簡單檔案管理制度
第三條對公司各個門類、各種載體的檔案必須堅持集中統(tǒng)一管理的原則,以確保檔案的真實、完整和安全,利于檔案信息的開發(fā)利用。
第四條公司檔案工作由集團辦公室主管。檔案室設專職檔案員一人,負責公司檔案工作的日常管理。公司各部門配備一名兼職檔案員,負責本部門各類文件材料的收集立卷歸檔工作。
第五條公司檔案室在集團辦公室的指導下獨立開展檔案工作。宣傳、貫徹檔案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和方針政策,建立健全公司檔案工作各項規(guī)章制度,維護和保持公司檔案的完整與安全,主動快捷地提供檔案利用服務,使檔案在公司各項工作中發(fā)揮應有的作用。
第六條檔案室負責對集團公司各部門和各分公司文件材料的立卷和歸檔工作進行監(jiān)督、指導和檢查。
第七條檔案工作人員要努力學習檔案業(yè)務知識,恪守職業(yè)道德、不斷提高業(yè)務素質和管理水平,認真做好檔案管理工作。
第八條借閱檔案,一般以借閱本部門工作形成的檔案為主。借閱非本部門的檔案,須經該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檔案領導批準。
第九條查閱檔案原件一般限在檔案室內。如需借出則借閱期限一般不超過三天。到期不能歸還者要及時說明原因,經允許后方可延期歸還。
第十條如需提供檔案復?。ㄖ疲┘?,必須由申請部門經理簽字后,并由辦公室負責人簽字后方可辦理。重要檔案的復?。ㄖ疲┬杞浵嚓P部門領導或公司主管檔案領導批準。
第十一條借閱人員必須負責維護檔案的完整、安全與清潔,不得將檔案材料擅自轉借、復制、拆散、污損、涂改和加注標記。借閱檔案要確保不遺失,不擅自帶出本公司。
第十二條借閱時,檔案人員應填寫《借閱檔案登記簿》,并對歸還的案卷嚴格檢查和清點,然后注銷借閱。
第十三條外單位查閱檔案時,須持單位介紹信,并由集團公司辦公室或相關部門領導批準。各類(載體)檔案不辦理對外借閱。
第十四條對借閱中違反本規(guī)定,造成檔案遺失、損壞、泄密的,檔案管理人員應及時向主管領導報告,并追查責任,按集團公司《管理人員違規(guī)處理辦法》進行處罰,若構成犯罪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一)毀損、丟失或擅自銷毀企業(yè)檔案;
(二)擅自向外界提供、抄摘企業(yè)檔案;
(三)涂改、偽造檔案;
(四)未及時上報歸檔或管理不善的檔案管理者;
(五)未按手續(xù)就借閱、外帶者或越級查閱者(檔案管理者同罰)。
第十五條認真貫徹《檔案法》,嚴格執(zhí)行黨和國家的保密政策、制度,維護國家和企業(yè)的機密,確保檔案信息的絕對安全。
第十六條檔案管理人員應忠于職守,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保持高度的保密意識和良好職業(yè)道德。不允許擅自提供、抄錄、公布檔案內容。
簡單檔案管理制度篇2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各級黨和國家機關、人民團體(以下統(tǒng)稱機關)檔案工作,推進機關檔案科學、規(guī)范管理,豐富國家檔案資源,為各項工作提供有效服務,根據(jù)《中華人民共和國檔案法》《機關檔案工作條例》等法律法規(guī),制定本規(guī)定。
第二條本規(guī)定所稱的機關檔案,是指機關在公務活動中形成的,對國家和社會有查考、利用和保存價值的各種形式、各種載體的歷史記錄。
第三條機關檔案工作是檔案工作開展的基礎,是國家檔案事業(yè)的重要組成部分。機關檔案工作是機關不可缺少的基礎性工作,是推進依法行政、促進科學決策、提高治理水平的必要條件,是保護單位和個人合法權益、維護機關歷史真實面貌的一項重要工作。
第四條機關檔案工作實行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國家檔案行政管理部門負責全國機關檔案工作的統(tǒng)籌規(guī)劃、組織協(xié)調、統(tǒng)一制度,負責中央和國家機關檔案工作的監(jiān)督、指導和檢查。地方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在上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指導下,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機關檔案工作的統(tǒng)籌協(xié)調、制度建設,負責本行政區(qū)域內機關檔案工作的監(jiān)督、指導和檢查。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履行檢查職責時,以進入相關場所檢查,詢問有關人員,查閱、復制有關檔案資料等方式開展。中央、地方專業(yè)主管機關應當根據(jù)本專業(yè)的管理體制,在檔案行政管理部門指導下對本系統(tǒng)和直屬單位的檔案工作進行監(jiān)督、指導。中央、地方專業(yè)主管機關進行監(jiān)督、指導時,應當遵循統(tǒng)一領導、分級管理原則。
第五條機關的全部檔案應當集中、統(tǒng)一管理。機關檔案管理應當維護檔案的真實、完整、可用和安全,便于檢索、利用和開發(fā)。
第六條機關應當加強對檔案工作的組織領導,將檔案工作納入整體規(guī)劃、和考核體系,與業(yè)務工作同步部署、同步實施、同步發(fā)展。檔案工作所需的基礎設施配備和維護經費,檔案日常管理工作經費,檔案信息化建設經費,檔案宣傳、培訓等其他經費應當列入機關年度財政預算。
第二章機構和人員
第七條機關應當建立由分管檔案工作的單位負責人、辦公廳(室)(或承擔該職能的其他綜合辦事機構,下同)及相關部門負責人組成的檔案工作協(xié)調機制,協(xié)調處理本機關、本系統(tǒng)檔案工作重大事務和重要事項。
第八條機關應當按規(guī)定設立檔案工作機構。不具備檔案工作機構設立條件的機關,應當指定檔案工作負責部門。檔案工作負責部門的名稱應當反映檔案工作屬性。經同級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同意,辦公地點相對集中且條件成熟的縣級或形成檔案數(shù)量較少的多個機關可以成立聯(lián)合檔案工作機構,對相應機關的檔案進行集中管理。
第九條機關檔案工作機構或檔案工作負責部門(以下簡稱機關檔案部門)應當配備與工作量相匹配的專職檔案工作人員,具體承擔機關檔案業(yè)務工作。機關文書或業(yè)務部門應當指定人員,承擔相應部門文件材料的收集、整理和歸檔工作。機關應當建立以機關檔案部門為中心,由相關人員組成的機關檔案工作網絡??h級或形成檔案數(shù)量較少的機關可以綜合考慮工作量等情況,配備適當數(shù)量的專(兼)職檔案工作人員。
第十條機關檔案工作的基本任務是:
(一)貫徹執(zhí)行檔案工作的法律法規(guī)和方針政策,建立健全檔案工作,并將規(guī)范本單位、本系統(tǒng)檔案管理的基本制度報檔案行政管理部門備案;
(二)制定并組織實施檔案工作發(fā)展規(guī)劃或計劃;
(三)對機關各種文件材料的形成、積累和歸檔工作進行監(jiān)督和指導,對所屬機構的檔案工作進行監(jiān)督和指導;
(四)負責管理機關的全部檔案并提供利用,協(xié)助做好機關政府信息公開工作;
(五)負責機關檔案信息化工作并統(tǒng)籌機關及所屬機構檔案信息一體化工作,推動傳統(tǒng)載體檔案數(shù)字化和電子文件、電子檔案規(guī)范管理;
(六)接受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監(jiān)督、指導和檢查,執(zhí)行年度制度,定期向同級國家綜合檔案館移交檔案;
(七)負責組織檔案業(yè)務交流和檔案工作人員培訓,開展檔案宣傳、活動;
(八)對檔案工作中取得突出成績的部門或個人,向機關提出表彰獎勵建議;對違反檔案管理要求的部門或個人,向機關提出處理建議。
第十一條機關通過政府購買服務方式輔助實現(xiàn)檔案工作基本任務的,應當嚴格限定社會化服務范圍,嚴格審核服務供方的信息安全保障能力和業(yè)務資質,并接受檔案行政管理部門監(jiān)督、指導和檢查。機關檔案業(yè)務社會化服務限于檔案整理、傳統(tǒng)載體檔案數(shù)字化、紙質檔案數(shù)字復制件全文識別、電子檔案管理技術支持等輔助性工作。社會化服務應當符合《檔案服務外包工作規(guī)范》(DA/T68)規(guī)定。
第十二條檔案工作人員應當為機關正式在編人員,且政治可靠、遵紀守法、忠于職守,具備勝任崗位要求的工作能力。檔案工作人員應當熟悉機關工作,具備檔案管理、信息管理等相關知識背景,并定期參加業(yè)務培訓。不具備前述知識背景的檔案工作人員,應當經過相關專業(yè)知識和技能培訓。
第十三條檔案工作人員調離崗位或退休的,應當在離崗前辦好交接手續(xù)。涉密檔案工作人員的調離應當按照國家有關保密法律法規(guī)執(zhí)行。
第三章基礎設施
第十四條機關應當分別設置檔案辦公用房、整理用房、閱覽用房和檔案庫房,并根據(jù)工作需要設置展覽用房、檔案數(shù)字化用房、服務器機房等。檔案庫房應當根據(jù)載體類型分別設置,不具備條件的應當根據(jù)載體類型分區(qū)設置??h級或形成檔案數(shù)量較少的機關設置庫房以外其他檔案用房時,可以按照辦公、整理、閱覽等基本功能分區(qū)設置。
第十五條檔案辦公用房面積按照《黨政機關辦公用房建設標準》執(zhí)行。閱覽用房面積應當滿足不同類型檔案閱覽需求,適應涉密檔案與非涉密檔案分區(qū)閱覽的需要。檔案庫房面積應當滿足機關檔案法定存放年限需要,使用面積按(檔案存量年增長量×存放年限)×60m/萬卷(或10萬件)測算。檔案數(shù)量少于2500卷(或25000件)的,檔案庫房面積按15m測算。整理用房、展覽用房、檔案數(shù)字化用房、服務器機房等用房面積應當滿足業(yè)務開展需要。
第十六條檔案用房宜集中布置,自成一區(qū)。檔案辦公用房選址應當便于檔案庫房管理。檔案庫房選址應當防潮、防火、避免陽光直射,利于檔案保護。檔案庫房不應設置在地下或頂層,地處濕潤地區(qū)的還不宜設置在首層。檔案庫房不得毗鄰水房、衛(wèi)生間、食堂(廚房)、變配電室、車庫等可能危及檔案安全的用房。
第十七條檔案辦公用房建筑設計應當符合《辦公建筑設計規(guī)范》(JGJ67)規(guī)定,整理用房、閱覽用房建筑設計應當符合《檔案館建筑設計規(guī)范》(JGJ25)規(guī)定。檔案庫房內不得設置其他用房和明火設施,不應設置除消防以外的給水點,其他給水排水管道不應穿越庫房。檔案庫房的裝具布置、門窗設置應當符合《檔案館建筑設計規(guī)范》(JGJ25)規(guī)定。
第十八條檔案庫房應當根據(jù)需要配備符合國家規(guī)定的密閉五節(jié)柜、密集架、光盤柜、底圖柜等檔案裝具,不得采用木質柜、玻璃門柜等裝具。檔案整理臺、檔案梯、移動置物架、檔案盒、裝訂用品等配備應當滿足工作需要。檔案庫房配備的檔案裝具應當與檔案庫房樓面均布活荷載標準值相匹配。庫房采用密集架的,樓面均布活荷載標準值不應小于8kN/m或按檔案裝載情況相應增加。
第十九條檔案庫房應當配備溫濕度監(jiān)測調控系統(tǒng),安裝漏水報警設備。檔案庫房不得使用電阻絲加熱、電熱油汀及以水、汽為熱媒的采暖系統(tǒng)。保存重要檔案或具備條件的,應當安裝恒溫恒濕設備,必要時可配備通風換氣、空氣凈化設備。
第二十條檔案庫房應當配備消防系統(tǒng)。根據(jù)檔案重要程度和載體類型的不同,可以選擇采用潔凈氣體、惰性氣體或高壓細水霧滅火設備。檔案庫房應當安裝甲級防火門,配備火災自動報警設備。
第二十一條檔案庫房應當安裝全封閉防盜門窗、遮光阻燃窗簾、防護欄等防護設施,可以選擇設置智能門禁識別、紅外報警、視頻監(jiān)控、出入口控制、電子巡查等安全防范系統(tǒng)。整理用房、閱覽用房、檔案數(shù)字化用房應當設置視頻監(jiān)控設備。
第二十二條機關應當按照檔案信息化要求,建設或配備能夠滿足庫房現(xiàn)代化管理、檔案數(shù)字化、電子文件及電子檔案管理需求的基礎設施設備。智能庫房管理基礎設施設備應當滿足溫濕度調控、漏水監(jiān)測、消防報警、安全防范、視頻監(jiān)控等系統(tǒng)集成管理以及其他智能管理需要。檔案數(shù)字化、電子文件及電子檔案管理基礎設施設備應當符合本規(guī)定第五章要求。縣級或形成檔案數(shù)量較少的機關按照本規(guī)定第十九條至第二十二條配備基礎設施設備的,應當滿足溫濕度調控、消防、安防和信息化工作的基本需求。
簡單檔案管理制度篇3
為明確管理責任,規(guī)范管理行為,確保各類檔案資料及時歸檔、完整保存并得到有效利用,特制定本制度。
一、檔案管理原則
公司檔案實行由公司綜合管理部集中統(tǒng)一管理與部分專用性檔案分散管理相結合的原則。
二、組織
公司綜合管理部設專門的檔案室并配備專人管理檔案,各部門明確由專人兼管檔案工作。
三、檔案管理部門的工作職責
(一)綜合管理部負責制訂公司檔案管理制度、保管檔案、建設檔案管理系統(tǒng)。
(二)財務部自行做好日常檔案的收集、整理和保管等工作,綜合管理部給予配合。
(三)其他部門由部門檔案專人對檔案進行收集、整理,并交至綜合管理部檔案管理員立卷歸檔。
四、檔案管理人員職責
(一)負責收集、整理、分類、鑒定、保管各類檔案,做到收集齊全、整理科學、鑒定正確和保證質量,并按時接收和移交檔案;
(二)凡本公司印發(fā)出的公文(含定稿和正件與附件、批復請示、轉發(fā)文件含被轉發(fā)的原件)一律由綜合管理部統(tǒng)一收集管理。
(三)做到忠于職守,遵守紀律,嚴格按照有關法律和公司制度辦事。
五、歸檔公司檔案室資料
(一)上級機關發(fā)來的與本公司有關的決定、決議、指示、命令、條例、規(guī)定、計劃等文件材料;
(二)本公司的請示與上級機關的批復;
(三)本公司對外的正式發(fā)文與有關單位來往的文書;
(四)本公司反映主要職能活動的報告、總結;
(五)本公司制訂的計劃、方案、統(tǒng)計、財務、工作總結;
(六)綜治工作材料;
(七)本公司與有關單位簽訂的合同、協(xié)議書等文件材料;
(八)本公公司各種證照及所獲各種榮譽、獎勵資料;
(九)本公司職工勞動、工資、福利方面的文件材料;
(十)具有保存價值的電子文本、圖片、音像、影像資料;
(十一)會計憑證,會計活動帳薄和會計報表等會計核算專業(yè)材料,它是記錄和反映經濟業(yè)務活動的重要史料和證據(jù)。
六、檔案的收集與歸檔
(一)承辦部門或主辦人應及時將辦理完畢或經領導人員批存的文件材料,收集齊全,加以整理,送交本部門檔案管理員歸卷。
(二)凡是直接記述和反映公司、部門活動的,具有現(xiàn)實的和長遠查考價值的文件材料(文字、電子文件、圖樣、照片、實物等),均須歸檔保存。
(三)管理性檔案在分類立卷時應做到:分年度、分類別、分級別。黨政文件要分別組卷,密級文件要單獨立卷。組卷時按內部特征為主的六個特征進行組卷,盡量把永久、長期、短期三種保管期限文件材料分開組卷。
(四)在歸檔的文件材料中,應將每份文件的正件與附件、印件與定稿、請示與批復、轉發(fā)文件與原件、多種文字形成的同一文件,分別立在一起,不得分開,文電應合一立卷;絕密文電單獨立卷,少數(shù)普通文電如果與絕密文有密切聯(lián)系,也可隨同絕密文電立卷。
(五)綜合管理部定期對各部門文件材料的歸檔工作進行檢查。
(六)各部門在次年三月向檔案部門移交管理性檔案,需付卷內目錄,移交目錄一式二份,交接雙方清點核對,并履行簽字手續(xù)。
七、檔案的保管
(一)公司(或部門)管理的檔案應有專柜保存,確保完好不丟失。
(二)做好電子檔案、底片、錄音錄像帶等特殊載體檔案的保管工作;
(三)檔案工作人員應確保檔案的質量,對破損和變質檔案,及時采取措施,進行修補和復制。
(四)公司綜合管理部不定期檢查各檔案管理情況,發(fā)現(xiàn)問題及時組織整改。
(五)每年對檔案進行一次清理,清除不必要保存的材料以及對破損和褪色的材料進行修補和復制。
八、檔案的借閱
必須嚴格執(zhí)行保密制度,填寫查借閱檔案登記表,如期歸還,歸還時驗收注銷。凡利用者都應按規(guī)定辦理借閱手續(xù)。查閱機密以上級檔案,需經公司(部門)負責人批準,原則上不外借,確因工作需要,應當天歸還。
(一)檔案借閱限一周內歸還,特殊情況需延期的,須辦理續(xù)借手續(xù);
(二)借出和歸還檔案時,應辦理清點手續(xù),由綜合管理部檔案管理人員與借閱者當面核對清楚;
(三)檔案如有丟失、損壞或泄密,須立即追究當事者責任;
(四)調走、辭退人員,必須清理移交檔案文件后方可辦理離職手續(xù);
(五)原則上不對外借閱檔案,外單位需查閱檔案資料者,須經總經理批準,并辦理登記手續(xù)后,方可借閱。
(六)歸還檔案時應保證檔案材料的清潔、完整、安全,不得丟失、隨意折疊、拆散、剪裁或擅自銷毀,嚴禁對檔案隨意更改、涂寫。
(七)傳真件需存檔時,應將復印件連同原件一起存檔,以防原件字跡消失。
(八)未經公司董事長授權,任何部門或個人無權公開檔案。
九、檔案室保密制度
(一)檔案工作人員必須嚴格按照檔案工作各項規(guī)章制度辦事。
(二)凡使用保密檔案資料人員必須嚴格遵守有關保密規(guī)定。
(三)凡借閱“絕密”“機密”級檔案資料應經分管領導審批,報總經理批準后,方可借出。
(四)外單位查閱、借閱密級檔案,須經綜合管理部主管領導審批,報分管領導批準,方可提供。
(五)秘密檔案不得私自存放,贈送并轉借他人,個人外出攜帶機密級以上檔案應妥善保管,若泄密要追究泄密者責任。
(六)檔案管理人員應嚴格遵守保密制度,不得在公開場所談論保密檔案內容,不得將保密檔案帶出室外和借給他人。
十、檔案的鑒定與銷毀
鑒定檔案保存價值,確定保管期限及銷毀檔案,嚴格按照國家有關規(guī)定并結合公司實際情況進行。公司檔案保管期限分永久、長期、短期三種。確定保管期限的原則是:
(一)反映公司主要職能和重要經營管理活動的,具有長遠利用價值的檔案定為永久保存;
(二)反映公司一般經營活動,具有較長時間利用價值的檔案定為長期保存,其期限為16―50年;
(三)對公司在一定時期內有參考利用價值的檔案,定為短期保存,其期限為15年以內。
(四)檔案的鑒定由綜合管理部主管、各部門指定檔案管理人員和綜合管理部檔案管理人員合作完成,并采取對每份檔案直接鑒定的辦法。鑒定中發(fā)現(xiàn)檔案不準確,不完整,應及時責成有關部門和人員修改、補充。
(五)經過一定時間后確無保存價值的檔案,或者原有情況已發(fā)生完全改變,其檔案失去保存意義的,經檔案人員或原經辦人員提出,本公司綜合管理部和部門審查同意,公司總經理批準,方可銷毀。
(六)經批準銷毀的檔案,檔案人員必須列出清單,銷毀檔案的批準人、監(jiān)銷人都要在銷毀檔案清冊上簽字。
十一、本管理制度最終解釋權歸綜合管理部。
十二、本管理制度自發(fā)布之日起實施。
簡單檔案管理制度篇4
為促進教育科研檔案工作規(guī)范化、科學化、制度化,不斷提高學校管理水平,使教育科研檔案更好地為教師服務,為提高教育質量服務,特制定本制度。
一、立卷歸檔
各級教育科研課題,教科室教研教改資料均要立卷歸檔。課題結題兩個月后將所有材料(立項文件,課題申報表,實施方案,中期檢查情況,實驗報告,結題證書,結題論文,以及調查材料等)立為一卷。
二、裝訂成冊
按教育科研或上級所發(fā)文件裝訂成冊,標題簡明確切,書寫整齊,編好明碼。
三、分類存放
按明碼順序分類存放,擺放整齊,存放在防火、防潮、防塵、防光、防霉、防鼠的地方。
四、保管期限
國家級、省市級立項課題保管期限為永久,縣(市)級立項課題和教研教改資料保管期限為長期,由學校檔案室保管。日常的教育科研資料由教科處暫為保管。
五、借閱利用
因工作需要借閱教育科研檔案,應履行借閱手續(xù),用后及時歸還。查閱時不得損壞或在檔案上涂改、亂畫。若需復印,要請示領導同意。
簡單檔案管理制度篇5
一、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在接到干部任免通知后,一周內應將干部人事檔案轉給新的干部主管部門。
二、轉出的干部人事檔案必須齊全完整,并按規(guī)定進行認真整理裝訂,不得扣留材料或分批轉出。
三、轉遞檔案或檔案材料必須按統(tǒng)一規(guī)定的“干部檔案轉遞通知單”所列項目詳細登記,嚴密包封,要通過機要交通轉遞或派專人送取,不準郵寄或交干部本人自帶,檔案轉出或轉入及時登記。
四、接到干部人事檔案或干部人事檔案材料的單位,經核對無誤后,應在回執(zhí)上簽名蓋章立即退回。逾期一個月未退回者,轉出單位應催問,以防丟失。如發(fā)現(xiàn)檔案中缺少材料,檔案整理不合格,轉遞的檔案材料手續(xù)不健全等問題,可將檔案或檔案材料退回。轉出單位應盡快補充或整理,再轉新的干部人事檔案管理部門。
五、為保證干部人事檔案隨著干部調動或職務變動而及時轉遞,干部管理部門發(fā)出的調動、任免通知必須抄給干部檔案管理部門,以便及時續(xù)填干部職務變動情況和轉遞檔案。
簡單檔案管理制度篇6
一、檔案建立
(一)建立健全學校各類檔案,目的主要在于為學校各級領導,上級有關領導部門分析、總結、部署、調度學校工作和對學校工作作出決策提供準確、可靠的依據(jù)。校領導對此應高度重視,并確定一名副職校領導具體負責和指導資料的收集、分析、篩選、立卷、歸檔等建檔工作。
(二)學校建立檔案資料室,由專職(或兼職)管理,按《小學檔案資料收集范圍細目》建立檔案。
(三)全面系統(tǒng)地建立健全學校檔案、教師檔案和學生檔案,學校檔案按類以時間為序建立,教師的一般人事檔案,一般職務檔案和業(yè)務檔案按人頭建立,學生學籍檔案按屆,按班分類建立。
二、檔案立卷
(一)檔案人員應按資料收集范圍及時收集各種檔案資料,并將篩選后的資料分類裝訂、編制目錄,進袋入檔。檔案袋,檔案卷的規(guī)格要符合上級有關部門的統(tǒng)一要求。
(二)卷宗必須注明保存的期限。凡注明“暫存”的資料一般以一年為期限;注明“短期”的一般以五年為期限;注明“長期”的由學校根據(jù)實際需要決定保存期限。
(三)凡檔案資料收集范圍細目中未編入,但確有使用、保存價值的其它資料,學??筛鶕?jù)需要自行決定是否保留。
三、檔案補充
(一)教職工任免、考核、晉升專業(yè)技術職務、調資、入黨、入團、獎懲等
材料要及時收入個人檔案。
(二)外來文件、函件由收文員(或人事秘書)統(tǒng)一分類編號登記,交校有關領導閱后,即立卷歸檔。
(三)校內印發(fā)的文件是檔案補充的重點,平時校長室、教導處、教科室、總務處、團支部、少先隊大隊部應將此類文件分類保存,每學期結束時,集中交檔案人員立卷歸檔。
四、檔案轉遞
教職工因工作調動,需要轉遞檔案,必須安上級有關部門通知的轉遞項目逐項登記,嚴密包封,并加蓋密封章,通過機要轉遞,不得公開郵寄或交本人自帶。
五、檔案查閱
(一)校外人員來校查閱檔案,必須持有單位介紹信,經學校主要領導批準后方可到檔案資料室查閱檔案;查閱者不得查閱本人或親屬的人事檔案、職務檔案;未經同意不得摘抄檔案材料,經同意摘抄的材料須經檔案資料室人員仔細核對并簽署意見;查閱者不得將檔案材料拿出資料室。
(二)校內人員借閱業(yè)務檔案、學生學籍檔案須經有關領導同意后方可借閱,并要辦理登記手續(xù),在規(guī)定期限內完好無損地歸還。
六、檔案安全保密
(一)檔案資料室門窗要加固,要備有消防器材,保持整潔、干燥,自然通風,嚴禁吸煙和放置易燃、易爆、易引鼠入室的物品。
(二)檔案管理人員不得將無關人員帶進檔案資料室,不得外泄檔案中的機密,檔案資料室人員在工作中所用的各種草稿、廢紙等,不得亂仍亂拋,應將保密紙?zhí)幚砘蜾N毀。
簡單檔案管理制度篇7
一、設立健康檔案資料室,以個人為單位,一人一檔的原則為學生建立健康檔案。
二、健康檔案要集中檔案室保管,按行政村名和編號順序存放,檔案專柜存放,保持整潔、美觀和規(guī)范有序,逐漸實行計算機化管理。
三、責任醫(yī)生要對健康檔案進行分類專冊登記,檔案盒要目錄和分類信息登記。
四、定期開展隨訪工作,每年免費隨訪4次,體檢和健康隨訪服務等資料內容及時記錄在健康檔案中,對體檢和隨訪發(fā)現(xiàn)的健康問題,進行有針對性的以健康教育為重點的健康干預。
五、資料管理人員應及時登記已經獲取的各種信息,并進行分析統(tǒng)計,及時反饋。
六、非衛(wèi)生服務資料管理人員,不得隨意翻閱已經建檔的各種資料。未經資料管理人員同意,任何人不得調出、轉借各種檔案資料。
簡單檔案管理制度篇8
1、財務檔案包括:原始憑證、記賬憑證、手工賬薄、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表及稅務相關資料、各種票據(jù)領購使用登記薄、財務人員移交清單及交接登記薄、財務軟件計算機拷貝磁盤或光盤、各種經濟合同、項目成本資料、資產評估報告、借款合同及抵押登記合同、驗資報告、審計報告、已作廢的各種票據(jù)、已使用完的各種票據(jù)存根、各項內部審計報告等。
2、每月的原始憑證、記賬憑證應在每月賬務完成納稅申報后,由會計人員協(xié)同會計主管人員整理、裝訂,并登記編號入庫管理。對于財務報表、納稅申報資料、手工賬薄、各種登記薄、移交清單等在年終賬務完后整理裝訂入庫;對于計算機拷貝磁盤或光盤在拷貝后即刻納入檔案管理;對于其他財務資料應該入庫保管的,但根據(jù)工作需要暫時保管在不同會計人員手中,但對于十分重要的資料也應先辦理入庫手續(xù),然后由相關財務人員按照正常借閱手續(xù)借出,以明確責任,保證財務資料的安全。
3、建立“財務檔案登記薄”,每項財務檔案歸檔前,由主管人員確定檔案的分類,按照不同的檔案類別分別編號登記管理,由檔案管理人員和會計主管人員在登記薄上簽字(蓋章)。
4、建立“財務檔案調閱、借閱登記薄”,財務部門內部需要查閱檔案的,需由檔案管理人員陪同查閱;需要復印財務資料的`,必須由財務負責人批準,由檔案管理人員負責復印;財務部門以外的人員原則上不能直接查閱財務檔案資料,如有特殊需要,確需查閱、復印財務資料的,必須經財務負責人批準,并且在“財務檔案調閱、借閱登記薄”上登記
5、財務資料只能保留在公司范圍內,不能帶出公司。除了財務部門內部工作需要以外,不能借閱給其他人員。如有司法機關工作人員因執(zhí)法需要調閱或借閱公司財務資料的,按照國家法律規(guī)定,必須出具正式的“協(xié)助執(zhí)行通知書”或“判決書”等法律文件以及工作證件,并由財務負責人批準后,按照以上手續(xù)辦理借閱、調閱。
6、財務檔案的保管按照《檔案法》及《會計基礎工作規(guī)范》的規(guī)定執(zhí)行。如果超過規(guī)定的保管時間需要銷毀的,應上報財務中心并建立“財務檔案銷毀清冊”,在保管人員、主辦會計及財務負責人共同監(jiān)督下銷毀,“銷毀清冊”作為財務檔案保管;其中未清債權債務雖超過期限也不得銷毀。
7、財務檔案管理人員及其他財務人員不得擅自公布財務資料;不得擅自銷毀、涂改、偽造財務檔案;不得擅自提供、抄寫、復制財務檔案;不得損毀、分散、丟失財務檔案;如發(fā)生以上情況,應對當事人進行嚴肅處理,對公司造成損失的,應承擔經濟賠償責任;情章嚴重,違反國家法律的,依法移送檢查機關追究法律責任。
8、行政部門應為財務檔案的管理提供必需的條件。
9、財務負責人應定期或不定期檢查財務檔案管理情況;集團財務中心定期對分支機構的財務檔案管理情況進行檢查;內部審計財務檔案管理情況作為審計重點,確保財務檔案的科學管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