
2、所有材料、設備、成品、半成品均附有合格證,都要經甲方檢查驗收,簽交物資驗收合格單,方可進場,已進場的物資未經甲方許可簽署出場證書,不得運出場外。
3、已進場的物資,若發現不合格,乙方必須迅速將其運出場外。
4、沒有合格證書,且未經試驗鑒定或經過試驗鑒定為不合格
第七條 工期順延
如遇下列情況,經發包方現場代表簽證后,工期作相應順延,并用書面形式確定順延期限:
1、屬包干系數范圍的重大設計變更;提供的工程地質資料不準,使基礎超深;施工方法與設計規定不符而增加工程量影響施工進度。
2、因遇人力不可抗拒的自然災害(如水災、自然原因發生的火災、地震等)而影響工程進度。
3、甲方上級主管部門下達與本工程施工工期有直接影響的因素。
第八條 工程款支付方式
1、工程款支付方式:銀行轉賬。
2、工程預付款:按照雙方約定支付(竣工驗收后1個月后付清)。
3、本工程稅金由甲方到當地稅務部門自行繳納。
第九條 竣工與結算
一、工程竣工驗收條件
1、 工程施工竣工總結
2、工程施工進度及工程驗收時的照片、驗收結論;
3、工程竣工、竣工決算及竣工工程量清單;
4、甲方審核后認為工程具備驗收條件,應在收到驗收申請報告后的28天內組織驗收。
二、結算方式
本合同造價結算方式:按實際發生工程量結算。
第十條 違約責任
1、按經濟合同法的有關規定,如工程質量不符合設計要求
2、如乙方不履行合同或在施工中未經甲、乙雙方協商,自行撤出施工現場致使工程造成損失,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3、施工中若發現乙方不能按設計要求和工期組織施工或保證施工質量,進度達不到要求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變更施工隊伍,由此所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
4、因甲方原因影響工程進度的,工期順延。
第十一條 糾紛處理
承包單位與發包單位發生合同糾紛時,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提請上級主管部門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當地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二條 工程保修
工程竣工驗收后,甲方在乙方工程總價款中扣下 %的工程款作為工程保修金,保修期一年。在保修期內屬乙方的工程質量問題,則由乙方無條件及時進行返修,費用自理,保修期滿,工程運行正常,無質量問題,甲方一次性退還乙方工程保證金。
第十三條 附則
1、本合同共正本兩份,副本份,合同附件二份,甲乙雙方各執正本一份,其余由甲乙雙方送有關部門備案。
2、本合同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工程竣工驗收符合設計要求,保修期滿終止。
3、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甲、乙雙方達成協議作為本合同的一部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發包方(章): 承包方(章):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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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文件法律、法規。本著相互信任、相互尊重、平等互利、友好合作原則,達成如下協議,特簽訂本工程分包合同,雙方共同遵照執行。
第一條:工程名稱:
第二條:工程地點:
第三條:工程內容及范圍:工程的給排水工程、強弱電氣、防雷工程安裝。
第四條:承包方式:濱江花園13#-17#樓水電采取包清工的方式承包給乙方。
第五條:付款方式:乙方墊支層,層封頂支付層的%。如有特殊情況可申請借支,在甲方資金許可的情況下,可按進度支付%的進度款。
第六條:設備材料供應。
1、工程所需要材料、輔料由甲方負責采購。
2、乙方提前十天提出材料計劃。
第七條:文明施工
1、在施工中,甲方應貫徹執行JGJ59-99標準及公司制訂的安全生產管理辦法,嚴禁違章指揮,有權制止施工現場的違章操作、違章作業。
2、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安陽市人民政府關于加強承包生產和工程中的安全規定,堅持承包生產必須承包安全的原則。甲方應向乙方人員進行入場安全教育,并就安全技術措施等有關事宜,向乙方負責人交底。
3、凡乙方施工人員進入現場,必須遵守國家及甲方有關安全生產規章制度。甲方在檢查生產和安全時發現不安全因素。應立即向乙方代表提出,監督整改。
4、凡有不適應高處作業者(心臟病、高血壓、癲癇病、貧血病等)以及16周歲以下未成年者、50周歲以上的老年工及女工,不準隨隊入場施工,違者自行負責。
第八條:乙方職責
1、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質量、生產進度和安全等方面的工作安排,施工中嚴格按甲方提供的施工圖(含設計變更通知單、技術變更核定單)和技術交底要求進行施工。對現場管理人員和監理人員、建設單位提出的整改意見認真落實整改。
2、乙方有責負責配合其它各工種的施工,不得影響后續工序施工,并為后續工序的施工創造條件。
3、乙方有責任配合甲方施工現場的安全文明施工和現場各種材料的管理工作。
4、乙方必須保證所承擔的工程項目的質量符合國家施工驗收規范和質量檢驗標準。
5、乙方負責和建設單位辦理乙方承擔工程的結算工作。
6、乙方負責完善所承擔工程的資料工作,并協助完成檔案歸檔驗收工作。
第九條:工傷
1、甲、乙雙方應嚴格遵守承包生產必須承包安全的原則。甲方已將施工管理費和安全及文明施工措施費支付給乙方,乙方在施工中所發生的違規、違章作業造成傷、殘、死亡事故,由乙方自行負責并承擔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
第十條:在合同履行中若發生爭議,解決方式:
1、雙方協商解決。
2、向市建設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區勞動局解決。
第十一條:其它
本合同一式兩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簽字蓋章后生效。未盡事宜,雙方協商。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簽約時間: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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發包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合同編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定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發包人)與_____________________(以下簡稱監理人),就本項工程建設有關事項,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發包人委托監理人按本建設監理合同要求進行項目的建設監理。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工程規模及特性: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4.工程總投資:靜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動態: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5.工程總工期: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范圍: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范圍承擔監理業務。
(三)監理內容:按照專用合同條款中約定的內容承擔監理業務。
(四)工程建設監理的期限自________年 ________月 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五)建設監理報酬為(大寫)________元,由發包人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式、時間向監理人結算支付。
二、建設監理合同的組成文件及解釋順序。
(一)監理委托函或中標函。
(二)監理合同書。
(三)監理實施過程中雙方共同簽署的補充文件。
(四)專用合同條款。
(五)通用合同條款。
(六)監理招標書(或委托書)。
(七)監理投標書(或監理大綱)。
上列合同文件為一整體,代替了本合同書簽署前雙方簽署的所有的協議、會談記錄以及有關相互承諾的一切文件。
三、本合同書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或其委托代理人簽字(蓋章)并加蓋本單位公章后生效。
四、本合同書正本一份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由雙方各執一份;副本________ 份,各執 ________ 份。
發包人:__________(蓋章) 監理人:________(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簽章) 法定代表人: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__(簽章) 委托代理人:____(簽章)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郵編: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開戶銀行: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賬號:__________________
通用合同條款
詞語涵義及適用語言
第一條 下列名詞和用語,除上下文號另有規定外,具有本條所賦予的涵義:
一、“工程項目”是指發包人委托監理人實施建設監理的工程建設項目。
二、“發包人”是指承擔直接投資責任的、委托監理業務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三、“監理人”是指承擔監理業務和監理責任的法人以及其合法繼承人。
四、“監理機構”是監理人派駐本工程項目現場直接承擔監理業務實施的組織,由總監理工程師、監理工程師和監理員以及其他人員組成。
五、“建設工程監理”是監理工程師根據本合同約定履行其職責,包括正常的監理工作和額外的監理工作。
六、“總監理工程師”是由監理人提名并經發包人同意后,委派到監理機構履行本合同的現場負責人。
七、“承包人”是指與發包人簽訂工程建設合同的施工人。
八、“天”是指任何一個午夜至下一個午夜之前的時間段。
九、“月”是根據公歷從一個月份中的任何一天開始至下一個月相應日期的前一天的時段。
十、“本合同”指經雙方簽署并生效的本監理合同。
十一、“工程建設合同”是指發包人與承包人所簽署并生效的有關本工程項目建設的合同。
十二、“進駐”是指監理機構和監理人員進入工地,開始實施或準備實施監理業務的行為。
十三、“現場”是指建設項目實施的場所。
十四、“地方法規和規章”是指省級人民代表大會或常務委員會和人民政府所制定的法規和規章。
第二條 本合同適用的語言文字為漢語文字。
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依據
第三條 適用于本合同的法律、法規和規章是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行政法規以及國務院有關部門的規章和工程所在地的地方法規和規章
第四條 監理工作的依據是國家的法律、法規、規章和技術標準、經有關部門批準的工程項目建設文件以及工程建設合同文件和本合同文件。
通知和聯系
第五條 發包人應授權一名熟悉本工程情況、對工程建設中的一些重大問題能迅速作出決定的常駐代表,負責與監理機構聯系。更換常駐代表時,應提前通知監理人。
第六條 在合同實施過程中,雙方的聯系均應以書面函件為準在不做出緊急處理即可能導致人身、設備或工程事故的情況下可先口頭或電話通知,事后應在48小時內補做書面通知。
第七條 發包人對工程項目實施的意見和決策,應通過監理機構下達實施;承包人應從監理機構取得工程建設的通知、指令、變更等各種工程實施命令。
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第八條 監理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向發包人提交監理規劃、監理機構以及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和主要監理人員的名單、簡歷。
第九條 監理人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監理范圍和內容,在約定的時間內,按監理規劃派出專業配套、符合資格條件的監理人員進駐施工現場,組建監理機構,編制監理細則,并正常有序地開展監理工作,完成本合同所約定的監理任務,并承擔相應的監理責任。
第十條 在監理期限內,監理人可根據工程進展情況和監理業務量的大小,對監理機構和人員進行合理的調整。更換總監理工程師須經發包人同意,同時應保持其他主要監理人員的相對穩定,如有調整應報發包人備案。
第十一條 監理人應按照國家的有關規定,建立監理崗位責任制和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
第十二條 在監理期間,監理人員必須遵守監理工作的職業道德和行為規范,運用合理的技能提供優質服務;應堅持“守法、誠信、公正、科學”的原則,勤奮、高效、獨立自主地開展監理服務,維護發包人的利益和承包人的合法權益。監理人員不得受雇于承包人或接受其利益。
第十三條 現場監理人員應按照施工作業程序及時到位,對工程建設進行動態跟蹤監理,工程的關鍵部位、關鍵工序應進行旁站監理。
第十四條 監理人員必須采取有效的手段,作好工程實施階段各種信息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并保證現場記錄、試驗、檢驗以及質量檢查等資料的完整性和準確性。
第十五條 監理機構應認真作好《監理日記》,保持其及時性、完整性和連續性;應向發包人提交監理工作月度報告及監理業務范圍內的專題報告。
第十六條 監理機構所使用的發包人提供的設備、設施,除有特殊規定外,產權屬于發包人。在本合同終止后,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的規定移交給發包人。
第十七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或合同終止后,未征得發包人同意,監理機構和所有監理人員不得泄露與本合同業務有關的技術、商務等資料;并應妥善作好發包人所提供的工程建設文件資料的保存、回收及_______。
第十八條 如因工程建設進度的推遲或延誤超過本監理合同約定的期限,監理人應就延長監理期限與發包人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
第十九條 在本合同約定的期限內,如因監理人和監理人員違約或自身的過失造成工程質量問題或發包人的直接經濟損失,監理人應按本專用合同條款的規定承擔相應的經濟責任。
第二十條 監理人因不可抗力的原因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或不能全部履行,監理人不承擔責任。
第二十一條 監理人對承包人因違反有關工程建設合同規定而造成的質量事故和完工(交圖、交貨、交工)時限的延期不承擔責任。
發包人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十二條 發包人應負責作好工程建設外部環境的協調工作,為監理工作提供必要的工作環境和外部條件。
第二十三條 發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數量、方式,向監理機構提供開展監理業務所需要的有關工程建設的文件資料。
第二十四條 發包人應在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時間內,就監理機構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并及時送達監理機構。超過約定的時間,監理機構未收到發包人的書面決定,監理機構可認為發包人對其提出的事宜已無不同意見,無須再作確認。
第二十五條 發包人應將總監理工程師和主要管理人員名單以及賦予監理機構的權限等內容,在工程開工前書面通知工程建設的承包人。
第二十六條 發包人應向監理機構提供開展監理業務所必須的工作、生活條件,提供上述條件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發包人不能提供生活、工作條件的應給予補償。補償的費用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
第二十七條 如雙方約定,發包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工作人員,應在專用合同條款中明確。所有這類人員均應被視為監理機構的成員并接受監理機構的統一安排和使用。
第二十八條 發包人應當維護監理機構工作的獨立性,不干涉監理機構監理業務的開展。
第二十九條 如因非監理原因使工程建設的進度推遲或延誤而超過監理合同約定的服務期限,發包人應接受監理人相應增加監理報酬的要求,并就服務期的延長和增加的監理報酬盡快簽訂補充協議。
第三十條 發包人應當履行監理合同約定的責任、義務,如有違約,應賠償因違約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監理人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 監理人有如下權利:
一、選擇工程施工、設備和材料供應等單位的建議權。
二、對承包人選擇的分包項目和分包單位的確認權和否認權。
三、協助發包人簽訂工程建設合同。
四、工程建設實施設計文件的審核確認權。只有經監理機構審核確認并加蓋公章的工程師圖紙和設計文件,才能成為有效的施工依據。
五、工程施工組織設計、施工措施、施工計劃和施工技術方案的審批權。
六、按照專用合同條款規定的金額范圍內,設計變更現場的處置權。
七、按照安全和優化的原則,對工程實施中的重大技術問題自主向設計單位提出建議意見,并向發包人提出書面報告。
八、組織協調工程建設有關各方關系的主持權。
九、按工程建設合同規定發布開工令、停工令、返工令和復工令,發布停工令、復工令應事先征得發包人同意。
十、對全部工程的所有部位及其任何一項工藝、材料、構件和工程設備的檢查、檢驗權。但上述的一切檢查、檢驗不免除承包人按有關合同規定應負的責任。
十一、對全部工程的施工質量和工程上使用的材料、設備的檢驗權和確認權;安全生產和文明施工的監督權。
十二、工程施工進度的檢查、監督權以及工程建設合同工期的簽認權。
十三、對承包人設計和施工的臨時工程的審查和監督權。
十四、工程款支付的審核和簽訂權,工程結算的復核確認和否認權。未經監理機構簽字確認,發包人不支付任何工程款項。
十五、有權要求承包人撤換不稱職的現場施工和管理人員。
十六、有權要求承包人增加和更換施工設備,由此增加的費用和工期延誤責任由承包人自己承擔。
發包人的權利
第三十二條 有權依據本合同對監理機構和監理人員的監理工作進行檢查。
第三十三條 有權選定工程設計單位和承建單位。
第三十四條 有對工程設計變更的審批權。對工程建設中質量、進度、投資方面的重大問題的最終決定權。
第三十五條 有對工程款支付、結算的最終決定權。
第三十六條 監理人更換總監理工程師須事前經發包人同意,并有權要求監理人更換不稱職的監理人員,直至合同終止。
第三十七條 有權要求監理人提交監理月報和監理工程范圍內的專題報告。
合同生效、變更與終止
第三十八條 本合同在監理期限屆滿并結清監理報酬后即終止。
第三十九條 因非監理人原因,出現以下情況而由此增加的監理工作量和工作時間的延長,均應視為監理機構的額外工作,監理人有權要求得到額外報酬并相應延長期限:
一、由于發包人、承包人和不可抗力等非監理原因使監理工作受到阻礙或延誤,以致增加了監理工作量或持續時間。
二、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包人要求監理機構完成監理合同約定范圍以外的工作。
三、由于非監理原因暫停或終止監理業務時,其善后工作或恢復執行監理業務的工作。
第四十條 本合同適用的國家有關法律、法規、規章和標準發生變化時,簽訂雙方應在充分協商后對包括監理報酬計取在內的合同有關條款做出相應的調整和變更。
第四十一條 在監理過程中,如因情況發生變化,本合同必須變更時,須雙方協商一致,簽署變更合同或補充協議。因變更產生的費用等問題的解決辦法應在變更合同或補充協議中明確。
第四十二條 發包人或者監理人要求解除合同時,應在56天前書面通知對方,若通知送達后28天內沒有收到對方的答復,可在此后的14天發出終止監理合同的通知,本合同即行終止。因解除合同遭受損失的,除依法可以免除責任的外,應由責任人負責賠償損失。
第四十三條 在本合同期限內,由于工程項目建設計劃的重大調整或不可抗力而致使工程項目全部或部分暫停,直至不得不終止合同時,經發包人提出終止合同的書面通知,本合同終止。雙方應協商解決因合同終止所產生的遺留問題。
第四十四條 由于監理人的責任致使本合同終止時,監理人無權取得未履行監理范圍的費用。
第四十五條 本合同的終止并不影響各方應有的權利和應承擔的責任。
違約行為處理
第四十六條 發包人違約與違約責任。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包人下述行為屬違約: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條款第二十二條、第二十三條約定的義務。
二、未按專用合同條款第四十八條規定的期限支付監理報酬。
對上述的違約行為,發包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專用合同條款規定向監理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因此而給監理人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四十七條 監理人違約與違約責任。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監理人或監理機構下述行為屬違約:
一、未履行通用合同條款第八條、第九條、第十一條約定義務和責任。
二、監理人不再具有承擔本工程項目監理業務的能力而終止合同,或因監理事故而給發包人造成重大的經濟損失。
對上述的違約行為,監理人應承擔違約責任,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向發包人支付違約金或賠償經濟損失。
監理報酬
第四十八條 正常的監理業務報酬,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法計取,發包人應按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期限、方式支付。
第四十九條 監理人根據發包人要求,完成額外監理工作應得到的額外報酬,或因工期延長增加的報酬,應按監理補充協議或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方法計取,其支付方式、期限等應按正常監理報酬的規定進行。
第五十條 發包人在約定的支付期限內未支付監理報酬,自約定支付之日起到實際支付之日止,還應支付滯納金或利息。
第五十一條 發包人對監理人提交的監理報酬支付通知書中報酬項目有異議時,應當在收到監理人支付通知書7天內向監理人發出異議通知,由雙方協商解決。無異議,按通用合同條款第四十九條的約定支付。
其他
第五十二條 監理人員在監理業務范圍內必須出外考察的,經發包人同意,其費用向發包人實報實銷。
第五十三條 在監理業務范圍內,監理機構如需另聘專家咨詢或幫助,其費用由監理人承擔;在監理范圍之外的咨詢和幫助,經發包人同意,費用則由發包人承擔。
第五十四條 因監理機構在監理過程中提出的合理化建議,使發包人得到了直接的經濟效益,發包人應給予監理機構合理化建議的獎勵。
第五十五條 在監理合同生效后的56天內,監理人應按照專用合同條款約定的種類辦理保險,并向發包人提交保險合同的副本。保險合同的條件應符合本合同的約定。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六條 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當事人雙方協商解決;也可由工程項目主管部門或行業合同爭議調解機構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時,當事人雙方同意由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雙方未在本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未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五十七條 在爭議的協商、調解、仲裁或起訴的過程中,雙方仍應繼續承擔監理合同約定的各自的責任和義務,保證工程建設的正常進行。
專用合同條款
適用法律、法規、規章和監理依據
第三條 本合同適用的國家法律、行政法規和部門規章以及地方法規、規章為:___________。
第四條 本合同的監理依據為: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的義務和責任
第八條 監理人應在監理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天內,向發包人提交監理規劃、監理機構以及委派的總監理工程師和主要監理人的名單、簡歷。
第九條 監理人的監理范圍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的監理工作內容和主要措施:(參照合同附件中有關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應在監理合同生效后的________天內,派出監理人員進駐施工現場。
第十三條 需旁站監理的工程關鍵部位是:________________。需旁站監理的關鍵工序是:________________ 。
第十六條 監理機構使用發包人提供的工作、生活條件的設備、設施和物品,在監理業務完成或合同終止后________________天內移交發包人。
第十九條 因監理人的過失造成發包人的直接經濟損失,應賠償發包人的賠償金計算公式為:
賠償金=直接經濟損失_報酬(稅金等各項應扣費用扣除后)比率
發包人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十三條 發包人向監理機構提供與工程有關的工程建設資料為:
序號
資料名稱份數提供時間收回時間保存和保密要求
第二十四條 發包人對監理人或監理機構書面提交并要求作出決定的事宜作出書面決定,并送達監理人或監理機構的時限:
一般文件________天;緊急事項、變更文件________天。
第二十六條 發包人免費向監理機構提供的必要工作生活條件為:________________。
上述條件提供的時間: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自備的,發包人給予經濟補償的設施、設備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對上述設施、設備給予經濟補償的方式是: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十七條 由發包人提供的工作人員名單及要求: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人的權利
第三十一條 第六款獨立處理設計變更處置權的金額為:________________。
違約行為處理
第四十六條 發包人違約,應支付給監理人違約金或賠償經濟損失,計算辦法:
一、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經濟損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七條 監理人違約,應支付發包人違約金和賠償經濟損失,計算辦法:
一、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經濟損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監理報酬
第四十八條 雙方同意按如下方法計取并支付監理報酬:
一、監理報酬的組成及計算方法和計算公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監理報酬的調整與調差方法和計算公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以上兩項均需注明具體的計算方法和計算公式)
三、監理報酬的支付方式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四、監理報酬的支付時間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四十九條 雙方同意按如下方法計取額外監理工作的監理報酬: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條 發包人延期支付監理酬金應向監理人支付利息的利率為:______________
其他
第五十四條 合理化建議的獎勵:
一、經濟效益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二、獎勵金額的計算方法: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三、獎勵的支付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五十五條 監理人需參加保險的種類:_______________
爭議的解決
第五十六條 合同爭議的調解和仲裁機構:
一、雙方約定的調解機構為:___________________
二、雙方約定的仲裁機構為:___________________
附加協議條款:__________________
水利工程合同范本最新5
甲方:
乙方:
為了加快施工進度,保證工程質量,做到文明施工,強化現場管理,明確雙方的責任和義務,規范雙方的行為,經雙方協商,甲方將青青家園三期12#樓室內外及屋面防水工程分包給乙方,簽訂該合同以便規范雙方行為。
一、工程名稱:青青家園三期12#樓
二、承包內容及范圍方式:
1、本工程圖紙設計所含的所有防水工程(室內、外)
2、范圍:
a、地下室室內全部防水(筏板底1.5mm厚SBS防水,其中配電室三道設防1.5mm厚SBS防水,地下室外墻防水±0.00下2.0m處。
b、±0.00以上室內、衛生間、廚房、地面防水高出四周墻面200mm
c、屋面防水、二道設防(1.5mm厚SBS)
三、材料及工藝要求:
1、地下室外及衛生間、廚房、筏板底均為1.5mm厚的SBS防水卷材
2、屋面防水層為1.5mm厚SBS卷材兩道。
四、承包方式:包工包料
五、工期及質量要求:
1、地下室墊層完成后開始完成地面防水,有效工期天完成。
2、地下室外墻防水,有效工期天完成。
3、其他屋面、室內防水,有效工期天完成。
(注:如遇到不可抗力因素的影響,根據影響程度,經雙方協商,工期順延。)
4、品質:嚴格執行現行施工規范及強制性標準和有關施工工藝標準要求。驗收執行(GB50345—20__)(GB50108---20__)有關規定。
5、質量等級:
A、主控項目全部合格。
B、一般項目合格率≥90%。
六、承包價格計算方法:
1、價格:金帥牌1.5mmSBS防水23元/㎡屋面1.5mmSBS防水兩道43元/㎡
2、計算方法:各分項全部按照實際測量為依據結算面積。
七、結算條件及付款辦法:
1、結算條件:
a、無質量安全事故發生。
b、經各方驗收合格后。
C、必須按約定工期完成。
2、付款方式:完工后分期分段結算,經各方驗收合格后,一次性結清該工程人工費并預留10%質量保證金,此保證金從結標之日起計五年后無質量問題方可付清。
八、雙方職責:
1、乙方職責:
A、乙方進場前應提供單位資質證書,職工上崗證及健康證,一并備案
B、原材料進場后積極配合甲方、監理、建設單位共同取樣,復試合格后,方可投入使用。
C、乙方施工員進場后要服從現場管理,聽從安排,確保施工質量和施工安全。
D、規范施工,合理安排,現場做到工完場清,文明施工,搞好現場衛生,剩料及時回收,嚴禁亂堆亂放亂拋。如因乙方人員未做到場清工作,由甲方派人實施,所發生的費用從乙方工程款中扣回。
E、杜絕在施工現場打架及從事一切違法活動,施工過程中嚴禁違規操作。
F、施工時必須保證安全,否則發生的一切不安全事故均由乙方全權負責,甲方概不負責。
G、乙方食宿自理,不得在工地留宿。
H、乙方所帶的施工用具、原材料等進場后應設專用庫房,自行保管,丟失自負,注意防火安全。在施工中應配備足夠的防護用品,御防中毒事故發生。
2、甲方職責:
①、為乙方創造良好的施工環境。
②、負責對施工人員進行技術安全教育、培訓、御防職業病。③、搞好現場施工協調工作,及時對施工現場進行檢查。④、工程完成后,現場組織驗收及時結標、撥付工程款。
九、補充條款:
1、該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工程完工至結算完后本合同自行失效。
2、要求乙方具備防水工程資質,屬專業防水施工單位。
3、施工所用的設備、工具乙方自理。
十、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乙方:
電話:電話:
現場負責:現場負責:
電話:電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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