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的解除勞動合同內容
依法成立的合同受法律保護,當一方合同違約時,可以為另一方提供法律救濟途徑。這里分享一些簡單的解除勞動合同內容下載,供大家寫簡單的解除勞動合同內容參考。
簡單的解除勞動合同內容篇1
供方:________
需方:________
供需雙方于20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______合同》,合同編號為:____________,約定由供方向需方供應____________________。現由于供方不能嚴格按照合同履行相關合同義務,導致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根據《合同法》的規定和《__________》的約定,供需雙方在友好協商的基礎上,自愿達成以下協議:
第一條:鑒于供需雙方之前有良好的長期合作關系,需方考慮到供方切實的難處,經供方向需方提出解除合同,供需雙方通過友好協商,雙方一致同意解除20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的《__________》。
第二條:供方應當將需方所寄給供方合同原件(一式五份)返寄給需方銷毀。
第三條:因解除合同產生的相關費用由雙方各自承擔,供需雙方自此互不追究對方任何責任。
第四條:該協議自供需雙方代表人簽字并加該公章后生效,本協議第一條所述買賣合同也隨之正式解除失效(含買賣合同傳真件)。
第五條: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供、需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市青云譜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六條: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供方:____________
需方:__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
代表人:______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的解除勞動合同內容篇2
第一部分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經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而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時,除應按其在本單位的工作年限,每滿1年發給相當于1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外,同時還應發給不低于6個月工資的醫療補助費。患重病和絕癥的還應增加醫療補助費,患重病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50%,患絕癥的增加部分不低于醫療補助費的100%。
第二部分
生病期間單位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若單位違規解除勞動合同,需要按照《勞動合同法》87條規則支付賠償金(每服務1年支付2個月工資)。
相關法律法規知識: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二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不得依照本法第四十條、第四十一條的規定解除勞動合同:
(一)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八十七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應當依照本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的經濟補償標準的二倍向勞動者支付賠償金。
第三部分
《勞動法》第四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部分
勞動部《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
第一條為了保障企業職工在患病或非因工負傷期間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第二十六、二十九條規定,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醫療期是指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止工作治病休息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的時限。
第三條企業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根據本人實際參加工作年限和在本單位工作年限,給予三個月到二十四個月的醫療期。
簡單的解除勞動合同內容篇3
甲方:______乙方:______
地址:______性別: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
家庭住址: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
1、甲乙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協商一致解除雙方勞動合同,雙方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不再存在勞動關系。
2、工資結算:乙方工資結算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2.1乙方應獲得的未結工資______(人民幣:______);
2.2未休年假工資:根據《企業職工帶薪年休假實施辦法》和《勞動合同》、《員工手冊》的相關規定和約定,結合乙方在甲方工作時間,乙方____年應享有0天法定年假,故乙方未休年假工資結算至年月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未結年假工資共計:______(人民幣:______元整)。
2.3乙方在職期間未結算加班工資為:______
年月至年月延時加班合計:______周六日加班合計:______天,法定節假日加班
合計天:故乙方加班工資結算至年月日,甲方向乙方支付未結加班工資共計:______元(人民幣:______元整)。
以上款項共計:_____元(人民幣:_____元整),扣除甲方代扣代繳的相關個稅等費用后的金額共計為______(人民幣:______元整)。
甲乙雙方對以上工資項目與數額全部結清(包括但不限于工資、年假工資、加班工資、獎金等所有工資項目),無任何爭議。
以上款項將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匯入乙方工資賬號。
3、福利條款
所有與乙方和甲方的勞動關系有關的條件和福利待遇將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全部停止。
4、費用報銷
乙方應獲得的報銷費用共計為____。(如未產生此項費用,可刪除。)
5、經濟補償金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六條、第四十六條、第四十七條及其他相關規定,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甲方向乙方支付rmb0(人民幣:整),作為雙方協商一致解1
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以上金額將于____年____月____日前支付給乙方,前提是乙方已辦理完畢離職交接手續。
6、工作交接
(1)乙方需于____年____月____日按照甲方規定完成所有工作交接,歸還所有甲方的財物,以及包含著與甲方的其他關聯公司及/或任何供應商和客戶的事務有關的信息文件。
(2)乙方承諾已將掌握的所有與甲方有關的包括但不限于文件、資料、數據等(以下統稱為“資料”)已做交接并保證所交接的資料的真實性、合法性。
7、社會保險及人事檔案
離職手續辦理完畢后甲方將為乙方辦理社會保險和人事檔案的轉移手續。
8、保密
自雙方勞動關系解除后,乙方承諾遵守約定不向任何第三方披露任何在甲方雇傭期間獲取的與甲方或任何關聯公司或任何甲方的客戶有關的業務或事物的保密或機密的信息。乙方在職期間知悉相關客戶信息(包括但不限于:客戶名單、工程價格。施工藝術等),乙方有義務履行保密義務,不得向任何單位和個人泄露相關客戶信息。否則甲方有權采取相關法律手段維護權利。
9、無爭議
自雙方在本協議上簽字之日起,甲乙雙方確認不存在任何勞動爭議(包括但不限于工資、提成工資、獎金、社會保險、加班、經濟補償金等各項涉及勞動關系方面產生的爭議)。
10、全部及最終解決
本協議中所列的金額構成甲方應向乙方支付的全部和最終解決的款項,包括所有與勞動關系有關的法律規定的必要的款項,乙方不得向甲方提起任何形式投訴或仲裁、訴訟。甲乙雙方均應對本協議內容保密。本協議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
11、其他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
授權代表簽字(蓋章):______
乙方:______
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年____月____日
簡單的解除勞動合同內容篇4
______:
你與公司所簽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的《勞動合同》。現因下列項之原因同知終止或解除:
1. 合同期滿之日終止,不再續訂勞動合同。
2. 勞動合同第______ 條約定的終止條件已出現.現決定以______ 年______月______日終止勞動合同。
3. 試用期內的解除。公司決定以______ 年______月 ______日接除勞動合同。
4. 協商:擬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解除勞動.請你回答是否愿意。(如72小時內無信息反饋則視為同意)。
5.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______條______款解除勞動合同。解除時間為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6. 其他原因結束勞動關系。結束勞動關系時間: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對以上終止或解除意見無異議時,請于接到本通知之日起______日辦理如下相關手續:
(1)工作業務交接,于 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日______時前完成
(2)最后一月工資共 ______元,經濟補償金 ______ 元,代通知金 ______元,請于 ______年______月 ______日______時到 ______領取。
(3)社會保險金已交至 ______年 ______月止。
(4)檔案處理意見:______
(5)有關證件的處理意見:______
(6)其他需辦結的手續:______
全部相關手續辦妥后,即發《終止,解除勞動合同證明書》。
特此通知
通知人(公司):(蓋章)
簡單的解除勞動合同內容篇5
甲方:乙方:
一、乙方保證并確認:已與原單位依法解除了勞動合同,并不存在有任何糾葛或勞動人事爭議。如給原用人單位造成任何損失,由乙方自我承擔賠償等法律職責,與甲方無關。
二、乙方離職后,應遵守甲方的保密制度,保密范圍和保密義務如下:
1、基于業務保密事由,非經甲方授權部門或主管人員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使甲方單位的任何設備、文件、技術資料、電子信息等保密文件或資料、物品脫離甲方單位之控制。
2、乙方無論任何原因,在工作期間或調離本崗位以及離職后,均不得將甲方的技術方案、培訓資料、機構檔案、單位運作方法、單位機密等一切相關資料外泄或帶給給競爭對手(即同行業或者類似行業)。3、可能成為甲方商業秘密的經營信息的范圍包括但不限于甲方所有或與甲方業務有關的、具有商業價值、目前尚未公知的且甲方認為需要保密的技術方案、技術文檔、相關人員、機構名單和聯系方式、營銷計劃、發展規劃、財務資料、程序文件、中心檔案、網點檔案等方面的資料。
4、包括但不限于下列事項屬于甲方的商業秘密的范圍:
1
①影響單位生產和發展的事項;
②影響單位技術進步的事項;
③影響單位營銷活動的事項;
④使單位在商業競爭中處于被動或不利的事項;
⑤使單位直接或間接的經濟利益受到損害的事項;⑥影響單位對外交流和商業談判順利進行的事項;⑦影響單位穩定和安全的事項;
⑧影響單位對外承擔保密義務的事項。
三、甲方的保密規章、制度沒有規定或者不明確之處,乙方亦應本著謹慎、誠實的態度,采取任何必要、合理的措施,維護其于任職期間知悉或者持有的任何屬于甲方或者雖屬于第三方但甲方承諾有保密義務的技術信息、經營信息或其他商業秘密信息,以持續其機密性。
四、乙方因工作需要或其他原因調離現有工作崗位或離職時,應將接觸到的所有記錄著甲方商業秘密信息的文件、資料、報告、信件、傳真、磁帶、磁盤、儀器以及其他形式的載體交回甲方,并不得備份,而無論這些秘密信息有無商業上的價值。
五、違約職責
乙方不履行規定的義務,應當承擔違約職責,一次性向甲方支付違約金,金額為乙方離開甲方單位前一年的基本工資的50倍。同時,乙方因違約行為所獲得的收益應當還甲方。
六、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另行協商一致,并簽署書面文件,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本協議簽訂后,經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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方當事人協商一致,能夠對本協議有關條款進行變更或者補充,但應當以書面形式確認。上述文件一經簽署,即具有法律效力并成為本協議的有效組成部分。
七、爭議解決
因本協議引起的糾紛,由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由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管轄。爭議發生后,在對爭議進行(訴訟)仲裁時,除爭議事項外,雙方應繼續行使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他權利,并應繼續履行各自在本協議項下的其他義務。
八、協議效力
本協議從簽字或蓋章之日起二年內有效。本協議的修改,務必采用雙方同意的書面形式。
本協議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簡單的解除勞動合同內容篇6
解除勞動合同協議書
本協議書由雇主(以下簡稱甲方)和員工(以下簡稱乙方)在自愿、平等的原則下,就解除雙方之間的勞動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合同解除原因
甲方和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的原因為(具體說明解除原因,例如雙方協商一致、合同期滿、工作任務完成等)。
二、解除辦法
1.解除日期:
雙方同意自愿解除勞動合同,解除生效日期為(具體日期)。
2.解除義務:
(a)甲方同意支付乙方應得的工資、加班費、年假補償等尚未支付的薪資和福利待遇。
(b)乙方同意歸還甲方所提供的公司財產、設備、文件等,并確保其完好無損。
三、免責聲明
雙方確認,解除勞動合同后,雙方互不追究對方的任何責任或索賠要求,并解除雙方之間的一切權利和義務。
四、保密條款
雙方同意在解除勞動合同后繼續保守公司的商業秘密和機密信息,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五、其他事項
1.雙方確認自愿簽署本協議,并表示雙方在簽署協議前已充分了解協議內容及法律效果。
2.如有必要,雙方同意根據實際情況簽署其他相關文件,以確保雙方的權益和義務得到充分履行。
3.本協議經雙方簽字確認,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日期:____________
簡單的解除勞動合同內容篇7
這個問題要分兩部分來看,若懷孕期間的員工的,有下列第三十九條情形,用人單位仍可以單方面解除勞動關系,不論員工是否懷孕,不用支付任何賠償金。
一、法條規定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若員工沒有上述情形,用人單位則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依法承擔相應賠償責任。
若公司無合法理由辭退員工,是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應每工作一年支付2個月工資作為賠償金。以員工離職前12個月的平均工資計算工資標準,是全部工資的平均。
上述規定可以看出,如產假期間的女職工有勞動法規定的第三十九情形的,用人單位是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除此之外,用人單位不能與產假期間的女工解除勞動合同。如上述解答未解決您的問題,您可向專業的律師做進一步咨詢。
產假期間的工資福利問題
根據《勞動法》規定,女職工的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獎勵產假30天,如果職工不休獎勵假的,給予女方一個月的工資獎勵,獎勵費由夫妻雙方單位各負擔50%。
關于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方面,主要分兩種情況。一種是沒有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應該由企業支付。根據相關規定,企業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另一種是實行了生育保險統籌,企業參加了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建立的法律咨詢勞動保險生育保險,并且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在女職工產假期間,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給生育津貼。
產假期間的工資福利等相關問題
根據《勞動法》規定,女職工的產假為90天,其中產前休假15天。難產增加產假15天;多胞胎生育的,每多生育一個嬰兒,增加產假15天;晚育獎勵產假30天,如果職工不休獎勵假的,給予女方一個月的工資獎勵,獎勵費由夫妻雙方單位各負擔50%。
關于產假期間的工資待遇方面,主要分兩種情況。一種是沒有實行生育保險社會統籌的,女職工產假期間的工資應該由企業支付。根據相關規定,企業不得在女職工懷孕期、產期、哺乳期降低其基本工資。另一種是實行了生育保險統籌,企業參加了當地勞動保障部門建立的生育保險,并且按時足額繳納生育保險費的,在女職工產假期間,由社會保險經辦機構發給生育津貼。
企業能否以內部調整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的訂立和變,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那么企業能否以內部調整為由解除勞動合同?請閱讀下文進行詳細了解。
【案情回放】
某科技公司發現其公司部門設置凌亂,人員冗雜,欲。次日新整合。A部門被撤銷并入B部門,程某對其職位變動很不滿意,公司與其溝通多次,無果。次日,公司向程某發出一份《解除勞動合同通知書》。理由為:公司部門調整,與程某無法達成一致意見。請問:公司可以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嗎?
【法律解析】
公司解除勞動合同的決定不符合法律規定,公司此舉按照法律規定應向程某支付雙倍的經濟補償金。
【法律依據】
《勞動合同法》第40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共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勞動法所指“客觀情況”具有法定要求:是指發生不可抗力或者出現致使勞動合同全部或部分條款無法履行的其他情況。而本案中的情況不足以導致勞動同無法履行,因為公司不能以此為由解除勞動合同。
工傷解除勞動合同會有哪些風險呢
工傷期間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嗎?工傷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會得到哪些賠償呢?賠償標準是怎樣的呢?小編整理了下面的文章為大家解答,請閱讀了解。
工傷解除勞動合同
《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五條規定,職工因工致殘被鑒定為一級至四級傷殘的,保留勞動關系,退出工作崗位,享受工傷待遇。由用人單位和職工個人以傷殘津貼為基數,繳納基本醫療保險費。
所以,在職工解除勞動合同領取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后,即無權要求原用人單位再行報銷工傷復發的相關醫療費用。從現有的法律規定來看,職工可能會在以下“四個方面”存在損失:
一是失去申請重新鑒定傷殘等級的權利。《工傷保險條例》第二十八條規定,自勞動能力鑒定結論作出之日起一年后,工傷職工或其近親屬、所在單位或者經辦機構認為傷殘情況發生變化的,可以申請勞動能力復查鑒定。而如果工傷職工與用人單位解除勞動而獲取工傷待遇補償后,即失去了傷情加重可申請重新鑒定勞動能力的權利。重新鑒定傷情加重等級變化后待遇有何不同?沒有明確規定。
二是失去繼續享受工傷醫療待遇的權利。《工傷保險條例》第三十八條規定,工傷職工工傷復發,確需治療的,享受本條例第三十條、第三十二條和第三十三條規定的工傷待遇。
即復發后可以繼續依法享受醫療費、伙食補助費、輔助器具的報銷以及停工留薪期待遇等。但此規定的前提是職工與用人單位仍履行勞動合同,保留工傷保險關系。如《江蘇省勞動仲裁疑難問題研討會紀要》(蘇勞仲委【20__】6號)指出,用人單位與工傷職工已終止勞動關系和工傷保險關系,工傷職工也已一次性領取了相關工傷待遇,由工傷職工舊傷復發需要繼續治療而引發的爭議,仲裁委應不予受理。現實生活中,隨著物價上漲,醫療費用愈來愈高,極有可能出現這樣一種情形:職工在解除后工傷復發甚至傷情加劇,而后續的治療費數額遠遠超過了解除時所獲得的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導致生活陷入困境。其它損失還有:
三是失去了享受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經濟補償的權利。根據《勞動合同法》有關規定,在用人單位無過錯的前提下,由職工自己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無須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
四是失去領取失業保險金的權利。主動提出解除勞動合同的職工,在未就業期間,依法不能按月領取失業保險金。就工傷職工主動解除勞動利益得失一事,用人單位要加強對相關法律法規宣傳引導,并進行針對性的解讀。工傷職工應清楚地了解工傷待遇政策,以便做出理性選擇。
在什么情況下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合法呢
勞動合同訂立和變更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不得違反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那么,在什么情況下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合法呢?請閱讀下面的文章進行了解。
公司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
在具備法律規定的條件時,用人單位享有單方解除權,無須雙方協商達成一致意見。主要包括過錯性辭退、非過錯性辭退、經濟性裁員三種情形。
1、過錯性辭退
(1)概要
即在勞動者有過錯性情形時,用人單位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在程序上沒有嚴格限制。
用人單位無須支付勞動者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
若規定了符合法律規定的違約金條款的,勞動者須支付違約金。
(2)適用情形
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因勞動者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2、非過錯性辭退
(1)概要
即勞動者本人無過錯,但由于主客觀原因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用人單位在符合法律規定的情形下,履行法律規定的程序后有權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非過錯性解除勞動合同在程序上具有嚴格的限制。
具體是指:用人單位應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后,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選擇額外支付勞動者1個月工資解除勞動合同的,其額外支付的工資應當按照該勞動者上1個月的工資標準確定。
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
(2)適用類型
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注意以上每個條件之間的先后順序關系)
3、經濟性裁員
(1)概要
經濟性裁員,是指用人單位為降低勞動成本,改善經營管理,因經濟或技術等原因一次裁減20人以上或者不足20人以上但占企業職工總數10%以上的勞動者。
經濟性裁員具有嚴格的條件和程序限制,用人單位裁員時必須遵守規定。
經濟性裁員,用人單位應當支付勞動者經濟補償金。
(2)適用情形
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3)裁員時應優先留用的人員
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
(4)裁員后重新招錄的限制
用人單位依法裁減人員時,在6個月內重新招用人員的,應當通知被裁減的人員,并在同等條件下優先招用被裁減的人員。
(5)經濟性裁員的例外
即用人單位有以下情形之一的,不得依據第40條非過錯性辭退和第41條經濟性裁員的規定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勞動者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在本單位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在本單位連續工作滿15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5年的;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簡單的解除勞動合同內容篇8
編號:( ) 號
企業名稱(甲方):
職工姓名(乙方):
經 方提出,甲乙雙方于 年 月 日解除勞動合同。
特此證明
合同期限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
職工在本單位連續工作年限 年
經濟補償金核發月數為 個月 總計 元
醫療補助費核發月數為 個月 總計 元
職工檔案、社會保險于 年 月 日轉移
(本證明書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保稅區勞動人事局留存一份。)
企業(蓋章):
年 月 日
簡單的解除勞動合同內容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于20__年__月__日__簽訂為期____年的勞動合同,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1、自20__年__月__日起,解除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雙方的權利義務隨之終止;
2、乙方工資結算至離職之日,支付時間為甲方正常發放工資時間。乙方獎金為元,差旅費、交通費、手機費等費用合計__元,以上費用均需扣除所得稅,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3、甲方同意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金共計人民幣__元。(稅前)甲方同意在乙方辦理完工作移交手續后三日內一次性支付給乙方。
4、甲方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保險金、基本醫療保險金、失業保險金、工傷保險金、生育保險金、住房公積金至20__年__月__日止。
5、甲方根據相關勞動法規和規定,向乙方提供勞動合同解除的證明并辦理相關退工手續;
6、乙方應當于本協議簽訂后3日內妥善辦理所有工作移交手續,離職后不得作出有損公司名譽或利益之行為。
7、乙方應為所掌握的甲方之任何商業秘密(包括本協議內容)進行保密,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否則應向甲方支付違約金__元。
8、甲乙雙方之間無任何競業限制協議,合同解除后,乙方無需履行任何競業限制義務。
9、本協議是解決雙方之間勞動爭議的所有安排和規定,雙方之間不再存在其他任何勞動爭議。
此協議書一式三份,各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另一份留存乙方本人檔案。自雙方簽署之日起成立并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字或蓋章):________
法定代表人或授權委托人(簽字或簽章):________
20__年__月__日20__年__月__日
簡單的解除勞動合同內容篇10
茲有_______________同志與我單位簽訂___________號勞動合同,自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在我單位從事_____________工作,現因_________________解除(終止)勞動關系。
特此證明
本人簽名:_________________單位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人代表簽名:_________________
____年_____月_____日____年_____月_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