租賃個人車輛運輸貨物合同
在簽訂一份正確的合法的合同之后,雙方應該要去嚴格遵守租賃個人車輛運輸貨物合同。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的關于租賃個人車輛運輸貨物合同,希望這些可以給大家帶來幫助!
租賃個人車輛運輸貨物合同(篇1)
出租方:
承租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本協議,條款如下:
一、乙方自愿租賃甲方豪沃牌貨車。車牌號為:____________
二、租賃期限:暫定一年。協議生效時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繳納風險擔保金40000元。
三、租賃費用:¥6000元/月(大寫:陸仟每月)每年減免兩個月,每月租金_______。
四、付款方式:乙方在接收車輛時以現金方式一次性付清。
五、違約責任:乙方租用不到半年的扣風險擔保金總額的100%,到半年以上的扣風險擔保金的50%。本協議到期后乙方須保證車輛完整無損歸還給甲方。
六、其他約定:
1、甲方提供出租車輛,行車的相關手續必須齊全。
2、乙方在租賃期內的.一切油耗、修理費及相關費用等由乙方全部承當。
3、乙方在租賃期內所承運的各種物資,無國家違禁品,否則,因此而產生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后果,由乙方承當全部責任,并還應支付甲方的間接和直接損失費¥40000.00元(大寫:肆萬元整)。
4、乙方在租賃期內所發生的一切交通安全事故,其經濟后果和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當全部責任。同時,另行支付甲方間接和直接損失費¥40000.00元(大寫:肆萬元整)。
5、本協議到期后,乙方應及時歸還車輛給甲方,如需繼續租賃,則另行協商租賃的相關事項。
6、承租方要負責對所租車輛進行維護保養,在退租時如給車輛造成損壞的,承租方應當修復原狀或賠償應和原車一樣。
7、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8、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生效。
9、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存一份。
甲方:
乙方: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租賃個人車輛運輸貨物合同(篇2)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人:(以下簡稱乙方)
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自愿租賃甲方東風卡車。
二.租賃期限:
暫定一年(____________年10月30日-____________年10月29日)。本協議生效后,乙方應向甲方支付一次性風險保證金人民幣2萬元。
三.租賃費用:
¥5500元/月(大寫:伍佰元/月)。先交房租,然后每月25號交下個月的房租。
四.付款方式:
乙方應在收到車輛時一次性以現金方式付清車輛款項。
五.違約責任:
乙方半年以內扣風險保證金總額的100%,半年以上扣風險保證金的50%。本協議到期后,乙方應確保車輛完好無損地返還給甲方。
六.其他協議:
1.甲方提供租賃車輛,相關駕駛手續必須齊全。
2.乙方在租賃期內的所有油耗、維修費用及相關費用由乙方承擔..
3.乙方在租賃期內攜帶的各種物資不含國家違禁品,否則由此產生的一切經濟損失和法律后果由乙方承擔,并向甲方支付間接和直接損失費¥_______元(大寫:_______萬元整)
4.乙方對租賃期內發生的所有交通安全事故的'經濟和法律后果承擔全部責任。同時向甲方支付間接和直接損失_______元(大寫:_______萬元整)
5.本協議期滿后,乙方應及時將車輛歸還甲方,如需繼續租賃,其他租賃相關事宜另行協商。
6.承租人承擔元以內的年審費用,出租人承擔元以上的年審費用。出租人加油交給承租人,承租人歸還出租人時加油。
7.本協議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8.本協議經雙方簽字后生效。
9.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乙方:
代表:代表:
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______日
租賃個人車輛運輸貨物合同(篇3)
甲方:
乙方:
經甲乙雙方友好,平等協商,本著互愿互利的原則,就租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一、乙方租用車輛內容如下:
車牌號: 型號: 。租車時間自20__年1月1日起至20__年12月31日止。
二、租用費用
以每月25日計算,月租金3500元。如遇特殊情況,車輛未由乙方使用,按天扣除租金費用。
三、甲乙雙方責任
1. 甲方責任:
A.甲方保證提供證件齊全的車輛,定期對車輛進行保養。
B.保險、日常保養維修,由甲方負責。
C.甲方不承擔租賃車輛于租賃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即甲方應全力配合乙方處理第三者責任,如發生保險賠付不足,差額由乙方承擔。
D.依照法律、法規的規定甲方應有的權利。
E.甲方應乙方要求追加的保險費用由乙方支付。
2. 乙方責任:
A.乙方租賃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等行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B.乙方未經甲方允許,不得將車輛駕駛到本地區之外的地方使用。
C.乙方不得把所租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租賃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D.乙方給該車輛指定的駕駛員(可多人)需報甲方許可,并滿足以下條件,駕齡滿一年,無不良嗜好。
E.乙方承擔車輛租賃期間的油料費用。在租賃期間應對制動液、冷卻液負有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乙方應立即通知甲方或將車輛開至甲方指定維修廠,乙方不得自行折卸、更換愿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承租方承擔。
四、其他
1.本協議一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2.本協議自簽協議之日起,自行生效,如發生糾紛雙方友好協商解決,直至按《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裁定執行。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個人車輛運輸貨物合同(篇4)
出租人:(甲方)
承租人:(乙方)
從業資格證號: 駕駛證:
租賃物:皖桑塔納客運出租汽車及其配套設施(備胎、千斤頂、頂燈、計價器、電臺、車輛營運證、行駛證、營業執照、車輛完稅憑證、車鑰匙、氣瓶壓力檢測證等)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為期 年。
一、甲、乙雙方應按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履行本合同,乙方應服從公司和甲方的管理,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二、乙方須持有交通運管部門所需證件,否則責任自負。
三、乙方繳給甲方 風險保證金,合同到期后,甲方歸還乙方。租車費用為每季度 元。
四、乙方承租期間應妥善保管車輛及配套設施,造成損毀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五、由乙方駕駛期間,所造成的交通事故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超出保險賠付范圍的一切費用由乙方承擔,若因事故造成車輛停運的,每天的費用也由乙方支付,另甲方和乙方事故金20%,如乙方在承租期間,因違法行為造成車輛被扣或停運
六、乙方承租期間未經甲方同意不得隨意轉租。
七、租車協議為一年,雙方各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八、本合同及附件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如發生糾紛,雙方本著有好協商的原則。如協商不成,則應依法解決。
九、如車輛需要出售,由甲方做主。
十、甲乙雙方必須履行以下條例:
1、油補屬于甲方所有。
2、甲乙雙方在合同期間,無論任何原因終止合同,付違約金5000元整。(伍仟元整)
3、乙方在承租期間,如發生重大交通事故和對車輛售價造成的全部影響,由乙方負全部責任。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租賃個人車輛運輸貨物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法律規定的有關規定,雙方在平等的基礎上經充分協商就汽車借用事宜達成如下協議,應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 車輛車況確認
出借方將所借的車型為,車輛的借用給借用方,借車時間以雙方簽字確認為準。
第二條 借用期限
出借方自日將所借的車輛交給借用方使用,至 年 月 日 時收回。
第三條 出借方不承擔的權利和義務
1、不承擔出借車輛在出借方期間內所發生交通事故或其他事故造成的一切后果,包括有關部門的罰款等。
2、不承擔出借車輛于出借期間引發的第三者責任。
第四條 借用方的權利和義務
1、借車期間擁有所借車車輛的使用權。
2、借車期間應嚴格遵守國家各項法律法規,并承擔由于違章、肇事、違法、酒駕等行 為所產生的全部責任及經濟損失。
3、不得把所借的車輛轉借給任何第三者使用,不得用借用車輛進行盈利性經營,以及參加競賽、測試、實驗、教練等活動。
4、承擔車輛借用期間的油料費用。在借用期間應對水箱水位、制動液、冷卻液因每日檢查的責任,在車輛正常使用中出現故障或異常,借用方應立即通知出借方或將車輛開至出借方指定維修廠,借用方不得自行拆卸、更換原車設備及零件;因非正常使用造成的事故責任及損失費用均由借用方承擔。
5、如需續借車輛,需提前24小時到出借方辦理續借手續。
6、依照借車協議的規定借用方應有權責任。
第五條 車輛保險
1、出借方為出借的車輛辦理了車輛全險。
2、應按時歸還車輛驗收時發現車輛有所就的劃傷、刮傷、損壞、設備折損、證件丟失 等現象借用方應按實際損失交納車損費及其他相應的費用。
3、車輛在借用期間內如發生保險事故,借用方應立即通知出借方,出借方即時應協助借用方向保險公司報案及協助出借方辦理此事故的相關事宜,借用方并支付因此產生的一切費用。如屬于保險賠付范圍的費用由保險公司承擔;屬于保險責任免賠或其他原因導致保險公司拒賠的損失由借用方承擔。
第六條 違約責任
借用方在借用期間發生操作不當或其他外部原因引起的車輛損傷,如可辦理保險索賠的,借用方應向出借方支付總維修費用(以保證公司評估為準)30%的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如屬于保險責任免除范圍的,由借用方承擔全部的維修費用、以及加速折舊費和停駛損失。
第七條 借用合同解除
1、未經出借方許可借用方多用時間內,出借方有權隨時隨地收回車輛解除合同,并不負一切法律責任。
2、在下述任何一種情況發生時,出借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收回車輛,由此造成的一切法律責任和經濟損失由借用方承擔。
3、借用方利用所借車輛從事違法犯罪活動等。
4、借用方將所借車輛轉讓、轉租、出售、抵押、質押等。
5、從事其他有損借方車輛合法權益的活動。
第八條 合同的效力
本合同自出借方、借用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共兩頁一式兩份,有出借方、借用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