二手挖掘機買賣合同
承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出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按照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過雙方協商,就乙方向甲方買賣設備特簽訂本合同。條款如下:
一、乙方將式挖掘機設備,數量一臺,熟練操作工人一名,買賣給乙方項目部使用。
二、買賣時間及結算方式,按甲方具體工程施工需求定。設備的買賣費按工作時間(每小時320元)計算,有效工作時間由甲乙雙方指定人員確認后,經甲方簽字為準。甲方第一批月度工程進度款到賬后向乙方支付總買賣費的.50%;工程整體完工后10日內憑發票向乙方支付剩余50%買賣費。
三、乙方擁有對買賣設備的所有權,甲方僅在買賣期內在本合同規定的范圍內擁有該買賣備的使用權。乙方確保向甲方提供合格的設備及操作人員,以不影響甲方正常的施工進度為準。
四、買賣期間乙方操作人員及設備必須服從甲方規章制度以及工程合理的調度,隨叫隨到,若無故不服從甲方調度,甲方則有權要求更換操作人員。
五、買賣期間乙方保障其設備及操作人員的安全,負責其操作人員的食宿;設備的保管、消耗、油品、維修并承擔其費用。作業過程當中乙方人員、設備等一切安全事故均由乙方自行負責。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并附協議。如有糾紛或協商未果,雙方均可向異議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訴訟。
七、本合同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手挖掘機買賣合同篇2
甲方(賣方): 乙方(買方):
經甲乙雙方共同協商,現甲方于 20_ 年 4 月 28 日將兩臺小松二手挖掘機、一臺二手破碎器以總價人民幣(大寫) (小寫: 元整 )售給乙方,具體協議如下:
一、該合同標的物屬甲、乙雙方秉承遵循法律法規的前提下自愿交易,自由買賣。
二、該兩臺二手挖機型號為:
1、小松PC360-7ME一臺
2、小松PC300-7/TR300一臺(含配套破碎器一臺)
三、該合同內標的物在合同簽訂、買賣手續辦理結束之日以前的任何債權債務、經濟糾紛、民事糾紛、交通事故、交通違法等事宜,所有責任由甲方負責。
三、該合同內標的物在合同簽訂、買賣手續辦理結束之日以后的任何債權債務、經濟糾紛、民事糾紛、交通事故、交通違法等事宜,所有責任由乙方負責。
四、機械手續雙方當面看清,(手續只有購機發票復印件4張;PC360-7ME合同復印件一份、液壓破碎錘質量保證書復印件1張、服務報告復印件1張,無其它任何資料)。
五、購機款項以雙方約定的兩種付款方式進行:
1、現金人民幣: ,由乙方(陳金成)名下人員 的個人賬戶轉入到甲方 財務人員 個人賬戶,甲方并已確認收到該款項。
2、因甲方欠乙方股權轉讓款未付清,剩余未付挖機購買款 ,甲方在乙方股權轉讓款內扣除,該款項不計利息。
六、甲乙雙方如有一方反悔,則必須向另一方賠償違約金 元。
七、挖掘機、破碎器外況及發動機狀況程度乙方自行了解清楚,簽字購買后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八、此協議屬雙方自愿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即生效,并承擔法律責任。如有任何分歧雙方友好協商解決,解決不了,雙方均可通過法律程序解決。
甲方: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身份證號: 身份證號:
地 址: 地 址:
年 月 日
二手挖掘機買賣合同篇3
賣出人(以下簡稱甲方):
買受人(以下簡稱乙方):
依據有關法律、法規和規章的規定,甲、乙雙方在自愿、平等和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PC130-7 (DBM0622) 挖掘機含BB破碎錘買賣和完成其它服務事項,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 當事人及車倆情況
(一)甲方基本情況:
1.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址:
聯系電話:
(二)乙方基本情況:
1.自然人身份證號碼
現居住地址 :
聯系電話 :
(三)賣出車輛基本情況:PC130-7 (DBM0622)挖掘機含BB破碎錘及相關配件。 顏 色 黃 購買日期 車架號碼 。
第二條:價格:
經雙方協商該車的轉讓價為人民幣 ¥ 元(大寫: 元。
第三條 雙方的權利義務
(一)甲方保證賣出挖掘機及DBB破碎錘的合法性以及不存在任何權屬上的法律問題;應提供車輛真實情況和信息。在乙方購買之日起,挖掘機以前所有的債權債務由甲方負責,乙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二)甲方應提供該車的各類證明、證件并確保真實有效。乙方將一次性付清余款,該機產權屬乙方所有。
第四條 違約責任
(一)違反本合同第三條第1款,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甲方應無條件接受退回的車輛并退回乙方全部車款并賠償乙方相應的一切損失。
第五條 爭議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發生的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調解不成的,可向成都市錦江區人民法院起訴。
第六條 其它
(一)本合同未約定的事項,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以及有關的法律、法規和規章執行。本合同經雙方當事人簽字或蓋章后生效。本合同一式兩份,由甲方、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簽約時間: 年 月 日
二手挖掘機買賣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由于甲方生意繁忙,無時間照應挖掘機,故將自己__年0月份出資壹佰陸拾萬元整購買的日本小松(KOMATSU)牌RC-360T,機號為DC-40660的'八成新工作了4300小時的挖掘機賣給乙方使用,甲乙雙方共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挖掘機的價為壹佰萬元整。
二、甲方必須在20__年__月__日前用拖板車將該挖掘及托運送到乙方店塔鎮碾房灣石料廠,甲方負責運輸,乙方配合裝卸,如運送中途出問題,由甲方自行承擔,乙方概不負責。
三、甲方必須配齊原車所有工具及配件,外帶破碎錘一個,挖掘機鏟牙0個,油桶2個。
四、付款方式:甲乙雙方在簽訂本合同時,乙方付給甲方車價(貳拾伍萬元整¥:250000.00元)作為首付款,余款(捌拾萬元整¥:800000.00元)剩余款項一個月后,一次性付清。
五、本挖掘機在交易后,所產生的經濟利益及車輛事故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概不負責。
六、違約責仸:如有一方違約,造成另一方的損失,一切后果均由違約方承擔。
七、甲乙雙方如出現違約或爭議,可由當地人民法院裁決。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甲方:
開戶行:
賬號:
乙方:
年月日
二手挖掘機買賣合同篇5
出售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
購買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
就甲方向乙方出售自有的 小松pc200-7 舊挖機一事達成以下協議:
一、甲方同意將自有的舊挖機(該編號為: )
出售給乙方, 經乙方負責人及技術人員現看
機試機后,以協定價格為為人民幣為 元大寫 萬元整
甲方負責惠州到 的運輸費用 。
二、甲方保證出售該挖機具有合法正當手續
(中華人民共和國海關進口貨物報關單編號
( ),非偷盜無貸款行為,保證此挖機在出售前的債務與乙方沒有任何關聯.
如甲方以前和他人或合伙人有經濟糾紛,產權問題將與乙方無關。如該挖機是甲方偷盜或來
路不明的,甲方將負全部法律責任。
三、甲方在自己的場地上負責將該挖機安全裝上乙方的運輸車上。
保證乙方順利離開,乙
方在一次性付清協定價后(收款以收款收據為準),取得該挖機所有權,(由甲方自動轉給乙方) 。
四、為了雙方共同遵守特訂立此協議。
五、此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按手印后立即生效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電話 : 電話:
家庭住址: 家庭住址:
甲方銀行收款帳號:
乙方銀行轉款帳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