夏令營場地租賃合同
在簽訂一份正確的夏令營場地租賃合同之后,雙方應該要去嚴格遵守。以下是小編為大家精心整理的關于夏令營場地租賃合同一共【5篇】,希望這些可以給大家帶來幫助!
夏令營場地租賃合同【篇1】
甲:_______
乙:_______
一、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合作共贏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二、甲方因舉辦集訓營的需要而租借乙方場地。甲方可以用于對外宣傳。可以在乙方的場所設置適當廣告設施。
三、甲方在使用乙方物品過程中要注意不得損壞,否則照價賠償。
四、甲方需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確定需要的教學用房間和住宿人數。甲方在集訓營結束的當_____日一次性付足租金。租金的計算方法是:講課用的房間是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時間以周五______至周_____日______為一個時間單位,每一個時間單位約定租金___________;學員住宿費用按每人每晚________計算。此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另外物品的租金費用。
五、乙方不再向甲方學員個人收取費用。應保證甲方學員的住宿需要,并及時騰出教學用的房間。為甲方提供學員用的椅子,講課用的白板等設施。
六、乙方有在公眾面前做好甲方良好形象宣傳的義務,有為甲方學員提供良好服務的義務。
七、乙方在為甲方宣傳過程中做出有效的工作,確實單獨為甲方招到學員的。乙方可單獨予收___________作為宣傳開支費用。
八、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另外共同商定。如有變化的,雙方需提早____天通知對方。
九、本協議約定生效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 。自簽訂之_____日即為有效。期滿有需要的另再商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涉及商業秘密的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
夏令營場地租賃合同【篇2】
甲:_______
乙:_______
一、甲乙雙方本著互惠互利,合作共贏的原則經友好協商簽訂本協議。
二、甲方因舉辦集訓營的需要而租借乙方場地。甲方可以用于對外宣傳??梢栽谝曳降膱鏊O置適當廣告設施。
三、甲方在使用乙方物品過程中要注意不得損壞,否則照價賠償。
四、甲方需提前______天通知乙方,確定需要的教學用房間和住宿人數。甲方在集訓營結束的當_____日 一次性付足租金。租金的計算方法是:講課用的房間是___________________,使用時間以周五______至周_____日 ______為一個時間單位,每一個時間單位約定租金___________;學員住宿費用按每人每晚________計算。此外不再向乙方支付另外物品的租金費用。
五、乙方不再向甲方學員個人收取費用。應保證甲方學員的住宿需要,并及時騰出教學用的房間。為甲方提供學員用的椅子,講課用的白板等設施。
六、乙方有在公眾面前做好甲方良好形象宣傳的義務,有為甲方學員提供良好服務的義務。
七、乙方在為甲方宣傳過程中做出有效的工作,確實單獨為甲方招到學員的。乙方可單獨予收___________作為宣傳開支費用。
八、有未盡事宜由雙方另外共同商定。如有變化的,雙方需提早____天通知對方。
九、本協議約定生效時間為: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 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 。自簽訂之_____日 即為有效。期滿有需要的另再商定。
本協議一式兩份雙方各執一份,涉及商業秘密的不得向第三方透露!
甲方:________乙方:_______
__________年____月_________日
夏令營場地租賃合同【篇3】
夏令營合作協議
甲方:北京人和商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為家長解憂,為學生負責的精神,甲、乙雙方就甲方組織人員參加由甲方組織的夏令營有關事項經平等協商,本著平等協商的原則,就有關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甲方應當提醒乙方營員夏令營期間各注意事項的條款并有義務保證乙方全體營員的人身安全。
2.乙方營員在夏令營中發生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事故時,甲方應做出必要的協助和處理。如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營員人身傷害或財產損失,甲方應承擔賠償責任。
3.非因甲方原因,導致乙方營員在夏令營期間搭乘交通運輸工具時受到人身傷害和財產損失的,甲方應協助乙方營員向提供服務的經營者索賠。
4.甲方須備齊感冒、發燒、暈車、過敏、蚊叮、止瀉、外傷等常用藥,并在乙方營員身體不舒服時,指導其服藥。
5.甲方應為乙方營員投保人身意外傷害保險。
6.甲方必須提供準確的12條夏令營活動線路給乙方,具體線路
(見附件)
第二條乙方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乙方所提供的營員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2.乙方必須確保乙方營員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夏令營活動,3.乙方營員必須按指定時間、地點參加夏令營的集訓,如未參加集訓視為自動退營。
4.乙方營員在夏令營活動中應遵守團隊紀律,配合甲方完成本次夏令營,因乙方營員違反紀律而給甲方帶來損失的,甲方有權向乙方索賠。
第三條費用支付
第四條 安全責任
甲、乙雙方針對乙方營員在夏令營期間的安全問題約定如下:
1.甲方有義務在設計行程、組織活動、乘坐交通工具等方面做具體安排,保護乙方營員安全。
2.由于甲方工作失誤,致使乙方營員發生安全傷害的,由甲方承擔責任。
第五條協議變更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以書面形式變更本協議內容。
第五條不可抗力
甲、乙雙方因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協議的,部分或者全部免除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六條爭議的處理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七條協議效力
本協議一式二份,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
甲方:北京人和商道科技股份有限公司
乙方:
甲方代表:
乙方代表:
電話:
電話:
蓋章:
蓋章: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日期:___年___月___日
夏令營場地租賃合同【篇4】
夏令營場地租賃合同書
甲方:成都動起來體育咨詢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四川錦宏體育產業有限公司
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協商,在公平、誠實、信任、平等合作、互利互惠的基礎上,就甲方在龍泉陽光體育城開展夏令營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在8月20號-8月28號在龍泉陽光體育城開展體育夏令營活動。
2、甲方支付訓練場館使用費用為20元/人/天,包含籃球館、羽毛球館、網球場、臺球健身館、高爾夫球場、游泳池、會議室等體育場館設施。
3、甲方住宿錦宏假日酒店(三星級標準),每個房間住兩個人,100元/間一天,包含2人營養早餐。
4、乙方為甲方提供的中餐和晚餐標準為150元的桌餐,暫定每次7桌,需要增加或減少桌次甲方需要提前一天告知乙方。具體菜品檔次為附件菜單標準。
5、甲方在夏令營開營當天預付總費用的30% 在夏令營結束前將余額全部交于乙方。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提供陽光體育城的訓練設施場館給甲方使用,應保證各項設施完善能夠正常訓練。
2、乙方提供給甲方的住宿條件為三星級標準的錦宏假日酒店。在甲方開展夏令營期間,乙方應保證能阻止外來人員的進入,有保安工作人員在酒店值班。協助甲方做好安全工作。
3、乙方提供給甲方人員的餐飲應符合費用標準,并衛生干凈,能讓學員吃飽吃好。如在餐飲上出現的問題由乙方餐飲部來負責。
4、乙方提供甲方人員用車服務,15元/人包含體育城基地到市中心的往返,中間含有一次周邊景區半天游的用車服務。
5、乙方應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積極配合甲方夏令營活動的開展。
三、違約處理
如果一方違反本合同的任何條款,另一方在此后任何時間可以向違約方提出書面通知,違約方應在3日內給予書面答復并采取補救措施,如果該通知發出3日內違約方不予答復或沒有補救措施,非違約方可以終止本合同的執行,并依法要求損害賠償。
四、爭議處理
1、對于執行本合同發生的與本合同有關的爭議應本著友好協商的原則解決。
2、如果雙方通過協商不能達成一致,雙方同意交由法院處理。
3、在爭議處理過程中,除正在協商或仲裁的部分外,協議的其他部分應繼續執行。
甲方:成都動起來體育咨詢服務有限公司乙方:四川錦宏體育產業有限公司 負責人:負責人:
日期:日期: CD02885091152
夏令營場地租賃合同【篇5】
夏令營合同書
甲 方: 聯系人: 電話:
乙 方: 身份證號: 法定監護人: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在互信的基礎之上,自愿簽訂協議如下:
一、活動內容:
(一)活動名稱:
(二)活動時間:
二、活動開始與結束標志:
(一)乙方于甲方規定時間和指定地點報到視為活動的開始。
(二)活動結束后乙方監護人親自到接站地點接站或親子活動家長帶子女離開,均視為活動結束;如乙方監護人未能按時到場,將由甲方暫時看護,所發生費用由乙方承擔。
三、乙方責任與義務
(一)乙方及乙方監護人所提供的證件及相關資料必須真實有效。
(二)乙方應認真了解甲方活動內容,確保自身身體條件適合參加活動,并有義務在簽訂本協議時將自身健康狀況告知甲方。
(三)乙方應按甲方活動相關內容準備個人行裝及攜帶物品,并妥善保管。
(四)乙方必須服從領隊老師的安排,不得擅自脫離團隊單獨行動。
(五)乙方需按活動內容參與活動,認真聽取老師的各項操作指導,并按規定操作,尤其是使用到技術裝備的活動。
(六)乙方在未按老師指導,違規操作活動公用裝備(技術裝備)損壞的,需照價進行賠償。
(七)乙方在參加“單飛”(無家長陪伴單獨參加活動)活動中甲方原則上不接待家長中途探視,如乙方確有需要探視,需得到甲方帶隊老師的同意并進行身份驗證。
(八)在多日活動中乙方有權提前中止活動進程并接女子提前離團,如果原因確定在乙方,甲方將不承擔后續未完成活動的退費責任,及由此產生的一切費用。
(九)其它未盡事宜的規定,以國家相關法律為依據。
四、甲方責任與義務:
(一)甲方需在整個活動過程中負責乙方順利完成行程安排事宜。
(二)行程中一切集體活動所產生的費用,均已包含在乙方所支付的全額款項中(行程中另有說明除外)。
(三)甲方或甲方委托的第三方為乙方成員購買了旅游險和意外醫療險,符合保險理賠標準的,由保險公司按照規定予以賠償,甲方不再承擔賠償責任,若乙方有需求,甲方可提供電子保險單據。
(四)如果活動中乙方有人員突發疾病,甲方有權對現場進行應急處置,包括及時送醫就診等手段,并第一時間通知其法定監護人。
(五)如乙方人員在參加活動過程中不按照活動流程參與活動,同時不服從領隊老師引導,導
致乙方無法繼續完成后續行程的,甲方有權取消乙方后續參與活動資格的權力,同時由此產生的費用需由乙方承擔。
(六)甲方為保證活動質量,有為活動配備領隊老師、助教老師和活動監督老師的義務,單日、夏令營活動保證老師總和與參加孩子人數比例至少為1:10。
(七)在不減少活動內容的前提下,甲方有權根據具體情況對活動的前后順序進行適當調整。
(八)對于乙方在參加本行程期間由甲方所拍攝的照片、錄影等作品,若乙方未明確提出使用限制,甲方將視同獲得此作品的使用權,并不向當事人支付任何費用。
(九)其它未盡事宜的規定,以國家相關法律為依據。
五、活動退出機制
乙方在報名參加活動并付款后,由于個人原因交費后退出的(因天氣、交通等不可抗外力導致不能正常出行的除外),按照雙方以下退出機制執行(注:團體三不改機票無法退回,只可以退稅;房費、餐費及公園門票等出團前已出票的,無法退回)。
(一)辦好報名手續后,距開營20天前提出退營申請的,退還全部營費;
(二)開營前20天內提出退營申請的,扣除營費的10%,退還余款;
(三)開營前10天內提出退營申請的,扣除營費的20%,退還余款;
(四)開營前5天內提出退營申請的,扣除營費的40%,退還余款;
(五)開營前3天內提出退營申請的,扣除營費的60%,退還余款;
(六)開營前當天提出退出,營費將不予退還,敬請諒解。
六、其它事宜:
(一)不可抗力:
活動期間如遇不可抗力事件發生,如自然災害引起的地震、風暴、水災等人力不可預測和抵抗的災害,造成本協議不能履行時,甲乙雙方將終止本協議并不要求對方承擔因不可抗拒力事件造成的損失。
(二)爭議處理:
1、本協議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管轄并按其進行解釋。
2、本協議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法定監護人)協商解決,也可由有關部門調解;協商或調解不成的可依法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三)協議時效:
協議自乙方參加活動開始至達到協議中活動截止條件時止。
(四)協議生效: 本協議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五)本協議一式貳份,雙方各執壹份,均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六)本協議的附件為本協議組成部分,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大慶地區負責人甲方(蓋章): 乙方或法定監護人代表(簽字蓋章): 聯系電話: 聯系電話: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 簽訂日期: 年 月 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