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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新合伙協議書范本范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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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快速變化和不斷變革的今天,協議起到的作用越來越大,簽訂了協議就有了法律依靠。寫協議需要注意哪些問題呢?以下小編在這給大家整理了一些最新合伙協議書范本范文,希望對大家有幫助!

最新合伙協議書范本范文1

甲方:

乙方: 丙方: 丁方:

甲乙丙各方本著平等自愿、優勢互補、互惠互利、共同發展的原則,按《合同法》有關條款規定,為明確各方的權益和義務關系,就甲乙丙各方共同合作經營甲方生產針刺無紡布工廠事宜,經過充分友好協商達成一致意見,共同制定。 本協議如下,以便各方共同遵守執行。

一、合作經營工作的具體情況;

該合作工廠位于:

經營場所廠房面積: 平方米

主要經營范圍為:

二:合作方式:

1、由于合理避稅,工商執照有作為一人公司成立。

2、在合作期限內各方出資,共同經營、共擔風險、共負盈虧。

3、各方委托某一方全權管理合作工廠的生產事務。

三、合作期限:

暫簽二年,本協議始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期滿后,各方同意延長合作經營期限的,可另行簽訂合作工廠協議。

四、出資方式:

甲方出資 %,即人民幣 萬元整; 乙方出資 %,即人民幣 萬元整;丙方出資 %,即人民幣 萬元整;合計: 萬元整。

五、投資比例和利潤分配:

1、各方按出資金比例分享共同投資經營的利潤,共同承擔投資經營的虧損。

2、各方約定每半年為一期限,對合作工廠的經營狀況進行分析。

3、經過各方協商合作工廠滿三年的利潤,其利潤可分配。

4、各方利潤的資金只能用于合作工廠的開支,如果用于項目投資必須由各方同意方可使用。

5、合作期滿后,甲方不能以任何理由阻止乙方取得應得的利潤。

合作期滿,可以撤股。投資固定資產,重新評估。

6、合作期間任何一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抽回資金,但可以在現有的三方股東范圍內轉入股份。

7、甲方股份占比 %,乙方股份占比 %,丙方股份占比 %。

六、生產計劃:

甲方盡量滿足合作工廠的產能,價格由 簽字確認后,才能生產數量進入財務賬冊。

七、合作工廠的管理方式:

各方確認合作工廠的生產事務由甲方任命具體人員負責管理,各方可以對工廠的經營狀況進行了解和監督。

八、事務執行:

1、合作工廠的設備保養、維修費用及其它的日常費用由合作工廠承擔。

2、生產產品為甲方的訂單,其原材料由甲方負責自行采購,同時向合作工廠支付各方確認的加工費。

3、計劃訂單的安排以利潤最大化為原則,特殊情況須具體協商面定。

4、合作工廠應依據國家相關規定,及時為其員工參繳納社會綜合保險,發生任何安全傷亡事故由具體負責日常管理工廠方負責,其它各方不承擔任何責任。只要管理工廠方及時為其員工參繳納社會綜合保險,發生任何安全傷亡事故

均參照保險公司賠償細則,不能賠償部分由各方共同承擔。

5、連續或擴大生產的再投資以協商共同投資為原則,后期利潤分配須按各方實際追加投資比例作相應的傾斜調整。

九、違約責任:

如任何一方不履行本協議,違約一方應當向其它各方支付懲罰性違約金,并應賠償對方的經濟損失。

十、合同的解除:

1、本協議規定終止之日后沒有續簽的,本協議自動解除。

2、全體合伙人同意終止合伙關系。

3、已不具備法定合伙人數。

4、合伙事務完成或不能完成。

5、被依法撤銷。

6、 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甲方簽字(蓋章):

日期:

乙方簽字(蓋章):

日期:

丙方簽字(蓋章):

日期:

最新合伙協議書范本范文2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伙企業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經協商一致訂立協議。本協議未規定或與法律法規不符的,按國家法律法規的規定執行。

第一章 企業名稱和經營場所

第一條 合伙企業的名稱:

第二條 合伙企業主要經營場所:

第三條 本企業為有限合伙企業,由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組成,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

第二章 經營范圍

第四條 合伙企業經營范圍:

合伙期限為 年(自由選擇是否約定合伙期限)

第三章 普通合伙人和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者名稱、住所

第五條 普通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稱、住所為:

姓名或者名稱

住 所

第六條 有限合伙人的姓名或名稱、住所為:

第四章 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期限

第七條 合伙人共出資 萬元,各合伙人的出資方式、數額和繳付出資的期限為:

普通合伙人以勞務出資的,價格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或者由全體合伙人協商確定評估辦法)。有限合伙人不得以勞務方式出資。

合伙人應按期足額繳納出資。以非貨幣形式出資需辦理財產權轉移的,辦理完財產權轉移手續方為繳付完成。

第五章 利潤分配、虧損分擔方式

第八條 合伙企業的利潤分配、虧損分擔,由合伙人按照實繳出資比例分配、分擔。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有限合伙人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對合伙企業債務承擔責任。(該條可根據合伙人之間實際約定,規定相應內容)

第六章 合伙企業事務執行

第九條 必須由普通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有限合伙人不執行合伙事務,不得對外代表有限合伙企業。

第十條 經全體合伙人決定( 或者按照合伙協議自行約定 ),委

托 個合伙人為合伙企業執行事務合伙人,該合伙人應按照合伙協議或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

作為合伙人的法人、其他組織執行合伙事務的,由其委派的代表執行。

第十一條 執行合伙企業事務的合伙人,對外代表合伙企業,執行合

伙事務;受委托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不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的,其他合伙人可以決定撤銷該委托。

第十二條 執行合伙事務人未按照合伙協議或者全體合伙人的決定執行事務,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合伙企業登記事項發生變更登記時,執行合伙事務的合伙人未按期申請辦理變更登記的,應當賠償由此給合伙企業、其他合伙人或者善意第三人造成的損失。

合伙人執行合伙事務,將應當歸合伙企業的利益據為己有的,或者采取其他手段侵占合伙企業財產的,應當將該利益和財產退還合伙企業;給合伙企業或者其他合伙人造成損失的,依法承擔賠償責任。

第十三條 執行事務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

(一)未履行出資義務;

(二)因故意或者重大過失給合伙企業造成損失;

(三)執行合伙事務時有不正當行為;

(四)發生合伙協議約定的事由。(列舉事由)

對執行事務合伙人的除名決議應當書面通知被除名人。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七章 入伙、退伙

第十四條 新合伙人入伙,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依法訂立書面入伙協議。訂立入伙協議時,原合伙人應當向新合伙人如實告知原合伙企業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第十五條、入伙的新合伙人與原合伙人享有同等權利,承擔同等責任。新普__合伙人對入伙前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新入伙的有限合伙人對入伙前有限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認繳的出資額為限承擔責任。

第十六條 (約定合伙期限的適用)在合伙企業存續期間,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合伙人可以退伙:

(一)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二)發生合伙人難以繼續參加合伙的事由;

(三)其他合伙人嚴重違反合伙協議約定的義務;

(四)合伙協議約定的退伙事由出現(列舉退伙事由)。

(未約定合伙期限的適用)合伙人在不給合伙企業事務執行造成不利影響的情況下,可以退伙,但應當提前三十天通知其他合伙人。

第十七條、合伙人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當然退伙:

(一)作為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或者被依法宣告死亡;

(二)除有限合伙人外,個人喪失償債能力;

(三)作為合伙人的法人或者其他組織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被宣告破產;

(四)法律規定或者合伙協議約定合伙人必須具有相關資格而喪失該資格;

(五)合伙人在合伙企業中的全部財產份額被人民法院強制執行。

第十八條 合伙人符合本協議第十四條所列情形之一的,經其他合伙人一致同意可以決議將其除名。被除名人接到除名通知之日,除名生效,被除名人退伙。

第十九條 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在有限合伙企業存續期間喪失民事行為能力的,其他合伙人不得因此要求其退伙。

作為有限合伙人的自然人死亡、被依法宣告死亡或者作為有限合伙人的法人及其他組織終止時,其繼承人或者權利承受人可以依法取得該有限合伙人在有限合伙企業中的資格。

第二十條 合伙人退伙,其他合伙人應當與該退伙人按照退伙時合伙企業的財產狀況進行結算,退還退伙人的財產份額,退伙人對給合伙企業造成的損失承擔賠償責任的,相應扣減其應當賠償的數額。

退伙時有未了結的合伙企業事務的,待該事務了結后進行結算。

第二十一條 普通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有限合伙人退伙后,對基于退伙前的原因發生的合伙企業的債務,以其退伙時從有限合伙企業中取回的財產承擔責任。

合伙人退伙時,合伙企業財產少于合伙企業債務的,退伙人應當按照本協議第九條的規定分擔虧損。

第八章 有限合伙人與普通合伙人的轉變

第二十二條 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或者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應當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

第二十三條 有限合伙人轉變為普通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有限合伙人期間有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普通合伙人轉變為有限合伙人的,對其作為普通合伙人期限合伙企業發生的債務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二十四條 有限合伙企業僅剩有限合伙人的,應當解散;有限合伙企業僅剩普通合伙人的,轉為普通合伙企業。

第九章 爭議解決辦法和違約責任

第二十五條 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第二十六條 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者協商、調解不成的,可以按照達成的仲裁協議向仲裁機構申請仲裁。沒有達成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章 合伙企業的解散與清算

第二十七條 合伙企業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應當解散;

(一)約定合伙期限的,合伙期限屆滿,合伙人決定不再經營;

(二)合伙協議約定的解散事由出現;(列舉事由)

(三)全體合伙人決定解散;

(四)合伙人已不具備法定人數滿三十天;

(五)合伙協議約定的合伙目的已經實現或者無法實現;

(六)依法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或者被撤銷;

(七)出現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合伙企業解散的其他原因。

第二十八條 合伙企業解散時,應當由清算人進行清算。

清算人由全體合伙人擔任;經全體合伙人過半數同意,可以自合伙解散事由出現后十五日內指定一個或者數個合伙人,或者委托第三人,擔任清算人。

自合伙企業解散事由出現之日起十五日內未確定清算人的,合伙人或其他利害關系人可以申請人民法院指定清算人。

第二十九條 清算人自被確定之日起十日內將合伙企業解散事項通知債權人,并于六十日內在報紙上公告。債權人應當自接到通知書之日起三十日內,未接到通知書的自公告之日起四十五日內,向清算人申報債權。

第三十條 清算結束,清算人應當編制清算報告,經全體合伙人簽署后,在十五日內向企業登記機關報送清算報告,申請辦理合伙企業注銷登記。

第三十一條 合伙企業注銷后,原普通合伙人對合伙企業存續期間的債務仍應承擔無限連帶責任。

第十一章 其他事項

第三十二條 本協議經全體合伙人共同協商訂立,經全體合伙人簽署后

生效。合伙人按照合伙協議享有權利,履行義務。

修改或者補充本協議,需經全體合伙人一致同意,并經全體合伙人簽署后生效。

本協議未約定的或者約定不明確的事項,由合伙人依法協商決定;協商不成的,依照法律、行政法規的規定處理。

第三十三條 本協議一式 份,合伙人各持一份,合伙企業留存一份,并報合伙企業登記機關備案一份。

合伙人簽署(自然人簽名,自然人以外的單位蓋_):

年 月 日

最新合伙協議書范本范文3

甲方:(姓名)

乙方:(姓名)

丙方:(公正人姓名或單位名)

總則

合伙人本著公平、公證、平等、互利的原則,共同享有自已投資總額的比例分得盈利額的分紅,共同支出所有費用(含員工工資、水、電、雜和本網吧周邊設備的維護更新等支出)現經雙方商定一致同意制定如下條款,并由丙方給予公正:

第一條第一條甲乙雙方自愿合伙經營_____,總投資為_萬元。甲方出資_萬元,

乙方出資_萬元,各占投總額的_%和_%。

第二條本合伙依法組成合伙網吧,由甲負責辦理工商登記。

第三條雙方家屬包括親戚不得參與或干澀合伙人的一切決策。

第四條本網吧由甲方一人經營管理,但網吧的重大變故或主要大事須經雙方共同協商后方

可決定。

第五條網吧盈余按各自的投資比例分配

盈虧和各項收入、支出按雙方投資比例各自分擔。例:總投資60萬元,其中甲方占總投資的80%,乙方占總投資的20%;當月的營業額為6萬元,去除員工工資水電費、光纖費和務業管理費等所有支出共計3.5萬元,則當月盈利為2.5萬元。則甲方得2萬元,乙方得5000元。

第六條合伙人的權利和義務。

(一)合伙人享有了解合伙的經營狀況和財務狀況。

(二)合伙人有權轉讓其在合伙中的全部或是部份財產份額時,但須經另一方合伙人同意。

(三)合伙人終止后,依法按比例分得合伙的剩余財產。

(四)合伙人不得從事損害本合伙利益的活動。

第八條合伙的解散、清算

(一)合伙經營期限自網吧正式營業之日起算起。

(二)合伙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可以解散。

1、合伙協議約定的經營期限屆滿,合伙人不愿繼續經營的

2、合伙人一致同意決定解散。

(三)合伙解散時,進行清算,并妥善解決資金問題雙方按比例分得財產。

第九條違約責任

(一)合伙人違反合伙協議的,應當依法承擔違約責任。

(二)合伙人履行合伙協議發生爭議的,合伙人可以通過協商或者調解解決。

第十條其它事項

(一)本協議一式二份,合伙人各持一份。

(二)本協議附帶法律公證處公證。

(三)本協議經二合伙人共同協商訂立,合伙人簽字蓋章(或指紋)后方可生效。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丙方:(公正人或單位)簽章:

年月日

最新合伙協議書范本范文4

本協議于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簽訂。簽約一方為總部設在______地的______公司(簡稱“甲”),另一方為總部設在______地的______公司(簡稱“乙”)。證實:

鑒于,____________國工程(以下稱“東道主”)為實施____________地的____________(下文稱“建造承包”)而進行招標;

鑒于,各當事人同意組成合伙而為此工共同投標,并且,在可能情況下與東道主簽署實施該建造承包合同;

鑒于,各當事人希望訂立合伙協議,以便明確其在上述共同投標中,和一旦中標后,在實施建造承包時各自的股份和義務。

據此,考慮到所訂立的相互契約和協議,各當事人同意,在向東道主投標,并在中標后實施該建造承包的目的下,結成合伙者;各當事人達成協議:由合伙人共同投標,并在中標后共同完成該建造承包;由各當事人組成的合伙企業,應遵循下列條款和條件:

(一)以合伙企業的名義投標,中標后用同樣名義簽署建造承包合同。各當事人應以連帶責任的方式承擔投標和建造承包的義務。上述建造承包如果得標,將以甲、乙第一合伙企業(以下稱“合伙企業”)的名義,通過各當事人執行和實施;并以連帶責任的方式承擔合伙企業所需的一切現金、設備、原材料、物資和其他財物。合伙企業的營業地址是__________________。

(二)各當事人應達成諒解,任何一方均不應直接或間接關心其他人向東道主提出的`實施建造承包的建議書。

(三)1.除(四)和(十九)款中另有規定外,各當事人從該項投標和建造承包中取得的全部利潤、應該承擔的虧損和債務,以及對實施該建造承包所需的財物、設備和現金,均按如下比例分配:甲:____________;乙:____________。

2.經各當事人同意,本協議聲明如下:一旦因進行投標或實施該建造承包而造成損失時,如因下列情況而造成虧損、債務和費用,各合伙方應保護并支持合伙企業及對方當事人免于受到損失:虧損、債務和費用的發生是由于某一合伙方的任何成員、職工、代理人或分包代理人因違反、破壞或不遵守該建造承包合同的條款、規定或條件;或因某一合伙方的任何成員、職工、代理人或分包代理人的疏忽或懈怠;或因某一合伙方的任何成員、職工、代理人或分包代理人違反政府的法律、法規、命令、條例或政令。

3.除上述第______項指定的情況外,其他所有的損失、債務和費用,將按(三)款______項規定的比例,由合伙各方分攤。

(四)實施建造承包所必須的流動資金額將隨時由各當事人確定。需要時,各當事人應按(三)款規定的比例,在提出要求的十日內提供該流動資金。某一合伙人如因破產或其他原因而不能提供應承擔的流動資金,合伙對方則有義務提供違約方的份額。此時,合伙各方將按各自實際提供的流動資金與流動資金總額的比例分配利潤;但未按比例承擔該流動資金的合伙方,仍應承擔以下義務,即保護其合伙對方免于(三)款所指的合伙企業發生的虧損、債務和費用的損失。

(五)合伙各方提供的全部流動資金,合伙企業收到的有關承包的其他資金,均應保存在合伙人指定的某個或某幾個銀行內。本協議書任命的工程經理,可憑合法任命的雙方代表的書面批準提款。凡批準支取合伙企業資金的個人,均應由合伙人確定的某個或某幾個保險公司擔保,支取金額亦應由合伙各方確定。

(六)各當事人如需要,可隨時簽發、簽署與投標以及實施建造承包有關的債票、保險金協定、證券和票據的證書。

(七)除各當事人另有書面協議外,合伙企業的財產,包括動產和不動產,它的合法權利都屬合伙人共有。

(八)合伙企業應按直接成本計算損益,損益額即為收入額與建造成本之差值?!敖ㄔ斐杀尽卑ㄒ韵滤懈黜棾杀荆恨D承包,勞務,原材料,廠房,購買或租用設備,保險,勞務和材料稅,進口稅,關稅,雜費,旅行住宿費(上述費用應確切無誤,經過核實并附有單據證明,該單據證明應有工程經理的書面簽字同意)。與執行建造承包有關的全部法律事務費,會計費,咨詢費,工程設計費,傭金,未經保險的債務,及一切其他直接有關工程成本或開支,實施建造承包所發出的債務,將根據國通行的會計規范,適當確定后可作為建造成本。建造成本還應包括工程經理的管理人員和職工為有關合伙企業的業務而支出的一切合理費用。

(九)合伙企業應按以下要求保存賬冊:

1.合伙企業應根據國通行的會計規范,或符合建造承包要求的其他標準,按權責發生制的會計原則,以訂立合同為準進行記賬,并以美元為記賬貨幣。

2.合伙企業總部應保存建造承包一切有關的單本賬冊,每月匯總后,向各合伙方報告。合伙企業的全部賬冊應供任何合伙人查核。

3.賬冊的年度審計工作應由一家國際公認的會計公司進行,建造工程完工時,亦應作同樣的審計工作。審計費用包括在上文所指的建造成本中。

4.建造承包完工時,應作出真實而正確的會計結算工作,其中應包括與承包實施有關的所有成本,費用結算,以及全部賬冊、發票、單據和有關材料。

5.全部匯總資料、報告和審計報告等,均應以英文書寫。

6.合伙企業的賬冊,如果其中某些部分在承包完工之后仍須保存,則應按法律規定保存在地,或合伙人隨時規定的其他某個(或某些)地方。由此產生的費用,應根據(三)款第______項規定的比例,由合伙各方承擔。

7.合伙企業的總會計師、上述國際公認的會計公司和法律顧問,均應由合伙各方選定。

(十)經合伙各方同意,可批準任何一個合伙人、任何個人或若干人,有權在實施建造承包的全部或某一方面,代理或約束合伙各方。

(十一)經東道主批準,任命為工程經理。該工程經理將作為,直接負責并監督下文規定的全部有關建造承包的事項。

(十二)為便于處理實施建造承包的全部有關事項和問題,合伙各方任命代表如下(以下稱之為代表),令其在有關合伙企業的全部事項上,全權代為處理,并且,在有關實施建造承包的全部事項上,該代表均作為其指定方的代理人行事,或可約束其指定方,其中包括(但不限于)與東道主或第三方的分包事項。合伙各方代表如下:

甲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候補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候補代表:__________________

如任命的代表不能行使職權,則可由候補代表代替。正式代表可用書面授權候補代表以其名義處理某件(或某些件)專門事項。

任何一個合伙人,向工程經理和合伙對方發出通知后,就可隨時更換其代表,并正式任命一名新代表和(或)候補代表。但是,在通知書正式收到之前,應明確本協議書指定代表的職責將由該合伙人承擔。

當決定有關建造承包、合伙企業和本協議的必要事項時,上述指定的雙方代表應經常碰頭討論。對所作決定,代表不對合伙各方承擔責任,除非是玩忽職守、故意欺詐或偽善不忠。

(十三)工程經理負責一切有關建造承包的監督和管理事宜。工程經理只服從合伙雙方。此外,雙方代表還可隨時授予工程經理以其他特權。工程經理有權以合伙雙方的名義簽訂購貨單、租賃合同、轉承包等各種合同。

(十四)某一合伙人,或其他任何人,均無權以決議或協議約束另一合伙方,除非與實施建造承包有關時,應事先征得各方一致同意,并按(十)款授權。

(十五)一旦完成建造承包任務,合伙企業應將購置的設備盡量以較高的價格出售,收入按(三)款規定的比例分配。在報價價格和條件相等的條件下,合伙人有購買設備的優先權。

(十六)向合伙人租賃設備時,應以設備銷售商協會的____________期刊物所規定租金的百分之______計價。建筑設備及租價一覽表應同時送到施工現場,設備應可立即交付使用的?,F場運輸費應由合伙企業支付。租金按月計算,租賃期從設備運到現場起至其重新租出時為止。

(十七)合伙各方為建造承包的投標和得標所支出的費用,不由合伙企業補償。合伙各方及其高級職員或職工,為實施建造承包而支出的一般企業管理費或時間,不得向合伙企業來索取報酬,除非上述高級職員或職工為具體實施該建造承包而被合伙企業專門雇用。專門雇用職工的一切報酬均由合營企業支付。

(十八)合伙人不得轉讓或轉移該建造承包中的股份和權利,但如果從銀行或其他機構得到貸款時,則可轉讓其股份,所收取現匯款額應相當于將該股份轉讓給合伙對方時得到的相同。

(十九)任何一個合伙人如破產或無力償還債務,或已求助于破產法,改組法,組織法,改編法或類似成文法規,則從該日起,此合伙人(以下稱“破產方”)及其代表就失去他在工程和建造承包經營管理中的一切發言權。而另一合伙對方,從此將承擔一切有關該工程和建造承包的決定、承諾和決議。但破產方仍有義務承擔其股權范圍內的虧損,并有權得到其份額內的利潤,該利潤的支付方式和時間按本協議規定。

(二十)建造承包完工時,合伙各方分配合伙企業公共財產時,應按(三)款規定的股權和股份的比例進行。實施建造承包所發生的利潤或虧損,亦按同一比例分配或負擔。此時,本協議即告終止。如本文所指建造承包最終不由本當事人得標,本協議亦告終止。

(二十一)今后如對本協議有任何補充、修改,除為實施上述建造承包外,不得有其他任何目的。不應當認為在合伙各方之間已建立了任何合伙組織或永久的合伙關系,也不得因此而限制任何合伙人為其自身利益而開展其單獨業務的權利。

(二十二)甲方和乙方將共同準備向東道主提交最初報價書,各方均將按(二十五)款規定的責任,提交相應的費用估算書。各費用估算書均應得到對方合伙人的批準。合伙各方應對下述費用估算達成一致意見:基地建設維護費,設備購置保養費,工程管理費,保險

費,利息,證券抵押費,風險金(其中包括但不限于港口阻塞用費,清算損失賠償,特種運費和其他意外費用以及利潤準備金)。準備報價書中各方所發生的費用,由自己承擔。如合伙各方對上述估算費用不能達成協議,則本協議及由此而建立的合伙企業將立即終止,此時,任何一個合伙方均不向對方承擔任何義務。

(二十三)合伙各方將根據需要,對建造承包合同的最終條款、規定和條件,任命代表進行談判。上述代表應以一致通過的方式通過決定或批準。當合伙各方代表不能就建造承包的條款、規定和條件達成協議時,則由甲方和乙方的董事會共同解決分歧。但如果甲方和乙方的董事會不能達成協議,則本協議和由此建立的合伙企業立即終止。此時,任何一個合伙方均不向對方承擔任何義務。

(二十四)如果已就(二十二)、(二十三)款所指事項達成協議,則合伙各方將簽發或以合伙企業名義簽發與建造承包的投標、談判有關的一切必要文件,并簽署承包合同本身。

(二十五)合伙各方在實施建造承包中各自的職責如下:

1.甲方應對下列事項充分負責:

(1)籌措全部必要的資金;

(2)選擇、監督和批準所有的承包商和分包商;

(3)交納%國、某國和其他國家的全部應付稅金、關稅、進口稅和雜費;

(4)甲方作為一方當事人,并以合伙企業的地位,在下述事項中(略)適當而及時地按照建造承包合同中所有可適用的條款、規定和條件行事。

2.乙方應對下列事項充分負責:

(1)籌措一切必要的資金;

(2)選擇、監督和批準所有的承包商和分包商;

(3)交納, 和其他國家的全部應付稅金、關稅、進口稅和雜費;

(4)乙方作為一方當事人,并以合伙企業的地位,在下述事項中(略)適當而及時地按照建造承包合同中所有可適用的條款、規定和條件行事。

3.合營雙方應對下列事項共同負責:基地建設和維護,實施建造承包所需設備的購進和保養,為經營管理合伙企業籌措保險金,償還債務,處理其他所有本款第1項和第2項未作專門規定的事項。本項規定的業務,通過合伙企業進行,費用和開支也由合伙企業承擔。

4.如簽署和執行建造承包合同之時(或完后),對其未作書面修改,則關于分配合伙雙方職責的本款第1項、第2項將適用。

5.合伙人將分別向工程經理提交完成上述第1項和第2項規定工作的發票單據,單據的格式和時間應按工程經理的規定要求,并遵照建造承包合同中對有關工作的相應條款、規定和條件。未經雙方代表事先書面同意,在合伙企業終止前,工程經理不得僅根據上述單據支付款項。

(二十六)如發生下述情況之一,即可終止合伙企業:

1.本協議中其他條款內列舉的可能導致終止的事件;

2.合伙各方書面協定的終止合伙日期到來時。

(二十七)因建造承包、合伙企業或本協議而發生的糾紛,將由合伙人提交到某市,按適用建筑業的國仲裁協會規則,推舉三名仲裁員,并由仲裁最終解決。在可能情況下,該類糾紛不得影響或延誤建造承包的實施。

一旦按上述規則發出仲裁通知書,即使一方當事人未派代表或未出庭,仲裁仍將在規定的時間和地點進行;而且,仲裁員的裁決是終局裁決,對該當事人不論其是否出庭或有無代表參加,均有同樣的約束力。

仲裁員的裁決不得由任何法院代為上訴,也不得在任何法院內辯駁。如果任何一方仲裁當事人不得不去法院請求執行并捍衛裁決,則另一方當事人將負擔由此而產生的一切費用,包括訴訟費。仲裁員的決議為終局裁決,對全部有關當事人均有約束力。

(二十八)如本協議未另作規定,任何合伙人或其代表,在實施建造承包中所發生的、價格公平的實際開支,均應以工程經理批準的詳細發票為憑予以報銷,不得無理扣壓工程經理已經批準的單據。

(二十九)如無其他規定,合伙各方向本合伙企業投資的全部款項和從建造承包及其他途徑收到的全部款項,都應作為實施建造承包的信托基金。在建造承包徹底完成并由東道主接收工程前,在各合伙方的一切義務兌現或解除前,或將其適當部分規定為準備基金之前,均不得將該基金挪作他用。并且,上述準備基金未按規定目的使用時,亦應作為信托基金對待。對全體與建造承包直接有關的人員,應保存一筆適當的忠于職守獎金,并將此金額計入建設成本中。

合伙各方同意單獨由其向______或其他代理人支付該方應付的費用。由______代理人或其他方面提出費用賠償要求時,應由與其訂有合同的合伙方單獨償還,合伙企業對此決無義務,除非合伙各方已在書面對此另有他議。

(三十)合伙各方同意,如果會造成本協議某當事人違反所在國的法律或政策,則各合伙人均不以合伙企業或合伙對方的名義支付款項或簽署文件。

(三十一)按本協議要求發出的一切通知書,均應以電報或電傳發送,同時以航空掛號急件寄出副本,并要求回執。各方地址規定如下:發給甲方: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

發給乙方: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傳號:___________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_________

發給合伙企業: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

收件人:____________________

同時發給甲方和乙方,并附上述副本。應以收到電傳或電報的較早之日為通知書的生效日,或以收到回執之日為生效日,無論如何,至遲以郵寄十日后為生效日。

(三十二)本協議的任何條款,或其對某些人、某些情況下的適用性,如果在不同程度上被認為無效,則本協議的其余部分,以及該上述條款在其他情況下的適用性,仍不受到影響。

(三十三)為便于簽署本協議,可以副本進行簽署,每一副本經簽署后即可當作原本。經簽署的所有副本均應作為同一文件對待。

(三十四)本協議及由此組成的合伙企業,將以______法為依據,并依據該法進行說明和解釋。

(三十五)本協議對各合伙當事人,其繼承人和受讓人均具有約束力,本協議無益于任何其他人員、商行或公司。

茲證明:合伙各方已于本文開頭之年、月、日簽署,一經各方的高級職員代表合伙人簽字,即可作為合伙證明書。各簽字人均為合法任命的高級職員,均負有指定公職之責任,并已授權全權代為簽署本協議,以約束各方。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簽字人:______________________

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職務: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最新合伙協議書范本范文5

借款人: (以下簡稱甲方)

抵押人: (以下簡稱乙方)

鑒于:

甲、乙雙方擬以甲方名義向 銀行(以下簡稱貸款行)申請貸款,貸款總額為人民幣 元,乙方作為該貸款的抵押人;

對上述貸款甲方實際用款額為人民幣 萬元;乙方實際用款額為 萬元;

主合同:系指甲方與貸款行所簽訂的借款合同及抵押合同。本協議內容依附于主合同,作為主合同的從合同。

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經雙方充分協商,達成以下協議以資共同遵守:

一、借款途徑及種類

1、本協議所述借款系以甲方名義向中國民生銀行申請貸款,并由甲乙雙方實際共同使用。

2、甲、乙雙方使用本協議所述借款應嚴格按照甲方與銀行貸款合同所約定的借款種類及用途使用。

二、借款金額

甲方通過銀行申請貸款額為人民幣 元,其中:

甲方實際使用額為人民幣 萬元;

乙方實際使用額為人民幣 萬元;

三、借款利率:

本協議借款利率均按照主合同(即甲方與貸款行簽訂的貸款合同)所約定的貸款利率執行,各自以貸款利率為基數根據實際用款數額承擔各自應當承擔的利息。

四、借款發放:

甲方在收到貸款行的貸款到賬之日起 日內,按照乙方實際使用數額將款項匯至乙方賬戶,甲方的匯款憑證將作為乙方使用借款的有效憑據。

五、借款及還款賬戶

甲、乙雙方的下列賬戶將作為雙方借款發放及還款的重要依據,其中:

甲方貸款及還款賬戶: 開戶行:

乙方貸款及還款賬戶: 開戶行:

六、借款期限

1、根據甲方與貸款行貸款合同約定,甲方貸款總周期預計為 年期貸款,每一年度為一獨立貸款周期,亦即每一年度末應將本年度貸款本息全額清償完畢,方由甲方向貸款行申請發放下一年度貸款。

2、甲、乙雙方應嚴格按照甲方與貸款行簽訂的貸款合同約定的還款期限將借款本息全額匯至本協議約定的甲方賬戶。

七、承諾和保證

1、甲、乙雙方共同承諾應嚴格按照主合同約定的貸款期限及用途使用貸款,并按期歸還。

2、甲、乙雙方在借款期內若發生下列情形之一的,應在發生下列事件之日起三日內通知對方:

(1)經營機制變化,例如:承包、聯營、合并、分立、兼并、托管、股份制改造、合作、與外商合資等

(2)涉及重大經濟案件訴訟(涉訴金額超出借款金額二分之一或由市中級人民法院一審的案件)

(3)歇業、解散、被申請查封、拍賣、停業整頓、吊銷營業執照、申請破產或撤銷;

(4)注冊資本、住所、聯系方式或法定代表人發生變更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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