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會議管理制度范文通用

時間: 新華 制度

為規范會議秩序,提高會議辦公效率,及時追蹤會議資料的執行效果,特制定以下會議管理制度。

一、行政例會,早班會等應按時舉行,主題會議,總經理辦公會議應提前半天通知相關人員會議資料及時間,總經理辦公室會議是每月最后一周周六晚上六點,行政例會每兩周一次,時間是每月雙周周一晚上六點。

二、行政例會,總經理辦公會議由總經辦負責主持,部門會議由部門經理主持,各項會議都應做會議記錄。(早班會除外)

三、與會人員不能擅自遲到、早退,提前做好與會相關資料等準備工作。

四、與會人員應遵守會議紀律,不能擅自打斷他人發言,可爭論,但不能爭吵,手機應調至振動,發言講話應說普通話,不允許講方言。

五、與會人員應態度端正,參與用心不能冷淡處之,會后應及時傳達執行會議精神或決議。

六、會議結束后,會議組織者應及時整理會議資料,分類進行處理,并追蹤會議精神執行的效果。

七、違反本制度,視情節給予以批評教育或10元以上罰款。

八、本制度經總經理室批準,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會議管理制度范文通用篇2

1、目的:規定安全會議內容、形式和會議責任人要求,確保各項安全生產工作的落實

2、范圍:班組以上部門

3、責任者:班長以上人員

4、程序:

4.1為了及時了解、掌握各時期的安全生產情況,加強安全生產管理,積極知道、主動地做好預防措施,確保安全生產,必須認真貫徹安全生產會議制度。

4.2會議內容以安全生產為主,具體包括以下幾方面:

4.2.1了解前段時間、前一班的安全、生產、工藝情況,存在的問題和注意事項,布置下一步安全、生產和操作等工作。

4.2.2學習安全生產標準、安全規章制度、安全操作規程等知識,傳達上級部門的有關通知、文件精神。

4.2.3通報違章違紀、先進事跡。不良現象和不安全行為。

4.3會議形式和會議責任人

4.3.1班前、班后會由班長或加油站站長負責召開,在每天上班前15分鐘開始,時間一般5—10分鐘,地點自定。在各班組交接班記錄中進行記錄。

4.3.2公司安全會議每月一次,由部長、安全員,站長負責召開,地點由召集人決定。并在事業部、加油站安全記錄中進行會議記錄。

4.3.3緊急會議視情況由事業部領導決定召開。

4.4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后要下發會議紀要。

4.5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說明情況,并得到允許。

4.6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會議召集人有權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會議管理制度范文通用篇3

為了合理安排和利用會議室,提高會議的質量,體現會議的嚴肅性,整頓會風,從而真正發揮會議的效能,特制定會議室紀律管理規定:

一、會議實行簽到制度,由會議組織者進行考勤,原則上不得請假,有特殊情況不能參加會議或不能準時參加會議者,要向主管領導請假,不請假又不按時到場者,按曠工半天處理。

二、與會人員提前5分鐘入場,不得無故遲到、早退,不得中途退會。

三、會議期間關閉通信工具或將通信工具設在振動位置。

四、不準在會場或有上級領導出席的任何會議和正規場合接打手機。

五、進入會議室必須著裝整潔。

六、在會議室自覺講普通話,禁止喧嘩、說笑、打鬧,說粗話、臟話。

七、辦會部門在使用會議室的過程中,必須愛護公物,保持會議室的整潔,用完后所有設備放置原位。不得擅自開關電器設備,以免損壞。

八、會議室內所使用設備、工具、辦公用品未征得辦公室同意任何人不得拿出會議室或作為他用。

九、會議室禁止吸煙,與會人員要講究公共衛生。

十、會議期間,凡與會人員不得中途退場(特殊情況須報告辦會組織者)。

十一、會議期間,與會人員要集中精力開會,不得隨意走動,不得辦理與會議無關的事項。

十二、與議題無關的人員不得隨意進入會議室。

十三、會議涉及到公司機密的內容,與會人員要注意保密,不向會議無關人員談論會議討論情況。

會議管理制度范文通用篇4

一、會議規定

1、參會對像:全體職員

2、參會時間19:00,人員不遲到,不早退,必須按時參會。提前10分鐘入會場,在簽到表上簽名并記錄簽到時間。

3、參加會議,會議開始前手機關機或設置靜音狀態,不接打電話,不玩手機或上網。如遇必接打電話時,需舉手向主持示意。

3、參會人員未經會議組織者同意,不得中途退出。

4、參會人員因特殊原因不能按時參加會議,必須提前2小時以上提出申請,經會議組織者同意后方可不參加會議,但事后必須認真閱讀會議紀要,學習,領會會議精神。

5、參會人員進入會場前,與會人員應修整自己的儀表,做到衣冠整齊,精神飽滿;會議期間要求坐姿端正、集中精力、認真聽取發言、不隨意走動、不得大聲喧嘩擾亂會場秩序,討論必須經會議主持者允許。

6、會議結束后,自覺將桌椅歸位,收拾會場,保持會場原有的狀態。

違反以上規定者將處以下獎勵:

會議管理制度范文通用篇5

目的:為了及時了解和掌握各時期的安全生產情況,協調和處理公司生產組織過程中存在的安全問題,消除事故隱患,確保安全生產,特制定本制度。

適用范圍:領導小組及駕駛員安全生產會議。

職責:領導小組負責制度的制定、檢查、考核及日常管理工作。

領導小組和安全監督管理小組安全會議

每一個月召開一次,負責人主持,全體領導小組人員和安全監督管理小組人員參加。時間不限,地點由召集人決定。

會議主要內容:研究、討論如何貫徹執行黨的安全生產方針、政策。審定、分解考核公司里的安全目標管理計劃及執行情況,研究解決重大隱患,且在會上提出對策,擬定解決的辦法及防范措施,協調各部門在隱患處理過程中的分工和協作,指定隱患整改的具體負責人及隱患整改的要求和期限,審議企業的重大事故,審定并通過對重大事故的處理決定和通報等。

會議對所議事項以及作出的決定應形成會議紀要,會議紀要應分發與會人員以及事項涉及的有關單位主管。隊長應負責督促、檢查、考核會議決議的執行情況并形成記錄。

駕駛員安全生產會議每月至少一次,時間定為每月的25日,由公司召集,參加會議的人員一般有:單位負責人、領導小組、公司全體駕駛員。

會議主要內容:總結上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部署下階段的安全生產工作;傳達貫徹上級有關安全生產方面的方針政策有關文件,并研究提出本企業的貫徹落實措施;對發生的安全生產事故按照“四不放過”的原則作出處理和決定;表彰和獎勵安全生產典型任務和事跡;對生產中存在的問題和事故隱患研究落實解決問題的措施和方法等會議記錄由隊長進行。

不定期安全生產會議

由公司根據安全生產的季節性和突發性等情況隨時召開安全生產會議。由召集人負責記錄。由公司對會議決議執行情況進行督促、檢查和考核。

相關要求

會議召集者在開會之前,應做好有關資料準備工作,會議上要討論研究解決的問題應列出,重要會議會后要下發會議紀要。按時向有關部門和領導進行傳遞,并對存在問題及時協調處理。

通知參加會議人員時,要把會議主要內容、開始時間、大約需要多長時間、會議地點交代清楚。

被通知需要參加會議的人員,都應按時參加會議,做到善始善終,確實不能參加的要在開會之前和召集人說明情況,并得

到允許。對未經允許擅自不參加或遲到、早退的人員,由會議召集人按照相關管理規定對其進行經濟處罰。

會議上決定的情況各部門和責任人,必須不折不扣地認真執行,及時完成。

每次安全會議都要有會議紀要。會議紀要包括日期、參加人員、召集單位、主持人、會議主要內容、處理結果、決議執行情況的檢查等,定期對各種會議記錄及決議的執行情況進行檢查、指導、考核。

會議管理制度范文通用篇6

1、目的:為規范公司會議管理,提高會議質量,降低會議成本,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廣州市百利文儀實業有限公司廣州總部會議管理。

3、管理權責:

3.1總經辦負責公司會議的統籌協調及本制度的執行監督。

3.2會議提擬人或主辦部門(含各中心/部門)負責會議的組織工作,并有權對違反本制度的行為提出處罰。

3.3會議的審批權限詳見“5.1會議提擬與審批”。

4、會議分類:

5、管理內容:

5.1會議提擬與審批。

5.1.1公司月度例會無須提擬和審批。

5.1.2公司臨時行政會議、公司年度例會由集團總經理直接提擬或由議題涉及業務的主辦部門負責人提擬、集團總經理批準。

5.1.3部門會議由各部門自行安排,但會議時間、參加人等,不得與公司會議沖突。其中,中心/部門會議屬非例會性質且需另行核給專項費用的,應向上一級主管部門報批同意;屬例會性質的,由本中心另行提擬方案呈報集團總經理批準后執行。

5.2會議計劃與統籌。

5.2.1每月28日前,總經辦應與各部門協調確定下月計劃召開的臨時行政會議,統一報集團總經理審批后,匯同公司月例會編制《月度會議計劃》,于月底前發放至各部門負責人。

5.2.2凡總經辦已列入計劃的會議,如需改期,或遇特殊情況需安排新的臨時行政會議時,會議召集部門應提前2天完成會議提擬和報批手續,并報請總經辦調整會議計劃。未經總經辦同意,任何人不得隨意打亂正常會議計劃。

5.2.3會議安排的原則為:小會服從大會,局部服從整體,臨時會議服從例會。各類會議的優先順序為:公司例會、公司臨時行政會議、部門會議。因處置突發事件而召集的緊急會議不受此限。

5.3會議準備。

5.3.1會議通知遵照以下規定:

1、已列入月度會議計劃表的會議,月中無調整的,不再另行通知,由中心/部門按計劃表直接通知與會人;

2、屬下列情況之一者,按“誰提擬,誰通知”的原則進行會議通知:

(1)未列入月度會議計劃而臨時提擬的會議;

(2)雖然已列入月度會議計劃,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務安排等作特別說明;

(3)其它提擬人認為應另行通知的情況。

3、會議通知期一般應提前一天以上,通知對象為與會人、會務服務提供部門;

4、會議通知形式一般為電話通知。但需對會議議題、需準備的會議資料、會務安排等作特別說明的會議,應以會議通知單進行書面通知;涉及多個部門和參加人數眾多的大型會議,主辦部門還應編制詳細的會議計劃通知相關部門。

5.3.2會議的其它準備工作遵照以下規定:

1、會議提擬部門應提前做好會議資料(如會議議程議題、提案、匯報材料、計劃草案、決議決定草案、與會人應提交資料等)準備的組織工作;

2、會務服務提供部門應提前做好會務準備工作,如落實會場,布置會場,備好座位、會議器材、茶具茶水等會議所需的各種設施、用品等;

3、公司總部召開的公司級會議會務服務統一歸口總經辦負責。

4、部門在總部召開的會議需用公共會場的,應向會議室管理部門(人力資源部)書面提出,由會議室管理部門(人力資源部)統籌安排。

5.4會議組織。

5.4.1會議組織遵照“誰提擬,誰組織”的原則。

5.4.2會議主持人須遵守以下規定:

1、主持人應不遲于會前5分鐘到達會場,檢查會務落實情況,做好會前準備。

2、主持人一般應于會議開始后,將會議的議題、議程、須解決問題及達成目標、議程推進中應注意的問題等,進行必要的說明。

3、會議進行中,主持人應根據會議進行中的實際情況,對議程進行適時、必要的控制,并有權限定發言時間和中止與議題無關的發言,以確保議程順利推進及會議效率。

4、屬討論、決策性議題的會議,主持人應引導會議作出結論。對須集體議決的事項應加以歸納和復述,適時提交與會人表明意見;對未議決事項亦應加以歸納并引導會議就其后續安排統一意見。

5、主持人應將會議決議事項付諸實施的程序、實施人(部門)、達成標準和時間等會后跟進安排向與會人明確。

5.4.3與會人須遵守以下規定:

1、應準時到會,并在《會議簽到表》(詳見附件3)上簽到。

2、會議發言應言簡意賅,緊扣議題。

3、遵循會議主持人對議程控制的要求。

4、屬工作部署性質的會議,原則上不在會上進行討論性發言。

5、遵守會議紀律,與會期間應將手機調到振動或將手機呼叫轉移至部門另一未與會人處,原則上不允許接聽電話,如須接聽,請離開會場。

6、做好本人的會議紀錄。

5.4.4多個部門參加的臨時行政會議原則上由集團總經理主持,集團總經理另有授權的,從集團總經理授權。

5.4.5公司月度例會、臨時行政會議一般應控制在2小時以內,根據會議進行情況確需延時的,主持人須征得與會人員同意。

5.4.6主持人為會議考勤的核準人,考勤記錄由會議記錄員負責。

5.5會議記錄。

5.5.1公司各類會議均應以專用記錄本進行會議記錄。

5.5.2公司各類會議原則上應確定專人負責記錄。會議記錄員的確定應遵守以下規定:

1、各部門應常設一名會議記錄員(一般為本部門的內務文員,名單報總經辦備案),負責本部門會議及本部門負責組織的會議的記錄工作。

2、會議記錄遵照“誰組織,誰記錄”的原則,如有必要,主持人可根據本原則及考慮會議議題所涉及業務的需要,臨時指定會議記錄員。

3、集團總經理主持的公司例會、臨時行政會議原則上由集團總經理秘書負責會議記錄工作,集團總經理另有指定的,從集團總經理指定。

5.5.3會議記錄員應遵守以下規定:

1、以專用會議記錄本做好會議的原始記錄及會議考勤記錄,根據需要整理會議紀要。

2、會議記錄應盡量采用實錄風格,確保記錄的原始性。

3、對會議已議決事項,應在原始記錄中括號注明“議決”字樣。

4、會議原始記錄應于會議當日、會議紀要最遲不遲于次日呈報會議主持人審核簽名。

5、做好會議原始記錄的日常歸檔、保管工作,及時將經主持人核準的《會議簽到表》的考勤記錄報考勤人員。

5.5.4下列情況下,應整理會議紀要:

1、公司各類臨時行政會議;

2、須會后對會議精神貫徹落實進行跟進的會議;

3、其它主持人要求整理會議紀要的會議。

5.5.5會議紀要的發放或傳閱范圍由主持人確定。公司各類臨時行政會議的會議紀要須報總經辦一份存檔備查。

5.5.6會議原始記錄的備檔按以下規定:

1、本部門負責組織的公司各類行政會議的會議記錄,由本部門常設會議記錄員負責日常歸檔、保管,但用完后的記錄本應作為機要檔案及時轉總經辦統一歸檔備查。

2、本部門會議記錄由本部門常設會議記錄員統一歸檔備查。

5.5.7會議記錄為公司的機要檔案,保管人員不得擅自外泄。其調閱應嚴格按公司文檔管理制度和保密制度的有關規定執行。

5.6會議跟進。

5.6.1會議決議、決策事項須會后跟進落實的,遵照“誰組織,誰跟進”的原則;會議主持人另有指定的,從主持人指定。

5.6.2集團總經理主持的會議的會后跟進工作原則上由總經辦負責落實,集團總經理另有指定的,從集團總經理指定。

5.6.3會議跟進的依據以會議原始記錄及會議紀要為準。

5.7獎懲。

5.7.1獎勵。按《獎懲管理制度》執行。

5.7.2遲到、早退、缺席。

1、遲到。所有參加會議的人員在會議規定召開時間后5分鐘內未到的,計為遲到。

2、早退。凡參加會議人員,如未經主持人同意在會議召開結束前5分鐘提前離開

會場的,計為早退。

3、缺席。凡必須參加會議人員未經請假擅自不參加會議或請假未批準而不參加會議的,計為缺席。

5.7.3處罰。

1、無正當理由遲到、早退每次處10元的罰款。

2、無正當理由缺席每次處以20元的罰款。

3、凡因通知原因造成應參加會議人員遲到或缺席的,以上處罰由傳達人承擔。

6、附則。

6.1本制度由集團總經辦負責解釋。

6.2凡本制度未明確規定的獎懲,按《獎懲管理制度》有關規定執行。

6.3本制度由集團總經理批準后生效,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會議管理制度范文通用篇7

會議室是學校專門用于召開學術報告、會議、培訓、組織活動和接待客人的場所,為了充分利用會議室的功能,使會議室的管理和使用更加規范化、合理化,以確保各類會議的正常召開,特制定本規定。

一、會議室使用細則

1、會議室由總務處負責管理、使用登記與調度、設備維護等相關事宜,未經允許不得擅自使用、不得擅自挪用會議室多媒體設備和桌椅等物品。本管理辦法所指的會議室包括:1212波司登培訓教室(大會議室)、1221會議室1、1312培訓教室、1321會議室4、1319會議室5、1406黨員活動室(四樓)、1408會議室。

2、會議室實行提前預約制度。為避免會議發生沖突,相關人員(部門)使用會議室,須提前3天通知總務處,填寫<會議室使用申請表>,以便統一安排。臨時召開的緊急會議需用會議室時,要及時向總務處提出申請并在會后進行補辦相關登記。各部門使用會議室使用時領取會議室鑰匙。

3、各部門申請使用會議室時,需明確使用時間、參加會議人數等,如有需總務處協辦的事項請提前注明,總務處可根據實際情況做好相關工作的的準備工作。如需使用會議室的設備,應提前向總務處說明,以便提前準備,確保會議順利進行。

4、如遇會議之間發生沖突,要堅持局部服從整體的原則,學校會議優先于部門會議,部門會議之間本著重要、緊急優先的原則自行協商解決。

5、使用會議室的部門,必須愛護會議室的設施,保持會議室清潔。用后應及時整理:檢查安全(電源),關好窗、空調,鎖好門,將鑰匙交還總務處。

6、開會期間,請愛惜會議室的設備及物品,自覺保持衛生,禁止吸煙,禁止亂扔紙屑,盡量保持室內清潔。

7、會議結束后,使用人應進行必要的檢查,關閉會議室內各種電器設備的電源,特別注意必須等待投影儀散熱,指示燈變紅后方可切斷電源,關好門窗。相關人員及時整理會議場地,如發現設備故障或公務損壞及時報至總務處,及時維修,確保其他會議的準時進行。安全責任人為申請者所屬處室主任或系部主任。

8、與會人員要愛護會議室內的公共設施,損壞賠償,任何部門和個人未經總務處同意不得將會議室的各種設施拿出會議室或轉做他用。

9、平時衛生由學校衛生員每天早晨負責打掃。會議室活動結束后,由學校衛生員對會議室進行清掃和整理,將移動的桌椅及時放回原位(必要時請相關部門協助幫忙),以方便其他部門使用。

10、當組織活動或培訓時,由活動的組織者臨時負責會議室衛生及設備安全。任課教師使用會議室,要安排學生課后做衛生。

二、本規定由總務處制定,經審批后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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