林地轉讓合同
合同可以促進商業合作和交易,為各方提供了一個共同遵守的框架,有助于建立相互信任和合作的關系。下面給大家整理一些林地轉讓合同,方便大家學習怎么寫林地轉讓合同。
林地轉讓合同篇1
甲方: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
甲乙本著自愿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充分協商,就土地轉承包經營及資產轉讓事項達成以下合同條款:
一、土地面積、座落地點及面積
1、甲方將__________土地面積_________畝(具體面積以實際測量為準,超出_________畝的,以______畝計算,不足的按實際測量面積計算)全部轉承包給乙方。轉承包地塊的四至為東至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西至_________,北至_________,具體座落地點和四至詳見________林證字(___)第________號《林權證》中____平面圖。
2、承包期間,__________土地面積減少達總面積的_________%以上時,承包金應按土地減少比例作相應下調;因自然原因或乙方的開發引起的土地面積增加,承包金不作增加。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一年。自__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于合同到期后,雙方協商是否續包。如若續包,雙方再簽訂承包合同,并且在續包期間,甲方不得無故提高承包價款。
三、土地承包金、廠房及其他資產轉讓費的確認與付款方式
1、土地承包金的確認
雙方商定,土地承包金為_____元。
2、廠房等資產轉讓費的確認
甲方同意將屬甲方所有的其他資產如房屋、機械設備(詳見財產清單)一次性折價轉讓給乙方,轉讓價_____元(按原值50%折舊計算)。
3、付款方式
(1)乙方應付的___年___月___日至___年___月___日的土地承包金、資產轉讓費共計_________元,該款乙方于甲方負責將__________的《林權證》變更________并交給乙方的同時付款_________萬元,余款___元乙方自收到變更《林權證》________之日起30個工作日內一次性付清。
(2)自____年起每年度的土地承包金___元,乙方應于當年的___月____日前一次性支付。
四、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按時收取土地承包金及資產轉讓費。
2、甲方承諾與土地所有者(發包方)的承包合同仍然有效,甲方作為承包方應履行的義務仍由甲方自行承擔;甲方必須確保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限內享有持續、有效的承包經營權。
3、承包期間,甲方不得將__________土地使用權向第三方作任何處置,如轉包、轉租、抵押、作價入股等。
4、甲方承諾對上述第一條所涉土地及附屬品具有絕對的排除第三方的權利,如因第三方主張權利導致乙方損失的,甲方應予以賠償。
5、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一定期限內由甲方負責辦理好。
6、甲方有義務在交付之日前日內結清甲方承包期限內所欠的債務,并繳納因上述土地及附屬品使用所欠的水、利、電等相關費用,乙方在承包期限內對于甲方所欠債務,不負有償還責任。在承包期限內,因廠房使用而產生的水、利、電等相關費用,由甲方承擔,乙方不負責任。
7、在乙方承包期限內,甲方應協助乙方處理周邊關系,為乙方行使權利排除附近村民干擾、用工糾紛等障礙,為乙方行使權利提供便利的條件和環境。
8、承包期限內,如遇自然災害,上級或發包方給甲方核減或免除相應土地承包費義務和核發的抗災款,甲方應及時如數轉給乙方,如需甲方辦理手續的,甲方應負責及時協助辦理;
9、甲方應在____年______月____日前將土地交給乙方經營,在_____年_____月_____日前辦理過戶。
五、乙方權利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享有經營自主權,獨立享有和承擔承包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和經營風險;對轉讓前屬于甲方的債務,乙方不承擔責任。
2、承包期間,乙方有權依法砍伐林木;
3、承包期間,如國家建設需征用土地,就林木及地上附屬資產;
4、承包期間,乙方應守法經營,嚴格按約定的用途使用承包的&39;土地,不得擅自改變土地的用途;
5、承包期間,乙方應按時交納土地承包金和資產轉讓費;
6、承包期間,乙方有權將依法取得的林木及林地使用權依法轉包、轉租、轉讓、拍賣、抵押、作價入股或作為合資、合作造林等;
7、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約定的標準交付林地及林木等資產;
8、承包期間,如遇自然災害,乙方有權向甲方要求緩交、免交承包金,乙方也有權直接向有關部門申請稅費減免及申請核發救災款項;
9、承包期間,為了充分發揮土地的使用率,乙方可以在進行林業開發的同時,套種其他農作物,但承包金不增加;
10、乙方有權依法在林區內進行生產配套的基礎設施建設,并對所建設施享有所有權;
11、乙方有權對取得的林木采伐許可證進行轉讓并收取轉讓所得。
12、在合同存續期間,乙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
13、在雙方約定期限內,如甲方尚未辦理好相關權證變更登記手續,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歸還第一筆款項元,并有權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14、甲方工作人員與甲方之間的.糾紛,乙方不負有責任。
六、合同的解除和終止
1、甲乙雙方中任何一方要求解除合同的須提前_________個月通知另一方;
2、未經乙方同意,甲方不得擅自與發包方終止承包協議;
3、因不可抗力,國家征地及其他有關政策調整,導致乙方難以繼續經營的,乙方有權終止合同,且雙方無需承擔違約責任;
4、合同期滿,乙方有權直接與發包方簽訂承包協議,甲方應予以協助;
5、合同期滿,本合同終止,乙方有權處置承包土地上的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或要求甲方按當時的評估價收購。
七、違約責任
1、如有一方違約,違約方須向對方違約金_____元。
2、甲方中途悔約,甲方應在悔約之日起天內將首付款返還與乙方,另給付乙方相當于首付款數額的違約金。乙方不能按期向甲方支付承包金,或甲方不能按期向乙方交付,每逾期一日,由違約一方向對方給付相當于上承包金千分之____的違約金。
3、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包方的原因使乙方無法繼續行使土地承包經營權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按總承包金的倍賠償損失;
4、承包期間,因甲方或發包方原因致使乙方林木及相關生產經營設施等資產受損失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甲方賠償損失;
5、甲、乙雙方有違反合同其他約定的,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人民幣____元。
八、擔保
為保證甲方認真履行合同,甲方提供作為擔保。愿意為甲方提供擔保,與甲方對乙方承擔連帶責任。
九、爭議管轄
如本合同在甲乙雙方履行中產生分歧,由雙方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向不動產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產生的補充協議與該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一、本合同自簽字蓋章之后生效。
十二、附件
1、甲方營業執照復印件
2、乙方身份證復印件
3、資產清單
十三、本協議書一式四份,雙方各執一份,當地林業局、公證機關各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篇2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方在____縣樂里鄉樂里村12組,購買山林一片,石昌兵、石X等戶,面積350畝,自愿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乙方愿意接受,經雙方協商,有關事項,特擬訂如下協議條款:
一、山林四底界,按原先甲方與樂里村所簽的合同規定的四底界為準。
二、雙方議定該片山林價格為人民幣貳佰壹拾萬元整,付款方式:雙方簽字后甲方將應有的手續全部交給乙方,一次性付清,付款時必須要有甲方的領條。
三、甲方保證該山林在合同期內無任何爭議和糾紛,如在本協議規定內出現糾紛等問題造成乙方不正常操作,所造成的經濟損失,由甲方承擔責任,并雙倍返還的購山林款。
四、該山林轉讓期限自合同簽字日起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乙方必須將木材砍伐完畢,如有延誤罰款伍拾萬元。
五、涉及該山林原來的債權債務均由甲方承擔,乙方概不負責。
六、該山林自轉讓之日起,合同規定該山范圍內的一切杉松木,均歸乙方所有,(包括合同內的土地使用權)。
七、甲方保證乙方通行(包括拉木材車輛通行)不受任何阻攔。但公路橋梁修整和公路跨方由乙方承擔。
八、甲、乙雙方簽字后,甲方應向乙方提供山林的林權證書,先林合同以及其它與此山林有關的所有證件等;都交歸乙方。
九、違約規定:以上條款雙方必須嚴格遵守,若有一方違約毀約,罰違約方伍拾萬元給守約方。
該合同雙方簽字生效,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為憑證,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篇3
簽訂日期:__________
甲方(原承包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受讓方):_____________
住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為維護當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和《云南省林地管理條例》等有關法規條例規定,經雙方自愿平等協商同意訂立本合同。
第一條轉讓標的、形式、期限
甲方將合法擁有有權處置的座落在_______________________的林地(四至為:東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南至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_),共_____________畝(林地權證號:)以_____________流轉(轉包、出租、轉讓、互換)方式從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流轉給乙方用于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二條雙方權利及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按時收取流轉價款權利;
2.甲方標的物轉讓后其林地的所有權不變,轉讓期內乙方享有上述標的物收益權、處置權及經營管理權,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3.甲方轉讓期內應維護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的正常生產活動。
4.甲方要求終止合同,必須提前告知乙方并經雙方協商同意。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享有該林地的自主生產經營使用權及產品處置收益權;
2.發生森林火災、病蟲害、偷盜等毀林事件應積極采取措施,并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
3.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
4.該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5.乙方要求終止合同,必須提前告知甲方并經雙方協商同意。
第三條流轉價款及支付方式及時間
乙方通過方式取得甲方轉讓上述標的物,轉讓期內支付轉讓價格金額:,支付時間。
第四條違約責任
(一)乙方應按照合同規定按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林地流轉價款,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應付款的______%滯納金。逾期______個月視為乙方單方違約,甲方有權收回該林地使用權及沒收合同定金,該林地上的建筑物歸甲方所有。
(二)甲方應按合同規定按時向乙方交付林地,逾期一天應向乙方支付當年流轉價款的______%滯納金。逾期______個月視為甲方單方違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三)甲方違反合同約定擅自干涉和破壞乙方的生產與經營,使乙方無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的,乙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乙方所交合同定金,給乙方造成實際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第五條合同的變更、解除和終止
(一)本合同效力不受甲乙雙方法人代表變動影響,也不因集體經濟組織的分立或合并而變更或解除。任何一方不得隨意終止合同
(二)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另簽協議對本合同內容進行變更。
(三)合同期滿后,甲方有權收回該林地的使用權。乙方如需繼續經營,享有同等條件下的優先承包權,但需與甲方重新協商簽訂合同。
(四)林地流轉的期限超過國家規定的承包期的,超過的時間無效。
第六條合同爭議的解決方式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協商不成的按下列方式解決。
(1)提請村委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
(2)提供轉讓合同管理機構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七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后可在補充欄目中(附后)完善合同內容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八條本合同自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生效。
第九條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甲方鄉(鎮)、村委會及轉讓合同管理機關(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負責人: 負責人:
經辦人: 經辦人:
鑒證單位:
鑒證日期:年月日
林地轉讓合同篇4
轉讓方(甲方)
受讓方(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
一、林地基本情況及轉讓期限
1、甲方將坐落在的林地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東至.森林類別,地類.
2、轉讓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
二、轉讓林地的用途
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不得改變林地用途。
三、雙方的權利、義務
1、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
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
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由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
四、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間
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為元/畝,合計元。支付的時間為。
五、其他條款
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元。
2、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
4、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5、本林地轉讓合同書范本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發包方、鄉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年月日年月日
鑒證單位(簽章)
鑒證人:
年月日
林地轉讓合同篇5
甲方(轉讓方):王__
乙方(承包方):韓__
丙方(承包方):王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土地法》、《土地管理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經平等協商,雙方簽訂林業用地承包轉讓合同如下:
1、甲方自愿將坐落在林____鎮新井村朝陽莊自然村林地共計50畝有償轉讓給乙方和丙方。
2、此林地的四至為:南至:北至:東至:河套西至:畝數以林業部門測量為準。
3、乙方與丙方負責對該林地進行植樹,甲方負責
4、轉讓價格為(大寫人民幣)貳萬元0.00元,一次性給付,以甲方出具的收據為準。
5、甲方負責與村方協調辦理林權證及林地的年限為________年,林業權屬證應辦在乙方或丙方名下,所產生的費用由乙方與丙方共同擔負。
6、如果此林地在________年至________年開發,甲方應按此地塊按三分之一進行分配補償款。
7、丙方與乙方共同承包此地塊與甲方產生的承包費用為各自承擔一半,分別是:乙方向甲方支付(大寫人民幣)壹萬,10000.00元整,丙方向甲方支付(大寫人民幣)壹萬元,10000.00元整,此林地是屬乙方與丙方共同所有。
8、乙方與丙方共同經營、管理、投入,所得的收益及投入為各按總投入和收益的50%經行分配。
9、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丙三方協商后簽訂補充合同,補充合同與本合同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10、如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由三方共同協商解決,確實解決不成由巴林左旗仲裁委員會進行仲裁,也可以直接向巴林左旗人民法院進行起訴。
11、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丙各持一份,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此合同三方簽字后生效。
甲方:
乙方:
丙方:
合同簽訂地:
合同簽訂時間: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篇6
甲方:
乙方:
丙方(土地所有權方):
為了充分利用林地資源,發展林業經濟,本著互惠互利的原則,甲方同意將其擁有的林地使用權及地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轉讓(以下簡稱“林地轉讓”)給乙方等事宜,經雙方平等協商,且發包方(丙方)同意的情況下,達成以下條款。
1、轉讓林地、林木的基本情況
1.1林地的方位及四至界限
轉讓的林地位于 ,總面積約 畝。
1.2具體的林地面積和四至界限、面積及相關情況確定:
2、轉讓期限及乙方經營管理權
2.1轉讓期限50年,從 年 月至 年 月,具體日期以林權證為準。
2.2轉讓期內,乙方享有受讓林地的林地使用權,以及地上林木所有權和使用權,有權根據需要經營林地,處理林木,并再次流轉,受國家法律保護;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干涉或阻礙乙方對林地、林木的經營管理。
2.3自本合同簽訂并林權證交付乙方之日起,所轉讓林地和林木
2.4乙方對受讓的林地及地上林木享有自主經營權,有權安排甲方或丙方以外的人管護、采伐、造林等。
3、流轉用途
本流轉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依法批準,不得用于非林建設。
4、三方權利義務
4.1甲方權利義務
4.1.1甲方有權按本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轉讓費。
4.1.2 甲方轉讓給乙方的林地和林木應符合以下條件:
4.1.3 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違反乙方對該林地的造林規劃種植其他植物,否則乙方有權清除,甲方承擔清除費用。
4.1.4 甲方及丙方村民不得擅自采伐,否則視為盜伐行為,構成犯罪的移交司法機關處臵。
4.1.5 按乙方要求及時提供辦理林權證變更登記手續所需之相關文件、資料。
4.1.6 乙方有權就本合同內容、簽訂過程、有關附件等材料的真實性、合法性辦理見證或公證,甲方有積極配合和協助的義務。
4.2 乙方權利義務
4.2.1轉讓期內,乙方對受讓取得的林地享有自主經營管理權(包括協議授權第三方承包經營或轉讓)。
4.2.2轉讓期限內依法享有林地使用權和地上林木所有權、使用權;有權根據生產經營計劃的需要,安排林地和林木的采伐、管護、造林等。
4.2.3乙方須按合同約定支付林地和林木轉讓費。
4.2.4乙方林地發生火災后,丙方必須及時依法組織群眾撲救,由此產生的費用乙方按丙方的村規民約予以承擔。
4.2.5轉讓期內,該林權享有依法繼承權,繼承人可以在流轉期內繼續經營。
4.3丙方權利義務
4.3.1丙方對此合同內的林地,林木的流轉有關事項有知情權。
4.3.2丙方應無條件支持此合同的執行。
4.3.3如乙方依據生產、經營的需要在所轉讓林地內增建林業設施及開辟林道,防火帶,丙方不得干涉或阻礙。
4.3.4丙方同意甲方將林地和林木有償轉讓給乙方。在合同期內,乙方毋需向丙方交納任何費用。
4.3.5在簽訂本合同前丙方應向甲方和乙方提供同意本次林地轉讓
5、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
租金 /畝〃年,按合同面積計算租金,每一年一付。
5.1對于被轉讓林地上的可變現的林木,由乙方統一辦證,按照市場價格,由甲方丙方參與,本著公平公正公開的原則對外統一銷售,銷售凈收入作為被轉讓林地上的林木價值支付給甲方,甲方向乙方開具收款憑證。特別約定:若一年內由于甲方原因致使林木不能采伐銷售而影響乙方生產經營,則甲方應返還乙方當年支付的租金并承擔 當年租金50%的違約金;若因乙方原因導致林木不能采伐銷售,則乙方繼續向甲方支付租金,被轉讓林地上的林木生長量歸甲方所有。
5.2 對于荒山,疏林地,乙方根據自己的生產經營安排,在兩年內完成造林。
5.3租金及林木轉讓金的支付方式。
由于甲方是丙方的村民,人數較多,丙方對這些情況容易掌握,乙方支付甲方租金及轉租土地的林木款由丙方代為支付。其方法為:乙方按甲方的人數、畝數計算應支付的土地租金或林木轉讓數一次性打入丙方指定賬戶,由丙方再次支付,并將支付憑證返回給乙方。特別約定:乙方向丙方所支付的款項,丙方不能截留或作他用,由此引起的法律責任由丙方承擔。
6、其他事項
6.1 林地內原有林道和其他林業設施(包括防火帶),以及屬丙方管理范圍內、乙方生產經營過程需要使用的道路或有關林業設施等,丙方應無條件保留,乙方可無償使用;丙方應為乙方生產、經營提供通行等便利。
6.2 因第三方征地所獲之補償金,屬乙方投入的地上固定設施、林木補償以及林地勞力安臵補償的部分,歸乙方所有;屬土地所有權補償金的部分,歸丙方所有,但乙方按合同期剩余年限和相關標準從土地征地方取得的土地使用權補償金歸乙方所有。
6.3 地下礦產資源歸國家所有,但國家在開采礦產資源時,對乙方生產及林木造成損失而賠付的賠償金,應全部歸乙方所有。
6.4 轉讓期限屆滿,本合同林地和林木無論以何種形式流轉,乙方均享有優先權。
6.5 乙方無正當理由延遲支付林地和林地轉讓費的,應按銀行同期貸款基準利率計算補償費用,補償甲方遲收轉讓費的損失。
7、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事項
7.1 合同各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雙倍土地租金。造成損失的,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7.2 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合同各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7.3 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合同各方應協商解決或提請當地人民政府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
8、附則
8.1 本合同經甲、乙、丙三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8.2 本合同未盡事宜,屆時由甲、乙、丙三方另行協商后簽訂補充協議。
8.3 本合同一式五份,甲方一份,乙方二份,林業局一份,丙方一份。
甲方: 乙方: 代表: 代表:
丙方: (林地所有權方)
代表:
年 月 日
林地轉讓合同篇7
甲方:
乙方:
甲方有片杉木林轉讓給乙方經營使用,經甲、乙雙方一致同意達成以下協議:
1、甲方有片山林:地名叫“懂帶坡”面積8畝,四至界線為:上至:梯代,下至:田,左至:韋老和林地,右至:大沖,雙方協商價格為(11800.00元)壹萬壹仟捌佰圓整。乙方一次性付給清給甲方。
2、因甲方在造林時領有造林投資,造林投資由乙方負責償還,與甲方無關,在該片山林一切糾紛由甲方負責,與甲方無關。
3、山林砍伐年限為2年砍伐,如乙方未砍伐完成,乙方應付每畝每年5.00元借土養木費。
本合同一試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望雙方共同遵守,本合同至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如哪方反悔按山林總款的三倍賠償另一方。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篇8
范本1
林地轉讓合同
轉讓方(甲方):受讓方(乙方):甲乙雙方按照《森林法》、《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一、林地基本情況及轉讓期限1、甲方將坐落在的林地畝,依法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東至。森林類別,地類。2、轉讓期限,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林地面積、四至以林權證及其附圖為準。二、轉讓林地的用途轉讓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不得改變林地用途。三、雙方的權利、義務1、轉讓后,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轉讓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2、乙方對轉讓林地依法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3、在合同生效后,甲方終止與發包方的承包關系,由乙方與發包方確立新的承包關系。四、轉讓價格及支付方式和時間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為元/畝,合計元。支付的時間為。五、其他條款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元。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3、其他需要說明的事項:(1)(2)4、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發包方、鄉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年月日年月日
鑒證單位(簽章)鑒證人:
年月日
范本2
林地其他方式承包合同林地他包字[]號
發包方(甲方):法定代表人:承包方(乙方):甲乙雙方按照《農村土地承包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和本集體經濟組織(村委會、村民小組)改革方案的規定,經(招標、拍賣、公開協商),訂立本合同。一、承包林地基本情況及承包期限1、甲方將坐落在的林地畝,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承包給乙方經營管理。該林地四至是:南至,北至,西至,東至。森林類別,地類。2、林地承包期限為年,從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3、如承包林地面積、四至與林權證登記不相符,以林權證登記的面積和附圖為準。二、承包林地的用途本承包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不得改變林地用途。三、雙方的權利、義務1、承包林地所有權屬甲方。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甲方確認上述發包給乙方的林地林木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2、甲方有權按承包合同約定檢查、監督乙方對林地的使用,有權制止乙方損害林地林木的行為;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承包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3、乙方對承包林地享有經營權、收益權,有權依法自主生產經營和處置林木及其產品,經依法登記取得林權證書后,可以采取轉讓、出租、入股、抵押或者其他方式流轉。4、乙方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金;承包地被依法征收的,乙方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5、乙方應依法采伐林木,不得自行或允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荒、采石、取土及其他破壞森林行為。6、乙方應逐塊落實管護措施,荒山應在兩年內造林。林木采伐后應在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四、承包價格及支付時間、方式乙方采取下列第種方式和時間支付:1、乙方采用現金方式支付,乙方按每畝元支付承包費,合計元。支付的時間為。2、乙方采用實物方式支付,實物為。交付時間為。五、其他事項1、雙方應嚴格履行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元。造成對方損失的,承擔賠償責任。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3、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制定補充協議,依法訂立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4、本合同一式四份,甲乙雙方、鄉政府、縣級林業主管部門各執一份。
發包方(簽字蓋章)承包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鑒證單位:(蓋章)
鑒證人簽名:年月日
范本3
林地流轉合同)
轉讓人(甲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聯系方式:
受讓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住所:聯系方式: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的規定,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或通過招標、拍賣、公開協商等),訂立本合同。
一、流轉林地的基本情況及流轉方式、流轉期限
序號
坐落位置
(小地名)
四至界線(相鄰權利人)
面積(畝)
森林資源
現狀
流轉方式
流轉期限/至年、月、日止
1
東:
南:
西:
北:
2
東:
南:
西:
北:
3
東:
南:
西:
北:
4
東:
南:
西:
北:
5
東:
南:
西:
北:
二、流轉林地的用途
本流轉林地必須用于林業生產,未經依法批準,不得用于非林建設。
三、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有權依法自主決定林地承包經營權和流轉方式。
(2)有權依法獲得流轉收益。
(3)有權按本合同約定流轉林地期限,在期滿后收回流轉林地經營權。
2、義務
(1)確認前述流轉林地產權清晰,沒有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不是甲方債務的抵押物。如在流轉后發現原來存在林地、林木權屬糾紛和經濟糾紛的,由甲方負責處理并承擔相應責任。
(2)維護乙方的林地承包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流轉合同。
(3)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4)承包期內,轉讓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經發包方同意;轉包、出租、互換或者以其他方式流轉林地承包經營權的,應當報發包方備案。
(5)協助乙方到縣林業主管部門辦理森林、林木和林地流轉登記、備案。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權利
(1)依法享有流轉林地使用、收益的權利,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和依法處置林木及產品。有權與其他農戶聯合,將承包經營權入股,從事林業合作生產。
(2)有權享受國家優惠政策和扶持。
(3)流轉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對造成的損失依法獲得相應補償。
(4)受讓人死亡,其繼承人可以在流轉期內繼續經營。
2、義務
(1)維持流轉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用于非林建設或者閑置荒蕪。
(2)落實造林和管護措施。林木采伐后應在當年或次年更新。
(3)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地,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流轉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挖沙、取土等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行為。在流轉林地內發生毀林和亂占濫用林地行為時,應采取積極措施予以制止,并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
(4)依法做好森林防火和林業有害生物防治工作。
(5)及時、足額(或足量)支付林地流轉費(或實物)。
(6)流轉期內,將合同約定其享有的部分或全部經營權進行再流轉的,必須經原承包方同意并出具書面意見。再流轉的期限不得超過該林地扣除已使用期限后的剩余年限。
(三)雙方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1、甲乙雙方均可行使和履行國家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和義務。
2、乙方對流轉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的,甲方有權要求乙方賠償由此造成的損失。
3、甲乙雙方應當在本流轉合同簽訂之日起日內,向縣林權管理機構申請林地流轉備案登記,或持原“林權證”共同申請林權變更登記。
4、流轉林地上原有林木的處理決定:
流轉期滿后,未采伐林木的處理約定:
5、其他:
四、流轉價款和支付方式、支付時間
本合同約定林地流轉價款為;流轉林地上林木一并轉讓給乙方的,價格為。共計(大寫:)。
支付方式(現金、實物、分期兌付等):
支付時間:
五、違約責任及其他約定事項
1、甲乙雙方應嚴格履行本合同。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數額為元(大寫:元)。給對方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2、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不因甲、乙雙方法定代表人的變更而影響本合同的法律效力。
2、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或提請村民委員會、鎮人民政府等調解;協商、調解不成的,提請鎮人民政府裁決,或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其他約定事項:
4、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一致可簽訂補充協議。本合同附件、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5、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1份;副本三份,交村委、鎮人民政府、縣級林業行政主管部門各1份備查。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年月日年月日
附件:
1、流轉林地附圖;
2、甲方林權證復印件;
范本4
集體林地流轉合同書(商品林)參考樣式
甲方(轉讓方):
乙方(受讓方):
為了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加快林業發展,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森林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中共南寧市委、市政府關于深化集體林權制度改革的意見》,在公開、平等、自愿的原則下,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以資共同遵守。
一、轉讓標的
甲方同意將下表所列的林木所有權及林地使用權轉讓給乙方。
單位:畝、立方米
林地坐落
村:組:小地名:
林班
小班
森林類別
林種
樹種
林齡
面積
林木蓄積量
林地權屬單位
林權證號
四至
東至:西至:
南至:北至:
二、轉讓林地使用權期限
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年。如經營期滿受國家法律法規政策規定等客觀因素影響,乙方不能采伐林木歸還林地的,須按照原標準繼續交納林地使用費。經營期滿且林木已采伐的,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林地,雙方應續簽林地轉讓合同。
三、林地使用費標準及給付方式
乙方在經營期內按元/年.畝向甲方交納林地使用費,總計金額元(大寫)。合同簽訂時乙方交納年林地使用費元,從年起每年交納一次林地使用費。
四、林木轉讓費標準及給付方式
乙方按林木評估價向甲方交納林木轉讓費元(大寫),支付方式為。
五、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權利、義務。
1.甲方享有下列權利:
(1)監督乙方依照轉讓合同約定的用途合理經營利用林木、林地。
(2)制止乙方損害受讓林地和森林資源的行為。
(3)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甲方承擔下列義務:
(1)維護乙方的林木、林地經營權,不得非法變更、解除轉讓合同。
(2)尊重乙方的生產經營自主權,不得干涉乙方依法進行正常的生產經營活動。
(3)依照轉讓合同約定為乙方提供生產、技術、信息等服務。
(4)執行城區、鎮(辦)林業總體規劃,組織和加強本集體經濟組織內部的林業基礎設施建設。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二)乙方權利、義務。
1.乙方享有下列權利:
(1)在不破壞林木、不造成水土流失的前提下,依法享有受讓林地的使用權、林木所有權和收益權,有權自主組織生產經營,依法享有產品處置權。
(2)受讓的林地被依法征用、占用的,有權依法獲得相應的補償。
(3)有權制止破壞林地和毀壞林木等違反林業法律法規的行為。
(4)在受讓經營期限內有權將林木所有權和林地使用權轉讓給第三人,但須經甲方鑒證同意,并依法到林業主管部門辦理權屬變更手續,填寫合同變更登記表。
(5)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2.乙方承擔下列義務:
(1)維護林地的林業用途,不得用于非林業生產建設。
(2)依法保護和合理利用林業用地,不得給林地造成永久性損害;遇有破壞林地和毀壞林木等違法行為,在制止的同時須及時上報林業主管部門。
(3)在轉讓經營期限內負責采伐跡地的更新造林。
(4)必須按照林業相關法律法規和技術規程進行經營、流轉。
(5)如遇國家征占用林地,必須服從需要,配合林業主管部門辦理相關手續。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義務。
六、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經甲乙雙方共同簽字后即具法律效力,任何一方違約,須承擔相應的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
(二)甲方擅自終止合同的,要向乙方賠償損失并支付違約金。
(三)乙方未按合同規定交納林木轉讓費的,甲方有權依法終止合同,收回林木所有權。
(四)乙方未按合同規定交納林地使用費的,甲方有權依法終止合同,收回林地使用權。
(五)乙方未按林業相關法律法規及技術規程經營、流轉的,要依法承擔相應責任。林地、林木被破壞的,應按規定向甲方賠償林地、林木損失費。
七、在轉讓經營期內乙方遇有破壞林地和盜伐林木行為不舉報或監守自盜、濫伐林木的,依法從重處罰。情節嚴重的,甲方有權依法終止合同。
八、在經營期內,如遇國家征占林地,其林木補償費全部支付給乙方,林地補償費甲乙雙方按:比例分成。
九、本合同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十、本合同自簽字之日起生效。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城區農林水利局、鎮(辦)經管站、林業站各執一份。
十一、附表、附件
(一)附表:1.林地使用費交納表;2.林木轉讓費交納表;3.合同變更登記表。
(二)附件:1.評估材料;2.村民或村民代表會會議決議材料。
甲方(公章):乙方(公章):
法人代表(簽字):法人代表(簽字):
鑒證機關(蓋章):經辦人(簽字):
簽字時間:年月日
填寫說明:本合同主要為甲方與本集體經濟組織以外人員簽訂轉讓合同之用,也可為在此之前所簽訂各類對外轉讓合同修改完善重新簽訂之用。
1.本合同第一條“轉讓標的”應根據最新森林資源二類調查資料,由村林改工作組和評估委員會現場認定后填寫。
2.本合同第二條“轉讓林地使用權期限”,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一般應為30-50年,特殊情況可延長至70年。
3.本合同第三條“林地使用費標準及給付方式”中的給付方式,一般應按村民委員會任期收取林地使用費。
4.本合同第四條“林木轉讓費標準及給付方式”中的給付方式由雙方協商確定,一般可采取一次性交納、分期交納或林木采伐用木材抵頂等形式。
5.本合同第八條關于國家征占用林地,其林地補償費應按雙方約定比例填寫。
6.鑒證機關應是鎮、街道辦事處司法所或經營管理站和林業工作站。
7.林地使用費應按合同規定期限定期交納,并填寫《林地使用費交納表》。
8.如乙方再轉讓,應由甲乙丙三方在《合同變更登記表》中簽署意見并簽字蓋章。
9.本合同應附評估材料(含圖、表、文字說明)和村民大會或村民代表大會決議材料。
林地轉讓合同篇9
轉讓方(甲方):身份證:受讓方(乙方):身份證:身份證: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原則,經雙方協商,簽訂此林地轉讓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一、準讓森林資源位置及面積甲方自愿將其合法擁有坐落于的桉樹樹林畝轉讓給乙方經營管理。二、轉讓期限轉讓期限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三、轉讓金額本合同林地轉讓價格壹拾玖萬元正(190000.00),付款方式為簽定合同日預付壹拾伍萬元正(150000.00),余下的肆萬元正(40000.00)進山砍伐后付清。四、雙方的權利、義務1、轉讓合同簽定后,現有資源歸乙方所有,同時乙方享有林地使用權,林木所有權,林地所有權及其林地配套設施等附著物的所有權,收益權和使用權。2、甲方保證上述所轉乙方林地是自留林地,非公益林地,非生態林地,產權清晰,沒有產權糾紛,且不是抵押物,必須確保乙方正常生產時不受其他因素影響。如在轉讓后發生權屬糾紛,或正常生產受人為阻撓,一律由甲方負責,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按造成損失對等的金額賠償給乙方。3、乙方林木砍伐申請時,甲方負責向乙方提供相關產權證明原件及村委證明。4、甲方應維護乙方的所有合法權,乙方遇他人影響生產及發生火災、偷盜等行為,甲方應協助乙方尋求相關部門及時配合處理,直至完畢。5、乙方林木砍伐運輸途中,甲方負責林地至公用水泥地道路的暢通。五、其他條款1、合同簽訂日后即時生效,該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同樣據法律效應。2、合同有效期間,雙方一旦發生矛盾,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有向相關法律部門尋求解決的權利。3、乙方同時附有甲方身份證復印件及林權證復印件作此合同附件。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篇10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江西省森林資源轉讓條件》及《縣商品林林木、林地轉讓辦法》等有關政策法規,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經充分協商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物
甲方將合法擁有有權處置的座落在鄉(鎮)村組,小地名:__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__,南至__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__),面積______畝的(林權證號:____________)進行轉讓。
二、轉讓期限
轉讓______年限______年,即從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轉讓價格支付方式及時光
乙方經過方式取得甲方轉讓上述標的物,轉讓期內支付轉讓價格金額:____________。
四、雙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標的物轉讓后其林地的所有權不變,轉讓期內乙方享有上述標的物收益權、處置權及經營管理權,實行自主經營、自負盈虧。
2、甲方轉讓期內應維護乙方的自主經營權,不得干預乙方依法進行的正常生產活動。乙方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轉讓標的物范圍內開荒、采石等破壞林地資源的活動,發生森林火災、病蟲害、偷盜等毀林事件應進取采取措施,并向甲方及有關部門報告。
3、乙方轉讓期內守法經營,不得改變林地的性質,在不損害甲方的權益的前提下,能夠將剩余的轉讓期的本合同取得的部分或全部權利轉讓給第三人,但必須告知甲方、并辦理有關手續。
4、轉讓期內,林地資源被依法征、占用的,乙方有權獲得相應的補償。
5、甲、乙雙方任何一方要求終止合同,必須提前告知對方并經雙方協商同意。
五、違約職責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2、如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景確定。
六、其他條款
1、本合同甲、乙雙方簽訂之日起生效。
2、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委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
(2)供給轉讓合同管理機構仲裁;
(3)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3、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協商一致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其他需要說明事項:
5、本合同一式五份,甲、乙雙方、甲方鄉(鎮)、村委會及轉讓合同管理機關(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簽章):
負責人:
經辦人:
簽訂時光: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乙方(簽章):
負責人:
經辦人:
簽訂時光: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鑒證單位:
鑒證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篇11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組(以下簡稱甲方)
__________縣__________鄉__________村__________村民(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發展林業生產,培育和合理使用林木資源,加快國土綠化,發揮森林蓄水保土、調節氣候、改善環境和提供林產品的作用,根據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充分協商,特訂立本合同,以便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承包內容、面積和地點。
甲方將座落在__________的林地(山地)__________畝,發包給乙方植樹和管理,四界是:南至__________,北至__________,西至__________,東至__________。
第二條承包期限
承包期為__________年,從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______日止。
第三條林木收益分配
1.承包林地內原有林木,成材林木(成材林木的標準,按林業主管部門的規定確定)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2.承包期內乙方新植樹木,成材林木實行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
3.對原有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按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分成,甲方得_______________成,乙方得_______________成。由乙方承擔修枝勞務。承包期內新植林木的修枝材、腳材,歸乙方所有。乙方修枝要嚴格按照林業部門的有關技術規定執行。
第四條種植密度、采伐與納稅
1.承包期間,乙方必須保證承包林地范圍內,每畝植樹不少于_______________株,樹苗由乙方自備(或由甲方提供)。
2.在承包期內,甲、乙雙方均不得擅自采伐樹木。如一方需要采伐時,應由雙方向有關主管部門提出申請,經批準發給采伐許可證后,按批準采伐的方式(如擇伐、間伐或漸伐)進行采伐。對采伐后的空地,實行誰采伐誰補種的原則,由采伐方在采伐當年或次年完成更新造林。更新造林的面積和株數,必須大于采伐的面積和株數,并做到包栽包活。甲方如將應由自己補種的樹木委托給乙方補種的,應向乙方支付勞務費,費用由雙方議定。
3.采伐稅實行誰采伐誰負擔,應納稅方應在國家規定的時間內向稅務部門納稅。
第五條雙方的義務
1.承包期間,乙方負責山林樹木的管理防護。乙方應做到“三有”,即有專人護林,有房屋崗棚,有護林器械。
2.乙方不得在林地野外用火,不得自行或準許他人在承包林地內毀林開墾、采石、采砂、采土和進行其它毀林行為。
3.乙方必須切實做好護林防火工作,消除火災隱患。一旦發生火災,乙方除積極采取滅火措施外,應及時向甲方報告。4.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扶持資金、物資或貸款,甲方必須及時、合理分配給乙方。
5.承包期內的林木治蟲費用,由甲方承擔__________%,乙方承擔__________%。
第六條獎懲
1.承包期內,如果林木被盜伐,乙方未發現或未抓住盜伐人的,被盜伐一株,乙方應向甲方賠償人民幣__________元。如乙方發現或抓住偷樹人的,應交給甲方處理,按所盜伐樹木對盜伐人作價罰款__________倍,罰款全部(或部分)獎給乙方,被盜伐的樹木歸甲方所有。甲、乙雙方未經批準擅自砍伐樹木的,砍伐一株,罰款__________元給對方。
2.甲方如克扣上級發放用于造林、育林的資金、物資和貸款,除應如數補齊外,還應向乙方償付相當于其價值的__________%的違約金。
3.如因乙方的責任造成火災,對于燒毀樹木,應視乙方責任的大小,決定其應付賠償的數額。
第七條不可抗力如遇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乙方承包林地內林木的損失,經調查證實后,對損失部分林木雙方均不負責。
第八條本合同自承包起算之日起生效,至承包期滿失效。
承包期滿后雙方如愿意繼續承包,應重新訂立合同。在承包期內,承包戶主如去世,其家庭成員有承包繼承權。
本合同不因甲方代表人的變更而變更。合同執行期間,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解除合同;合同執行中如有未盡事宜,應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作出補充規定。補充規定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正本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副本一式__________份,送鄉政府、村委會、(如經公證或鑒證,還應送公證或鑒證機關)各留存一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_(公章)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乙方:__________(公章或簽名)
_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林地轉讓合同篇12
甲方:
乙方:
根據《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互惠互利的法則,經雙方充分協商一致訂本立合同;
一、轉讓山地的地點與面積
面積約____方(按林權證過戶面積為準)
二、轉讓期限及用途
1:本山地轉讓期限為____
2:本山地用于林業開發(種植油菜)以及配套附著物的`建設;
三、轉讓價格和付款方式
本山地轉讓價格每方共計____元,自簽訂本合同,乙方付給甲方定金____元,剩余部分款項到林權證過戶到甲方名下后一個星期內一次性全部付清給甲方,如在期限內沒能力辦理完過戶手續,甲方須兩倍還給乙方。
四、甲乙雙方權利及義務
1:甲方轉讓給乙方的山地產權清晰,無權屬糾紛;
2:甲方轉讓后的山地,不得以任何理由收回(除國家用地)否則必須賠償乙方的所有損失;
3:乙方自主經營、自主投資、與甲方無關,不得干涉,乙方享有相關優惠補助政策與甲方無關;
4:如林權證過戶到乙方名下后,在規定日期內未付清甲方的所有款項,過戶林權證無效,所有責任由乙方負責,訂金不與退還,本合同自然終止;
5:林權證過戶的相關手續及其費用開支乙方不負責;
6:甲方必須在規定期內把林權證過戶到乙方名下(2個月內);
7:租期滿后如村民續租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先權;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解決;
六、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自雙方簽字之日起生效;
甲方(簽字)
乙方(簽字)
____年____月____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