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個人勞動合同范本9篇

時間: 藝潔 勞動合同

不少職場人士在簽訂勞動合同的時候都不會仔細看勞動合同的每個條款,大部分人都認為仔細看合同好像是對公司不信任的一種表現!下面給大家分享個人勞動合同范本9篇最新,歡迎閱讀!

個人勞動合同范本9篇

個人勞動合同范本篇1

甲方以______、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四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六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 本合同期滿,有第二十五條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約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后終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的規定執行。

十一、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一)乙方依照第二十二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第二十條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第二十四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五)依照第二十六條第四項、第五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 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乙方月工資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本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十二、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條 乙方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一條 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競業限制的范圍為: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

十三、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 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終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乙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 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

第三十五條 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

十四、其他

第三十六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章)

__年__月__日 __年__月__日

個人勞動合同范本篇2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者(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年齡:_____

籍貫:____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_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其他有關法律和行政法規,為進一步明確甲乙雙方的責任、權利、義務,保障雙方的利益,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守信的原則,甲乙雙方通過友好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甲方招(聘)用乙方為勞動合同制職工,合同期為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合同期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起到法定或約定的終止條件出現時止。在完成一定工作量后,如甲方需要而且乙方自愿則該合同繼續有效。

第二條工作區域及工作時間

1.甲方根據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_________車間工作,乙方應積極完成區域的生產維修任務,因維修不及時造成公司生產跟不上或引起公司機器設備重大損失的,一切損失都應有當事個人承擔。

2..甲方依法制定員工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乙方須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工時、休息和休假制度,并按照規定上下班及根據需要服從安排加班。

3.乙方依法享有的婚喪假、女職工產假等,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規章制度執行。

4.甲方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節假日加班加點的,乙方應服從甲方的統一安排;甲方按規定支付加班加點的報酬。

第三條勞動紀律和勞動保護

甲、乙雙方都必須嚴格執行國家勞動合同的有關規定,乙方還要嚴格遵守公司的各項生產要求及有關事項。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的法規及公司的制度,服從甲方按排和管理。

2.乙方因違反勞動紀律或不按甲方要求去辦并由此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甲方保留對乙方起訴的權利。

3.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為乙方辦理工傷意外傷害保險,乙方必須攜助甲方辦理相關手續。

第四條生產任務及享有的福利及報酬

1.為了提高師傅的工作動力及享有的優惠條件,公司來采取底薪加獎勵的措施,即底薪每月________元,生活補助________元,電話補助________元,出差車旅費補助________元,根據年利潤情況,公司另加相應紅利獎勵。

2.甲方于每月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按照公司規定的月工資標準足額

向乙方支付工資。

3.乙方如果對甲方發放的工資表示異議,則應在工資結清之日起____日內

向甲方提出,超過時間則視為無異議。

第五條乙方義務

1.堅決服從總經理的指揮,一切管理行為向總經理負責,嚴格執行公司規章制度,認真履行其工作職責;

2.組織生產、設備、安全、等制度、檢查、監督、控制及執行,協助總經理編制公司發展規劃,提出季度工廠奮斗目標和中心工作及重大措施方案;

3.負責編制平時作業、設備維修計劃及時組織實施、檢查、協調、考核;

4.密切配合營銷部門,確保產品暢銷;配合組織審定質量管理標準,編制生產流程,審核新產品開發方案,并組織試生產,不斷提高產品的市場競爭力;

5.負責抓好生產安全教育,加強安全生產的控制、實施、嚴格執行安全法規、生產操作規程,即時監督檢查,確保安全生產,杜絕重大火災、設備、人身傷亡事故的發生;

6.負責組織生產現場管理工作,抓好勞動防護管理和制訂環保措施計劃;認真做好生產統計核算基礎管理工作,重視原始記錄、臺賬、統計報表管理工作,確保統計核算規范化、統計數據的正確性;

7.督導工廠各部門的日常生產活動,定期召開有關會議,發現問題、分析原因,采取有效措施,確保生產線正常運轉;

8.定期進行生產分析、總結經驗、找出存在的問題,提出改進工作的意見和建議,為公司決策提供報告或綜合分析資料;

9.負責做好生產設備、計量器具維護檢修工作。結合生產任務,合理的安排生產計劃。

10.負責做好生產調度管理工作。嚴肅生產紀律,提高一線人員生產專業知識和業務,合理安排生產作業時間,平衡用電、節約能源。

11.貫徹、執行公司的成本控制目標,積極減少廠區的各種成本,確保在提高產量、保證質量的前提下不斷降低生產成本。

第六條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甲乙雙方在本勞動合同的有效期內,可以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依法變更勞動合同部分條款。

2.訂立勞動合同所依據的法律、法規、規章制度發生變化導致本合同內容發生變化時,可以對本合同相關內容進行變更。

3.訂立本合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或解除本合同。

4.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5.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解除本勞動合同:

(1)乙方被查實在應聘時向甲方提供的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體檢證明、過去工作經歷和主要社會關系等資料;

(2)嚴重違反本合同或甲方的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6.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

(1)甲方以暴力、威脅或其他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未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7.甲乙雙方解除勞動合同,必須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及甲方依法制定的相關制度執行。

8.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自行終止:

(1)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勞動合同續簽達成一致的;

(2)甲方經營的、乙方所在的店關閉;

(3)乙方應征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4)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9.本合同期滿前,甲乙雙方應按照有關規定就合同續訂或者終止事宜表明自己的意見,并辦理相關書面手續。

第七條雙方需約定的其他事項

1.本合同條款如與國家法律、法規、政策相悖時,以國家、法規、政策為準。

2.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3.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八條違約責任

1.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解除勞動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2.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條件,被甲方解除本合同,且給甲方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第九條勞動爭議處理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或申請調解解決;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以提交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_________________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條合同生效

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_________份,其中甲方執________份,乙方執________份。

合同生效后,甲乙雙方對合同內容的變更或補充應采取書面形式,作為本合同的附件。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個人勞動合同范本篇3

無論是一式兩份,還是一式三份,在簽訂完勞動合同之后,企業都需要將其中的一份退回員工,讓員工自行保存。如果單位強行收繳,不依法將文本交給員工,屬于違法行為,勞動者可向勞動檢查部門舉報。

實踐中,勞動者入職后,單位必須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否則就要支付二倍工資賠償,這個道理用人單位大都明白,所以一般都會與職工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是證明勞動者與單位存在勞動關系的有力證據,因而有些單位為避免發生勞動爭議后對自己不利,在簽訂合同后不給對方,致使勞動者維權時因舉證困難,最終放棄維權。這對勞動者來說,存在很大風險。在此特別提醒:簽訂勞動合同后一定要索要一份,自行保管!

案例:

小楊是一名剛到北京的務工人員,通過面試等相關程序后,小楊被一家私營企業錄用。該企業表示,現在國家施行《勞動合同法》,錄用后就及時和小楊簽訂了勞動合同,但是簽合同時,只簡單的給小楊看了勞動報酬等相關條款便催他趕緊簽,簽完后就把勞動合同收走了。小楊很不清楚的就是,自己手里沒有合同,如果日后出現勞動糾紛,自己是不是很不利?單位不給自己勞動合同的做法對嗎?于是向當地勞動部門發出求助,想正確地維護好自己的權利。

答疑:

《勞動合同法》第16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第八十一條 用人單位提供的勞動合同文本未載明本法規定的勞動合同必備條款或者用人單位未將勞動合同文本交付勞動者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改正;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關于勞動合同簽訂和保存的問題,《勞動合同法》中上述兩條規定,已經做出了明確的要求。如果在操作過程中單位存在違規行為,勞動者須及時拿起法律武器,維護自身權益。

個人勞動合同范本(匯總6篇)(篇四)

甲方(學校):

乙方:

一、 甲方因后勤工作的需要,需聘請服務人員從事學校后勤服務工作。

二、 乙方必須具備以下條件,甲方方可聘用:

1、身體健康,能堅持正常工作。

2、思想素質好,現實表現好。

3、具有良好的衛生習慣和服務態度。

三、經甲、乙雙方協商,甲方決定聘用乙方為我校后勤服務人員,聘用時間為一個學期(從年年月日),工資待遇為 。

四、在聘用期間,乙方必須做到以下幾點,否則甲方可以辭退乙方。

1、服從學校的工作安排,遵守學校的各項規章制度。

2、遵守國家的法律法規(如有違法違紀現象,一概由乙方本人負責)。

3、關心愛護學生,熱情服務師生。

4、認真履行相關方案上的職責要求。

5、造成經濟損失在500元以上的食品衛生安全事故。

6、食品及環境衛生達到學校要求。

五、在聘用期間,甲方必須按時付給乙方工資,必須按要求進行管理。

六、聘用期滿,即自動解

除聘用合同,如需繼續聘用,甲、乙雙方再行協商。

七、甲、乙雙方需要補充的相關事宜:

1、廚房服務人員每學期設立每期滿勤獎每月100元,未滿一學期不享受。

2、后勤人員需簽定安全責任書,按協議書相關條款執行。

八、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字):

合同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個人勞動合同范本篇4

勞動合同法規定工作時間:

(一)安排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一百五十的工資報酬;

(二)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二百的工資報酬;

(三)法定休假日安排勞動者工作的,支付不低于工資的百分之三百的工資報酬。

第三十六條 國家實行勞動者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工作時間不超過四十四小時的工時制度。 第四十一條 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因工作性質或生產特點的限制,不能實行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標準工時制度的單位,可以實行不定時工作制。關于不定時工作制的具體規定,你可以通過勞動部《關于企業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審批辦法》進行了解。

工作地點、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社會保險、職業危害防護……剛剛獲得全國人大常委會表決通過的勞動合同法,增加了多項勞動合同必備條款。

勞動保障部有關負責人7月1日解釋說,勞動合同是勞動關系雙方當事人依法約定的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的協議,勞動合同是否規范,一些重要內容是否進行了約定,對于維護雙方尤其是勞動者合法權益,具有十分重要的意義。

這位負責人說,增加工作地點條款,這是因為實踐中勞動者的工作地點可能與用人單位住所地不一致,有必要在訂立勞動合同時予以明確;增加了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條款,在法定標準基礎上,進一步明確該勞動者具體的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安排。

勞動合同必備條款增加了社會保險條款,以強化用人單位和勞動者的社會保險權利義務意識;增加了職業危害防護條款,將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其后果、職業病防護措施和待遇等如實告知勞動者,并在勞動合同中寫明,不得隱瞞或欺騙。

用人單位裁員應承擔社會責任

勞動保障部有關負責人7月1日解釋說,勞動合同法與勞動法相比,補充規定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勞動合同法還規定,用人單位在六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據這位負責人介紹,勞動合同法一方面強化了對用人單位與符合條件的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要求,另一方面考慮到用人單位調整經濟結構、革新技術以適應市場競爭的需要,放寬了用人單位在確需裁減人員時進行裁減人員的條件。

除用人單位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生產經營狀況發生嚴重困難外,勞動合同法增加了兩種可以裁員的情形: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勞動合同法擴大了適用范圍

“從建立統一的勞動力市場的角度考慮,需要將除公務員以外的其他單位勞動者納入同一用人制度?!边@位負責人表示。

勞動法自1995年1月1日起施行后,一些新的用工主體、用工形式不斷出現:民辦非企業單位、基金會、合作或合伙律師事務所等新單位類型出現;一些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在編制外招用勞動者;國家在事業單位試行人員聘用制度。

這位負責人說,鑒于這些新情況,勞動合同法擴大了勞動法的適用范圍:

———規定我國境內的企業、個體經濟組織、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適用本法。也就是在適用范圍中增加了民辦非企業單位等組織及其勞動者。

———規定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法律、行政法規或國務院另有規定的,依照其規定;未作規定的,依照本法有關規定執行。也就是明確事業單位與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之間也應訂立勞動合同,但考慮到事業單位實行的聘用制度與一般勞動合同制度存在一定差別,允許其優先適用特別規定。

———規定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和與其建立勞動關系的勞動者,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依照本法執行。也就是除公務員和參照公務員法管理的人員,以及事業單位中實行聘用制的工作人員外,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與其他勞動者均應當建立勞動關系,并執行本法。

個人勞動合同范本篇5

1、《勞動合同法》的適用范圍是什么?

答:《勞動合同法》第2條規定了該法的適用范圍:即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訂立、履行、變更、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包括以下4種類型:

(1)中國境內的企業;

(2)個體經濟組織;

(3)民辦非企業單位;

(4)與勞動者建立勞動關系的國家機關、事業單位、社會團體。

2、勞動合同應具備哪些必備條款?

答:(1)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2)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號碼;

(3)勞動合同期限;

(4)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5)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6)勞動報酬;

(7)社會保險;

(8)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9)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3、勞動合同該由誰持有?

答:《勞動合同法》第16條規定:“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p>

4、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應在多長時間內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否則承擔什么樣的法律責任?

答:應在用工之日起一個月內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從用工之日起滿一個月的次日至補訂書面勞動合同的前一日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的工資。

5、用人單位是否必須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

答:各類用人單位應當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

6、勞動者在應聘到一家用人單位時,有哪些知情權?

答: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時,應當如實向勞動者告知工作內容、工作條件、工作地點、職業危害、安全生產狀況、勞動報酬,以及勞動者要求了解的其他情況。當然,用人單位也有權了解勞動者與勞動合同直接相關的基本情況,勞動者應當如實說明。

7、用人單位招用員工時收取押金是否合法?

答:不合法。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保或者以其他名義向勞動者收取財物。

8、用人單位能扣押勞動者的身份證嗎?

答:用人單位招用勞動者,不得扣押勞動者的居民身份證和其他證件,用人單位如違反本法規定,扣押勞動者居民身份證等證件的,由勞動行政部門責令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依照有關法律規定給予處罰。此外,單位也不得要求勞動者提供擔?;蛘咭云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如違反本法規定,以擔?;蛘咂渌x向勞動者收取財物的,勞動行政部門可責令用人單位限期退還勞動者本人,并以每人500元以上20__元以下的標準處以罰款;給勞動者造成損害的,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9、單位的規章制度必須公示才有效嗎?

答:《勞動合同法》第4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將直接涉及勞動者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和重大事項決定公示,或者告知勞動者。”因此,今后凡是沒有經過公示或告知勞動者的規章制度,就不具有規章制度應有的法律效力。

10、勞動合同中未約定勞動報酬怎么辦?

答:用人單位未在用工的同時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與勞動者約定的勞動報酬不明確的,新招用的勞動者的勞動報酬按照集體合同規定的標準執行;沒有集體合同或者集體合同

未規定的,按照同工同酬的原則對勞動者發放勞動報酬。

11、勞動合同分為哪幾種類型?

答:勞動合同分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

12、在單位連續工作滿10年可簽無固定期合同嗎?

答:《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連續工作滿十年后,勞動者提出或者同意續訂、訂立勞動合同的,除勞動者提出訂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外,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3、連續訂立兩次固定期勞動合同,第三次就可簽無固定期合同嗎?

答:《勞動合同法》規定,連續訂立二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勞動者沒有下列情形發生,再續訂勞動合同,應當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14、單位一年不簽勞動合同,就視為與勞動者訂立無固定期合同嗎?

答:在現實中,一些用人單位為逃避義務經常有不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情況發生。因此《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滿一年不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視為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已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15、參加工作有年齡限制嗎?

答:勞動法第十五條規定:禁止用人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文藝、體育和特種工藝單位招用未滿十六周歲的未成年人,必須依照國家有關規定,履行審批手續,并保障其接受義務教育的權利。

16、大學應屆畢業生提前簽訂勞動合同,勞動關系從何時起算?

答: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0條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用工前訂立勞動合同的,勞動關系自用工之日起建立。這種規定在一定程度上減少了在現實生活中爭議和糾紛的發生。比如,即將畢業的在校大學生畢業前與用人單位提前簽訂了勞動合同,其勞動關系也只能從其正式上班之日起計算。

17、單位只簽一年勞動合同,試用期三個月可以嗎?

答:這是不對的,如果單位只簽一年勞動合同,試用期不能超過二個月。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19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不同,試用期的長短也不同: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秳趧雍贤ā吠瑫r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而且在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中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18、試用期是否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答: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

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F實生活中,有些用人單位往往對于試用期內的勞動者不簽訂正式的勞動合同,而經常會等到勞動者“轉正”以后,再簽訂勞動合同。

首先,用人單位的這種做法是錯誤的;其次,即使在試用期內不簽訂勞動合同,試用期的期限仍然是計入勞動合同期限內的。

19、勞動者試用期的工資有最低標準嗎?

答:《勞動合同法》首次對試用期的工資進行了規范: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80%,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20、試用期單位應該給職工繳納社會保險嗎?

答:單位應當為試用期內的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

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既然試用期屬于勞動合同期限的范圍,員工就有權享受各項社會保險,即養老保險、工傷保險、醫療保險等等。如果單位沒有在職工試用期期間繳納社會保險,可以在正式簽訂勞動合同之后為職工補繳。

21、勞動者遭欠薪有快速解決途徑嗎?

答:《勞動合同法》對保障勞動者及時足額取得勞動報酬做出了強制規定:“用人單位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和國家規定,向勞動者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倍乙幎ā坝萌藛挝煌锨坊蛘呶醋泐~支付勞動報酬的,勞動者可以依法向當地人民法院申請支付令,人民法院應當依法發出支付令?!鄙暾堉Ц读钍恰秳趧雍贤ā返囊淮罅咙c,為勞動者討薪提供了更便捷、快速的途徑。

22、加班時間有何限制?

答:一般情況下每日加班不超過1小時;最多每日加班不超過3小時,但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

23、單位能強迫勞動者加班嗎?

答:《勞動合同法》第31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嚴格執行勞動定額標準,不得強迫或者變相強迫勞動者加班。此外,《勞動法》第41條規定:用人單位由于生產經營需要,經與工會和勞動者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1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勞動者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3小時,但是每月不得超過36小時?!秳趧臃ā返?8條規定:用人單位應當保證勞動者每周至少休息一日。對企業違反法律、法規強迫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的,勞動者有權拒絕。

24、加班費怎么計算?

答:《勞動合同法》第31條規定:用人單位安排加班的,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者支付加班費。

1) 在日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小時工資基數的150%支付加班工資;

2) 在休息日工作的,應當安排同等時間的補休,不能安排補休的,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200%支付加班工資;

3) 在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當按照不低于日或者小時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25、補休代替加班費合法嗎?

答:職工正常工作時間為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勞動法》規定,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工資報酬。由此可見,休息日安排勞動者工作,企業可以首先安排補休。在無法安排補休時,才支付不低于工資200%的加班費。休息日一般是指雙休日。當企業能夠安排職工補休時,職工應當服從。這既保護了勞動者的休息權,又利于職工的身體健康,也使職工及時恢復體力投入新的工作,有利于安全生產。法定節假日加班,不能安排補休,單位必須按照日工資基數的300%支付加班工資。

26、加班費應以什么為基數計算?

答:根據規定,加班費應以在崗職工的工資總額為基數計算。有些單位僅以職工基本工資來計算加班費是不正確的。工資總額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等所有勞動者的收入。

27、職工最低工資標準內能包含加班費嗎?

答:職工的最低工資標準不應包含加班費。勞動和社會保障部頒布的《最低工資規定》規定:“在勞動者提供正常勞動的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支付給勞動者的工資在剔除下列各項以后,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一)延長工作時間工資;……” 據此,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即加班費)不能作為最低工資的組成部分。

28、單位規定“末位淘汰”合法嗎?

答:“末位淘汰”作為一項企事業單位內部的考核辦法,作為一種激勵機制,并不與法相悖。但如果把“末位淘汰”制度用到聘用關系上,凡是“末位”,不分青紅皂白就予以淘汰的做法是值得質疑的。

這里通常有兩種情況:一是雙方在勞動合同中約定,單位可以以“末位淘汰”來解聘職工,當出現“末位”情形時,按約解除合同關系,不存在什么問題。二是雙方并沒有在勞動合同中約定這一條,單位單方面以“末位淘汰”為由解除合同關系,就于法不符。因為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單位首先要給予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勞動者仍不能勝任工作的,單位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還要給予經濟補償。這一規定就給予了職工一個培訓和調整工作崗位的過程。

29、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情形有哪些?

答: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勞動合同法》第26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勞動合同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0、哪些情形下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答:(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視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1、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哪些情形下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

答:如果勞動者存在過錯,用人單位可以隨時通知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這也叫過失性解除勞動合同。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如果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根據《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六種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 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6)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32、哪些情形下用人單位辭退職工要支付經濟補償?

答:如果非因勞動者主觀性的過錯,而是由于用人單位自身的原因,或者由于第三方的意外情況,導致用人單位認為必須與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后,方可解除勞動合同?!秳趧雍贤ā返?0條規定:在以下三種情形下,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時,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

1)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33、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單位還支付經濟補償金嗎?

答:根據《勞動合同法》規定,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由用人單位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金??梢姡词乖趨f商一致的情況下,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應當支付經濟補償金;而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單位則可以不支付經濟補償金。但是,在其他情況下,如果系由用人單位的過錯原因,由勞動者被迫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仍應支付經濟補償金。

34、哪些情形下,用人單位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答:《勞動合同法》第42條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40、41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2)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5)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35、單位違法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承擔什么責任?

答:用人單位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兩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勞動合同法》第47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12年。

個人勞動合同范本篇6

甲方:____________人力資源開發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

身份證號:

甲方聘用乙方為甲方勞動合同制職工,并委派乙方到(以下簡稱丙方)工作。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以下簡稱《勞動法》)和《上海市勞動合同條例》及其它有關法律、法規,雙方在自愿、平等、協商一致的基礎上,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年,自 年月日至 年月 日止,其中前三個月為試用期。

第二條 工作崗位、工作職責:

1、具體工作崗位及其工作職責由丙方與乙方在崗位合同中確定。

2、丙方可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以及依照乙方的能力(專業、工作、體力)和工作表現,調整乙方工作崗位以及相應的工作職責。

第三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丙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安排乙方的工作時間;在乙方自愿的基礎上,丙方可以安排乙方加班,并且按國家的相應規定支付給乙方加班費。

第四條 生產、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1、丙方為乙方提供符合政府規定的安全及人體不受危害的環境和工作條件。

2、丙方根據工作需要,按照國家和甲方的規定,向乙方提供防護用品。

第五條 勞動報酬:

1、月工資為人民幣元。

2、乙方的獎金、津貼,按丙方有關制度執行。

第六條 社會保險、福利待遇:

1、甲方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失業保險以及住房公積金。

2、乙方的工資待遇由丙方支付(或由甲方代為支付);其他福利待遇按照丙方的標準執行,由丙方承擔。

3、乙方不享受甲方員工的一切待遇。

4、乙方在工作期間,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丙方按國家有關規定確定乙方醫療期。

第七條 勞動紀律及獎懲

1、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和甲方、丙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

2、對于違反規章制度的乙方,甲方、丙方可按規定予以處罰;直至解除勞動合同。

第八條 解除和不得解除合同的規定

1、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不提前通知乙方解除合同,辭退乙方: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丙方錄用條件;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丙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丙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需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乙方:

(1)乙方因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丙方安排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形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丙三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3、乙方解除合同,須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甲方、丙方。

4、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不提前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丙方不按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3)丙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的。

5、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合同即自行解除:

(1)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或勞動教養的;

(2)丙方宣告解散。

6、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個人勞動合同范本篇7

用人單位: (以下稱“甲方”)

勞動者: (以下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簽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 本合同是確立甲乙雙方勞動關系成立的法定依據

(一) 乙方聲明在訂立本合同時,已經對甲方有關規章制度等有了充分了解。

(二) 乙方保證訂立本合后承認和遵守甲方的有關規章制度的規定。

(三) 本合同履行過程中,公司規章制度如有修改的,按修改后的制度執行。

第二條 合同類型與合同期限

(一) 本合同期限類型: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生效,其中試用期至 年 月 日止。本合同于_____年_____月_____日終止。

(二) 本合同有效期屆滿,如雙方未重新訂立有關聘用合同,或者未延長續簽(變更)本合同的期限的,本合同即對雙方不再發生法律約束。

第三條 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根據甲方工作需要同意在 部門從事 崗位工作,基本工作內容為: .具體可參見相應崗位的《崗位職責說明書》。

(二)乙方工作地點: 完成工作。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乙方同意工作地點相應調整。

(三)合同期,乙方同意甲方根據經營情況、工作需要,以及乙方的工作能力和表現、業績、考核結果,安排和調整乙方的工作崗位、職務和相對應的工資級別,乙方自愿服從甲方的管理和安排。

(四) 本合同有效期限內,乙方未經甲方許可,不得兼任其他企業、事業單位及國家機關的其他工作。

(五) 本合同期限內,乙方從事工作所產生的職務工作成果包括但不限于著作權和知識產權等的一切權利由甲方享有。

(六)乙方未經甲方授權和指派,擅自以甲方的名義辦理的有關事宜,非經甲方追認,甲方對此不承擔任何責任,因此產生的一切后果,由乙方獨立承擔。

第四條 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方執行標準工時制度,乙方每天平均工作時間不超過8小時,每周平均工作不超過40小時。

(二)公司原則上不提倡安排員工加班,乙方如需加班應嚴格按照《加班管理制度》的相關規定執行,征得甲方同意,甲方依據加班申請依法給予乙方相應補償,未經甲方批準的超出工作時間之外的行為,不屬于加班行為,乙方無權要求加班費。

(三)乙方因自身原因早到晚走的,以及自身工作原因未能完成甲方安排在正常工作日的工作而自行加班的,屬于個人自愿行為,不屬于公司規定的加班。

(四)涉及法定休假日調休事宜,按照甲方《考勤與休假管理制度》相關規定執行。

(五)乙方工作滿一年以上可以享有規定的帶薪年休假。

第五條 勞動報酬(若非特別說明,均為稅前工資)

(一)甲方每月15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工資,乙方在試用期期間月工資為 元,正式錄用后月工資為 元。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執行,甲方在每次薪酬變動時均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二)甲方有權根據實際經營狀況、規章制度、以及乙方工作年限、獎懲記錄、崗位變化等調整乙方的工資待遇。

(三)甲乙雙方對工資的其他約定: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工作報酬。

1、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2、乙方違反管理制度的。

3、甲方按照有關規定對乙方工作進行考核評價,考核評價結果需扣除工作報酬的。

4、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第六條 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當地政府規定的法定社會保險,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向勞動保障部門所屬社會保險機構繳納社會保險費,其中乙方應繳納部分由甲方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三)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醫療待遇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四)乙方的福利待遇按國家及甲方的規定執行。

第七條 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有關勞動安全、衛生的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二)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甲方的勞動安全制度,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三)甲方應當建立、健全職業病防治責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防治的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第八條 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

(一)乙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法律、法規;遵守甲方制定的工作紀律和其他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領導、管理和指揮、遵守職業道德、保守甲方商業秘密和知識產權;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有關業務技術及各項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二)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規章制度、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合同及單位規章制度給予紀律處分,并可依據具體情況、悔過程度決定是否解除本合同。甲方因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各種規章制度、勞動紀律解除勞動合同的,無須支付任何經濟補償,并可追究乙方相關的法律責任。

第九條 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續訂勞動合同應當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有關規定執行。

(一)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隨時解除或變更。

(二)任何一方單方提出解除本合同,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對方。

(三)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隨時通知解除本合同,并不支付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提前三日通知乙方解除合同。

2、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員工手冊或規章制度的;

甲、乙雙方再次確認:如下所涉內容均系用人單位的重大“規章制度”,出現如下情況之一,即構成乙方“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除甲方有權隨時解除勞動合同、乙方無權獲得任何經濟補償金之外,乙方并需另行賠償因此而給甲方造成的一切損失,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依法追究乙方的刑事責任:

(1)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并未終止與其他雇主訂立的所有勞動合同以及其他聘用合同;或乙方在本合同有效期內同時受聘于兩個或兩個以上雇主。

(2)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向甲方提供的其個人資料是虛假的,包括但不限于:離職證明、身份證明、戶籍證明、學歷證明、體檢證明等是虛假或偽造的;應聘前患有精神病、傳染性疾病及其它嚴重影響工作的疾病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受到其它單位記過、留用察看、開除或除名等嚴重處分或者有吸毒等劣跡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應聘前曾被勞動教養、拘役或者依法追究刑事責任而在應聘時未聲明的等。

(3)乙方未能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乙方應當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應對所有與甲方有關的信息(包括但不限于財務、客戶、產品、銷售等信息)予以保密,未經甲方總經理批準不得將甲方的有關資料(包括但不限于復印件、電子資料)帶離工作場所、不得擅自傳播和拷貝甲方的有關資料。當乙方離開公司時,應歸還所有屬于公司的文件、物品。乙方應當應甲方要求,適時的與甲方簽訂信息所有權協議或保密信息協議,進一步完善對甲方商業秘密的管理。

(4)乙方嚴重違反員工手冊的規定。乙方在此承諾:本合同簽訂前,已經熟讀員工手冊內容,并且員工手冊如有更新,乙方自愿完全遵守。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5000元(含)以上重大損害的;

4、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損失5000元以上的,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違反《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勞動教養、公安機關收容教育的。

(四)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甲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2、甲方未及時足額支付乙方勞動報酬的,此處“及時”指的是:在乙方全面履行勞動合同的前提下,甲方按本合同約定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按本合同的約定向乙方足額支付勞動報酬,如遇乙方違反勞動合同、勞動紀律,或遇不可抗力、節假日順延支付等情況,不視為“未及時”;

3、甲方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4、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5、因違反《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即行終止, 雙方辦理終止勞動合同手續:

1、本合同期滿的;

2、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3、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4、乙方被開除、除名、辭退的,勞動合同自行解除;

5、合同期滿且雙方不能就相同勞動條件的續簽達成一致的;

6、乙方享受基本養老待遇、退休、宣告死亡、宣告失蹤、死亡的;

7、乙方暫時無法履行合同的義務,但仍有和可能有繼續履行條件的,包括但不限于乙方涉嫌違法犯罪,被公安、國家安全或者司法機關限制人身自由的、乙方因脫產學習與進修、執行有關部門的公益性任務等原因而不能正常履行本合同超過7天的;

8、乙方應征入伍或者履行國家規定的其他法定義務的;

9、法律、行政法規以及甲方《員工獎懲條例》規定的其他情形。

(六) 如果乙方欠付甲方任何款項或給甲方造成任何經濟損失或依照法律法規規定和本合同約定應承擔的賠償責任,甲方有權從乙方的工資、獎金及津貼、補貼等(不限于此)中做相應的扣除,但該扣除不得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不夠扣除的,甲方仍然有權就剩余部分向乙方追償。

(七)乙方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者甲方規章制度,或是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不享受經濟補償金,并應賠償甲方以下損失:

1、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的費用;

2、甲方為乙方支付的培訓費用;

3、對甲方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十條 勞動爭議處理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的,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第十一條 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甲方的規章制度屬本合同的主要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規章制度的具體內容包括但不限于:員工手冊、考勤與休假制度、薪酬管理制度、加班管理制度、崗位職責說明書、培訓服務協議、保密和禁業限制協議等。

(二)乙方同意,在其處于聯系障礙狀態(包括但不限于乙方因病住院、喪失人身自由等情形)時,委托本合同首頁的“緊急聯系人”作為乙方的受委托人,該受委托人享有接受和解與調解,代領、簽收相關文書的權限。

(三)乙方確定下列地址為勞動關系管理相關文件、文書的送達地址。甲方有關書面文件、通知無法直接送達給乙方時,乙方確認該地址為郵寄送達地址,甲方交付郵遞即視為送達。

(四)勞動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五)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或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簽約代表人:(簽字)

職稱:

乙方(姓名):(簽字)

身份證號碼:

戶口所在地地址:

聯絡方式:

簽訂日期:

個人勞動合同范本篇8

出租方(甲方):西安市環西綜合市場

證件號:

承租方(乙方):

證件號: 電話;

甲方利用自有場地開辦環西綜合市場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上海市房屋租賃條例》(以下簡稱《條例》)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誠實信用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就乙方承租甲方可依法出租的房屋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經營攤位狀況

1-1、 甲方將市場內________層________排________號(商業房攤位)出租給乙方經營________使用。

二、房屋租租賃期限

1.本合同約定租賃期限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

2.乙方在本合同到期一月內,如書面通知甲方要求續簽合同,則依法享有優先成租權,其租金為,每月_________,支付方式_________,乙方應于_________日前交清。

三、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時,甲方可以終止租約,收回房屋:

(1)把承租的房屋轉讓,轉借或私自交換使用的;

(2)未經甲方同意私自改變承租用途的;

(3)無故拖欠租金三個月以上的。

四、甲方根據修繕標準檢查,維修房屋和設備,保障安全、正常使用。甲方維修房屋時,乙方應積極協助,不得阻礙施工。在正常情況下,如因檢查不周,維修不及時,以致房屋倒塌,使乙方遭受經濟損失時,由甲方負責賠償。

五、甲方鑒定房屋危險,不能繼續使用,必須騰出時,乙方應按期遷出,其居住房由甲方解決。如乙方籍故拖延不遷造成的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六、甲方對乙方承租的房屋進行翻建大修后,乙方有優先承租權,但事先應簽訂協議。

七、乙方對承租的房屋及室內裝修設備,應負責保管,愛護使用,注意防火、防凍。如有損壞,乙方應負責修復或賠償。樓梯間、門道、走廊等公用房屋和設施,乙方應愛護使用,注意照管,防止損壞。

八、乙方不得私自拆改、增添房屋或設備。如屬必需時,應事先取得甲方同意或另行簽訂協議后方可動工。否則,乙方應負責恢復原狀。

九、乙方退租房屋時,應于七日前通知甲方,并辦清以下手續:

(1)交清租金和應交納的賠償費。

(2)按照租約負責保管的房屋及裝修設備。

(3)撤銷租約。

十、乙方承租的房屋因國家建設,特殊需要必須騰讓時,甲方得終止租約。乙方所需房屋按有關規定辦理。

十一、本租約自立約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止有效。一或___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_________份,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議解決。

十二、其他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租賃用途

2-1、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房屋僅作為 使用,并遵守國家和本市有關物業管理的規定。

2-2、在租賃期內,未事前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以及按規定須經有關部門審批準許前,乙方不得擅自改變該房屋的使用用途。

三、租賃期限

3-1、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向乙方交付該房屋,租賃期 年 月 日起至自 年 月 日止。為期 年。 3-2、租賃期滿后,甲方有權收回該房屋,乙方應如期歸還。乙方如要求續租,則必須在租賃期滿前的壹個月向甲方提出書面意向,雙方可在對租金、期限重新協商后,簽訂新的租賃合同。

四、租金及支付方式

4-1、該房屋租賃的月租金為 元整,(大寫 萬 仟 百 元整)。

4-2、租金按 月為一期支付,第一期租金及保證金應于 年 月 日前付清,以后乙方應于每期的 天前支付予甲方房租金。

4-3、乙方支付租金方式: 。

五、保證金

5-1、為確保房屋及所屬設施之安全與完好及租賃期內相關費用之如期結算,甲乙雙方同意本合同的保證金(押金)為 元整,(大寫 萬 仟 百 元整)。

5-2、乙方應于本合同簽訂時付清全額保證金。甲方在收到保證金后應予以書面簽收。

5-3、租賃期滿后,乙方點清,交還房屋及設施,并付清應付費用后,經甲方確認后應立即將保證金無息退還乙方。

六、其它費用

6-1、乙方在租賃期內實際使用的水、電、煤氣、有線電視、通訊等費用應由乙方自行承擔,并按單如期繳納,逾期不付的違約責任由乙方承擔。

6-2、物業管理費由 支付。

七、甲方義務

7-1、甲方定期對房屋和設施進行維修,保養(提前10天通知乙方)其費用由甲方承擔。并同意乙方對房屋進行簡單裝修及整改。

7-2、房屋及附屬設施非乙方的過失或錯誤使用而受到損壞時,甲方有修繕的責任并承擔相關的費用,若經乙方催告后,因不及時處理,造成乙方財產損失或人身傷害的,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7-3、甲方應保證所出租房屋權屬清楚,無共同人意見,無使用之糾紛。

八、乙方義務

8-1、乙方在租賃期內保證在該租賃房屋內的所有活動均能合乎中國的法律及該地點管理規定,不做任何違法之行為。否則視為違約,相關責任與甲方無關。

8-2、乙方應按合同的規定,按時支付租金及其他各項費用,否則視為違約。

九、違約責任及處理

9-1、甲乙雙方任何一單方如未按本合同的條款執行或未盡義務,導致中途終止合同,則視為違約,雙方同意違約金為 元整。(大寫 萬 仟 佰 元整)若甲方違約,除退還給乙方保證金外,還須支付給乙方上述金額違約金;反之,若乙方違約,則甲方有權扣取上述金額違約金。

9-2、凡執行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的事情時雙方如有爭議,應首先友好協商,協商不成,可交上海仲裁委員會仲裁,或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合同終止及解除條件

10-1、在租賃期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單方面提前終止本合同,均構成違約。

10-2、租賃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下而致合同終止的,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A、 該房屋占用范圍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

B、 該房屋因社會公共利益或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征用的;

C、 該房屋因不可抗拒因素而遭毀損、滅失或被鑒定為危房的;

十一、其它條款

11-1、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具有完全民事行為能力,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并愿按合同規定嚴格執行。如一方違反本合同,另一方有權按本合同規定索賠。

11-2 甲方同意乙方在房屋沿街外立面做燈箱廣告牌。

11-3、本合同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

11-4、本合同共三頁,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均具有同等效力,簽字即生效。

出租方(甲方):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電 話: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承租方(乙方): 身份證號碼: 住 址: 電 話:

個人勞動合同范本篇9

用人單位(甲方):______________

地址(住所):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______

員工姓名(乙方):______________

身份證住址: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

根據、等有關勞動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簽訂本合同,確立勞動關系。

一、合同期限

(一)甲、乙雙方商定,采取下列第____種形式確定勞動合同期:

1、有固定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2、無固定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法定終止條件出現時止。

3、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止。

(二)試用期約定,采取下列第_____種形式:

1、無試用期。

2、試用期為_______個月(天),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一)乙方工作崗位(部門、工種或職務)為:______________

(二)乙方工作任務或職責是: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工作地點是:______________;如甲方派乙方到外地或外單位工作,應簽訂補充協議。

(四)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和乙方能力表現,可以合理調整乙方工作崗位(包括部門、工種或職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即每日工作8小時,每周工作40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作制。

3、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即經勞動保障部門審批,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周期,總工時_______小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除第四十二條規定情形外,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最長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三)休息日和法定節假日,甲方依法按排乙方休息休假,因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加班,依法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費。

四、勞動報酬

(一)乙方正常工作時間工資按下列第(_______)種形式執行,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

1、乙方試用期工資_______元/月(日);試用期滿工資_______元/月(日)。

2、其他形式:______________。

(二)工資必須以法定貨幣支付,不得以實物及有價證券替代貨幣支付。

(三)甲方可以根據企業經營狀況和乙方能力表現,及工作崗位調整情況,合理調整乙方工資。

(四)甲方每月日發放乙方上一個月工資。如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工作日支付。

(五)甲方依法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應按第四十四條規定支付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

(六)因乙方過錯造成乙方停工,甲方不支付乙方停工期間工資,并可根據造成損失,按有關規定相應處理。

(七)非因乙方原因造成甲方停工、停產,未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最長三十日),甲方應當按照正常工作時間支付工資。超過一個工資支付周期,可以根據乙方提供勞動,按照雙方新約定標準支付工資;甲方沒有安排乙方工作,應當按照不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百分之八十支付勞動者生活費,生活費發放至企業復工、復產或者解除勞動關系。

(八)乙方因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進行治療,在國家規定醫療期內,甲方應當依照國家有關規定支付病傷假期工資。甲方支付病傷假期工資不得低于當地最低工資標準百分之八十。

(九)乙方依法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探親假、婚假、喪假、產假、看護假、計劃生育假等假期期間,甲方應當視同其正常勞動并支付正常工作時間工資。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合同期內,甲方應依法為乙方辦理參加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等社會保險手續,社會保險費按規定比例,由甲乙雙方負責。

(二)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規定給予醫療期和醫療待遇,按醫療保險及其他相關規定報銷醫療費用,并在規定醫療期內支付病假工資或疾病救濟費。

(三)乙方患職業病、因工負傷或者因工死亡,甲方應按規定辦理。

六、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一)甲方按國家有關勞動保護規定提供符合國家勞動衛生標準勞動作業場所,切實保護乙方在生產工作中安全和健康。如乙方工作過程中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甲方應按規定保護乙方健康及其相關權益。

(二)甲方根據乙方從事工作崗位,按國家有關規定,發給乙方必要勞動保護用品,并按勞動保護規定免費安排乙方進行體檢。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和健康行為,有權要求改正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七、勞動紀律

(一)乙方應自覺遵守法律、法規、規章和企業依法制定各項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安全操作規程,服從管理,按時完成工作任務。

(二)乙方應保守甲方商業秘密和與知識產權相關保密事頂。

八、勞動合同履行和變更

(一)甲乙雙方應當按照勞動合同約定,全面履行各自義務。

(二)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約定內容。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采用書面形式。

九、勞動合同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由甲方提出協商解除合同,應依法支付乙方經濟補償金;由乙方提出協商解除合同,甲方無需支付乙方經濟補償。

(二)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1、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

2、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

3、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保險費;

4、甲方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規定,損害乙方權益;

5、因甲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其他情形。

(四)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且無需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

4、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

5、因乙方過錯致使勞動合同無效;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五)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員工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1、乙方工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工作;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

3、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甲方與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

(六)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按第四十一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但應支付乙方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1、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

2、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

3、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

4、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

(七)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得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五、六項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1、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

2、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

3、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

4、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

5、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其他情形。

(八)有下列情形之一,勞動合同終止:

1、勞動合同期滿;

2、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保險待遇;

3、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

4、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

5、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 提前解散;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其他情形。

甲方依本項第1目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但甲方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情形外;

甲方依照本項第4目、第5目規定終止勞動合同,應支付乙方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九)勞動合同期滿,有第九條第七項規定情形之一,勞動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本合同第七項第2目規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勞動合同終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保險規定執行。

(十)經濟補償按乙方在本單位工作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經濟補償。

乙方月工資高于甲方所在地設區市級人民政府公布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數額支付,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乙方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平均工資。

(十一)勞動合同期滿而甲方需續延勞動合同,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將送達乙方,經雙方協商同意續延勞動合同,應在勞動合同期滿前30日內重新訂立勞動合同;重新訂立勞動合同,自前份勞動合同期滿次日起生效。

十、違約責任

(一)乙方違反培訓協議中服務期約定,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二)乙方違反雙方簽訂競業限制協議,應當按照約定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試用期滿后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0天通知,或者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而未提前3天通知,或自動離職,以乙方日工資為標準,每延遲1日支付1日工資賠償金;給甲方造成其他損失,應當承擔賠償責任,賠償金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招收錄用乙方所支付費用、培訓費用、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直接經濟損失。

(四)勞動合同依法被確認無效,給對方造成損害,有過錯一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五)甲方違約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應當依照本合同第九條第十項規定經濟補償標準二倍向乙方支付賠償金。

(六)任何一方其他違約行為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按法律規定賠償對方經濟損失。

十一、爭議處理

雙方履行本合同如發生爭議,可先協商解決;不愿協商或協商不成,可以向甲方所在地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仲裁裁決不服,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二、其他約定

(一)雙方在此之前簽訂所有勞動合同,凡與本合同不一致,應以本合同為準,雙方專門針對培訓、商業秘密保護、競業限制、購房等個別事項簽訂協議除外。

(二)乙方保證與甲方簽訂本合同時,已與其他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并提供相關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關系證明,否則,甲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由于乙方過錯,導致甲方被乙方原工作單位追訴,乙方應賠償甲方因此受到全部損失。

(三)乙方因故辭職,應按照甲方有關規章制度辦理完工作交接手續后方可離職,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辦理解除勞動合同有關手續(包括出具解除勞動合同證明、辦理檔案和社保關系轉移等手續)。

(四)甲乙雙方另行簽訂培訓協議、保密協議、競業限制協議等與勞動合同相關協議是本合同組成部分。

(五)甲方在企業內公開發布各項規章制度對雙方均具有約束力,除非該制度違反國家法律法規或與本協議相沖突,否則視為本合同有效附件。

(六)合同未盡事宜或合同條款與勞動法規有抵觸,按現行勞動法規執行。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涂改或冒簽無效。

甲方:(蓋章)乙方:_______(簽名或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

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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