農村購買地皮合同
土地購買需要依法辦理手續,簽訂轉讓協議,還要繳納一定的稅費。買賣土地的時候還是應該要簽訂合同,一份土地轉讓協議是你會用到的。下面小編給大家帶來農村購買地皮合同5篇,希望大家喜歡!
農村購買地皮合同1
甲方(出售方): 乙方(購買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友好協商, 乙方同意將位( )村的土地,賣給甲方( )使用,,雙方達成具體協商如下:
一.:乙方本著自愿購買甲方土地原則,購買其土地位于 ,面積共 平方米,約 畝。
二:.期限為 年.即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土地費按每畝 元計算,總額為 ,
支付方式為1:一次性: 2:分期:
四:.其他未盡事宜及國家政策變化需做調整的由雙方協商共同做出補充規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以上協議在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任何一方不得違反,否則后果由造成方負責.
甲方(簽字) 年 月 日
乙方(簽字) 年 月 日
農村購買地皮合同2
訂立合同雙方:
——————縣 ——————鄉 ————村————組,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戶主 ———— ,以下簡稱乙方,
農村土地買賣合同書。
為了落實聯產承包責任制,充分調動農民的生產積極性,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義務,根據中央(83)、(84)一號文件精神,經村民大會討論同意和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承包土地的面積、地點、等級
甲方將 ————畝土地(田)發包給乙方,該土地位于 ———— ,東至 ————,西至 ———— ,南至————,北至 ————。其中,一等地————畝,二等地 ———— 畝,三等地 ———— 畝,四等地 ————畝,……。承包土地的所有權屬于集體,乙方只有土地使用權,不得買賣、出租、荒蕪,不準轉作宅基地和構筑其它建筑物。
第二條 承包期限
承包時間共————年,從———— 年 —— 月——日起,至 ———— 年—— 月 ——日止。
第三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獲得國家下撥用于發展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業物資。
2.乙方必須完成上級下達的種植計劃,在完成種植計劃的前提下,可以自己決定種植經營。
3.乙方必須完成按土地畝數攤派的統購指標任務和上繳農業稅的任務,每年向國家交售————斤, ————, ———— 斤 ————, ————斤———— ,……。交售時間是————。每年向國家繳納農業稅 ————元,納稅時間是 ———— 。乙方必須每年向甲方上交公積金————元,公益金 ———— 元,管理費 ————元,上交時間為每年的————月————日以前。乙方必須完成甲方按承包土地畝數攤派的義務工日,或上交按義務工日折價的金額。
4.乙方經甲方同意,可以自找對象轉包土地,可以與轉承包戶協商,平價購買生活用糧,土地轉包后,轉包戶必須承擔原由乙方承擔的所有統購任務和繳納農業稅任務,承擔向甲方上交“三全”和完成義務工任務。
5.乙方如遇生(不能違背計劃生育規定)、死、嫁、娶,承包土地一般不變動但必須按規定調整所承擔的義務。乙方如因勞動力減少無法繼續承包土地又無人愿轉承包時,可向甲方提出退回承包土地的一部或全部,由甲方另行統一安排。乙方對國家、集體承擔的義務相應減少或免除。
6.乙方有責任保護承包土地上的林木、排灌、通電等國家或集體設施。
第四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完成國家下達的種植計劃、統購任務和納稅任務,有權敦促乙方完成對集體的義務。
2.國家按計劃分配用于農業生產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甲方應及時按承包土地的數量和等級分配給乙方。
3.甲方應定期公布集體財務帳目和公積金、公益金、管理費的使用情況,必須接受乙方的監督檢查。
第五條 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按時履行對國家和集體的事務,除應繼續履行外,還應按遲延項目價值的—— %,向甲方償付違約金。乙方如仍然拒不履行義務的,甲方除可請求有關部門處理外,有權收回乙方承包的土地。
2.乙方如荒蕪承包的土地,除應履行對國家、集體的一切義務外,甲方有權收回土地。乙方如果擅自出賣和租讓承包的土地,甲方可宣布買賣與租讓關系無效,并可收回土地。乙方如果在承包的土地上建房,甲方有權責令乙方拆除。乙方如果毀壞承包土地上的樹木和集體設施,應照價(毀壞樹木折價)賠償。
3.甲方如不及時撥給乙方國家分配的化肥、農藥、良種、貸款指標和其它農用物資,應按其價值的 %,向乙方償付違約金,并應如數補發所欠物資。
第六條 不可抗力
乙方如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承包土地內農作物的減產或絕產,經調查核實后,可根據實際情況減少或免除乙方對國家或集體的義務。
第七條 其它 。
本合同從承包期開始之日起生效。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
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 份,送村委員、(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 ————縣 ————鄉————村———— 組(公章)
代表人: ———— (蓋章)
乙方戶主: ————(蓋章)
————年 ——月 —— 日訂
農村購買地皮合同3
甲方:
乙方: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__市____,土地面積為___平方米(折___畝)。宗地四至及界址點座標詳見附件。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商住用地,屬開發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與乙方共同出資成立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甲方以所售賣的土地作價_萬入股認繳注冊資本,占_股權;乙方以貨幣出_萬一次性出資注冊資本,占_股權。
2、甲方所出讓的土地保證在合作公司營業執照下發后,一個月內辦理完成土地過戶至合作公司名下事宜。并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于等于_,綠化率不少于_,建筑密度不小于_,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2、土地的轉讓價為__萬元/畝,轉讓總價為人民幣_萬元。
3、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四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
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_%,計人民幣_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合作公司營業執照手續和完成貨幣入資。
第二期,轉讓土地在國土局登記受理辦理過戶于合作公司名下時,雙方簽訂股份轉讓協議,乙方再行支付地價款的_%,計人民幣_萬元。
第三期,辦結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后_個工作日內支付地價款的_%,計人民幣_萬元,余下_%的尾款待土地辦理完規劃許可證后十天內付清。
4、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甲方應先行辦理合作公司購買轉讓土地的出讓協議,以確戶等工作的實施進度與本協議相吻合。
5、該項目由乙方獨立運作,盈虧自負。甲方愿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開發指標、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_畝土地的第三方轉讓事宜,并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愿意雙倍返還定金,計67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_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_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_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并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乙方分別承擔合作公司注冊的相關費用。
四、其他
1、在土地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另行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法院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6、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代表:
乙方(蓋章):
代表:
年月日
農村購買地皮合同4
甲方(自然人):_________
身份證號:
住所: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身份證號:
住所:_________
姓名:_________
身份證號:
住所:_________
乙方(法人):_________
地址:_____ ____
以上各方共同投資人(以下簡稱“共同投資人”)經友好協商,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的規定,就各方共同出資并由甲方以其名義受讓40%股權,并作為發起人參與 (暫定名,以下簡稱“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事宜,達成如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第一條 合作項目
見附件一: (暫定名)商業計劃書。
第二條 共同投資人的投資額和投資方式
共同出資人的出資總額(以下簡稱“出資總額”)為人民幣_165萬元人民幣(大寫:壹佰陸拾伍萬元人民幣),其中,各方出資分別:甲方(___)出資__萬元人民幣(大寫:_萬元人民幣),占出資總額的__% ;甲方(___)出資__萬元人民幣(大寫:_萬元人民幣),占出資總額的__% ;甲方(___)出資__萬元人民幣(大寫:_萬元人民幣),占出資總額的__% ;乙方出資_150萬元人民幣(大寫:壹佰伍拾萬元人民幣),占出資總額的_90% ;
各方一致同意甲方用出資額以4.4倍的溢價受讓_40%_股權,其中___持有_%股權,___持有_%股權,___持有_%股權,甲方以該股權作為出資,參與股份公司的發起設立,乙方將持有股份公司股本總額的_60_%。
各共同投資人應于_2011_年_3_月__日前將上述出資額解入指定的銀行:_________;用以設立 (暫定名)。雙方應在本協議生效之日起15個工作日內完成股份有限公司的工商注冊工作。
第三條 利潤分享和虧損分擔
共同投資人按其出資額占出資總額的比例(或按其股權占股份公司總股本的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的利潤,分擔共同投資的虧損。
共同投資人各自以其所占股份公司股權比例為限對共同投資承擔責任,共同投資人以其出資總額為限對股份有限公司承擔責任。
共同投資人的出資形成的股份及其孳生物為共同投資人的共有財產,由共同投資人按其股權比例共有。
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轉讓后,各共同投資人有權按其股權比例取得財產。
第四條 事務執行
1.共同投資人委托甲方(___)代表全體共同投資人執行共同投資的日常事務,包括但不限于:
(1)在股份公司發起設立階段,行使及履行作為股份有限公司發起人的權利和義務;
(2)在股份公司成立后,行使其作為股份公司股東的權利、履行相應義務;
(3)收集共同投資所產生的孳息,并按照本協議有關規定處置;
2.___、___協助___完成公司的日常事務;
3.股份公司董事長及財務負責人員由乙方委派;
4.乙方有權檢查日常事務的執行情況,甲方有義務向其他投資人報告共同投資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5.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所產生的收益歸全體共同投資人,所產生的虧損或者民事責任,由共同投資人承擔;
6.甲方在執行事務時如因其過失或不遵守本協議而造成其他共同投資人損失時,應承擔賠償責任;
7.共同投資人可以對甲方執行共同投資事務提出異議。提出異議時,應暫停該項事務的執行。如果發生爭議,由全體共同投資人共同決定;
8.共同投資的下列事務必須經全體共同投資人同意:
(1)轉讓共同投資于股份有限公司的股份;
(2)以上述股份對外出資;
(3)更換事務執行人。
第五條 投資的轉讓
1.共同投資人向共同投資人以外的人轉讓其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權時,須經全部共同投資人同意;
2.共同投資人之間轉讓在共同投資中的全部或部分股權時,應當通知其他共同出資人;
3.共同投資人依法轉讓其股權的,在同等條件下,其他共同投資人有優先受讓的權利。
第六條 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方及其他共同投資人不得私自轉讓或者處分共同投資的股份;
2.共同投資人在股份有限公司登記之日起三年內,不得轉讓其持有的股份及出資額;
3.股份有限公司成立后,任一共同投資人不得從共同投資中抽回出資額;
4.股份有限公司不能成立時,對設立行為所產生的債務和費用按各共同投資人的出資比例分擔;
5.自股份有限公司設立之日起,甲方不得在股份有限公司之外從事任何與公司相關的業務。
第七條 違約責任
1.本合同的任何一方不履行合同中所規定的任何責任或義務,而使對方造成損失的,須賠償對方因此造成的相應損失。
2. 本協議生效后,甲乙雙方均有義務配合完成“ (暫定名)”工商注冊,如因一方原因導致股份有限公司無法在本協議約定時間內注冊完成,那么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10萬元人民幣(大寫:壹拾萬元人民幣)。
3. 因一方未遵守合同中的任何條款,或未履行本合同中的任何責任或義務,違約方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20萬元人民幣(大寫:貳拾萬元人民幣),并且違約方應承擔守約方的損失。守約方在提前7個工作日書面通知違約方后,守約方有權提前終止本合同的履行。
4. 合同有效期間,因不可抗力(如洪水、地震、火災等自然災害及戰爭等人力無法抗拒、不能預料又不可避免的事件;無支付能力、破產等不視為不可抗力)而導致一方不能履行本合同的,在取得有關部門的不可抗力的認定后不視為違約。
第八條 爭議的解決方式
凡因執行本合同產生的一切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商議不成時,應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出訴訟。本合同適用中國法律,以法院最終判決為終局,對雙方均有法律約束力。
第九條 其他
1.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后始生效。
2.本協議一式捌份,甲、乙各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本協議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一致后,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3. 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由共同投資人協商確定或另行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的規定如有不同,以補充協議為準。
甲方(簽字):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農村購買地皮合同5
甲方: (出租方)
乙方: (承租方)
經兩村委共同研究決定,甲方同意將自己的部分土地轉包給乙方。為使甲乙雙方合法權益能得到應有保障,甲乙雙方經充分的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租賃土地的地點、面積
甲方將位于 ,東至 ,西至 ,南至 ,北至 的土地 畝,租給乙方作為綜合用地發展種養殖和綜合使用。
二、租賃年限
租賃期限為 年,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以公歷為準)。
三、甲方的權利與義務
1、租賃土地的所有權屬于甲方,甲方有權向乙方收取租賃費。
2、甲方為乙方提供電源、水源并按農業用規定價格收費。
3、甲方有權監督乙方對土地的使用,如乙方不按規定的項目經營或隨意將土地荒蕪、出租、買賣以及挪作他用,甲方有權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承擔違約責任。
4、乙方未按合同支付租金,甲方可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違約金。
5、合同期間,租賃土地不得擅自收回,因社會公共利益經原批準租賃土地的人民政府批準,甲方可以收回租賃土地。提前收回租賃土地時,甲方應在收回土地6個月前,將收回土地的坐落,四至范圍,收回理由,收回日期書面通知乙方并予以公告。提前收回土地,甲方應當給乙方適當補償,補償標準收甲乙雙方根據土地的建筑物,構筑物和附著物的價值及租賃期限的余期等因素協商確定,協商不能確定,由原批準政府裁決。合同期間內如遇拓寬路面,承包土地畝數應按實際畝數計算交納承包費。
四、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自 年起,逐年交納承包費,交納的時間為當年的 月 日,承包費為每畝 元,每年共計 元(大寫: 元整)
2、乙方在土地租賃期間只能從事本合同規定的經營項目,如有變更須經村委同意。
3、租賃期限屆滿前,乙方要求終止合同,應當在終止前6個月向甲方提出,并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如甲方土地繼續向外租賃,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租賃權。
5、租賃期限內,乙方轉讓、轉租或者抵押租賃土地的,必須經甲方同意。
五、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主不得隨意終止合同,如乙方因有特殊情況無力經營,須轉讓他人時,經甲方同意方可辦理轉讓手續。
2、如乙方不按時向甲方交納租賃費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交納費用的10%交納滯納金。
3、如乙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必須按時交清合同期內租賃費,并交納租賃費總額的20%的違約金。
4、如甲方中途無故終止合同,除了合同中規定的適當補償外,應向乙方支付違約金總租金的20%。
六、其他
1、在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改變或解除合同。
2、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依據山東省國有土地租賃辦法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一份,證明人留存一份。
甲方:
證明人:
乙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