離婚協議書未經公證生效嗎
離婚協議書未經公證生效嗎
離婚協議書未經公證生效。
離婚協議書是夫妻雙方在解除婚姻關系時對財產問題及子女撫養等問題達成的一致意見。離婚協議書在雙方辦理離婚登記手續后生效,也就是說,辦理離婚登記領離婚證是離婚協議書生效的前提條件。
所以,如果只是雙方簽署了離婚協議書而未辦理離婚手續的話,并不產生離婚的法律效力,離婚協議書也是無效的;即使對離婚協議書進行公證,離婚協議書也不產生效力。
因此,在一定程度上講,對離婚協議書進行公證其實是沒有必要的。
離婚協議書公證需要哪些材料
1.當事人雙方的居民身份證和戶口簿及結婚證
2.子女的戶籍證明。
3.離婚協議草稿
4.有關的財產所有權證明材料,如房地產權證、車輛行駛證、存單等
5.公證員認為需要提交的其他證明材料
離婚協議在哪里公證
協議離婚是婚姻雙方當事人自愿離異并對離婚法律后果達成協議,經有關部門認可而解除婚姻關系的一種方式。離婚協議公證是公證機關依法證明夫妻雙方為解除婚姻關系而就子女撫養、財產處理等事項簽定協議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的活動。離婚協議公證不是證明其婚姻關系的解除,而是證明雙方為解除婚姻關系而就離婚的合意、子女撫養、財產分割等問題簽定協議行為的真實性、合法性。離婚協議必須自婚姻登記機關頒發離婚證之日起生效。當事人辦理離婚公證,應到其住所地的有管轄權的公證處提出申請。
離婚協議怎么直接執行
離婚協議按以下標準直接執行:簽訂離婚協議書辦理離婚登記后,離婚協議書生效,離婚協議書由男女雙方按約定執行,一方不執行的,另一方可以向法院起訴。
《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第一千零七十六條【協議離婚】夫妻雙方自愿離婚的,應當簽訂書面離婚協議,并親自到婚姻登記機關申請離婚登記。
離婚協議應當載明雙方自愿離婚的意思表示和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意見。
第一千零七十八條【離婚登記】婚姻登記機關查明雙方確實是自愿離婚,并已經對子女撫養、財產以及債務處理等事項協商一致的,予以登記,發給離婚證。
離婚協議書在哪里拿
離婚協議書可以到當地婚姻登記處領取。離婚協議書最好是自己寫。雙方無爭議的也可以到當地婚姻登記處(離婚處)領取,根據雙方協商填寫內容。
找法網提醒您,離婚協議書是登記離婚(協議離婚)的實質性文件,申請登記離婚的雙方當事人必須認真制作,經雙方簽字后產生法律效力。
離婚協議應包含以下內容:
1.登記離婚是雙方當事人的真實意思的表示;
2.子女與何方共同生活,未與子女共同生活的一方對子女養育應承擔的費用、支付的方式及期限;
3.共同財產的分割(歸各方的數量和價值并附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