家庭房屋租賃合同5篇
相信大家都有寫過租賃的合同了,這就一起看看吧。在租賃合同中,雙方應該事先在合同中對轉租加以規定。如果允許轉租,雙方可以協商確定轉租收入的比例。你是否在找正準備撰寫“家庭房屋租賃合同”,下面小編收集了相關的素材,供大家寫文參考!
家庭房屋租賃合同1
出租方: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1、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房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為維護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特簽訂本合同。
2、甲方將龍坪鎮解放西路49號三樓三室兩廳,面積123米2的房屋出租給乙方,租金為14000元/年。連租三年,每年一次性付清租金。
3、租賃時間從20__年5月25日止20__年5月25日止。乙方向甲方承諾,租賃該房屋僅作居住使用。租賃期滿,乙方應如期搬出。若乙方要求續租,必須在期滿前一個月與甲方協商,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租賃合同。
4、租賃期間水、電費(依據表上數據)、網費,由乙方自行承擔。
5、在租賃期間,甲方應保證出租屋的使用安全,如需維修,維修費有甲方負責。乙方因使用過程中造成房屋、設施損壞的,所產生費用由乙方負責。
6、租賃期內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
7、若甲方在租賃期內出售房屋,應在1個月前通知乙方,以便乙方做好準備。
8、甲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的房屋無安全保障或直接影響居住的。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經常故意刁難乙方,造成乙方居住不安寧的。
9、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房屋。
(1)利用出租房存放危險物品和化學藥品或在出租屋內進行賭博、嫖娼等違法活動的;
(2)未經甲方同意,轉租房屋或改變用途的;;
(3)故意損壞房屋及設施的;不按時繳納租金和水、電費的。
10、因自然災害、拆遷導致合同不能繼續實施或造成雙方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原合同終止,租金按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不計算,把多的租金退給乙方。
11、乙方交還房屋應保證各種設施及房屋完好無損,否則根據情況進行賠償。
12、其他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后可另立條款補充,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率。若雙方因某項事宜產生歧義,經協商、調解解決不了的,雙方有權依法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13、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雙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20__年 5月25日 20__年 5月25日
家庭房屋租賃合同2
出租方:
承租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為明確出租方和承租方的權利與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特簽訂本合同。
一、 出租的房屋
出租方將坐落在準噶爾路 33 號 友聯辦公樓東側門面 房屋租給承租方使用(房屋面積為 340 平米)。
二、租賃期限
2.1租賃期為年,租賃期自月日至 月20日。
三、房款(租金、服務費統稱)及繳納期限
3.1 總房款/三年(,20__年6月20日至20__年6月20日為280000元/年;20__年6月20日至20__年6月20日為270000元/年;20__年6月20日至20__年6月20日為260000元/年。租金按照先交后用的原則,簽訂合同后五日內一次付清20__年6月20日-20__年6月20日一年房屋租金 280000 元整( 貳拾捌萬 元整)。
3.2 擔保金在合同簽訂五日內交清,擔保期限為合同履行完畢或終止后一個月內,無違約責任和應承擔出租方損失及欠費的,擔保金退還。
3.3房款中包含物業管理費,水、電、暖氣費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出租方代收代交。
3.4在經營過程中人為發生的室內水、電、暖等設施的維修費由承租方負責維修。
四、出租方職責:
4.1出租方保證對其所出租的房屋擁有合法產權和獨立的處分
權,并且出租行為不存在任何法律障礙。
4.2租賃期間出租方應保證出租房屋的質量,如因質量問題對承租方造成的損失由出租方負責并承擔直接損失。
4.3出租方應為承租方提供政府依法審查所需要的產權證明。
4.4出租方有權遵照法律法規要求、政府規定及社區意見,對所涉及的安全、環境、衛生、人員健康、計劃生育、用工狀況等內容進行監督與指導。
五、承租方職責:
5.1承租方必須按約定的履行時間交納租金。
5.2承租方必須合法經營,并自行辦理經營必備的各種手續(包括營業執照、衛生許可證、稅務登記證等),費用自理。
5.3、承租方在租賃期間對房屋進行裝修、改建時,必須經過出租方的同意方可施工,其費用自理。承租方在三年租賃期內,將承租房屋向第三方轉出租的,需經出租方同意,并且,第三方承租人不改變經營業務,必須履行本合同的各項條款,移交過程中停業期間,不延長租賃時間和扣減租金,仍執行原租賃期限和租金價格。
5.4、因使用不當或其他人為因素而使房屋或設施損壞的,由承租方負責賠償或給予修復。
5.5、承租方在租賃期內,必須嚴格遵守國家和地方各級政府有關綜合治理、社會治安、計劃生育、消防安全等方面的法律法規及制度,如有違反,承租方承擔一切責任。承租方必須按照本市有關規定,做好門前“三包”工作及冬季掃雪打冰工作。不得違反克拉瑪依計劃生育有關規定,如違反計劃生育有關規定,后果由承租方自負。
5.6承租方雇來的外來人口必須持有克拉瑪依公安局所屬派出所辦理的外來人口暫住證。
5.7承租方在租賃期內,使用煙火嚴格遵守安全規定,不得有誤,否則一切后果由承租方自負。
5.8承租方應遵守法律、法規及克拉瑪依有關規定,市局有關文件和規劃對房屋進行拆除的,雙方都應服從,本合同終止,費用及損失各自承擔。
5.9承租方應安全經營,自行承擔經營場所內的安全保衛責任,因承租方原因發生任何安全事故,由承租方自行承擔全部的事故責任及經濟損失的賠償。
5.10承租方有義務積極配合出租方定期不定期的進行各類安全、環境衛生、消防檢查,接受出租方及政府、社區提出的各類不符合安全、環境衛生、消防規定的整改通知,按時整改。
5.11承租方應維護出租方聲譽,按照《勞動合同法》規定依法用工,保障雇員合法權益,避免人身傷害,承擔相應責任。
5.12承租方“獨立經營,自負其責”,與甲方不存在連帶的經營、安
全、勞動用工等經濟及勞務等責任,所有糾紛承租方自行承擔;如因此造成出租方損害或損失的,承租方應當承擔全部經濟損失及相關費用。
六、違約責任:
6.1、承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出租人可以直接通知承租方解除租賃合同,其中有下列(1)(2)(3)情形的,承租方應按未付房屋租金(或未付各項費用)的雙倍金額,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有下列(4)(5)情形的,承租方承擔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并按年租金數額向出租方支付違約金:
(1)承租方交付租金時間逾期(按合同約定的交付租金時間計算)3個月之久的;
(2)承租方未交付租金超過年租金一半的;
(3)承租房屋內所產生的應由承租方自負的水、電、暖等各項費用有一項費用或多項費用超過半年時間,未向有關部門交付的;
(4)承租房屋內發生過刑事案件或其它違法活動的(被公安機關文書確認為主),
(5)承租房屋未經出租方書面同意轉租、承包給他人的。
6.2、出租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承租人可以直接通知出租方解除租賃合同,并按已付年租金數額向出租方要求支付違約金:
(1)租賃房屋因出租方原因被司法機關或行政機關依法查封的;
(2)租賃房屋因出租方產權糾紛導致本合同不能履行的;
七、其他
7.1因城市規劃拆遷、國家政策變化、自然災害等不可抗力因素造成合同不能繼續履行,雙方損失各自負責。
7.2雙方發生爭議,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依法向克拉瑪依區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7.3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
7.4本合同一式肆份雙方各執兩份。
出租方:
地址:
委托代理人:
電話:
單位賬戶:
單位開戶行:
年 承租方: 地址: 企業法人或委托人: 電話: 日 年 月 月 日
家庭房屋租賃合同3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鑒于:
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簽訂《門市租賃合同》(以下簡稱“租賃合同”)及《房地產租賃補充協議》(以下簡稱“補充協議”),甲方將坐落于沈陽市 區
街(路) 號 層門市/住宅租給乙方。上述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約定的租賃期為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乙方因 于 年 月 日向甲方提出提前終止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的要求?,F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條款,以解除租賃合同及補 充協議:
一、現因乙方方面的原因導致租賃合同及補充協議無法繼續履行,需提前終止。并付給甲方違約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小 寫:_________________)。
二、返還剩余房款及押金方式:
核算清乙方所有應繳費用,包括:租金、管理費、物業費、水電費、燃氣費、房屋在乙方租賃期間應繳納的稅費等后,甲方于 年 月 日前返還乙方扣除違約金以外的剩余房屋租金和押金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元人民幣
(小寫:_________________)。
三、乙方必須在 年 月 日前搬離該租賃房屋。
四、本協議效力
本補充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代表簽名蓋章后生效。
甲方(出租人): 乙方(承租人):
法定(授權)代表: 法定(授權)代表:
家庭房屋租賃合同4
出租方(以下簡稱甲方): ,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編號: , 聯系電話: ,住址:
承租方(以下簡稱乙方): ,身份證號碼/營業執照編號: , 聯系電話: ,住址: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誠實守信、互惠互利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現就房屋租賃事宜達成如下合同條款。
第一條 租賃房屋概括
1.甲方出租給乙方的房屋坐落于 市(縣、區) 街(路) (巷/小區) 棟 單元 樓 (號/套/室)。該房屋設計戶型為: ,建筑面積 平方米,使用用途為: (住宅/商用/辦公)。
2. 該房屋現有附屬設施、設備詳見合同附件“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本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本合同租賃期滿交還該房屋時的驗收依據。
第二條 交付日期和租賃期限
1.甲、乙雙方約定,該房屋租賃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計 個月。
2.雙方同意,甲方于 年 月 日前將該房屋交付給乙方,由乙方進行驗收。逾期交付的,每逾期一日,則甲方需向乙方支付100元違約金。
第三條 租金及支付方式
1.甲、乙雙方約定,在上述租賃期限內,該房屋月租金為 元(大寫: 仟 佰
拾 元整)。租金總額為: 元(大寫: 萬 仟 佰 拾 元整)。
2.甲、乙雙方約定,在租賃期限內,未經雙方協商一致,甲方不得擅自調整租金標準。
3.房屋租金支付方式如下:
①乙方按每 (年/月)結算一次的方式,支付甲方租金合計 元:第一次付款時間為: 年 月 日,每期租金先付后用;
②甲方收款后應提供給乙方有效的收款憑證,并無條件協助乙方辦理相應金額的房屋租賃有效發票,稅費由乙方承擔。
第四條 保證金和其他費用
1.甲、乙雙方約定,甲方交付該房屋時,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房屋租賃保證金,保證金為 元(大寫: 仟 佰 拾 元整)。甲方收取保證金后,應當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
2.本合同終止時,甲方收取的房屋租賃保證金除用以抵充本合同約定由乙方承擔但還未交納的費用外,剩余款項應在房屋返還時一次性返還乙方。
3.租賃期間,該房屋所發生的水、電、氣、通信、有線電視、物業管理費、 、 費用由乙方承擔。
除上述費用外,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承擔。(如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未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如房產稅等)
第五條 房屋使用要求和維修責任
1.甲方應確保該房屋交付時符合法律法規規定的安全居住條件,做到不漏、不淹、三通(戶內上水、下水、照明電)和門窗完好,保障乙方安全正常使用。租賃期間,乙方發現該房屋存在上述基礎設施損壞或故障時,應及時通知甲方修復;甲方應在接到乙方通知后的 2 日內進行維修或委托乙方進行維修。甲方逾期不維修、也不委托乙方進行維修的,乙方可代為維修,費用由甲方承擔。
2.乙方應對該房屋的使用安全負責。租賃期間,乙方應合理使用并愛護該房屋及其附屬
設施、設備,因乙方使用不當或不合理使用,致使該房屋及其附屬設施、設備損壞或發生故障的,乙方應負責修復至可使用狀態,如不能修復的,可折價補償或購置同類產品進行互換。
3.租賃期間,未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將該房屋轉讓給乙方員工外的第三人承租。
第六條 房屋返還
1.除甲、乙雙方同意續租外,乙方應在本合同的租期屆滿后3日內返還該房屋。
2.除本合同附件另有約定外,乙方返還該房屋時,該房屋及其裝修、附屬設施和設備應當符合正常使用狀態。經甲、乙雙方書面驗收認可后,相互結清各自應當承擔的費用。
第七條 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
1、雙方可以協商變更或終止本合同。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1)不能提供房屋或所提供房屋不符合約定條件,嚴重影響居住。
(2)甲方未盡房屋修繕義務,嚴重影響居住的。
3、房屋租賃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出租房屋;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借承租房屋。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改變本合同約定的房屋租賃用途。
(3)利用承租房屋進行違法活動。
(4)拖欠房租累計3個月以上。
4、租賃期滿前,乙方要繼續租賃的,應當在租賃期滿1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如甲方在租期屆滿后仍要對外出租的,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承租權。
5、租賃期滿合同,同時又無續租情形,該合同自然終止。
6、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賠償責任。
第八條 違約責任處理規定
1、甲方因不能提供本合同約定的房屋而解除合同的,應支付乙方本合同租金總額20%的違約金。甲方除應按約定支付違約金外,還應對超出違約金以外的損失進行賠償。
2、如乙方要求甲方繼續履行合同的,甲方每逾期交房一日,則每日應向乙方支付100元的賠償。甲方還應承擔因逾期交付給乙方造成的損失。
3、由于甲方怠于履行維修義務或情況緊急,乙方組織維修的,甲方應支付乙方費用或折抵租金,但乙方應提供有效憑證。
4、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提前收回房屋的,應按照合同總租金的20%向乙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乙方損失的,甲方還應該承擔賠償責任。
5、甲方因房屋權屬瑕疵或非法出租房屋而導致本合同無效時,甲方應賠償乙方全部損失。
6. 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逾期返還該房屋的,每逾期一日,乙方應按100元/日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7.在租賃期內,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租的,乙方應該按合同總租金20%的額度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九條 免責條件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已租賃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租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 “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一條 爭議解決
本合同項下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 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貴陽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 其他約定事項
1、
2、
第十三條 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第十四條 本合同及附件一式肆份,由甲、乙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甲方身份證及房屋權屬證書復印件
2.乙方聯系人身份證復印件
3.房屋附屬設施、設備清單
甲方(簽字、摁手印): 乙方(簽章):
身份證號 營業執照號:
聯系電話: 聯系人:
聯系電話:
家庭房屋租賃合同5
出租方:紹興縣華聯物業管理有限公司 (以下簡稱甲方)
承租方: (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通則》、《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和有關規定,甲、乙雙方本著誠實信用、平等自愿的原則,經協商一致,達成以下租賃條款:
一、租賃物及租賃期限
1、甲方同意將位于建筑面積為 平方米的房屋(以下簡稱”租賃物”)租賃給乙方使用。(詳見本合同所附“租賃物”平面圖)
2、租賃期限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
二、租金及支付方式
1、第一個租賃年的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第二個租賃年的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
第三個租賃年的租金為人民幣大寫 元整(¥ );
2、租金的支付辦法:第一個租賃年的租金在本合同簽訂之日付清;以后每個租賃年的租金在當年 月 日前付清。
三、其它費用
1、乙方負責支付“租賃物”在乙方租賃期間產生的一切水費、電費等費用,水費、電費按供水、供電部門的收費標準收取,水電費的損耗按實際用量的5%計收,當月產生的水費、電費,乙方應在次月5日前支付給甲方,乙方用水、用電數量以甲方抄表數為準。
2、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時向甲方交納水、電押金元,在合同解除或租賃期屆滿時,乙方結清所有費用后無息退還給乙方。
3、乙方在租賃期內的物業管理費按建筑面積每平方米每月元的標準向甲方交納,每一租賃年的物業管理費與房屋租金同時付清。
四、“租賃物”的使用及裝修
1、對于“租賃物”乙方只能用于商務辦公。
2、“租賃物”交付乙方后,乙方因使用需要,如需對“租賃物”進行必要的改建、加固和裝修的,改建、加固和裝修方案需事先經甲方書面同意,并以不損壞“租賃物”整體結構及第三方利益為前提,否則,由此發生的一切損失由乙方承擔,且甲方有權對乙方采取停電、停水等措施。改建、加固、裝修費用及完工后的維護由乙方自理。
五、甲方在租賃期內應承擔的義務
1、依本合同規定將“租賃物”交付給乙方使用,水、電單獨設立計量表。
2、除本合同另有規定外,甲方不得干擾乙方對“租賃物”的正常使用。
六、乙方在租賃期內應承擔的義務
1、自覺遵守治安、消防及物業管理有關規定,保證“租賃物”的安全,接受甲方對“租賃物”的安全檢查和整改意見。
2、按時、足額地向甲方交納租金和水、電等其它費用。
3、負責對租賃區域內設備、設施的日常維護與維修,并承擔一切相關費用。
4、按本合同規定使用“租賃物”并開展經營活動。
5、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轉租、分租、出借“租賃物”。
6、遵守甲方對“租賃物”所作的各項管理規定。
七、合同的續訂
在租賃期屆滿后,乙方如需繼續承租的,應在租賃期屆滿日三個月前書面通知甲方。
八、保密責任
未經另一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向第三方透露本合同內容以及因履行本合同而獲知的對方的商業秘密。
九、合同的變更、終止、解除及“租賃物”的歸還
1、本合同可因租賃期屆滿或雙方協商一致或發生不可抗力致“租賃物”不能使用而終止。
2、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一切實際損失。
A、乙方逾期支付租金或其它任何一項費用達30天以上(含本數);
B、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改變“租賃物”之用途的;
C、乙方未經甲方同意,擅自改建、加固、裝修租賃房屋的,或擅自轉租、分租、出借“租賃物”的;
D、乙方利用“租賃物”進行違法活動的。
3、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有權提前終止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一切實際損失。
A、甲方未按時交付“租賃物”,經乙方書面催告后超過30天以上(含本數)仍未能交付的;
B、甲方交付的“租賃物”存在嚴重質量缺陷,乙方若使用將危及安全的。
4、本合同提前終止、解除或因租賃期屆滿而終止時,乙方應在解除或屆滿之日起三天內將“租賃物”騰空,并交還甲方。對于“租賃物”內的固定裝修及附著物,乙方應予拆除(甲方認可不拆除的除外),并恢復交房前原樣。乙方逾期歸還“租賃物”的,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500元。
十、違約責任
1、逾期支付租金或逾期交付“租賃物”或無正當合法理由拒收“租賃物”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支付違約金每天500元。
2、一方違約,另一方依法律規定或本合同規定單方解除本合同的,違約方應向另一方賠償相當于該解除合同年度的租金作為違約金。
3、任何一方單方面擅自終止本合同的,應向另一方賠償相當于該解除合同年度的租金作為違約金,但依據本合同規定或法律規定可單方解除本合同時除外。
4、如因發生不可抗力,致“租賃物”損壞或本合同不能繼續履行的,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十一、其他約定事項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簽訂補充合同加以補充,補充合同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在履行合同過程中若雙方發生爭議,應友好協商,協商不成時則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
3、本合同系甲、乙雙方自愿簽訂,是甲、乙雙方的真實意思表示,雙方均不存在受欺詐、脅迫等違背其真實意志的情形。
十二、合同生效及份數
1、本合同經甲方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2、本合同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
十三、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
簽訂地點: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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