運輸承包合同
______(以下簡稱包機人)為包用飛機與中國民用航空______售票服務處(以下簡稱承運人)簽訂本協議書,雙方同意遵守下列條款:
(一)包機人于______月______日起包用______型飛機______架次,其航程如下:
______月______日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______月______日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______月______日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包機費用總共__________元。
(二)根據包機航程及經停站。可供包機人使用的載量為______公斤(內______座位)。如因氣象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增加空勤人員或燃料時,載量照減。
(三)包機噸位如包機人未充分利用時,空余噸位得由民航利用,包機人不得利用空余噸位,自行載運非本單位的客貨。
(四)承運人除因氣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應依期飛行。
(五)包機人簽訂本協議書后,要求取消包機,應交付退包費每架次______元。如在包機人退包前,承運人為執行協議書已發生調機等費用時,應由包機人負責交付此項費用。
(六)在執行協議書的飛行途中,包機人要求停留,按規定收取留機費。
(七)其他未盡事項,按承運人旅客、貨物運輸規則辦理。
包機人:承運人: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鑒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運輸承包合同篇2
1、雙方當事人
托運人(以下簡稱甲方)
承運人(以下簡稱乙方)
2、乙雙方根據《合同法》及國家有關運輸規定,經平等協商,就甲方貨物委托乙方運輸相關事宜,達成以下協議,雙方共同遵守。
3.甲、乙雙方應如實提供第1、2項資料,如有弄虛作假者,對造成的損失或不良后果負完全責任。
4.甲方委托乙方運輸的貨物不得夾帶、匿藏危險物品和禁運物品,因夾帶、匿藏危險和禁運物品被查處的由甲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但乙方在甲方托運的貨物外自行添、帶的&39;由乙方承擔全部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5.甲方向乙方交(裝)貨物,乙方應有司機或其他代表人在現場監裝,做好貨物的點件交接、包裝檢查、裝車監督,承運車輛離開交(裝)貨物地點后發生的各種滅失、盜(搶)失、短少、損壞、污染等貨損貨差事故由乙方承擔全部責任。
6.甲方如委托乙方代收貨款,乙方保證在收到貨款后三天內交付甲方(發生的匯、轉款手續費由甲方承擔)。
7.乙方自接收甲方貨物后,應在約定的時限內,將貨物送達甲方指定的地點。乙方超過甲方要求時間未將貨物送達的,甲方可扣除乙方總運費的10﹪;如造成甲方因違約而產生其它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8.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發生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和其它特殊情況(交通事故、道路封鎖)應及時通知甲方,雙方協商處理。
9.乙方承運貨物途中,務必做好貨物的各種防護措施,保證貨物安全、按時到達目的地交予收貨方,同時做好貨物的簽收手續。乙方在收貨人簽收前承擔安全責任,如發生貨物滅失、盜(搶)失、短少、損壞、污染等貨損貨差事故,由乙方按貨物價值向甲方賠償;如貨物全失,甲方將拒付運費;造成甲方因違約而產生其它損失,乙方一并賠償。
10.乙方承運甲方的貨物,在運輸過程中因不可抗力的自然災害,造成貨物滅失、毀損,乙方應按貨物價值賠償甲方損失,但不承擔違約責任。
11.乙方承運的貨物,外包裝完好無損則乙方不承擔包裝內貨物的損失。收貨人簽收將貨物提走后,乙方對甲方該批次貨物安全責任終止。
本協議在履行中如發生爭議,雙方友好協商解決。不能協商解決,任何一方均可向合同簽約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本協議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本協議簽約地點: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承包合同篇3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谷竹高速公路第16-22標第一期工程地材供應的運輸及房縣鵬飛工貿有限責任公司石料廠礦山至機口塊石轉運承包給乙方車輛運輸。為明確雙方的責權利,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本著平等守信、互惠互利的原則,特訂如下合同以便共同信守。
一、承包范圍與工程量
范圍為:
1、谷竹高速公路第16-22標第一期地材運輸;
2、石料廠礦山至機口塊石運輸;品種范圍為:塊石、碎石、砂石。
二、運輸車輛的選定
甲方同意乙方15輛高墻板自卸車為甲方指定車輛,車輛的數量和來源考慮到社會方面的因素,由甲乙雙方共同商定。乙方對車輛的選定甲方有權進行監督,但不管是來自哪方面的運輸車輛,在價格運輸計劃,計量及行駛道路等方面必須服從甲方的統一管理,統一調度,其他人不得干涉。
三、結算與價格
結算價格:
1、石料廠礦山至機口生產場的塊石轉運按7.00元/噸憑入庫結算單結算;
2、谷竹高速公路第16-22標第一期地材運輸,按所運標段的核定距離一次性給定的運輸價為甲方與乙方的結算價(各種稅費除外),不管遇到任何情況和風險,結算價不得調整,結算數量按收貨方簽字認可的實際運量結算,每日乙方必須將承運的材料收據(需方材料簽收單)交給甲方,并辦理相關手續,乙方每月以甲方同出具的單據作為結算憑證。
結算時間:雙方約定以每月日為結算日期。
甲方需在乙方運輸二月后,即第三月十日將乙方第一月運輸費付清,以此循環結算。
四、計量
運輸計量一律實施裝車一次性付清計量簽字和運到施工點按車箱容積收方相結合的方法。
五、甲乙雙方的責任
(一)甲方責任
1、對參加運輸的車輛狀況嚴格做好車輛登記統計工作,并對運輸道路隨時進行檢查,對不安全的隱患隨時指出,并勒令乙方進行整改。
2、甲方根據需方要求提前電話下達運輸任務。值班的供需調度要隨時跟蹤監控乙方運輸的全過程,確保運輸按施工承包商的要求和計劃實施。
3、負責監督做好裝車后的過磅計量和“五聯單”簽字的工作,派往標段的“客戶經理”要負責會同用料方對乙方送到施工點的地材按車箱容積進行收方,并按“五聯單”的要求將簽好字的單據返送乙方。
4、協助乙方處理運輸過程中發生的各類矛盾,但不承擔與此相關的費用。
5、場內生產塊石運輸按入庫單為準核算。
6、甲方公司自備的運輸車輛參與運輸,乙方不得無故干預。
(二)乙方責任
1、根據甲方下達的運輸計劃,備好所需車輛,車況必須良好,且各種證件必須齊全,將車型、車號、車況報甲方調度室。到標段施工點的線路,必須經甲方總調度室批準許可,選擇優近線路,乙方須及時檢查和整改運輸過程中的車輛運輸所發生的事故,包括直接的、間接的、大的、小的一切事故全部由乙方承擔,并承擔與安全事故有關的法律責任和經濟責任。
2、認真執行甲方下達的運輸計劃和臨時運輸任務,隨時向甲方調度室報告運輸情況,確保甲方下達運輸計劃的實施。
3、同甲方和用料單位一道認真搞好計量簽字工作,對運輸途中因各種原因而造成所運地材質量和數量的短少負責,承擔與此相關的經濟責任。
4、按合同規定及時與甲方辦理結算,并及時與運輸車輛辦理好結算。
六、違約及其它責任
甲乙雙方未履行本協議各條款均屬違約,違約方必須向守約方承擔損失。
七、合同糾紛與調解
供需雙方因合同發生糾紛可先到房縣仲裁機構進行調解,調解無效時可向甲方所在地人民法院起訴解決。
八、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另外商定。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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運輸承包合同篇4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為了提高甲乙雙方的經濟效益,整合雙方資源,充分發揮物流企業優勢 ,依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有關規定,經甲、乙雙方平等、自愿協商,特訂立本承包經營合同,供雙方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 承包經營事項
本合同所涉承包經營事項為:貨物運輸權和運營收益權。其中,如完成承包行為的車輛為乙方提供。
乙方享有的貨物運輸權、運營收益權以及車輛使用權受本合同約定的限制。
第二條 承包期限
1、承包經營期限為 年, 即從 年 月 日起至 年 月_______日止。
2、承包經營期限屆滿后,如甲方繼續發包的,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先承包的權利。
3、承包經營期限內,甲、乙雙方可依據本合同的約定,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第三條 承包方式
一、基本承包經營方式:
1、甲方提供貨物運輸的貨源,由乙方運輸至甲方或貨主指定的地點。
2、甲方與貨物托運人辦理托運手續和運費清結。根據經營需要,甲方也可以書面(不得口頭)委托乙方辦理貨物托運手續和運費清結。
3、乙方必須在甲方通知的期限內完成甲方安排或隨時指定的運輸業務。
4、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承擔貨物運輸過程中所發生的燃油、燃氣費用、路橋通行費用、車輛維修保養費用(保險公司賠償的除外)等經營成本。
二、補充承包經營方式:
乙方可以選擇以下方式作為完成承包經營的運輸工具(勾選):
1、甲方提供運輸工具。( )
甲方提供物流車輛的車牌號、型號、噸位、機械狀況、服務內容及價格等事宜本合同期滿,乙方應將機動車輛檢修后,交甲方檢驗接收,并隨交修車工具。
2、乙方以自有車輛作為運輸工具。 ( )乙方的運輸工具為: 號 汽車,車架號,發動機號 ,以及隨車工具。
3、上述車輛,必須車況完好、審驗合格、安全適用、符合行駛和貨運的國家強制性標準。
4、上述車輛,由甲方統一辦理保險投保。(費用自理)
5、上述車輛,在承包經營期限內進行維修、保養的,應統一在甲方指定的修理廠進行。
三、貨車采用班車運輸方式。每周一、二、三、四、五、六、天運行,法定節假日另行通知。
貨車按照甲方制定的《車輛管理及運營質量考核標準》規范運作。
第四條 承包經營保證金和承包金
一、承包經營保證金
1、本合同生效后,乙方應向甲方交付承包經營保證金人民幣伍萬元,其中叁萬元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當時支付;剩余貳萬元由乙方在本合同生效后3個月內支付。該保證金為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非甲方原因造成損失的賠償資金保證。
2、承包經營保證金一次性交付。承包經營期間,保證金不計付銀行利息。
3、承包經營期限屆滿,甲、乙雙方無債權、債務的,甲方在30日內一次性退還乙方扣除保證金提成部分的剩余保證金。
第五條 甲方的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糾正乙方在貨物運輸中違法、違規行為。
甲方有義務保證本企業貨運資格合法、提供的車輛符合行駛和貨運的國家強制性標準。
2、甲方有權根據企業經營需要,自主地組織和調配貨源。 甲方有義務公平、公正、合理的為乙方組織貨物配載。
3、甲方有權定期組織乙方進行安全和職業道德學習,并進行考核。學習時間為 月 日,甲方另有權通知乙方參加臨時學習。
甲方有義務按照主管部門規定和通知,組織乙方參加主管部門舉辦的學習、培訓、評比等活動。
4、甲方有權制定本企業貨物運輸的規章制度。(該規章制度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有義務保證規章制度符合物流行業的特點或交易習慣,不得增加乙方的負擔和責任。
5、甲方有權在承包經營期限內,指定專人對乙方使用的車輛進行安全、車容、車況檢查。如乙方使用車輛存在安全隱患,甲方有權要求乙方停止運輸。
甲方有義務保證乙方正常運輸,不得無理干涉。
6、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要,制定統一服務規范、在運輸車輛上粘貼統一標示或廣告。(甲方制定的統一服務規范為本合同的附件) 甲方有義務保證統一服務規范符合物流行業的特點或交易習慣,不得增加乙方的負擔和責任。
7、甲方有權選擇投保的保險公司,有權決定對運輸貨物投保貨物損失險。
甲方有義務選擇服務質量優良、保險費用適中、理陪迅捷的保險公司投保,并應書面通知乙方。
甲方有義務對提供的車輛投保交強險、車輛損失險和第三者責任保險,并為乙方投保駕駛員人身傷害保險。
8、甲方有權制定本企業統一的運費標準和其他費用收取標準。 甲方有義務保證本企業統一的運費標準和其他費用收取標準不低于同地區、同行業的費用標準。
9、甲方有權根據經營需求要求乙方更換車輛或變更線路,乙方必須配合。
第六條 乙方的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在甲方指定的貨物運輸期限內,自主安排運輸。
乙方有義務保證完成甲方的貨物配送運輸,并服從甲方的統一貨物調配。
2、乙方有權對甲方調配的貨物進行查驗,有權拒絕運輸國家禁止運輸或可能造成危險的物品。
乙方有義務按車輛相關規定維修和保養車輛,保證車輛安全性能完好、車容整潔。乙方有義務遵守交通法規和機動車操作規程,保證行車安全。
3、乙方有權拒絕支付本合同約定或主管部門規定以外的費用,有權對甲方沒有依據的收費提出異議或向主管部門投訴。
乙方有義務按照本合同約定,向甲方支付代為清結的運費和其他費用,并承擔因遲延支付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在運輸過程中擅自倒貨、換車、配載,不得將車輛交給第三者駕駛,不得捎帶與工作無關的第三者,不得違反承包經營用途使用車輛,不得以任何理由扣留或變相扣留運輸貨物。
5、乙方有權對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統一服務規范提出建議和修改意見。乙方有義務嚴格遵守甲方制定的規章制度和統一服務規范,并承擔違反規章制度和統一服務規范給甲方造成損失的賠償責任。
6、乙方有義務在運輸過程中發生交通事故和意外事件造成貨物損毀時,在30分鐘內通知甲方和保險公司,并立即報警。
7、乙方有義務保證聯系渠道通暢,可以隨時接受甲方貨運調配。
8、乙方有義務保守甲方的商業秘密。
第七條 貨物運輸風險承擔
一、貨物運輸風險
貨物運輸風險包括但不限于因交通事故、貨物損毀、違章、自然災害等造成的物質損失以及對車輛內、外人員的賠償責任。
二、風險承擔
1、交通違章造成的行政處罰,乙方全部承擔。
2、交通事故,除因甲方提供的運輸工具固有的原因造成事故以外,其他情況下的事故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
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中,扣除保險公司理陪并實際賠付的部分,但保險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3、貨物毀損的,除貨物包裝固有的原因造成的以外,其他情況下的賠償責任,由乙方承擔。乙方承擔賠償責任中,扣除保險公司理陪并實際賠付的部分,但保險公司合法拒陪的除外。
4、意外事件和自然災害等造成的物質損失和賠償責任,由乙方提供有權部門的書面證明,根據國家相關法律規定處理。
5、車輛和貨物包裝固有原因的確定,以國家相關檢驗機構的書面認定為準。
6、乙方遭受人身損害的,除保險公司理陪并實際賠付的部分外,甲方不承擔任何賠償或補償責任。
三、賠償處理費用承擔
賠償責任認定和處理過程中,包括但不限于人員工資、旅差費、法院訴訟費用、必要的律師代理費、主管部門的處理費用、鑒定費用等費用,由乙方承擔。
第八條 違約責任
一、本合同履行期間,雙方應嚴格履行,不得單方解除、終止本合同。如有違反,違約方應向對方支付人民幣 元的違約金。其他直接經濟損失,違約方另行賠償。
二、下列情況下,由乙方支付甲方年度承包費總額20%的違約金,并賠償甲方的實際經濟損失:
1、完成承包經營的車輛不符合國家強制性標準的
2、不能保證甲方調配貨運的
3、不能保證車輛安全性能完好、車況整潔的
4、不參加甲方組織的學習、培訓的
5、將車輛交他人駕駛的、擅自倒貨、換車、配載的、捎帶與工作無關的第三者的、違反承包經營用途使用車輛的
6、因乙方原因不能取得聯系的
7、無合法情由,拒不執行甲方統一服務規范的因乙方違約行為導致甲方客戶對甲方追究違約責任的,乙方除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還應承擔該違約責任。
四、下列情況下,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的承包經營保證金不予退還,乙方并應賠償甲方的其他實際經濟損失:
1、連續兩次不能完成甲方調配貨運的
2、連續兩次違章駕駛并受到行政處罰的
3、三次不參加甲方組織的學習和培訓的
4、發生交通事故并承擔全部事故責任的
5、以甲方名義與他人簽定貨運協議并收取運費的
6、盜竊、故意損壞、故意丟失甲方調配的貨物的
7、故意泄露甲方商業秘密的
8、發生交通事故不及時通知甲方和保險公司的
9、扣留或變相扣留運輸貨物的
因乙方違約行為導致甲方客戶對甲方追究違約責任的,乙方除承擔上述違約責任外,還應承擔該違約責任。
五、其他違約情形,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的相關規定處理。
六、本合同履行期間,如發生自然災害、重大疫病流行、國家政策調整等不能預見并不能克服的不可抗力原因導致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甲乙雙方可解除本協議,并互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九條 合同的變更或終止
下列情形,本合同可變更或終止:
一、 甲方破產、解散或營運權證作廢。
二、 乙方車輛因事故或年限報廢、被轉讓和車輛更新。
三、 乙方死亡、喪失營運(勞動)能力、受到刑事處罰。
四、 合同有效期屆滿,甲乙雙方未續簽。
五、 甲乙雙方經協商同意。
第十條 其他約定
一、本合同履行期間發生爭議,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甲方所在地(蘭州市城關區)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二、甲、乙雙方確認,雙方為承包經營合同關系,無勞動、雇傭、勞務等關系。
三、乙方在承包經營過程中得知的甲方客戶資料、貨運單價、貨物品種、運輸終端客戶資料,均屬于甲方商業秘密。
四、本合同履行期限屆滿,雙方未續簽的,乙方在一年內,不得與甲方的客戶簽定運輸協議。
五、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六、本合同經甲方簽章、乙方簽名后生效。
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第十一條 乙方聲明
乙方特別聲明:
本合同所有條款,本人均全面理解其含義,并知悉合同約定的法律效力。合同條款沒有加重本人的義務和責任。本人提供的基本情況,客觀真實。本人愿意遵守并嚴格執行本合同,如發生違約,本人承擔全部法律后果。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運輸承包合同篇5
甲方(托運人):
地址:
電話:
乙方(承運人):
地址:
電話:
甲、乙雙方已達成協商,根據民法典有關規定,訂立貨物運輸合同,條款如下:
一、甲方將的運輸委托給乙方,合同期為________年。從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為止。
二、貨物的起運地點:到達地點:
三、上述合同期內,甲方委托乙方運輸瓷土,運輸方式為汽車公路運輸,具體貨物的名稱、規格、型號、數量、價值、運費、到貨地點、收貨人、運輸期限等事項。由甲、乙方雙方另簽運單確定,所簽運單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四、甲方的義務:
4.
1、甲方至少提前8小時以電話或書面傳真形式向乙方發出運輸指令,通知內容包含發運時間、運輸方式、貨物名稱、數量;并準確提供發運地方和目的地址及聯絡方式方法等信息。如發生特殊情況,甲方在乙方派出車輛前3小時有權對合理的內容進行變更。
4.2、甲方保證所托運的貨物不屬于國家違禁品。
4.3、甲方負責對乙方有關責任人和操作人員進行必要的運作要求培訓。
4.4、因甲方交代不清而引起的無法抵達目的地或找不到收貨人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負責。
五、乙方的義務:
5.1、乙方接受甲方的委托,為其提供貨物運輸服務,乙方應及時操作轉運貨物,安全、準時、準確地將貨物運至甲方指定的目的地并派送到指定地點。
5.2、司機把貨物送達目的地后,若客戶對貨物有任何意見,司機絕對不可以與客戶發生爭持,應立即與乙方負責人聯系,并將事件及時回報給甲方
運輸承包合同篇6
買方:
賣方:
本合同由買賣雙方締結,用中、英文字寫成,兩種文體具有同等效力,按照下述條款,賣方同意售出買方同意購進以下商品:
第一部分
1。商品名稱及規格
2。生產國別及制造廠商
3。單價(包裝費用包括在內)
4。數量
5。總值
6。包裝(適合海洋運輸)
7。保險(除非另有協議,保險均由買方負責)
8。裝船時間
9。裝運口岸
10。目的口岸
11。裝運嘜頭,賣方負責在每件貨物上用牢固的不褪色的顏料明顯地刷印或標明下述嘜頭,以及目的口岸、件號、毛重和凈重、尺碼和其它買方要求的標記。如系危險及/或有毒貨物,賣方負責保證在每件貨物上明顯地標明貨物的性質說明及習慣上被接受的標記。
12。付款條件:買方于貨物裝船時間前一個月通過______銀行開出以賣方為抬頭的不可撤銷信用證,賣方在貨物裝船啟運后憑本合同交貨條款第18條A款所列單據在開證銀行議付貸款。上述信用證有效期將在裝船后15天截止。
13。其它條件:除非經買方同意和接受,本合同其它一切有關事項均按第二部分交貨條款之規定辦理,該交貨條款為本合同不可分的部分,本合同如有任何附加條款將自動地優先執行附加條款,如附加條款與本合同條款有抵觸,則以附加條款為準。
第二部分
14。FOB/FAS條件
14。1。本合同項下貨物的裝運艙位由買方或買方的運輸代理人___________租訂。
14。2。在FOB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裝上買方所指定的船只。
14。3。在FAS條件下,賣方應負責將所訂貨物在本合同第8條所規定的裝船期內按買方所通知的任何日期交到買方所指定船只的吊桿下。
14。4。貨物裝運日前10-15天,買方應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賣方合同號、船只預計到港日期、裝運數量及船運代理人的名稱。以便賣方經與該船運代理人聯系及安排貨物的裝運。賣方應將聯系結果通過電報或電傳及時報告買方。如買方因故需要變更船只或者船只比預先通知賣方的日期提前或推遲到達裝運港口,買方或其船運代理人應及時通知賣方。賣方亦應與買方的運輸代理或買方保持密切聯系。
14。5。如買方所訂船只到達裝運港后,賣方不能在買方所通知的裝船時間內將貨物裝上船只或將貨物交到吊桿之下,賣方應負擔買方的一切費用和損失,如空艙費、滯期費及由此而引起的及/或遭受的買方的一切損失。
14。6。如船只撤換或延期或退關等而未及時通知賣方停止交貨,在裝港發生的棧租及保險費損失的計算,應以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如貨物晚于代理通知之裝船日期抵達裝港,應以貨物抵港日期)為準,在港口免費堆存期滿后第十六天起由買方負擔,人力不可抗拒的情況除外。上述費用均憑原始單據經買方核實后支付。但賣方仍應在裝載貨船到達裝港后立即將貨物裝船,交負擔費用及風險。
15。C&F條件
15。1。賣方在本合同第8條規定的時間之內應將貨物裝上由裝運港到中國口岸的直達船。未經買方事先許可,不得轉船。貨物不得由懸掛中國港口__所不能接受的國家旗幟的船裝載。
15。2。賣方所租船只應適航和適貨。賣方租船時應慎重和認真地選擇承運人及船只。買方不接受非保賠協會成員的船只。
15。3。賣方所租載貨船只應在正常合理時間內駛達目的港。不得無故繞行或遲延。
15。4。賣方所租載貨船只船齡不得超過15年。對超過15年船齡的船只其超船齡額外保險費應由賣方負擔。買方不接受船齡超過二十年的船只。
15。5。一次裝運數量超過一千噸的貨載或其它少于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賣方應在裝船日前至少10天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數量、船名、船齡、船籍、船只主要規范、預計裝貨日、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船公司名稱、電傳和電報掛號。
15。6。一次裝運一千噸以上貨載或其它少于一千噸但買方指明的貨載,其船長應在該船抵達目的港前7天和24小時分別用電傳或電報通知買方預計抵港時間、合同號、商品名稱及數量。
15。7。如果貨物由班輪裝運,載貨船只必須是______船級社船級或船級協會條款規定的相同級別的船級,船只狀況應保持至提單有效期終了時止,以裝船日為準船齡不得超過20年。超過20年船齡的船只,賣方應負擔超船齡外保險費。買方絕不接受超過25年船齡的船只。
15。8。對于散件貨,如果賣方未經買方事前同意而裝入集裝箱,賣方應負責向買方支付賠償金,由雙方在適當時間商定具體金額。
15。9。賣方應和載運貨物的船只保持密切聯系,并以最快的手段通知買方船只在途中發生的一切事故,如因賣方未及時通知買方而造成買方的一切損失賣方應負責賠償。
16。CIF條件
在CIF條件下,除本合同第15條C&F條件適用之外賣方負責貨物的保險,但不允許有免__。
17。裝船通知
貨物裝船完畢后48小時內,賣方應即以電報或電傳通知買方合同號、商品名稱、所裝重量(毛/凈)或數量、發票價值、船名、裝運口岸、開船日期及預計到達目的港時間。如因賣方未及時用電報或電傳給買方以上述裝船通知而使買方不能及時保險,賣方負責賠償買方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害及/或損失。
18。裝船單據
18。A。賣方憑下列單據向付款銀行議付貨款:
18。A。1。填寫通知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運輸公司的空白抬頭、空白背書的全套已裝運洋輪的清潔提單(如系C&F/CIF條款則注明“運費已付”,如系FOB/FAS條款則注明“運費待收”)。
18。A。2。由信用證受益人簽名出具的發票5份,注明合同號、信用證號、商品名稱、詳細規格及裝船嘜頭標記。
18。A。3。兩份由信用證受益人出具的裝箱單及/或重量單,注明每件貨物的毛重和凈重及/或尺碼。
18。A。4。由制造商及/或裝運口岸的合格、獨立的公證行簽發的品質檢驗證書及數量或重量證書各兩份,必須注明貨物的全部規格與信用證規定相符。
18。A。5。本交貨條件第17條規定的裝船通知電報或電傳副本一份。
18。A。6。證明上述單據的副本已按合同要求寄出的書信一封。
18。A。7。運貨船只的國籍已經買主批準的書信一封。
18。A。8。如系賣方保險需提供投保不少于發票價值110%的一切險和戰爭險的保險單。
18。B。不接受影印、自動或電腦處理、或復印的任何正本單據,除非這些單據印有清晰的“正本”字樣,并經發證單位授權的領導人手簽證明。
18。C。聯運提單、遲期提單、簡式提單不能接受。
18。D。受益人指定的第三者為裝船者不能接受,除非該第三者提單由裝船者背書轉受益人,再由受贈人背書后方可接受。
18。E。信用證開立日期之前出具的單據不能接受。
18。F。對于C&F/CIF貨載,不接受租船提單,除非受益人提供租船合同、船長或大副收據、裝船命令、貨物配載圖及或買方在信用證內所要求提供的其它單據副本各一份。
18。G。賣方須將提單、發票及裝箱單各兩份副本隨船帶交目的口岸的買方收貨代理人_______________。
18。H。載運貨船啟碇后,賣方須立即航空郵寄全套單據副本一份給買方,三份給目的口岸的對外貿易運輸公司分公司。
18。I。賣方應負責賠償買方因賣方失寄或遲寄上述單據而使買方遭受的一切損失。
18。J。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外的銀行費用由賣方負擔。
19。合同所訂貨物如用空運,則本合同有關海運的一切條款均按空運條款執行。
20。危險品說明書
凡屬危險品及/或有毒,賣方必須提供其危險或有毒性能、運輸、倉儲和裝卸注意事項以及防治、急救、消防方法的說明書,賣方應將此項說明書各三份隨同其他裝船單據航空郵寄給買方及目的口岸的____________________運輸公司。
21。檢驗和索賠
貨物在目的口岸卸畢60天內(如果用集裝箱裝運則在開箱后60天)經中國進出口商品檢驗局復驗,如發現品質、數量或重量以及其它任何方面與本合同規定不符,除屬于保險公司或船行負責者外,買方有權憑上述檢驗局出具的檢驗證書向賣方提出退貨或索賠。因退貨或索賠引起的一切費用包括檢驗費、利息及損失均由賣方負擔。在此情況下,凡貨物適于抽樣及寄送時如賣方要求,買方可將樣品寄交賣方。
22。賠償費
因“人力不可抗拒”而推遲或不能交貨者除外,如果賣方不能交貨或不能按合同規定的條件交貨,賣方應負責向買方賠償由此而引起的一切損失和遭受的損害,包括買價及/或買價的差價、空艙費、滯期費,以及由此而引起的直接或間接損失。買方有權撤銷全部或部分合同,但并不妨礙買方向賣方提出索賠的權利。
23。賠償例外
由于一般公認的“人力不可抗拒”原因而不能交貨或延遲交貨,賣方或買方都不負責任。但賣方應在事故發生后立即用電報或電傳告買方并在事故發生后15天內航空郵寄買方災害發生地點之有關政府機關或商會所出具的證明,證實災害存在。如果上述“人力不可抗拒”繼續存在60天以上,買方有權撤銷合同的全部或一部。
24。仲裁
雙方同意對一切因執行和解釋本合同條款所發生的爭議,努力通過友好協商解決。在爭議發生之日起一個合理的時間內,最多不超過90天,協商不能取得對買賣雙方都滿意的結果時,如買方決定不向他認為合適的有管轄權的法院提出訴訟,則該爭議應提交仲裁。除雙方另有協議,仲裁應在中國北京舉行,并按中國國際貿易促進委員會對外貿易仲裁委員會所制訂的仲裁規則和程序進行仲裁,該仲裁為終局裁決,對雙方均有約束力。仲裁費用除非另有決定,由敗訴一方負擔。
賣方:
買方:
簽訂日期:
運輸承包合同篇7
甲方:
乙方:
經雙方友好協商,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守信的原則,為確保土石方運輸工程按期順利完成,特訂合同條款如下: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__________
2、工程地點:__________
3、價格:統一價格________元/車,裝載機________元/小時。(按甲方指定裝卸點為準)。
4、車型:________________
5、承運時間:根據甲方工期安排需要,隨時通知乙方運輸。(開工日期____年__月__日)。
6、合同總價:________元。
7、工程總車量:合同總量約________萬方,以實際情況每天運輸推算,須滿負荷運輸。以實際運輸量為準。
二、付款方式
結算方式:工程結束一次進行結算,結算時乙方要提供足額的建筑工程稅票。土方車數由中磊建設項目部施工人員計量。
三、甲方責任
1、乙方車輛到達現場后,甲方保證立即安排乙方的車輛進行運輸作業。
2、甲方負責聯系協調施工單位進行卸車位置制定及數量統計。
四、乙方責任:
1、認真執行道路交通的有關法律法規嚴格安全行車措施,做到文明開車文明運輸。
2、認真組織好車輛保證車輛及時進入施工現場和運輸效率保證按時完成工期。
3、乙方加強安全教育,做好安全第一,如因管理不嚴,駕車不慎,酒后駕駛造成人員、車輛事故,責任自負,甲方不負任何責任。
4、乙方在運輸過程中如發生交通事故、違章等均由乙方自行解決,責任由乙方自負,如乙方不能解決,甲方可協助解決,費用由乙方負責。
5、乙方施工人員在施工現場內禁止打架斗毆,聚眾鬧事等行為,如發現,乙方負全部責任,行為嚴重的將報公安機關處理。
6、乙方必須做好工程道路上的交警、路政、城管等行政執法部門及相關村民的協調工作,如因超載或未辦理渣土通行證的罰款系乙方責任由乙方支付,扣罰單由乙方負責當天處理。
五、違約責任
1、甲方保證按本合同規定的結算方式按時和乙方結算運費,如不及時結算,乙方有權停運。如乙方停運超過24小時,所造成的損失由甲方承擔,并賠償乙方每輛車每天壹仟元。
2、甲方必須與乙方指定的專人結算運費,不得與其他人結算。
3、乙方保證所運輸的物料安全運到指定地點,如若乙方擅自將物料中途拋灑或卸到其他地,由此造成一切損失,乙方負責全額賠償。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倒賣物料小票,違者甲方有權要求其雙倍賠償。
六、其它:
1、乙方車輛到達運輸現場前,向甲方提供車輛的行駛證、司機的駕駛證、車輛保險單掃描件,辦理路保及相關手續。
2、乙方車輛不得擅自跳槽,由此造成的一切責任由乙方負責。因特殊原因需調走的必須經甲方同意,并由乙方負責在三天內補充相應的施工車輛,否則甲方罰款乙方每輛車________元每天。
七、其他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合同履行中的爭議可由雙方協商解決,或申請人民法院解決。
八、本合同一式四份,甲方三份,乙雙方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合同甲乙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運輸承包合同篇8
甲方:
乙方:
承運車輛牌號:__________;車輛類別:中卡貨車。發動機號:,車架號,目前車輛正常行駛,車況良好,燈光及各種設備部件齊全,機器運轉正常不燒機油。該車的行駛證、購車附加稅、手續齊全,此合同乙方簽字后即代表乙方已收到該車和以上手續。現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規定,本著平等互利,協商一致的原則,簽訂車輛承包經營合同書。
一、合同標的:
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甲方將其所有的運輸設備交由乙方經營。甲方對乙方承包車輛擁有調派權并向乙方收取履約保證金。
二、合同期限:
自_____年___月____日起至_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三、費用結算及支付方式:
(一)承包費用標準:甲乙雙方商定,乙方優先承運甲方要求承運的貨物,除外乙方可自行接單,甲方承運貨物按每公里1.8元結算。
(二)車輛保險、維護檢測、油材料、汽車保養、違章罰款、稅額、賠償金、等費用乙方承擔,如甲方代付的,將去支付運費中予以扣除。
(三)承包車輛每臺車收取3萬元履約保證金,乙方應向甲方一次交清。合同期滿3個工作日內甲方退還(利息不計)。
四、甲、乙雙方的權力義務:
(一)甲方的權力義務:
1、甲方有權根據生產需要調派乙方承包車輛并指定服務區域和行駛路線;因市場因素有權暫停或停止使用乙方承包車輛。
2、甲方管理人員有權檢查乙方的安全生產、服務質量、車輛技術性能狀況,對發現的問題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若乙方存在重大交通安全隱患問題、服務質量問題,以及車輛技術性能存在嚴重問題時,有權要求乙方停車整改或終止合同。
3、甲方有權對乙方運輸過程中的其它違規違紀行為進行糾正,拒不改正時可對乙方進行處理和處罰直至終止合同。
4、有權調查乙方承包車輛及人員發生交通及服務質量事故的&39;原因及影響,并有權根據事故影響程度依據甲方相關管理制度對乙方進行處理和處罰。
6、甲方有按合同約定及時支付運費的義務。每月5號結算上月的運費,否則,每遲一天按結算金額的千分之三支付滯納金。
(二)乙方的權力義務:
1、按照甲方要求承運甲方委托的貨物,并保證服務質量達到客戶單位滿意。
2、乙方承包車輛必須達到國家有關標準及車輛年度檢測標準,按國家或地方車管部門規定、定期檢驗、維護車輛,始終保持車輛性能良好。
3、乙方未征得甲方同意,不得擅自以任何方式將本協議約定的承包車輛轉包或分包,否則甲方有權終止合同。
4、遵守甲方與用車單位所簽訂的相關合同及安全合同的內容和約定。
5、車輛保險(交強險、車損險、第三者責任險、車上人員乘坐險等附加險種)、維修檢測、停車、燃料、過境費、裝卸費等費用及乙方雇傭人員的工資等所有費用由乙方承擔。
6、承包車輛運行的外部關系協調由乙方負責,交警、路政、超限及路阻等外部協調費用乙方全部承擔。
7、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有權拒絕除本車駕駛員以外的人員駕駛車輛,保證安全行駛。
8、協助甲方做好工作量簽認,運費結算等工作;并有權要求甲方按合同規定支付費用。
五、其他約定:
1、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對外承攬毒品、危險品、走__等違法犯罪的運輸業務。
2、乙方不得做出有損甲方聲譽,造成甲方經濟損失的事情,否則甲方有權從乙方的運費中扣除相關經濟損失費用。
3、乙方承包車輛因泄漏、墜落、事故等原因造成的環境污染、財產損失等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所有責任。
4、乙方承包車輛發生貨物,被盜、遺失、貸損、貸差。交貸不清等情況、全部由乙方負責賠償。
5、乙方對所有承運貨物,車載人員負全部安全責任,若造成人員傷亡或承運貨物損失的,乙方承擔全部責任并負責賠償。
6、因第三方責任發生交通事故造成貨物損失的,由乙方向甲方賠償后再向第三方追償。事故的處理與賠償,由乙方與責任方按相關程序解決。
7、乙方出現駕駛員酒后駕車,將交他人駕駛的情況之一時,甲方有權立即終止合同,并清退車輛和駕駛員。由此影響甲方工作而造成的經濟損失,由乙方承擔賠償責任。
8、乙方駕駛員擅自將車交他人駕駛而發生的交通事故,全部責任由乙方承擔。
9、保養及更換機油必須有甲方人員在場,每15000公里換一次。
10、審驗手續時應積極到有關部門辦理,不得延誤,如有延誤所造成的有關罰款,從乙方履約金中扣除。
11、承包期內所造成的一切經濟糾紛、債務、違法行為與甲方及車輛無關。
12、乙方如發生交通事故在保險范圍之內的責任損失,應直接向保險公司報案,進行索賠,并及時通知甲方備案。承包期內,若有重大事故及人員傷亡與甲方無關,乙方全權處理解決。
13、承包期間如車輛發生自燃和火災,甲方的所有經濟損失由乙方支付。
14、合同終止后,乙方應將全部手續(行駛證、保險卡、購車附加稅等)交還甲方,甲方不能確定乙方在承包期內無違章違法行為后,甲方可核實后再退還乙方乙方履約金。若甲方故意拖延時間,則乙方可要求甲方支付除本金外再加銀行同期利息的滯納金。
15、承包期結束后,如乙方愿意繼續承包,應提前15日與甲方協商簽合同,如乙方不愿再承包應在合同終止前八小時,將整車輛交給甲方(注:應提前將車輛維修好)。如乙方拒不執行,視為違約,出賠償甲方相應損失外,履約金沒收。
16、如甲方需要見到車時,乙方應隨時讓甲方或甲方安排的管理人員見到該車。如乙方無故推辭視為違約,乙方應付給甲方違約金1~3萬元不等。
六、違約責任:
1、乙方承包車輛因長時間的維修或其他原因不能提供正常服務,甲方可視情況按照影響天數扣減結算金額并對乙方經濟處罰;對嚴重影響生產服務的,甲方有權暫停或終止合同。
2、對乙方承包車輛及人員違反甲方要求的,甲方有權對乙方進行處理和處罰,直至暫停或終止合同。
3、乙方必須在甲方規定限期內繳納違約經濟處罰,否則甲方有權在支付給乙方的運費款項中扣除。
4、乙方承包車輛不按時年檢,甲方可終止合同,并要求乙方支付1至5萬不等的違約金。
5、甲、乙雙方違反合同有關條款約定并造成經濟損失的,責任方賠償對方1至5萬不等的違約金。
七、糾紛的解決方式:
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糾紛時,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時,則雙方同意交當地人民法院判決,雙方必須執行法院判決。
八、附則: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2、本合同一式兩份,其中甲方持一份,乙方持一份。
3、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擔保人:
年
電話:電話:電話:月日身份證號:身份證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