飯店轉讓合同電子版
乙方(受讓方):
經甲、乙雙方自愿、平等、友好協商,并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就 店鋪整體轉讓事宜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座落在夢澤大道211-3的轉租給乙方;該飯店內相關設施所有權一并轉讓給乙方,主要店鋪整體裝修包括餐桌餐椅、廚房設備等設施。
第二條:乙方在年月日前一次性向甲方支付轉手費(轉讓費)共計人民幣 萬元,上述費用已包括甲方交給租賃方再轉付乙方的押金、飯店現有裝修、裝飾、設備及其他相關費用。甲方不得再向乙方索取任何其他費用。甲方剩余的房屋使用權歸乙方所有。
第三條:乙方支付款項由的負責人收取,乙方必須在合同簽訂當日向該負責人一次性支付合同項下之價款。
第四條:乙方在支付權利。乙方在付清轉讓價款的當天,即正式取得 承租權及相關設施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1. 合同期內的全部合同或協議,如乙方確需提前終止或變更原飯店與出租方簽訂的合同期內全部合同或協議,可與出租方另行簽訂協議。整體轉讓后,甲、乙雙方承擔的所有交納稅費和相關證件的登記工本費由乙方承擔,甲方應在整體轉讓完畢后 日內將原 的所有證照(消防、稅務、工商、環保、衛生及物業簽署合同)的法人代表移戶給乙方指定人員,則甲方在 年 月 日起不再承擔法人責任,所有后果由乙方全權負責。
第五條:年甲方享有和承擔,乙方在獲得 整體轉讓權益之后所發生的債權債務概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第六條:乙方在獲得違法經營,應照章納稅,自負盈虧,承擔其民事責任。
第七條:違約責任
乙方不按照合同的約定將轉讓價款支付給甲方,應向甲方承擔轉讓總價款每日萬分之一的違約責任;甲方未能及時將合同項下之權利移交給乙方,應向乙方承擔轉讓總價款每日萬分之一的違約責任。
除上述違約責任明確規定外,出現本合同其它爭議和違約責任,將按照《合同法》規定執行,或者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合同雙方共同簽署正本一式貳份,每份文本的條款內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壹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身份證號碼: 身份證號碼: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飯店轉讓合同電子版篇2
甲方(出讓方):
乙方(受讓方):
經甲、乙雙方自愿、平等、友好協商,就整體轉讓事宜簽訂本合同,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甲方自愿將座落在西苑南區的轉租給乙方;該飯店內相關設施所有權一并轉讓給乙方,主要包括餐桌餐椅、廚房設備等設施。
第二條:乙方一次性支付甲方轉租款及相關設施轉讓款人民幣元整。
第三條:乙方須在合同簽訂當日向甲方一次性支付合同項下之價款。
第四條:飯店承租權的.轉讓應取得出租方的同意后,該合同項下之承租權轉讓方為有效。
第五條:乙方在支付轉讓價款后,甲方即向乙方移交合同項下之權利。乙方在付清轉讓價款的當天,即正式取得承租權及相關設施的所有權和使用權。
第六條:飯店整體轉讓后,乙方應繼續履行甲方與出租方簽訂的合同期內的全部合同或協議,如乙方確需提前終止或變更原飯店與出租方簽訂的合同期內全部合同或協議,可與出租方另行簽訂協議。
第七條:乙方在獲得整體轉讓權益后,乙方在原址不得進行違法經營。
第八條:本合同雙方共同簽署正本一式貳份,每份文本的條款內容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雙方各執壹份。
第九條:本合同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飯店轉讓合同電子版篇3
甲方(轉讓人):
乙方(被轉讓人):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協議:
1、讓標的:
甲方將位于飯店內所有財產、設施(見財產清單)轉讓給乙方,轉讓價格20____00.00元整。
2、轉租標的:
租賃房屋3間(共平方米)及附屬設施轉給乙方,從20____年6月21日起。
3、讓費的繳納方式:
甲方于6月21日將位于飯店內所有財產、設施交付乙方并驗收后,乙方20____年6月21日付轉讓費定金50000元。扣除甲方所欠乙方60000元外,其余下90000元于20____年7月21日前付清。如果在規定日期內不能付清余款,甲方有權收回飯店。
4、條款:
甲方在將本協議項下的房屋轉給乙方時,應當通知房屋所有人(出租人)知悉本協議。乙方在租賃經營期間,如經營發生困難,乙方有權將本協議項下房屋再行轉租給第三人經營。
5、費用承擔:
在本協議簽訂之前,飯店所發生的債權和債務由甲方承擔。在協議簽訂之后,因經營飯店所發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在乙方經營期間,所發生的稅費、水電、物業管理費、衛生費等費用按使用數額和國家規定價格由乙方承擔。在乙方經營期間,房屋的維修責任由乙方承擔。
6、裝飾裝修:
經營期間,有權對房屋進行裝飾裝修,費用由乙方承擔,合同到期后裝飾裝修物乙方可以帶走。
7、違約責任:
如甲方單方提前終止合同,應賠償乙方經營損失20____00元整,并應向對方支付違約金100000元整。
8、以經合同簽訂,其飯店內所有一切事務均與甲方無任何關系。
9、本協議一式2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即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飯店轉讓合同電子版篇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
甲、乙雙方就下列房屋的租賃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 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房屋(以下簡稱該房屋)坐落于
第二條 房屋設施:
1、空調機5只(樓上2只,樓下3只)
2、空調掛機7只(樓上6只,樓下1只)
3、電視機音響1套、收銀卡機1臺、點鈔機1臺、酒水柜3個、餐具13套、廚房全套、冷菜間一間(見清單)
第三條 :
1、飯店轉讓費壹拾捌萬元整簽字后付款捌萬元
2、飯店開業付伍萬元整,六個月以后再付伍萬元整。
3、轉讓期間甲方配合乙方開業,辦理一切水電費用確保順利開業
4、甲方應配合去房東簽訂新的租房合同(優惠價)
5、甲乙雙方共同合作確保開業前的工商、稅務、城管的一切手續。
6、甲乙雙方真誠合作確保飯店興旺發達,甲方有可能的情況
甲方(簽章):_____ 乙方(簽章):_____
___年___月___日 ___年___月___日
飯店轉讓合同電子版篇5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王俊(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方經營的“老北京餃子王”(原名叫“老北京餃子王”)各種有效證件以及與華聯簽訂的合同均為此名,此餐廳原系甲方中曾清華與李曉云合伙經營,后因李曉云懷孕將其股份轉讓給現甲方中的王俊,實際現本店的現甲方中的兩個人經營,此因果關系已告知乙方知曉。
甲乙雙方依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在平等、互利的基礎上,為了保護甲乙雙方的利益,就“老北京餃子王”快餐廳轉讓達成本協議。本協議共4頁。
一、甲方自愿將位于重慶市沙坪壩三峽廣場華聯超市的“老北京餃子王”快餐廳(法人代表:李曉云:)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的范圍:餐廳的內外裝修、餐廳內全部的設備及經營用品、餐廳使用的空調、辦公室及辦公用品、庫存貨物,并保證其完好性、可用性。(其中一個刨冰機、一個封口機和一個三星冰箱不在其中)。
三、轉讓價格:在甲方完全履行本轉讓協議中條款的前提下,經雙方協商轉讓價格為人民幣15萬元(拾伍萬元整),此轉讓金包括甲方交給房屋出租方的租房保證金2.2萬元(貳點貳萬元)。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在該地點經營快餐廳的合法性,并出具該餐廳相關證明文件。
2、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完衛生、工商、稅務等證照、手續。乙方協助辦理。
3、未完成交接前,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協調跟出租方飛關系。
4、甲方在年10月至11月向華聯申請降低房屋租金,如房屋租金降為1.9萬元/月(壹點玖萬元/月),此租金租賃合同的月租金為2.0萬元(貳萬元),則轉讓金為14.5萬元/月(拾肆點伍萬元/月),如果租賃合同的月租金為2.2萬元(貳點貳萬元),則轉讓金降為12.5萬元(拾貳點伍萬元),如果租金超過2.2萬元/月,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該賠償乙方違約金3萬元(叁萬元),雙方對轉讓事宜重新進行協商。(年10月份乙方按2.2萬元/月支付房租)。
5、乙方在年9月27日正式接手餐廳的經營管理,交接日之前的租賃合同相關費用(租金、衛生費、水電氣費等)、工商管理費用、電話費、員工工資、供貨貨款等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若因甲方債務影響乙方正常經營和收益,乙方有權停止支付轉讓金并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6、“老北京餃子王”快餐廳年9月27日以前的債務均由甲方承擔。
7、甲方負責與出租房協調辦理戶外廣告位事宜。
8、甲方轉讓的范圍為:餐廳的內外裝修、餐廳內全部的設備及經營用品、辦公室及辦公用品、庫存貨物、各種證照、消防合格證書、交給出租方的保證金等。甲方保證辦公室、庫房、大門門鎖的完好,不存在事故安全隱患,對有問題的設備甲方應在轉讓前進行修復,廚房達到消防、衛生標準。同時移交該餐廳完整的裝修工程、水電安裝工程等相關的圖紙和資料。
10、甲方在清償債務時,應將清償債務單交乙方審核,并由乙方派員監督支付。
五、轉讓費的付款方式:
1、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訂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支付7萬元(柒萬元),若因甲方未履行上述第四款第二條、第三條協議約定或其它原因轉讓不能順利完成時,應立即退還給乙方。
2、乙方有義務在2年1月30日前支付甲方2萬元,其余部分在年4月30日之前,按照雙方核定的實際數額結清剩余的轉讓費。在乙方按合同付清轉讓費的同時,甲乙雙方按華聯的要求辦理退、入場手續完成租賃轉換手續。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遵守本協議規定,因甲方不遵守協議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給予乙方兩萬元的賠償,造成重大損失的,要退還全部轉讓款。
2、因為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權利受到損害的,乙方應該支付甲方兩萬元的賠償金。
七、從年9月27日起至甲乙雙方辦理完與華聯過戶手續時止。乙方在辦餐廳的一切債權、債務、工商等全部由乙方負責。乙方在經營期間(在未完成過戶之前)必須按時向華聯繳納水電氣、房租費(每月22日之前)。如未按時繳納造成停業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在此時間內不能無故停業(裝修除外)。如停業超過3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重新接手經營,期間乙方所繳納的費用概不退還。
八、本協議的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除并做出補充。因本協議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應提交重慶市沙坪壩區人民法院判決。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
本協議壹式伍份。
出讓方(甲方):受讓方(乙方):
電話:電話:
飯店轉讓合同電子版篇6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號碼:
受讓方(乙方):身份證號碼:
甲方經營的“黃龍體育中心海鮮大排檔號攤位”海鮮餐廳,各種證件手續齊全,甲方因業務轉型有意轉讓該餐廳,乙方有意受讓該餐廳,甲乙雙方經平等協商,就“海鮮大排檔”餐廳轉讓達成如下條款,共同遵守:
一、甲方自愿將位于西湖區區黃龍路號的“”餐廳(法人代表:)轉讓給乙方。
二、轉讓的范圍:餐廳的內外裝修、餐廳內全部的設備及經營用品、餐廳使用的空調、辦公室及辦公用品、庫存貨物,并保證其完好性、可用性。(其中一個刨冰機、一個封口機和一個三星冰箱不在其中)。
三、轉讓價格:在甲方完全履行本轉讓協議中條款的前提下,經雙方協商轉讓價格為人民幣萬元(萬元整),此轉讓金包括甲方交給房屋出租方的租房保證金萬元(萬元)。
四、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保證在該地點經營快餐廳的合法性,并出具該餐廳相關證明文件。
2、甲方負責為乙方辦理完衛生、工商、稅務等證照變更手續。乙方協助辦理。
3、未完成交接前,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協調跟出租方關系。
4、甲方在年1月至11月向出租方申請降低房屋租金,如房屋租金降為1萬元/月(壹點玖萬元/月),此租金租賃合同的月租金為2.0萬元(貳萬元),則轉讓金為元/月(貳拾伍萬元/月),如果租賃合同的月租金為2.2萬元(貳點貳萬元),則轉讓金降為22.5萬元(貳拾貳點伍萬元),如果租金超過2.2萬元/月,則視為甲方違約,甲方應該賠償乙方違約金3萬元(叁萬元),雙方對轉讓事宜重新進行協商。(年10月份乙方按
2.2萬元/月支付房租)。
5、乙方在年9月27日正式接手餐廳的經營管理,交接日之前的租賃合同相關費用(租金、衛生費、水電氣費等)、工商管理費用、電話費、員工工資、供貨貨款等由甲方承擔,乙方不承擔任何責任。若因甲方債務影響乙方正常經營和收益,乙方有權停止支付轉讓金并保留追究甲方法律責任的權利。
6、“”餐廳年9月27日以前的債務均由甲方承擔。
7、甲方負責與出租房協調辦理戶外廣告位事宜。
8、甲方轉讓的范圍為:餐廳的內外裝修、餐廳內全部的設備及經營用品、辦公室及辦公用品、庫存貨物、各種證照、消防合格證書、交給出租方的保證金等。甲方保證辦公室、庫房、大門門鎖的完好,不存在事故安全隱患,對有問題的設備甲方應在轉讓前進行修復,廚房達到消防、衛生標準。同時移交該餐廳完整的裝修工程、水電安裝工程等相關的圖紙和資料。
10、甲方在清償債務時,應將清償債務單交乙方審核,并由乙方派員監督支付。
五、轉讓費的付款方式:
1、本協議由甲乙雙方簽訂生效后,乙方向甲方支付10萬元(拾萬元),若因甲方未履行上述第四款第二條、第三條協議約定或其它原因轉讓不能順利完成時,應立即退還給乙方。
2、乙方有義務在年1月30日前支付甲方2萬元,其余部分在年4月30日之前,按照雙方核定的實際數額結清剩余的轉讓費。在乙方按合同付清轉讓費的`同時,甲乙雙方按出租方的要求辦理退、入場手續完成租賃轉換手續。
六、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遵守本協議規定,因甲方不遵守協議給乙方造成損失的,應給予乙方兩萬元的賠償,造成重大損失的,要退還全部轉讓款。
2、因為乙方的原因造成甲方權利受到損害的,乙方應該支付甲方兩萬元的賠償金。
七、從年9月27日起至甲乙雙方辦理完與出租方過戶手續時止。
乙方在辦餐廳的一切債權、債務、工商等全部由乙方負責。乙方在經營期間(在未完成過戶之前)必須按時向出租方繳納水電氣、房租費(每月22日之前)。如未按時繳納造成停業由乙方自行承擔。乙方在此時間內不能無故停業(裝修除外)。如停業超過3天,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并重新接手經營,期間乙方所繳納的費用概不退還。
八、糾紛與解決
本協議的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除并做出補充。因本協議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不能協商解決時,應提交。
九、本協議自簽訂之日起生效。本協議壹式貳份。
出讓方(甲方):
電話:
受讓方(乙方):
電話:
簽約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