相關解除勞務合同
合同通常是在雙方之間簽訂的,用于保障雙方的利益和權益。想知道如何寫出優秀的相關解除勞務合同嗎?這里為大家分享相關解除勞務合同,快來學習吧!
相關解除勞務合同篇1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訂立本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務派遣合同期限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從年月日起派遣名勞務人員到乙方工作,派遣期至年月日止。
二、勞務人員的派遣與變更
(一)乙方要求甲方派遣的勞務人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二)甲方負責按照上述條件組織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訂《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及崗位》,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協議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及崗位》,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三、勞務費用標準及結算
(一)勞務費用標準:乙方按照每人每月元標準向甲方支付勞務費用,勞務費用包括應支付甲方派遣的勞務人員的工資、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及其他費用。
(二)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每月日前以銀行轉帳方式將本月勞務費用一次性支付到甲方帳戶。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拖欠各類應付費用以及違反勞動保障政策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并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二)甲方可以采取多種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管理工作,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甲方應與勞務派遣人員依法簽訂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四)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勞務派遣人員工資,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應執行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五)甲方應按國家和四川省有關規定為勞務派遣人員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被派遣勞務人員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三)、(六)項和第四十條第(一)、第(二)項規定情形的,乙方可以將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并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二)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情況,出現違法現象,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三)乙方不得將被派遣勞務人員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四)乙方需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五)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2、告知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3、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4、對在崗被派遣勞務人員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5、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在本協議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繼續履行本協議,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可對本協議進行變更或解除。
甲方:
乙方:
日期:
相關解除勞務合同篇2
甲方(派遣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乙方(用工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四川省勞動和社會保障廳印制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經過平等協商,訂立本協議,并承諾共同遵守。
一、勞務派遣合同期限
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從年月日起派遣名勞務人員到乙方工作,派遣期至年月日止。
二、勞務人員的派遣與變更
(一)乙方要求甲方派遣的勞務人員必須符合以下條件:
(二)甲方負責按照上述條件組織派遣勞務人員。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訂《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及崗位》,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協議的附件。甲乙雙方按照本協議約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修改《勞務派遣人員清單及崗位》,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
三、勞務費用標準及結算
(一)勞務費用標準:乙方按照每人每月元標準向甲方支付勞務費用,勞務費用包括應支付甲方派遣的勞務人員的工資、應繳納的各項社會保險費及其他費用。
(二)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每月日前以銀行轉帳方式將本月勞務費用一次性支付到甲方帳戶。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拖欠各類應付費用以及違反勞動保障政策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并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二)甲方可以采取多種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配合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管理工作,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相關法律、法規和乙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三)甲方應與勞務派遣人員依法簽訂二年以上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四)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勞務派遣人員工資,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應執行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五)甲方應按國家和四川省有關規定為勞務派遣人員辦理各項社會保險。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被派遣勞務人員有《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第(二)、(三)、(六)項和第四十條第(一)、第(二)項規定情形的,乙方可以將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并有權要求甲方重新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
(二)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和繳納社會保險費等情況,出現違法現象,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三)乙方不得將被派遣勞務人員再派遣到其他用人單位,否則,甲方有權解除合同并要求乙方賠償損失。
(四)乙方需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五)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應當履行下列義務:
1、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2、告知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工作要求和勞動報酬;
3、支付加班費、績效獎金,提供與工作崗位相關的福利待遇;
4、對在崗被派遣勞務人員進行工作崗位所必需的培訓;
5、連續用工的,實行正常的工資調整機制。
六、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協議的各項條款。在本協議履行期間,未經對方同意,任何一方不得變更或解除;若一方因法律法規及相關政策改變或不可抗力等因素不能繼續履行本協議,應及時通知對方,雙方通過協商,可對本協議進行變更或解除。
解除勞務合同協議書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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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本協議期滿即可終止。
七、其他事項
(一)乙方應在臨時性、輔助性、替代性工作崗位上使用勞務派遣人員。“三性”工作崗位的認定按照國家和四川省有關規定執行。
(二)乙方應當根據工作崗位的實際需要與甲方確定派遣期限,不得將連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
(三)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四)本協議附件與正文具有同等效力,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書面約定。
(五)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
(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
相關解除勞務合同篇3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規定,勞動者違反本法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原勞動部勞部發〔1995〕223號關于發布《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的通知第四條規定,勞動者違反規定或勞動合同的約定解除勞動合同,對用人單位造成損失的,勞動者應賠償用人單位下列損失:
(1)用人單位招收錄用其所支付的費用;
(2)用人單位為其支付的培訓費用,雙方另有約定的按約定辦理;
(3)對生產、經營和工作造成的直接經濟損失;
(4)勞動合同約定的其他賠償費用。
你好,由于你的問題提的不太具體,我無法了解事件的詳細情況。所以,只能夠提供兩點泛泛的回答如下:
一、違約金賠償。由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相比處于弱勢地位,我國的《勞動合同法》(簡稱)、《勞動法》(簡稱)等相關法規是以保護勞動者作為立法原則。法律對于勞動者與用人單位簽訂的勞動合同中違約金之約定,要求相當的嚴格。《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二、二十三、二十五條規定:除用人單位為勞動者提供過“專項培訓費用”以及在勞動合同中有“保密義務”約定的兩種情形之外,用人單位不得與勞動者約定由勞動者承擔違約金。所以,即使勞動者違法解除勞動合同,但是用人單位基于合同違約金,向勞動者提出賠償,不屬于上述兩種情形的,將不獲得支持。
二、實際損失賠償。勞動者確實不是依據《勞動合同法》等相關法律依法單方解除勞動合同,致使用人單位發生了實際損失,并且用人單位可以舉示相關證據,依據《勞動合同法》第九十條以及《違反〈勞動法〉有關勞動合同規定的賠償辦法》第四條之規定,用人單位要求勞動者賠償,應予支持。
希望上訴的回答對你有所幫助,具體的細節如果不方便透露,可以咨詢當地律師。
用人單位違法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恢復履行勞動合同的,勞動者可以要求用人單位賠償仲裁和訴訟期間工資損失。
因為用人單位的違法行為導致的勞動者的工資損失,應該由違法一方承擔,所以勞動者是可以要求該工資損失的。
《勞動合同法》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只能要求勞動者賠償一定的違約金。
相關解除勞務合同篇4
甲方:
乙方:
鑒于:
1、年月日,甲乙雙方簽訂了__X裝修工程《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2、由于甲乙雙方就工人單價問題無法達成一致,現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解除《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
現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就解除《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達成如下協議:
一、雙方一致同意自本協議簽訂之日起《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解除。
二、《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履行過程中,甲方沒有拖欠任何應向乙方支付的款項及費用,未發生農民工工資拖欠行為。
三、《建設工程施工勞務分包合同》解除后,甲、乙雙方互不承擔任何違約、賠償、補償責任。
四、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日期:
相關解除勞務合同篇5
甲方:------------------------------------
乙方:-------
由于使雙方無法繼續履行合同。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
1、甲乙雙方簽定的勞動合同將于年月日解除,如有經濟補償金及未結算工資,甲方須于解除之日起下期工資發放日一并支付。
2、乙方對勞動合同的解除時間及經濟補償金、未結算工資等的支付時間無任何異議。
甲乙雙方自合同解除之日起,互不承擔其他責任,互不履行勞動合同中其他條款。
甲方:--------------------------------------乙方:---
經辦人:---
簽字(蓋章):---簽字:---
日期:日期:
相關解除勞務合同篇6
解除勞務合同證明新
_____________ 系我單位員工,性別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月起在我單位工作,已簽訂勞動合同。現因(請選擇如下其中一項打“√”):
□1、協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單位提出)
□2、協商一致解除(由個人提出)
□3、勞動者單方解除
□4、勞動者試用期內解除
□5、用人單位裁員
□6、因用人單位違法,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
□7、因勞動者違法或嚴重違反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
□8、因勞動者非過失性原因,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 (勞動合同法40條規定)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相關解除勞務合同篇7
甲方:(用人單位)
法定代表人:
乙方:(勞動者)
身份證號:
甲乙雙方于____年____月____日簽訂勞動合同,合同期至____年____月____日,現甲方因____________原因,要求提前解除與乙方的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39;;
2、嚴重違反公司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員工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公司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現通知乙方,您與公司簽訂的勞動合同于年月日解除。
需要結算的事項如下:
1、工資結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2、經濟補償金:____元人民幣。
3、社保、公積金交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以上事宜完成后,按照公司離職規定辦理離職手續。
甲方(簽名或蓋章)
年月日
乙方(簽名或蓋章):
年月日
相關解除勞務合同篇8
甲方(派遣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乙方(用工單位)名稱:
住所:
法定代表人(委托代理人):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等法律法規規定,現甲乙雙方同意解除勞動合同關系。經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本協議如下:
一、勞務派遣合同期限
(方)因?原因,要求提前解除與?(方)的勞動合同。經協商,?甲方按照乙方要求從?年?月?日起派遣?名勞務人員到乙方工作,派遣期至?年?月?日止。
二、勞務費用標準及結算
(一)勞務費用標準:乙方按照每人每月?元標準向甲方支付勞務費用,勞務費用包括應支付甲方派遣的勞務人員的工資、應繳納的各項社會_____費及其他費用。
(二)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于?月?日前以銀行轉帳方式將期間所有勞務費用一次性支付到甲方帳戶。
三、甲方在乙方妥善辦理完畢工作移交手續后支付乙方包括但不限于工資、經濟補償金、代通知金等所有費用等共計¥?元(大寫:?人民幣)。
四、乙方自愿放棄其他所有訴求。
五、其他
本協議經甲乙雙方簽字或蓋章后生效。
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或(委托代理人):(簽名)
年?月?日
相關解除勞務合同篇9
系我單位員工,性別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月起在我單位工作,已簽訂勞動合同。現因(請選擇如下其中一項打“√”):
□1、協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單位提出)
□2、協商一致解除(由個人提出)
□3、勞動者單方解除
□4、勞動者試用期內解除
□5、用人單位裁員
□6、因用人單位違法,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
□7、因勞動者違法或嚴重違反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
□8、因勞動者非過失性原因,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40條規定)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相關解除勞務合同篇10
_____________系我單位員工,性別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年_____月起在我單位工作,已簽訂勞動合同。現因(請選擇如下其中一項打“√”):
□1、協商一致解除(由用人單位提出)
□2、協商一致解除(由個人提出)
□3、勞動者單方解除
□4、勞動者試用期內解除
□5、用人單位裁員
□6、因用人單位違法,由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8條規定)
□7、因勞動者違法或嚴重違反用人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第39條規定)
□8、因勞動者非過失性原因,由用人單位提出解除(勞動合同法40條規定)
□9、其他: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