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勞務派遣協議書

時間: 新華 協議書

委托人:________________派遣有限公司

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勞務派遣協議書篇2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_月______日

甲方:_________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

出生日期: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月______日

在甲方工作起始時間:_________年__________月____日

家庭住址:_____________

鑒于甲方業務發展的需要,雇傭乙方為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提供勞務服務,經雙方協商訂立正式《勞務雇傭合同書》如下:_____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于__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__月_______日生效,期限______________年,其中試用期至____________年___________月______日止。

如雙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滿前________月協商續簽勞務雇傭合同。如合同期已滿,雙方不再續簽合同,但受雇方從事的有關工作和業務尚未結束,則合同應順延至有關工作業務結束。

二、甲、乙雙方的義務和責任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承擔_________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該崗位職責的要求和甲方對該_______崗位之特別規定(詳見《_______崗位責任書》)的標準。

第四條乙方每周工作時間為________天,每天工作________小時;乙方應按照工作職責保證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

第五條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績效考核。

第六條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承接與乙方職責相關的個人業務。

第七條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中必需的工作條件。

第八條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的各類社會勞動保險費用及乙方檔案,均由乙方原單位保管繳納。

第九條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附加條款。

三、勞務報酬

第十條甲方每月______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務報酬,標準為_____________元/月或按董事會擬定的標準額執行。

乙方在試用期間的勞務報酬為轉正后的80%-90%或雙方約定。

甲乙雙方對勞務報酬的其他約定_____。

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額度的勞務報酬:

1.因乙方的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2.乙方違反公司管理制度的;

3.雙方約定的其他情況。

四、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第十一條合同期滿如未續簽,則視為《勞務雇傭合同書》自行終止,雙方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二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有關規定及按照本合同約定可以解除勞務合同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四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一)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個人信息與相關證明,并如實填寫《勞務人員登記表》,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給予經濟補償。

(二)甲方有權對公司的有關規定進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內容對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三)甲方可以在合同有效期內,根據需要調整乙方的_______崗位職責和工作范圍,勞務報酬等事項也將做出相應調整。乙方愿意服從甲方的安排。

(四)乙方在合同期內承擔的甲方工程項目中的工作及責任的,在該項目未結束前,乙方不得未經甲方同意擅自離職。

(五)甲方將定期或不定期對乙方進行工作績效考核,考核不合格者,甲方有權解除或終止本合同。

(六)本合同到解除日期時,乙方應按照《________________有限公司員工手冊》中的離職制度辦理離職手續,否則甲方有權扣除或拒絕支付乙方勞務報酬。

第十五條本合同的附件如下:

附件一《保密協議》;

附件二《_______崗位職責書》;

附件三甲方制定的《員工手冊》及有關規定。

第十六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

法人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

乙方(簽字):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務派遣協議書篇3

企業與勞務派遣合同樣本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

地址: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

甲方根據乙方的生產(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相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協議:_________________

一、勞務派遣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勞務派遣內容: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關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服務。(乙方具體需求勞務人員條件詳見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并辦理各項有關保險福利待遇等其他相關事宜。

三、勞務費用結算與支付:_________________

1、勞務費用的構成:

(1)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基本勞務費、考核勞務費)(標準不低于蘇州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勞務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每人每月元;

(3)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商業保險費:_________________每人每月元;

(4)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社保費:_________________每人每月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5)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農保費:_________________每人每月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2、結算時間和方式:_________________乙方應在每月日前將實際產生應付的勞務費用等一并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并提供各項勞務費用結算明細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在每月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相關勞務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給乙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協議簽定后天內為乙方輸送派遣達到法定用工年齡、體檢合格、持有崗前培訓合格證并經乙方確認合格的勞務人員赴乙方工作,甲方在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并提供勞動政策指導服務。

2、乙方將實際產生應付的相關勞務費用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后,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時間為勞務派遣人員發放工資、繳納相關保險費用(勞務人員個人應承擔稅費部分由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3、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服從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委派專人負責協助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產管理、崗位調動、勞務考核,遵守乙方制訂的安全生產、勞動紀律、操作規范、崗位責任制等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勞動(工作)任務。

4、甲方負責定期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有效的勞務跟蹤和勞務管理,可以采取多種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工作。

5、甲方應負責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職業道德培訓,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并如實介紹乙方情況。

6、甲方應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健康體檢和崗前培訓,取得體檢合格和崗前培訓合格證者方可輸送派遣給乙方,體檢和培訓費用由負擔。

7、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錄用、退工、退保費手續,協助乙方處理勞務糾紛以及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處理勞務派遣人員因在乙方工作期滿或因違反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被終止勞務工作的事宜。

8、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職業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應及時通報和配合甲方處理。發生的相應費用以及辦理處理手續由甲方負責處理……

9、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拖欠應付勞務費用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并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10、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甲乙雙方認定或相關機構認定后,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甲方應配合乙方進行追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明確其告知勞務工作內容和要求以及勞務工資報酬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并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必要的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3、乙方需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相關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按照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考勤考核獎懲等綜合勞務考核,乙方可對勞務派遣人員采取相應的獎懲措施。

5、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勞務費)和繳納相關保險費等情況,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6、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實行每天八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產需要勞務人員加班的應按有關國家規定支付勞務人員加班費或給予調休。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甲方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經濟處罰或經濟賠償等問題時,按照乙方相關規章制度由甲方負責處理后返還乙方。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的;

(2)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乙方造成元以上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派遣勞務人員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乙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勞務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勞務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考核,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根據本協議第五項第7條(1)至(5)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應向甲方提供或傳真有關書面材料或有關部門認定事實材料經甲方確認后處理;根據本協議第7條(6)(7)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處理。

9、除法律規定和本協議有約定外,,乙方不得隨意遣返退回本協議期間的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如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六、其他約定事項:

1、因乙方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或因其他客觀原因乙方的確需要裁減用工或不能繼續用工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確定乙方需裁減或不能用工的,乙方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相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2、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3、本協議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原因致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雙方認為需要修改、補充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4、甲方所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在乙方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員的體檢費、崗前培訓費、資質證書費、勞務管理費、相關保險費。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鎮勞務人員,有關用工手續辦理等費用,由甲方墊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辦理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事務中遇有重要事項需要乙方決定的,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實施。

7、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本協議期滿前,雙方均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本協議是否繼續履行,是否繼續履行由雙方協商處理。

七、協議糾紛處理: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1、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和勞務費用結算明細內容為本協議有效組成內容部分。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書面補充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內容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3、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___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簽訂日期:_________________年月日

勞務派遣協議書篇4

甲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乙方:

代表: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甲方將本企業所需勞動力交由乙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合作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錄用符合條件的人員,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

二、甲方權利與義務

1、勞務派遣人員可由甲方自行面試、確認錄用。

2、必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合法規范用工,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3、對勞務派遣人員是否適合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4、甲方要求勞務派遣人員進入公司前需身體健康,并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證明,體檢不合格的人員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5、甲方確因生產經營變化需減少或退回乙方勞務派遣人員時,應提前______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

6、確定和調整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7、因甲方原因造成勞務派遣人員與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協議的,其經濟補償責任,由甲方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8、對乙方不履行協議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9、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10、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簡單的工廠醫療服務。

三、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義務把甲、乙雙方簽定勞務派遣協議的事實告知勞務派遣人員,并且作為乙方和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協議的其中一項條款。

2、甲方不履行協議的,乙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3、全面負責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勞務用工管理、勞務糾紛處理與社保辦理,處理涉及勞動關系的所有事宜,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協議,并且提供給甲方備案。

4、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派遣人員檔案。

5、按協議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于甲方按本協議相關條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并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系等后續工作,盡量避免對甲方的正常生產運營造成不利影響。

6、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關保險條例妥善處理,并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7、對勞務派遣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幫助甲方向勞務人員索賠,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8、乙方應指定專人定期到甲方處,了解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應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9、乙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協調處理工作。

10、勞務派遣人員應遵守甲乙雙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乙雙方的工作安排與管理,因個人原因需要提前結束服務期的,應提前______日向甲、乙雙方同時書面申請。待批準并辦理完畢與甲方的移交手續后方可離職,其相關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

四、費用的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用或實習生的意外險費用。

(3)勞務派遣的服務管理費用。

2、費用的標準:

(1)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2)不參加社會保險的實習生的_______萬元額度的意外險保費,按每人一份年交額一次性劃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戶。

勞務派遣協議書篇5

甲方:

乙方: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甲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第一條、協議期限

本協議期限為______月。本協議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止,協議期滿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辦理續延手續。

第二條、派遣崗位、人數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

________崗位,人數________,工作的內容________,工作地點________,派遣期限自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甲方承擔對員工的用人單位義務,乙方承擔對接受的員工的用工單位連帶責任義務。乙方承諾,以上崗位工種符合國家關于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并保證沒有將延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的情形。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每天工作________小時,每周休息日為________;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的,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行政許可決定,并告知員工。

2、休息、休假:按國家和乙方的________規定執行。

3、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權利。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征得員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四條、勞務報酬標準

1、員工享有與乙方相同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給員工的勞務報酬。

2、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為每月________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銀行發放)。

3、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員工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_____種方式:

(1)員工實行月薪制,每月為________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規定執行。

(2)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員工的基本工資為每月________元;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規定執行。績效獎金由乙方直接發放。

(3)實行計件工資制,計件工資的勞動定額管理按照乙的規定執行,定額單價為________。乙方確定、調整勞動定額應當保證員工與本單位同崗位______%以上的勞動者在法定工作時間內能夠完成。超過法定工作時間以外勞動定額,應當按照法定加班工資的標準計算計件工資。員工在乙方連續工作的,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的規定,為員工實行工資調整。

第五條、社會保險

1、員工的社會保險由甲方負責,甲方和員工應當按時足額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其中員工應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由甲方代扣代繳。

2、雙方商定,員工的社會保險按照下列第_____種方式結算:

(1)甲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乙方直接發放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應當每月向甲方結算一次員工的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2)由乙方負責發放員工工資、加班工資和績效獎金的,乙方負責按月向甲方結算應交納的社會保險費。

第六條、勞務費用

1、勞務費用的構成:勞務工工資費用、社會保險費和勞務派遣服務費。

2、費用結算標準:

(1)勞務工工資費用由乙方按本協議約定及應發放的員工的工資總額按月支付甲方。

(2)員工的各項社會保險的參保繳費手續,由甲方負責,保險費用由乙方按月支付甲方按照派遣員工總數每人每月________元標準或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總額的________%收取勞務派遣服務費。

勞務派遣協議書篇6

甲方:

(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地址:

電話:

乙方:

(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同意遵照福建省人民政府(閩政〔20__〕27號)文和國家法律法規的有關規定,本著平等自愿原則,經友好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

一、派遣人員的數量、崗位、派遣期限

1、乙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建立勞動關系后,根據甲方需求向甲方派遣員工,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派遣員工工作。派遣員工與甲方之間不存在勞動關系。

2、根據甲方需求,乙方派遣符合甲方用工條件的

名員工到甲方從事

等工作,派遣期限

年。

3、在本協議簽定之前,派遣員工曾經與甲方發生的勞動關系及相關責任,由甲方按規定辦理。乙方只承擔與派遣員工勞動關系存續期間的法律責任。

二、派遣員工的勞務報酬和支付辦法

1、甲方按國家和本省勞動工資有關規定制定派遣員工薪酬制度,并經職代會通過或征求工會意見后,在派遣員工上崗前將薪酬制度告知派遣員工。

2、甲方可根據派遣員工崗位變動變更派遣員工的報酬。

3、甲方可根據經營效益和派遣員工的技能增長情況增加派遣員工的報酬。

4、甲方可按月向派遣員工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或通過乙方轉付。

5、甲方支付于乙方的派遣員工報酬不得低于當地當年度最低工資標準。

6、甲方于每月

日前按時將派遣員工的勞務報酬款轉賬給乙方,逢節假日或雙休日順延。乙方在收到甲方為乙方派遣員工支付的勞務報酬款項時,需在五日內(逢節假日或雙休日順延)將扣除《稅法》規定的代扣代繳個人所得稅后的款額完整打入由乙方辦理的每個派遣員工的銀行工資卡帳戶中。

三、派遣員工的社會保險、醫療保險和福利待遇

1、社會基本養老保險

(1)甲方應按社會保險規定標準,按派遣員工的基本工資

元/月人×派遣員工數×甲方承擔的各種社會保險比例[按基數

元×(養老保險18%、失業保險2%、),按基數

元×(生育保險0.7%、工傷保險1.5%)]轉交乙方各項保險辦理參保手續。

(2)乙方按上述基數從派遣員工每月報酬中按社會保險規定標準代扣個人應繳納部分(養老保險8%,失業保險1%)。

(3)上述兩項合并后由乙方按月負責辦理繳納手續。各項保險的基數如遇政府政策性調整甲方應按相關規定做相應的調整。如需補交的按規定標準補交。

(4)為了使派遣員工在外派甲方勞務時,偶發工傷事故的待遇能夠落實,本協議一經簽訂,甲方需按約定的基數

即支付當月的工傷生育保險費

元/人,并提供派遣員工的花名冊清單(含身份證號碼),由乙方在收到保險費用的次月向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投保,逢節假日或雙休日順延。如果甲方未支付保險費用,自甲方接收派遣員工之日起至乙方辦妥保險之日前發生工傷事故,由此而產生的費用,由甲方承擔;如果乙方收到保險費未按規定時間向當地社保經辦機構辦理投保,期間發生了工傷事故產生的費用,由乙方承擔。

(5)乙方應按約定基數足額繳納保險費用,若乙方未能足額繳納保險費用,由此產生的一切責任由乙方承擔。

2、醫療保險

按下列第

種方式執行。

(1)醫療保險費用由甲方和派遣員工共同承擔,按當地政府規定的比例,由乙方辦理參保手續,派遣員工醫療待遇按醫保機構規定執行。

(2)甲方承擔為派遣員工購買商業保險的意外傷害和因疾病住院險種的費用,派遣員工發生醫療后的費用,由乙方向商業保險公司辦理申報理賠。超出商業保險理賠金額部分,由甲方參照當地政府醫療規定待遇標準執行。

3、福利待遇

(1)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享有與工作崗位內容相關的福利待遇。

(2)派遣員工患病或非因公負傷及其待遇,按甲方制定的規章執行。

4、工傷事故處理

派遣員工在甲方單位工作期間因工負傷,由甲方現場單位負責組織搶救,并及時通知乙方派員協助甲方處理善后工作。甲方應在事故發生后三天內向乙方提供工傷經過報告一份,乙方負責申請工傷認定和傷殘等級鑒定,在勞動行政部門認定為工傷后,工傷保險機構應支付的費用由乙方負責。超過保險機構理賠范圍依據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由企業承擔部分由甲方承擔。如本協議到期終止,本協議的本條款仍有法律溯及力。甲方應對因工傷殘人員、因工死亡家屬履行至國家和本省規定的待遇結束止。甲方與

與派遣員工不存在勞動關系,工傷人員的統計不進甲方的報表,由乙方單位統計上報。

四、派遣員工的管理

1、培訓

(1)派遣員工上崗前由甲方組織培訓學習或委托乙方培訓,合格后派遣員工正式上崗。培訓內容包括與崗位相關的應知應會安全教育和甲方依法制定的等。

(2)甲方為提高派遣員工技能而出資選送培訓的,由甲方與派遣員工簽訂培訓與服務協議,同時將協議復印一份給乙方備案。

2、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甲方應為派遣員工提供符合國家勞動保護規定的工作場所和條件,以及與崗位相關勞動防護用品。

3、違反規章制度的責任

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應嚴格遵守和履行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和,以及用工單位的商業秘密,維護甲方的聲譽和利益。因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不履行職責或因泄密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甲方有權追究派遣員工的民事法律和經濟賠償責任。甲方可將此情況書面告知乙方,乙方配合甲方共同追究派遣員工的經濟賠償。

4、退工

(1)甲方可根據生產經營需要,經與派遣員工協商一致后,變更派遣員工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2)甲方依據《民法典》第39條規定辭退派遣員工,無需提前通知;因甲方原因需裁減辭退派遣員工的,甲方需在確保乙方提前三十日書面通知派遣員工解除勞動合同的前提下,將退工單書面通知乙方,其退工單一式三份,說明理由和退工日期,并提供相應證據。其中,一份存根,一份交派遣員工,一份交乙方,乙方在接到甲方開具的退工通知單后,應予以接收并負責辦理解聘手續。

(3)如甲方需派遣員工保守商業秘密,由甲方與派遣員工直接訂立商業保密協議供派遣員工遵守履行。

(4)派遣員工在甲方工作期間,嚴重違反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失的,甲方可將其退回乙方。

(5)因甲方單位規章不合法或單位規章中規定的將派遣員工退回乙方的理由不成立(由勞動爭議仲裁部門或人民法院認定),造成乙方向派遣員工承擔的責任應由甲方承擔。

五、費用的結算

1、甲方按時(每月

日前)向乙方提供當月派遣員工的勞務報酬分解表及增減員表(電子郵件或傳真),并將各項費用劃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乙方在收到各項費用和勞務報酬分解表后五個工作日內須向甲方出具各項費用的正式票據。費用未到乙方賬戶,本協議約定的相關條款,如工傷等各項社會保險無法繳交,發票無法開具,工資無法及時發放的,責任由甲方承擔。

2、甲方按月向乙方支付勞務派遣服務費

元/人#月

六、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甲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派遣員工的休息休假制度按甲方規定執行。

(2)遵守國家勞動法律、法規,并根據甲方實際情況,依法制定對派遣員工的管理規定與辦法,書面告知派遣員工,同時提供乙方一份備案。

(3)定期組織對派遣員工進行思想、生產技術、安全等方面的培訓和教育,以適應甲方生產工作需要。

(4)在符合國家勞動法律、法規規定條款的范圍內,對派遣員工有退工權,并按國家和地方法律、法規規定向乙方支付退工的補償金或賠償金。

(5)派遣員工在甲方單位服務期間,發生的職務行為過失,造成第三人損害的,該過失行為是維護甲方企業利益的,由甲方承擔相應經濟責任。

(6)為保障派遣員工的合法權益,乙方委托甲方組建工會組織并同意派遣員工參加甲方的工會組織。

2、乙方的責任、權利和義務

(1)乙方負責建立、解除與派遣員工的勞動關系。

(2)根據有關規定,辦理派遣員工的合法聘用手續。

(3)按照有關規定及時并足額繳納派遣員工的各項社會保險費。

(4)教育派遣員工遵紀守法、遵守甲方各項規章制度和崗位職責,嚴守甲方商業秘密,努力工作。

(5)做好派遣員工有關勞動檔案管理。

(6)配合甲方做好派遣員工勞動合同終止工作,并辦理勞保用品的收繳工作。

(7)及時向甲方通報有關國家、省市勞動保障方面新的政策規定,協助做好相應的調整工作。

(8)每月在收到甲方支付的派遣員工勞務報酬后,應按協議約定時間按時足額發放派遣員工當月勞務報酬。

七、本協議期限

1、本協議期限自__年__月__日起經甲、乙雙方簽章即生效。在本協議有效期內,甲、乙雙方任何一方不得擅自變更或者解除本協議,如遇特殊情況,一方需提前三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應征得對方同意。本協議適用、解除和終止以派遣員工的《勞動合同》的適用、終止或解除為前提。

2、本協議有效期為:

年,自__年__月__日起至__年__月__日止。

八、違約責任和本協議爭議處理

1、本協議一經簽訂,甲、乙雙方均應嚴格履行、信守

2、由于一方原因引起的法律或經濟糾紛問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均應根據對方經濟損失情況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經濟賠償責任由責任方承擔。

3、甲、乙雙方均按本協議履行各自的責任、權利、義務,若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過程中發生爭議,應由爭議方書面告知對方爭議內容,雙方可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按下述第

種方式解決:

(1)提交福州市仲裁委員會裁決。

(2)依法向協議簽約地的人民法院起訴。

九、本協議

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面晤協商一致后擬就補充協議條款,補充協議和本協議具有產生同等法律效力。

十、本協議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的有關條款規定訂立,“事實清楚,條款明確,于法無悖,依約履行”,對雙方都具有一定的法律約束力。

十一、本協議共四頁,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二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十二、

本協議于__年__月__日在福州市(乙方住所地)簽訂,并履行。

其他附約:

1、甲、乙雙方對本協議全文都具有保密責任和義務。

2、甲方轉入乙方的工資等各種費用轉入如下賬戶:

福建省勞務派遣服務有限公司

35

建行福州市城北支行

甲方:

乙方:福建省勞務派遣服務有限公司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__年__月__日__年__月__日

承辦人:

承辦人:

電話:

電話:

財務聯系人:

財務聯系人:

電話:電話:

E-mail:

勞務派遣協議書篇7

客服勞務派遣合同書

勞務輸入單位(甲方):

電話:

地址:

勞務派遣單位(乙方):

電話:

地址:

戶名:

開戶行:

賬號:

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乙方根據甲方要求向甲方派遣勞務人員,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勞務人員的工作。現就有關問題簽訂本合同:

一、勞務人員的數量、條件、派遣期、試用期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照甲方要求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派遣_______名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甲方安排勞務人員的具體工作,并向乙方支付勞務服務費用。派遣期_______年,試用期_______個月。

勞務人員須具備的條件:

提供勞務的方式:按照用工單位的生產需要,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二、勞務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勞務人員由乙方負責按照合同條款條件組織招錄,也可由甲方進行推薦,按照擇優的原則確定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合同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三、勞務合同的期限

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終止。

四、費用的支付

1、勞務費用的構成:

(1)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______元。(基本勞務費、考核勞務費)(標準不低于蘇州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勞務管理費:每人每月______元;

(3)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商業保險費:每人每月______元;

(4)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社保費:每人每月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5)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農保費:每人每月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2、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應在每月日前將實際產生應付的勞務費用等一并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并提供各項勞務費用結算明細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在每月______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相關勞務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給乙方。

五、甲方權利

(一)安排勞務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并負責日常管理;

(二)勞務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應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于3日后退回乙方,并有權要求乙方在_______日內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1、在試用期內不能勝任甲方工作要求;

2、不服從甲方工作安排;

3、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和工作定額任務管理;

4、工作失職,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

5、派遣期未滿,被派遣勞務人員提出停止派遣或擅自離崗。

(三)確定和調整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四)甲方出資對勞務人員進行業務、技能培訓的,甲方有權與勞務人員簽訂培訓服務合同,約定服務期及違約責任,并書面通知乙方;

(五)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甲方有權按有關規定向勞務人員索賠,乙方有責任給予協助;

(六)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七)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六、甲方義務和責任

(一)對勞務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二)為勞務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代發工資,甲方應按乙方出具委托書要求代為發放勞務人員的勞務報酬和扣繳個人社會保險費用以及個人應承擔的其他費用等;

(四)凡甲方要求在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情形之外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的,應提前_______日書面向乙方提出,乙方同意后,方能停止派遣或更換勞務人員。

(五)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并負責做好現場處理工作和協助乙方按《工傷保險條例》規定處理。

(六)按時足額支付乙方的勞務費用。

七、乙方的權利

(一)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有權追究違約責任;

(二)依法維護勞務人員的合法權益;

(三)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權利。

八、乙方的義務和責任

(一)與勞務人員建立勞動關系,簽訂勞動合同,并進行鑒證,并負責勞動合同的管理工作。

(二)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于甲方按本合同第五條第二款要求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并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之間的勞動關系,同時按照甲方要求及時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

(三)負責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人員檔案。

(四)負責為被派遣勞務人員辦理社會保險。

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標準由乙方按相關規定計算并書面通知甲方。乙方為勞務人員所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用的有效單據應復印一份給甲方。

(五)勞務人員發生工傷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工傷保險條例》妥善處理,并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六)對勞務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協助甲方對勞務人員進行索賠。

(七)乙方應定期或不定期到甲方,了解勞務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在合同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合同,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合同進行變更或解除。

(二)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日,甲乙雙方應就本合同是否終止或續訂進行協商,并按協商結果辦理終止和續訂合同手續。如不及時辦理終止或續訂手續,合同終止后,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則視為續訂同一期限的派遣協議,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十、其他

(一)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照相關規定辦理無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二)雙方在履行合同時發生爭議,應本著實事求是的精神友好協商解決;協商不成,可向甲方屬地仲裁機構提起仲裁或向甲方或乙方屬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本合同正本一式_______份,甲乙方各執_______份。

甲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甲方蓋章: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乙方: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乙方蓋章:

__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

勞務派遣協議書篇8

勞 務 派 遣 協 議

(示范文本)

青島市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監制

甲方(派遣單位):                               

工商登記號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  ________________

經  濟 類 型:                                   

注 冊  地 址:                                  

實際經營地址:                                  

聯   系   人:                                   

聯 系  電 話:                                  

傳        真:                                  

電 子  郵 箱:                                  

乙方(用工單位):                               

工商登記號碼: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  ________________

經 濟  類 型:                                   

注 冊  地 址:                                  

實際經營地址:                                  

聯   系   人:                                   

聯 系  電 話:                                  

傳        真:                                  

電 子  郵 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山東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訂立本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派遣人員數量、崗位及期限

第一條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派遣            名勞動者到乙方工作,派遣勞動者從事的崗位(工種)符合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的要求,其中:

(一)臨時性崗位      人,具體崗位為               ,派遣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不得超過六個月)。

(二)替代性崗位      人,具體崗位為               ,派遣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不得超過一年)。

(三)輔助性崗位      人,具體崗位為               ,派遣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   年   月   日止。

第二條  乙方要求甲方派遣的勞動者應當符合以下條件:                                                  

第三條  甲方負責按照上述條件組織派遣勞動者。派遣勞動者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訂《派遣勞動者花名冊》,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協議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變更的,應相應修改《派遣勞動者花名冊》,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二、有關費用及結算

第四條  甲乙雙方商定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發放形式為                _                   (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

乙方應當按照同工同酬原則,對被派遣勞動者與本單位同類崗位的勞動者實行相同的勞動報酬分配辦法。乙方無同類崗位勞動者的,參照所在地相同或者相近崗位勞動者的勞動報酬確定。

第五條  派遣勞動者的社會保險費,由乙方按月支付給甲方,甲方依法為派遣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費,具體明細為:養老       醫療       工傷       失業      生育     ,總費用為                。乙方向甲方支付的社會保險費的付費標準,按照當地公布的社會保險費用調整比例做相應調整。 

第六條  乙方按照                            的標準向甲方支付服務費。

第七條  乙方支付給甲方的其他費用及標準:

1、                                            ;

2、                                            ;

3、                                            ;

第八條  乙方每月    日前以銀行轉帳方式將    月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社會保險費、服務費等費用一次性支付到甲方帳戶;甲方按照費用總額開具正規、合法有效發票,稅金由          承擔。

三、勞動安全衛生、職業病危害防治及福利待遇

第九條  乙方保證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勞動保護和職業危害防護。甲乙雙方共同負責對被派遣勞動者進行職業技能、安全生產、勞動紀律等方面的培訓與教育。

第十條  乙方負責保障被派遣勞動者的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被派遣勞動者有權拒絕乙方管理人員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并不視為違反本協議。被派遣勞動者對危害生命安全和身體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檢舉和控告。

第十一條  被派遣勞動者因工作遭受事故傷害或患職業病,乙方應在     日內書面通知甲方,甲方應按規定為被派遣勞動者申請工傷認定和勞動能力鑒定。工傷保險的相關手續由甲方辦理,社會統籌范圍外的費用由         承擔。

第十二條  被派遣勞動者患病或非因工負傷,乙方應保證其享受國家規定的醫療期和相應的醫療待遇。甲方負責相關手續的辦理,被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社會保險等費用以及社會統籌范圍外的費用由        承擔。

第十三條  被派遣勞動者在乙方工作期間,因病、工傷(含職業病)在醫療期內的,以及女性職工的“三期”(產期、孕期、哺乳期)期間,乙方應按有關規定繼續履行實際用人單位的職責。

第十四條  乙方負責保障被派遣勞動者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帶薪年休假等權利。被派遣勞動者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乙方規定執行。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被派遣勞動者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征得被派遣勞動者同意,并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或另行安排換休。

第十五條  被派遣勞動者所在崗位實行特殊工時制度的,由乙方負責報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審批,并告知被派遣勞動者。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六條  甲方有權采取多種形式了解乙方使用派遣勞動者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派遣勞動者的管理工作,協助乙方教育派遣勞動者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十七條  甲方必須具有合法的勞務派遣資質,由于不具備相關資質或違反國家相關法律法規而引起的糾紛、損失,由甲方承擔。

第十八條  甲方應依法與派遣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并自派遣勞動者到乙方報到之日起三十日內,向乙方提供派遣勞動者已與甲方建立勞動關系的有效證明。

第十九條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派遣勞動者工資,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所支付工資不得低于最低工資標準。

第二十條  甲方應按時足額為派遣勞動者繳納各項社會保險,如因甲方截留、未及時足額繳納社會保險,由此引起的與派遣勞動者的糾紛等后果,由甲方承擔。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第二十一條  乙方有權制定、修改或者決定有關勞動報酬、工作時間、休息休假、勞動安全衛生、保險福利、職工培訓、勞動紀律以及勞動定額管理等直接涉及甲方員工切身利益的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但該規章制度或者重大事項在實體和程序上均不得與法律相沖突,而且應當向甲方員工公示或者告知。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情況,出現違法現象,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賠償。

第二十三條  乙方不得將被派遣勞動者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協議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第二十四條  乙方應按本協議約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社會保險費、服務費等費用,不得無故拖欠。

第二十五條  乙方應當對派遣勞動者履行下列義務:

(一)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二)告知被派遣勞動者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三)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四)對在崗被派遣勞務人員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技能培訓;

(五)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六)法律、法規、規章規定的其他相關義務。

六、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

第二十六條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在本協議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繼續履行本協議,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可對本協議進行變更或解除。

第二十七條  甲乙雙方商定如出現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將派遣勞動者退回甲方:

1、被派遣勞動者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情形的;

2、乙方出現《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第三項、第四十一條規定情形的;

3、乙方被依法宣告破產、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決定提前解散等;

4、勞務派遣協議期限屆滿;

5、                                            ;

6、                                            ;

7、                                            ;

因退回產生的費用由                   承擔。

第二十八條  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的約定,超過三十日仍未改正的,另一方有權書面通知對方解除本協議,本協議自書面通知發出之日起即行解除。

七、違反協議的責任

第二十九條  乙方未能按時支付派遣勞動者的工資、社會保險費、服務費等費用的,應按每日         %的標準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第三十條  甲乙雙方另約定以下違約責任:

1、                                            ;

2、                                            ;

3、                                            ;

八、其他事項

第三十一條 甲乙雙方約定本協議增加以下內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第三十二條 本協議未盡事宜,法律法規有規定的,按法律法規規定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三十三條  本協議附件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書面約定。

第三十四條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乙方應自本協議訂立之日起三十日內將本協議以及使用被派遣勞動者崗位情況報所在地人力資源社會保障行政部門備案。

甲方(蓋   章)                   乙方(蓋  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協議書篇9

用工單位(甲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郵政編碼:         電話:         

派遣單位(乙方):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聯系人:         

郵政編碼:         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依據平等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乙方根據需要向甲方需要向甲方派遣勞動者,為甲方提供勞動派遣服務,甲方向乙方支付相應的服務費用。現就具體事項達成以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協議的內容

(一)乙方為甲方提供符合甲方需要的勞動者和勞務派遣服務。

(二)甲方按照本協議以及本協議補充協議的要求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和其他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勞動者勞動報酬、用人單位應當繳納的社會保險費等費用)。

二、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

三、甲乙雙方以及與被派遣勞動者的基本權利義務關系包括以下內容:

(一)乙方為用人單位,甲方為用工單位。乙方派遣至甲方的勞動者為乙方的員工,由乙方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勞動報酬、負責辦理有關社會保險、福利待遇等其他相關事宜。

(二)乙方派遣至甲方的勞動者的人員數量、用工期限、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及崗位要求、甲乙雙方的權責劃分以及甲乙雙方之間各種費用結算的具體辦法等在補充協議中明確。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使用勞動者時,必須明確告知該勞動者工作內容、崗位要求、勞動保護以及勞動報酬支付等勞動者應當知悉的情況。

(二)甲方應當為勞動者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條件,并對勞動者進行必要的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勞動者發生工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人傷害事故的(凡是需要經過權威部門認定的,必須經過權威部門認定),甲方應當協助乙方按照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三)甲方應當按照本協議和補充協議的約定及時足額向乙方支付服務費用和其他各項費用,不得拖欠。

(四)甲方有權按照本單位的各項規章制度對勞動者進行各種考核,甲方可以在法律允許的范圍內對勞動者采限相應的獎懲措施。

(五)甲方有權查詢乙方發放勞動者的勞動報酬和繳納相關保險費等情況,甲方可以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糾正違法行為。因為乙方的過錯行為導致甲方損失的,乙方應當給予甲方賠償。

(六)甲方按照國家規定的標準工時制度安排勞動者工作和休息。甲乙雙方對工時制度另了約定的,依據雙方的特別約定。

(七)根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勞動者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將該勞動者退回乙方:

1、 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 元以上損失的;

4、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5、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6、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根據本協議第4條第7項1-5,甲方將勞務派遣人員退回乙方的,應向乙方提供有關書面材料或有關部門的認定事實材料;根據本協議第4條第7項6-7,甲方將勞務派遣人員退回乙方的,甲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乙方,以便乙方處理相關事項。

9、除法律法規另有規定或者本協議另有約定外,甲方不得隨意退回乙方勞務派遣人員。甲方違反法律規定退回勞動者,按照雙方約定進行處理。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根據甲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協議簽訂后        天內為甲方派遣達到法定用工年齡、體檢合格并經甲方最終確認合格的勞動者赴甲方工作,乙方在        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并提供勞動政策指導服務。

(二)乙方應對勞動者進行派遣前的健康體檢和崗前培訓,取得體檢合格和崗前培訓合格證者方可派遣至甲方,體檢和培訓費由        負擔。

(三)乙方負責對勞動者進行派遣前的法律法規和政策教育,進行職業道德培訓,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并如害向勞動者介紹甲方情況。

(四)乙方在不影響甲方政黨生產、經營的前提下,定期對勞動者進行有效的勞務跟蹤和勞務管理,采取多種形式了解甲方使用勞動者的情況,甲方應當予以配合。乙方應當協助甲方教育勞動者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義務協助甲方做工好勞動者的思想工作。

(五)甲方將實際產生的相關費用轉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后,乙方按本協議約定時間為勞動者發放勞動報酬、繳納相關保險費用。

(六)乙方負責勞動者的錄用、勞動合同的解除和辦理社會保險費用等有關手續,協助甲方處理勞動爭議糾紛以及勞動者檔案管理,負責處理勞動者因在甲方工作期滿或者因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等原因被退回乙方的相關事宜。

(七)勞動者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職業病、死亡等事故的,甲方應及時通報和配合乙方處理。發生的相應費用由乙方承擔,處理手續由乙方負責。

(八)甲方如違反本協議,有拖欠應付費用以及違反勞動法律法規損害勞動者合法權益行為的,乙方可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甲方繼續履行義務,并可以按照實際損失的情況向甲方索賠。

六、協議的解除

(一)協議期內,任何一方違反本協議約定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均應根據損失情況和責任大小依法給予經濟賠償。

(二)協議期內,乙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1、乙方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情況嚴重的;

2、乙方向甲方派遣的勞動者中超過百分之 不符合甲方用工標準的。

(三)協議期內,甲方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本協議:

1、甲方不履行本協議約定義務,情節嚴重的;

2、甲方違反國家法律、法規和政策,不合法使用勞動者,情況嚴重的;

3、經政府有關部門確認,甲方提供的勞動條件不符合法定條件,嚴重危害勞動者身體健康的。

七、其他約定事項

(一)本協議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原因致使民法典繼續履行雙方認為需要修改、補充時,由甲方雙方協商處理。

(二)乙方在甲方派遣勞動者,在甲方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甲方錄用條件而遭到甲方退工的,乙方應賠償甲方已經支付的為招聘勞動者所花費的作理費用.

(三)乙方在辦理勞動者勞務派遣事務中遇有重要事項需要甲方決定的,應征得甲方同意后方能實施.

(四)本協議期滿前,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本議是否繼續履行和繼續履行的期限,由雙方協商胡定是否繼續履行和繼續履地的期限等問題.雙方沒有協商或者協商不一致的,本協議到期終止.

(五)甲方雙方中的任何一方違法或者違約造成勞動者損害的,有責任的一方應當承擔全部損害賠償責任和其他責任.無責任的一方依法承擔了損害賠償責任和其他責任的,有權向另一方追償.

(六)甲乙雙方任何一方的行為確實需要另一方予以配合的,另一方應當予以配合.

(七)甲方雙方中的任何一方在不影響另一方日常生產經營的情況下,有權通過合理合法的途徑對另一方履行本協議的行為進行監督,另一方應當積極配合對方的監督,提供良好的監督條件.

八、爭議的處理: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其他事項:

(一)甲方崗位人才需求表和有關費用結算明細等內容作為本協議的附件,為本協議有效組成部分,和本協議具有同等效力。

(二)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簽訂補充協議另行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內容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三)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附件1:用工單位勞務費說明

附件2:由甲方向乙方出具的《聘用派遣員工通知書》

附件3:由甲方向乙方出具的《退回派遣員工通知書》

附件4: 由甲方向乙方出具的《勞務人員需求函》

甲 方:          乙 方:        

負責人(蓋章) 負責人(蓋章)

年    月    日    年    月    日

勞務派遣協議書篇10

甲方(用工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務派遣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勞務派遣暫行規定》等法律法規,以及新運公司與乙方簽訂的《勞務派遣合作協議書》,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訂立本合同,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務派遣人員的數量、工作地點和派遣期限乙方按甲方要求派遣名勞務人員(詳見附件1)到省(直轄市、自治區)市(區)(項目名稱)工作。派遣期間,如發生人數變化,以實際勞務派遣人員增減變化為準。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或工程結束終止。

二、勞務派遣的內容

(一)、乙方根據甲方勞務派遣用工需求計劃,向甲方派遣規定數量,符合崗位任職條件的勞務派遣人員。

(二)、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要求年齡18~45周歲(有特殊技能者可適當放寬),身體健康(入場前提供縣級及以上醫院體檢證明,體檢費用由用工單位負擔),無違法犯罪史,初中及以上文化程度,具備崗位所需的基本素質。

(三)、乙方派遣的勞務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執行甲方有關工時、休假、管理、考核、獎懲方面的規章制度,乙方應要求勞務派遣人員遵守。

三、勞務費用的結算

1、乙方派遣勞務人員完成了甲方規定的生產任務后,甲方根據經雙方簽字確認的乙方考勤,向乙方支付勞務費用。勞務費用包括勞務派遣人員工資、乙方管理費用(含社會保險費等),其中:勞務派遣人員工資按所在工作單位、從事崗位、日工資標準按月支付;管理費按乙方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總額的%支付乙方的管理費,每季度結算一次,于每度季末次月20日前,乙方開具有效發票后,由甲方按期轉入乙方指定的銀行賬戶。

2、乙方若能直接為勞務派遣人員支付工資,應按時足額發放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發放工資單交甲方一份,作為甲方監督的依據。乙方不按時足額發放勞務派遣人員工資的,甲方有權予以處罰。

3、甲方每月從管理費中扣留10%作為乙方履約保證金,如乙方違約給甲方帶來損失,甲方可用于沖抵損失及對乙方罰款,履約保證金自協議生效之日起每滿一年清算一次,余額返還乙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為流動施工企業,因生產經營需要,有權對乙方勞務派遣人員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進行調整。

(二)、甲方根據工作需要,有權對乙方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與自有職工同等的管理、考核和獎懲。

(三)、勞務派遣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提前3日通知乙方,并退回乙方。且有權要求乙方在日內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崗位工作要求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擅自離崗連續曠工超過十五天或者一年累計曠工超過三十天的;

(3)打架滋事嚴重影響生產秩序和社會秩序的;

(4)玩忽職守違規操作,發生安全事故或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經調查分析認定負主要責任的;

(5)不服從公司正常工作安排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用工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工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9)與勞務派遣公司訂立的勞務派遣協議期滿不再續訂的;

(10)勞務派遣協議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務派遣協議無法履行的。

(四)、甲方應按崗位(工種),為乙方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工具以及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五)、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監督的義務;

(六)、若乙方委托甲方為勞務派遣人員代考勤和代發工資,甲方應按乙方出具的委托書要求代為勞務派遣人員考勤和發放勞動報酬,并每月按期將勞務派遣人員工資清單抄送乙方。

(四)、乙方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連續工作滿6個月,可憑票由用工單位報銷由居住地到工作地的單程路費(火車硬座)。

(五)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事故時,甲方應立即通知乙方,并負責做好即時處臵工作,乙方應按《工傷保險條例》進行處理,甲方應提供必要的協助。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有權要求甲方按崗位(工種),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必要的勞動工具以及符合國家法律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

(二)、如甲方違背相關法律、法規的規定和雙方的約定侵犯勞務派遣人員的權利時,乙方有為勞務派遣人員主張合法權益的權利

(三)、根據甲方的勞務派遣使用計劃,嚴格按照崗位需求說明、招聘條件及人數提供勞務派遣人員。

(四)、乙方應與勞務派遣人員依法簽訂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且剩余期限應大于本協議期限,并向甲方如實提供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的勞動合同復印件及勞務派遣人員花名冊(含個人自然狀況)、身份證復印件(由本人簽字確認的)。

(五)、按時為勞務派遣人員發放工資和建立、繳納社會保險。按月將社會保險繳費憑證、參保人員名單掃描抄送甲方。商業保險辦理約定為:。

(六)、乙方向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在協議期內應保持穩定,未經甲方同意乙方私自調離勞務派遣人員,甲方按每調換一人罰款500元進行處罰。

(七)勞務派遣人員未按甲方規定時間到達施工地點,造成甲方工期延誤的損失均由乙方承擔,甲方按每遲到一人罰款元進行處罰。

(八)、乙方勞務派遣人員因工傷、亡或患職業病,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應積極按有關法律法規妥善處理善后相關事宜,并做好工傷、亡或職業病的申報、認定及保險理賠手續。保險理賠之外若產生費用,由乙方承擔不低于%的費用,其余部分由甲方承擔。

(九)勞務派遣人員發生非因工傷、殘、病、亡或非甲方原因導致的個人人身及財產損害,均由乙方負責處理。

(十)乙方勞務派遣人員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甲乙雙方認定或相關機構認定后,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乙方對勞務人員的損害賠償承擔連帶責任,同時承擔由此造成給乙方的一切損失。

(十一)若委托甲方為勞務派遣人員代考勤或代發工資,應向甲方出具法人授權委托書。

(十二)乙方或乙方相關人員不得以任何理由和方式,阻礙、干擾甲方所屬單位、上級單位、業主、監理、政府或其它相關單位的正常工作,不得在媒體上做不利于上述單位及有關人員的宣傳,不得妨礙當地交通、治安,不得妨害他人工作、生活和社會穩定,如有違反本條款,乙方承擔由此造成的各種損失及責任,并承擔違約金元/次。

六、大中專畢業生勞務派遣特別約定(無大中專畢生派遣,此條刪除)

(一)、甲方負責對乙方大中專派遣生(以下簡稱派遣生)培訓期的管理及任職資格考核工作,并配合乙方做好派遣生的定職、提職等工作。

(二)、若甲方因生產任務接續等原因,造成派遣生停工放假,首先安排派遣生休各種有薪假,有薪假休完后仍不能安排上崗或沒有有薪假的派遣生,由用工單位比照甲方職工實行待工和內部下崗,并支付相應工資。

(三)、若乙方委托甲方為派遣生評審專業技術職務或職業技能鑒定,乙方應出具委托書要求代為評審和鑒定,甲方應予以配合。

(四)、乙方負責為派遣生建立檔案,及時收集整理歸檔材料。

(五)、派遣生的社會保險費每月結算一次,管理費按季結算。

七、協議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協議在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本協議;若一方因國家重大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履行協議,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對協議進行變更、中止或解除。

(二)、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甲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1、甲方施工任務提前完成或發生變化,在向乙方說明情況后有權提前解除本協議;

2、乙方不能按甲方施工生產要求派遣勞務人員。

(三)、發生下列情況之一者,乙方有權單方解除本協議:

1、甲方未嚴格執行國家法律、法規,致使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勞務派遣人員身體健康,并得到勞動行政部門確認的;

2、甲方連續3個月拖欠勞務費的。

(四)、甲乙雙方要求解除本協議時,應提前15天書面通知對方。

八、其他

(一)、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可對本協議進行修改、補充。

(二)、甲乙雙方在履行本協議時發生爭議時,應本著實事求是的原則友好協商解決或要求上級有關主管部門調解,任何一方不愿和解、調解或和解、調解不成的,向咸陽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三)、本協議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貳份。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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