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職員用工合同書
在人們越來越相信法律的社會中,合同的地位越來越不容忽視,簽訂合同是減少和防止發生爭議的重要措施。下面是小編為大家收集關于企業職員用工合同書,希望你喜歡。
企業職員用工合同書(精選篇1)
甲 方(用人單位):
乙 方(勞動者):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并共同遵守。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合同,合同自用工日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 日止,合同期限為 年。其中試用期自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止,試用期為 月。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二條:根據企業經營需要,乙方同意甲方安排其在 崗位上從事 工作。
第三條: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或任務要求,并達到相應的質量標準。
三、勞動報酬
第四條:乙方工資由基礎工資、獎金、效益提成等四部分組成。其中:試用期的基礎工資標準為 元/月,試用期滿后的基礎工資標準為 元/月,日派遣費、獎金、效益提成按照公司員工星級評定辦法計發。
第五條:甲方應根據公司經營狀況逐年調增工資標準。
第六條:由公司統一安排的且不屬于乙方工作職責范圍的業務項目,甲方應按照公司臨時派遣項目效益提成辦法的規定予以發放。
第七條:甲方應按照公司員工星級評定管理辦法的規定,及時兌現有關獎金及福利。
第八條:甲方應以人民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原則上為每月的 日,不得隨意克扣或無故拖欠。
四、工作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九條: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作業工具和勞動保護。
第十條: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組織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一年一次)。
第十一條: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安全防護以及法律、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第十二條: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雙方約定的事項
第十三條:甲方有權根據公司經營需要,建立健全相關管理制度和服務規范,乙方應服從公司管理并自覺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
第十四條:乙方在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及數量的基礎上,可自行調休,公司不得強制性要求乙方從事非職責范圍內的工作。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需信守承諾,以確保合同的.正常履行,嚴禁無條件單方面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確需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應提前一個月以書面形式告知對方。凡無故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的,另一方有依法追訴違約及賠償的權益。
六、解除或終止合同的條件
第十六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單方面解除勞動合同,并依法追訴乙方相應的責任。
1、乙方借公司之名在外私自攬活,或在沒有完成規定工作任務的
2、乙方自身素質和能力難以滿足崗位職責的需要,又拒絕服從公司崗位及待遇調整的;
3、乙方多次或嚴重違反公司管理規定或服務規范,給公司形象或經營帶來損失后果的。
第十七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單方面終止勞動合同,并依法追訴甲方相應的責任。
1、不按規定支付工資報酬的;
2、強迫乙方從事有損身心健康服務項目的;
3、有損乙方人格尊嚴,嚴重侵害乙方合法權益的。
第十八條:甲方因經營原因合理裁員、解散、破產或乙方因工傷、患病等原因不能正常履行崗位職責的,該合同自動終止。
七、其他事項
第十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
第二十條: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
企業職員用工合同書(精選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自愿應聘到甲方幼兒園擔任教師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訂立合同如下:
1、甲方負責乙方學生在實習期間的專業技術指導,對臨時教師進行必要的安全知識及業務培訓。
2、甲方每月向乙方發放___________ 元的工資,根據工作質量發放獎金。
3、對乙方在工作中不服從安排、調配,甲方將終止其合同,立即辭退。
4、對幼兒家長不禮貌,與家長發生不該發生的爭吵,影響學校和幼兒園聲譽的,甲方將終止合同。
5、由于乙方不負責任,所帶班級的幼兒在園期間出現安全責任事故的,甲方根據實際情況扣除工資和獎金,并追究法律、經濟責任。
6、如乙方生病時間較長,不能擔任保育教育工作的,甲方將終止合同。
7、在幼兒教師體檢中,如果乙方有傳染病,甲方立即終止合同。
8、若乙方在聘用期間自己提出終止合同的,學校不再發給乙方其它任何費用。
9、乙方須自覺遵守幼兒園的'一切規章制度。如有特殊原因需要離開崗位,可提前一個月向甲方提出終止合同的申請,待甲方批準以后,方可離崗。
10、臨時聘用教師在崗表現優秀者,可轉為乙方單位的正式教師,享受正式教師的福利及待遇,重新簽訂正式勞動合同,此合同隨即失效。
甲方法人代表簽字:
乙方簽字:
簽訂時間:_____年_____月_____日
企業職員用工合同書(精選篇3)
甲方: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同意,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項。
一、勞動合同期限
第一條 本合同期限類型為_________期限合同。
本合同生效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終止日期: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_________。
二、工作內容和義務
第二條 乙方同意根據甲方工作需要,擔任崗位工作。甲方可依照有關規定,經與乙方協商,對乙方的工作職務和崗位進行調整。
第三條 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并履行下列義務:
1.遵守國家憲法、法律、法規;
2.遵守甲方的規章制度;
3.維護甲方的榮譽和利益;
4.忠于職守,勤奮工作;
5.履行保守甲方商業秘密,不得利用甲方的商業秘密為本人或其他經濟組織和個人謀取不正當的經濟利益。
三、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第四條 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平均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的,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原因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個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執行綜合計算工時制度的,平均日和周工作時間不超過標準工作時間。
執行不定時工時制度的,工作和休息休假乙方自行安排。
甲方安排乙方執行_________工時制度。
第五條 甲方延長乙方工作時間,應安排乙方同等時間倒休或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
第六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工具,制定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甲方應按照國家或當地政府有關部門的規定組織安排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第七條 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勞動報酬
第八條 甲方的工資分配應遵循按勞分配原則,實行同工同酬。
第九條 在法定工作時間內,乙方完成規定的工作任務,甲方每月______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工資,工資不低于_____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_____元。
第十條 甲方安排乙方加班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勞動法》第四十四條和國家有關規定支付工資報酬。
第十一條 由于甲方的原因,使乙方不能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勞動的,甲方保證支付乙方的生活費不低于_________元。
五、保險福利待遇
第十二條 甲乙雙方應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關于社會保障的有關規定交納職工養老、失業和大病統籌及其他社會保險費用。
甲方應為乙方填寫《職工養老保險手冊》。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后,《職工養老保險手冊》按有關規定轉移 。
第十三條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起醫療期和醫療期滿后關于本本合同的辦理,按照勞動部頒發的《企業職工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規定》執行。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醫療和生活費用按照_________執行。
第十四條 乙方因工負傷的工資和醫療保險等待遇按國家和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五條 甲方為乙方提供以下福利待遇:_________。
六、勞動紀律
第十六條 乙方應遵守甲方依法規定的規章制度;嚴格遵守勞動安全衛生、工作制度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培訓,提高思想和職業技能。
第十七條 乙方違反勞動紀律,甲方可依據本單位規章制度,給予必要的紀律處分,直至解除本合同。
七、勞動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續訂
第十八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法律、行政法規、規章發生變化,本合同應變更相關內容。
第十九條 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的內容。
第二十條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 合同期內,甲方委派乙方到境內外甲方所屬機構工作的,原有勞動合同仍然有效,但應和企業簽訂有關境內外工作的協議;經甲方批準,乙方到境內外非甲方所屬機構擔任一定階段工作的,可由乙方與該機構簽訂有關協議。
第二十二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以欺詐手段訂立本合同的;
3.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失的;
5.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給甲方造成嚴重損失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不能勝任勞動合同約定的工作,經過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9.勞動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當事人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三條 甲方按照第二十二條第7、8、9項的規定解除本合同時,應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第二十四條 甲方瀕臨破產進行法定整頓期間或者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應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并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后,可以解除合同。
第二十五條 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不能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7、8、9項和第十四條終止、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醫療終結,經市、區、縣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的;
3.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4.距法定退休年齡十年以內的職工;
5.復員退伍義務和建設征地農轉工人中初次參加工作未滿三年的;
6.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六條 乙方欲解除勞動合同,應當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甲方在乙方完成在手業務以及清理完所辦理的債權債務的情況下,可解除勞動合同。
第二十七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侵害乙方合法人身權利手段強迫勞動的;
3.甲方不能按照本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者提供勞動條件的;
4.甲方違反國家有關規定,勞動安全衛生條件惡劣,嚴重危害乙方身體健康的;
5.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八條 本合同期限屆滿,勞動關系即終止。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可以續訂勞動合同。雙方當事人應當在本合同期滿前_________天向對方表示續訂意向。
第二十九條 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乙方達到法定退休年齡或甲乙雙方約定的其他終止條件出現,本合同終止。
八、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條 甲方根據本合同第二十條、二十二條第7、8、9項、第二十四條解除勞動合同,應按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給乙方經濟補償。
第三十一條 有下列情形之一,并對乙方造成損害的,甲方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并按勞動部《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執行:
1.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無效勞動合同,包括勞動合同部分無效的;
2.甲方故意拖延不訂立勞動合同,即招用不按規定訂立勞動合同以及勞動合同到期后十日內未辦理續訂勞動合同手續的;
3.甲方違反《勞動法》的規定侵害女職工和未成年工合法權益的;
4.違反《勞動法》的規定或本合同規定的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
第三十二條 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乙方除要求甲方補足工資報酬、經濟補償外,還可以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要求甲方支付賠償金:
1.克扣或者故意拖欠支付乙方工資的;
2.拒不支付乙方延長工作時間工資報酬的;
3.支付乙方報酬低于本地最低工資標準的;
4.解除勞動合同后,未按本合同第三十條支付經濟補償的。
第三十三條 甲方依據本合同第二十二條第8項解除勞動合同,除給乙方經濟補償外,甲方應根據勞動部制發的《違反和解除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辦法》發給乙方醫療補助費。
第三十四條 乙方有第二十二條第3、4、5項情形的,甲方除解除本合同外,可保留依法索賠的權利。
第三十五條 乙方不得在掌握甲方商業秘密的保密期限內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或自動離職,經協商解除合同后,亦不得在_________期限內自行或在與甲方有競爭關系的單位從事和原在職時相同或有關的經營活動。
第三十六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或者違反本合同約定的保密事項,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本合同約定或損失數額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七條 乙方違反本合同規定條件解除勞動合同的,應承但相應的經濟賠償。如果在公派境內外培訓或出境實習后為甲方工作期限在_________年以內發生的,應賠償甲方有關的費用。
九、當事人約定的其他內容:_________。
十、勞動爭議處理
第三十八條 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的勞動爭議,當事人可以向本單位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不成,當事人一方要求仲裁的,應當自勞動爭議發生之日起六十日內向_______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以向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十一、其他
第三十九條 甲方以下規章制度_________對合同當事人雙方具有約束力。
第四十條 本合同未盡事宜,按國家、當地人民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第四十一條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生效,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 乙方(簽章):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簽訂地點:_________ 簽訂地點:_________
企業職員用工合同書(精選篇4)
甲方:
乙方:
第一條:
甲方:
法人代表(甲方代表):
經營地址:
第二條:
乙方:
一、磚廠組成人員
1、磚廠生產廠長:
2、下料工:
3、攪拌工:
4、磚機操作工:
5、叉車司機:
6、搬磚工:
7、養護工:
8、運輸司機:
9、打包工:
第三條:勞動報酬
一、工資發放的形式采取按_____發放辦法,發放工資日期為每月的_______日。
二、磚廠生產工人的勞動報酬
(一)工資數額
1、磚廠生產廠長:
2、下料工:
3、攪拌工:
4、磚機操作工:
5、叉車司機:
6、搬磚工
7、養護工
8、運輸司機
9、打包工
(二)工資統計時間和方法:工人工資在每月的月底30日(如有31日截止31日)進行本月工資的統計計算。計算工資依據是各工種的記工單。生產結束的.月份的工資應在生產結束當日進行統計。
(三)工資發放時間和方法:工人工資發放,發放時間于統計后的下月____日。工人已得工資以在會計處領取工資時的簽字為準。
第四條:勞動爭議處理和其它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進行協商和調解,協商和調解不成可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一方也可以直接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甲方(公章)
法人代表(或甲方代表簽字)
乙方代表(簽字)
證明人(簽字)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