試用期勞動合同協議書范本
合同可以明確雙方的權利和義務,避免或減少爭議和糾紛,從而降低經營風險。下面給大家整理一些試用期勞動合同協議書范本,方便大家學習怎么寫試用期勞動合同協議書范本。
試用期勞動合同協議書范本篇1
甲方:______
乙方:______
為了工作管理規范,明確雙方權利和義務,特簽定聘用協議如下:
一、乙方在甲方任職期間屬臨時聘用人員,試用期兩個月,上崗時須一次性交納醫療質量保證金______元,雙方自愿簽定聘用協議書。
二、乙方任職工作期間,自覺遵守醫院規章制度,享受甲方在職正式工作人員的節假日生活福利待遇。試用期間工資______元/月,試用期滿合格后由雙方根據工作崗位、個人能力、執業證書持有情況商定;試用期內不享受浮動工資待遇,待期滿后由科室負責人根據工作情況發放。聘用期間,每滿一年,根據工作情況、業績調整一次工資待遇;聘任期間所發工資包括養老保險、醫療保險和失業保險待遇。
三、甲方有義務向乙方提供任職、晉職資格考試的.相關證明;根據工作需要,乙方可以申請到上級醫院進修學習(另行簽定進修協議)。
四、乙方在工作期間各種待遇同正式工作人員,年度內違規3次以上或不聽勸告,予以解聘。非工作期間發生人身意外傷害,責任自負。
五、聘任期滿需解、辭聘時,雙方提前一個月通知對方。乙方離崗時,甲方退還全部醫療質量保證金(不計利息),不再負責安置。
六、乙方聘期未滿私自辭聘或給甲方造成工作困難或損失時,甲方有權扣除醫療質量保證金并不再退還。甲方無故解聘乙方,須雙倍返還保證金。
七、甲方如因工作需要,經縣衛生局和縣人事局批準,優先錄用乙方為正式工作人員。因上級部門政策或第三方原因導致本協議不能履行時,本合同自動終止,甲乙雙方免責。
八、解除合約
1、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甲方可以解聘:
(1)不能履行協議或不能勝任本職工作的;
(2)因公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
(3)違反工作紀律和規章制度給工作造成嚴重損失的;
(4)不服從安排、不認真工作或曠工年滿5天的。
2、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乙方可以辭聘:
(1)甲方不能履行協議的;
(2)工作生活中確有特殊困難不能繼續履行協議的;
(3)經過甲方同意的其他情形。
3、任何一方無正當理由不得隨意終止協議,如一方違反協議規定,另一方可以提出終止協議。
4、因上級政策規定或其它不可抗拒因素,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時,要提前解除協議。
九、本聘任協議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一份。
十、聘期為一年,自簽定之日起執行。
以上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甲方:___(蓋章)
乙方:___(蓋章)
___年___月__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協議書范本篇2
甲方: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
年齡:_________________
性別:_________________
學歷:_________________
專業: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
甲乙雙方共同確認本協議以下條款內容:
一、乙方在甲方_________部門試用,試用時間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止,共計_________個月。
二、甲方負責安排乙方工作,為其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
三、甲方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和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四、甲方按照公司的規章制度考核乙方,如乙方對公司有突出貢獻,經申請批準后可提前轉正。
五、乙方享受公司試用期工資待遇。
六、乙方必須遵守甲方所規定的一切規章條款,盡職盡責,服從領導,與本公司全體同仁團結合作,如有違反或不能按期達標者,被甲方調離現工作崗位或辭聘亦無異議。
七、乙方應嚴守工作中所獲得的有關本公司的經營、財務、人事等機密,違反《保密制度》者,應承擔相應責任并接受處理。
八、乙方因工作績效不佳,品德不良,有重大失誤或給公司帶來較大經濟損失和形象損害者,甲方可隨時解除此協議,甲方亦不負任何責任。
九、乙方如被解聘或自動請求解聘時,一經核準,應立即辦理工作移交手續。
十、乙方應于試用期滿前一周向甲方提交工作總結及轉正申請,甲方根據乙方表現作出書面簽字后立即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_________
負責人: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協議書范本篇3
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本條為預告性解除條款,也稱無過失性辭退,在符合上述三種情形的,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
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勞動合同法第四十條明確規定在三種情況下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但第二十一條規定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又排除了第(三)項的適用,即“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這似乎自相矛盾。
我們都知道,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試用期也是勞動合同期限的一部分,當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這里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不可避免的會正好遇到勞動者正處于試用期的情形,既然法律規定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合同,在試用期內理應也可解除。如果非要把第四十條規定的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時段理解為試用期后的“正式合同期”, 那么,既然“正式期”用人單位可依據第四十條第(三)項解除勞動合同,而雙方仍處于互相考察階段的“試用期”卻不能依據該項解除勞動合同,似乎不合情理,顯得本末倒置。
同樣的問題,發生在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身上。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一條規定,有下列情形之一,需要裁減人員二十人以上或者裁減不足二十人但占企業職工總數百分之十以上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向工會或者全體職工說明情況,聽取工會或者職工的意見后,裁減人員方案經向勞動行政部門報告,可以裁減人員:
(一)依照企業破產法規定進行重整的;
(二)生產經營發生嚴重困難的;
(三)企業轉產、重大技術革新或者經營方式調整,經變更勞動合同后,仍需裁減人員的;
(四)其他因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經濟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的。
裁減人員時,應當優先留用下列人員:
(一)與本單位訂立較長期限的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二)與本單位訂立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三)家庭無其他就業人員,有需要扶養的老人或者未成年人的。但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如果勞動者處于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卻不得依據本條解除勞動合同。筆者認為,在符合法定裁員條件及程序下,用人單位依據法律規定可裁減“正式”員工,卻無法裁減“試用”員工,這不得不令人感到奇怪。難道處于試用期的勞動者的權利還更大于處于“正式期”的勞動者的權利?“試用期”本來就是一個雙方相互了解、相互考察的磨合期,這段時期勞動關系并不穩固,勞動者提前三天通知就可離職,勞動者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用人單位也可解除合同。既然法律規定在“正式期”可解除合同,為何要限制試用期內勞動合同的解除?遇到這種情況,司法實踐中用人單位完全可以等多幾天(畢竟試用期不長),等到試用期滿再行解除勞動合同或者裁員,同樣可達到目的,對于勞動者來說,只是結果遲幾天到來而已,法律做出這種限制意義又何在呢?
試用期勞動合同協議書范本篇4
《勞動合同法》規定:
(一)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
(二)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
(三)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注意:
(一)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
(三)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約定試用期的,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為勞動合同期限。
(四)勞動者在試用期的工資不得低于本單位相同崗位最低檔工資或者勞動合同約定工資的百分之八十,并不得低于用人單位所在地的最低工資標準。
勞動合同應當具備以下條款:
(一)用人單位的名稱、住所和法定代表人或者主要負責人;
(二)勞動者的姓名、住址和居民身份證或者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
(三)勞動合同期限;
(四)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五)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六)勞動報酬;
(七)社會保險;
(八)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九)法律、法規規定應當納入勞動合同的其他事項。
試用期勞動合同協議書范本篇5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國務院《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管理暫行規定》甲、乙雙方經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勞動合同。
一、合同期限:
1、合同期限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其中試用期____天,從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時間:
1、乙方服從甲方的安排,同意擔任____________工作。在正常情況下乙方必須完成生產任務。
2、乙方工作時間按甲方單位在職職工作業時間,參與甲方職工同班作業。
三、勞動紀律:
1、乙方在甲方工作期間必須遵紀守法,遵守甲方單位的各種規章制度,服從指揮,聽從安排。按時上下班不得擅自離開作業場地。
2、自覺遵守技術操作規程,愛護單位各種設施設備。
四、勞動報酬:
1、甲方以貨幣形式每月以________元標準支付乙方工資、其它獎金補貼按燈飾管理處臨時工管理辦法。
2、法定節假日,休息日加班按在職職工的辦法執行。
3、服從甲方安排的臨時工作任務。
五、福利待遇:
1、過節如果發物資,則按在職職工同等對待。
2、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停工醫療期為三天。
3、乙方因工負傷或致殘、死亡的按國家和當地政府有關規定執行。
4、乙方因不遵守操作規程或在外發生意外事故,甲方一概不負責任。
5、乙方的養老保險根據本人自愿的原則,按有關政策規定辦理。
六、勞動合同的終止,解除:
1、本合同期限屆滿,即行終止。根據甲方生產狀況及工作需要,且雙方同意可以續簽。
2、如果一方中途要求解除合同,必須提前30天通知對方。
3、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單方解除勞動合同:
乙方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
乙方在工作過程中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的規章制度屢教不改。
乙方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
乙方因公負傷,治愈后不能從事原工作,按相關政策辦理補償后也可終止其合同。
七、本合同壹式兩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協議書范本篇6
甲方:
法定代表人或主要負責人:
聯系方式:
乙方:
現居住地住址:
戶籍所在地住址:
居民身份證號碼:
聯系電話:
甲乙雙方根據《民法典》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為________,即自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至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其中試用期限為_________月。試用期內如發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的,甲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二、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根據甲方工作需要,乙方同意在甲方安排的工作地點從事______崗位工作。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工作地點、工作崗位。乙方應按照甲方要求,完成工作數量,并達到質量標準。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甲乙雙方選擇實行以下第_______種工時制度:
實行標準工時工作制度
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度
實行不定時工作制度。
休息休假按國家和我省有關規定執行。
四、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嚴格執行國家和地方有關勞動保護的法律、法規和規章,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和勞動防護用具,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
對乙方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的,甲方應按國家有關規定組織上崗前和離崗時的職業健康檢查,在合同期內應定期對乙方進行職業健康檢查。
甲方有義務負責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五、勞動報酬
乙方試用期的工資標準為__________元/月。
乙方試用期滿后,甲方應根據本單位的工資制度,確定乙方實行以下第_____種工資形式:
計時工資。乙方的工資由以下幾部分組成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其標準分別為_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____元/月、____________元/月。如甲方的工資制度發生變化或乙方的工作崗位變動,按新的工資標準確定;
計件工資。甲方應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準,計件單價約定為_____元;
其他工資形式。
甲方應以法定貨幣形式按月支付乙方工資,發薪日為每月_____日,不得克扣或無故拖欠。甲方支付乙方的工資,應不違反國家有關最低工資的規定。
實行標準工時制度,甲方安排乙方延長日工作時間,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15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休息日工作又不能安排補休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200%的工資報酬;安排乙方在法定節假日工作的,應支付不低于乙方工資的300%的工資報酬。
六、社會保險
甲方應按國家和地方有關社會保險的法律、法規和政策規定為乙方繳納基本養老、醫療、失業、工傷、生育保險費用;社會保險費個人繳納部分,甲方可從乙方工資中代扣代繳。甲乙雙方解除、終止勞動合同時,甲方應按有關規定為乙方辦理職工檔案和社會保險轉移等相關手續,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證明書。乙方應及時辦理工作交接手續。
七、其他
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可另行協商解決,與今后國家和本省有關規定相悖,按有關規定執行。
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
乙方:
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協議書范本篇7
甲方(單位):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性別:民族:________文化程度:____________
居民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家庭住址:____________
一、雙方在簽訂本合同前,應認真閱讀本合同。甲乙雙方的情況應如實填寫,本合同一經簽訂,即具有法律效力,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二、簽訂勞動合同,甲方應加蓋單位公章;法定代表人(負責人)或委托代理人及乙方應簽字或蓋章,其他人不得代為簽字。
三、本合同中的空欄,由雙方協商確定后填寫,并不得違反法律、法規和相關規定;四、工時制度分為標準工時、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三種。實行不定時、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的,應經勞動保障部門批準。五、本合同的未盡事宜,可另行簽訂補充協議,作為本合同的附件,與本合同一并履行。六、本合同應使用鋼筆或簽字筆填寫,字跡清楚,文字簡練、準確,并不得擅自涂改。七、本合同簽訂后,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備查。
為建立勞動關系,明確權利義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遵循誠實信用原則,經平等協商一致,自愿簽訂本合同,共同遵守執行。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一)勞動合同期
本合同期限采用下列方式。1、有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為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2、無固定期限:本合同期限自年月日開始履行,至法定條件出現時終止履行。
(二)試用期
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試用期(試用期包含在勞動合同期內):
1、試用期從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至____年____月____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
1、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在生產(工作)崗位,并為乙方提供必要的生產(工作)條件。
2、乙方應按照甲方對本崗位生產(工作)任務和責任制的要求,完成規定的數量、質量指標。
第三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培訓
1、甲方必須建立健全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和操作規程、工作規范,并對乙方進行安全衛生教育,杜絕違章操作和違章指揮。
2、甲方必須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條件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必須告知乙方所從事的工作(生產)崗位,存在職業危害因素的名稱、可能產生的職業病危害及后果。按國家規定定期安排從事職業危害工作的乙方進行健康檢查。
3、實行對女工和未成年工的特殊保護和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間,甲方按國家規定為其提供勞動保護。
4、甲方應根據需要對乙方進行必要的職業培訓或為乙方接受職業培訓提供必要的條件。
第四條勞動紀律
1、甲方應當依法制定和健全內部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依法對乙方進行規范和管理。
2、乙方應嚴格遵守甲方依法制定的各項規章制度,服從甲方的管理。
第五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甲方安排乙方實行第項工作制。
(1)、標準工作制:甲方安排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八小時,每周不超過四十小時。甲方保證乙方每周至少休息一日。甲方由于工作需要,經與工會和乙方協商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一般每日不得超過一小時。因特殊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在保障乙方身體健康的條件下,延長工作時間每日不得超過三小時,每月不得超過三十六小時。
(2)、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3)、不定時工作制。
2、甲方按規定給予乙方享受法定休假日、年休假、婚假、喪假、探親假、產假、看護假等帶薪假期。
第六條勞動報酬
1、甲方按照本市最低工資結合本單位工資制度支付乙方工資報酬。具體標準工資為元/月。乙方試用期工資為元/月。
2、甲方每月日支付乙方(當月/上月)工資。如遇法定休假日或休息日,則提前到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3、甲方安排乙方加班加點工作,應按國家規定的標準安排補休或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時間為。
第七條保險福利
1、甲方必須依照國家和地方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按時足額繳納和代扣代繳乙方的社會保險費(包括養老、失業、醫療、工傷、女工生育等保險)。
2、甲方可以根據本企業的具體情況,依法制定內部職工福利待遇實施細則。乙方有權依此享受甲方規定的福利待遇。
第八條合同的變更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雙方可以變更本合同:
1、雙方協商同意的;
2、由于不可抗力或合同訂立時依據的其他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本項所稱重大變化主要指甲方調整生產項目,機構調整、撤并等。
第九條合同的終止
具有下列情形之一,本合同應即終止:
1、本合同期限屆滿;
2、乙方達到法定退休條件的;
3、法律法規規定的其他終止情形
第十條合同的解除
1、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解除本合同。
2、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九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3、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1)、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甲方培訓或調整工作崗位后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雙方不能依本合同第八條第3項的規定就變更合同達成協議的;
4、乙方具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前款的規定解除本合同;
(1)、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并被勞動鑒定委員會確認喪失或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2)、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在規定醫療期內的;
(3)、《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二條規定的其他情形。
試用期勞動合同協議書范本篇8
甲方:
乙方:
居身份證號:
聯系電話:
現居住詳址:
鑒于甲方業務發展需要,雇傭乙方提供勞務服務,經雙方協商依據《合同法》訂立此《臨時勞務雇傭合同》。
一、合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于年月日生效,期限為年,其中試用期至年月日至。如雙方需要,可在合同期滿前一個月續簽《勞務雇傭合同》。
二、甲乙雙方的責任和義務
第二條乙方同意根據甲方的需要,承擔崗位(工種)工作。
第三條乙方工作應達到甲方規定該崗位職責的要求和甲方對待該崗位之特別規定(詳見《崗位職責》的標準。
第四條乙方應按照職責保證完成甲方規定的工作和任務。
第五條乙方應接受甲方的績效考核。
第六條未經甲方許可,乙方不得承接與乙方職責相關的個人業務。
第七條甲方應向乙方提供乙方所承擔工作中的必需的工作條件。
第八條按國家有關規定繳納的各類社會勞動保險費用由乙方自行解決繳納,乙方自行承擔法律后果。
如甲方因此被有關機關行政處罰,有權就經濟損失部分向乙方追償。
第九條乙方應嚴格遵守本合同的附件規定和約定。
第十條甲方給乙方繳納意外傷害保險,如乙方不能執行本合同條款,費用由乙方自理。
三、勞務報酬
第十一條甲方每月日前以貨幣形式支付乙方勞務報酬。
甲方在以下情況有權扣除乙方相應的勞務報酬;
1、因乙方過失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
2、乙方違反公司管理規章制度;
3、雙方約定的其它情形;
四、合同的終止與解除
第十二條合同期滿如未續簽,
則視為《勞務雇傭合同》自行解除。
雙方應及時辦理相關手續。
第十三條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十四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勞務合同。
1、嚴重違反甲方規章制度、紀律。
2、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3、被依法勞教或追究刑事責任的。
五、雙方約定的其他內容
第十五條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增加以下內容;
1、乙方有義務向甲方提供真實的個人信息與相關證明。否則甲方有權隨時解除本合同,并且不給于經濟賠償。
2、甲方有權隨時對公司的規定進行修改、完善。修改后的內容對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3、甲方可以在合同期內,根據工作需要調整乙方的崗位職責和工作范圍,勞務報酬等也做相應的調整。
第十六條本合同附件如下;
1、乙方的身份證復印件;
2、甲方管理《規章制度》、《崗位職責》;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乙方:
年月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協議書范本篇9
甲方:_______________
乙方:_______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甲、乙雙方遵循合法、公平、平等、協商一致、誠實信用原則簽訂本合同,并共同遵守。
甲方(單位)名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公司地址: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電話:________________
乙方(勞動者)姓名:________________性別:________年齡:________族別:________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同意雇傭__同志為臨時工,根據國務院《全民所有制企業臨時工管理暫行規定》及________________區人民政府的有關規定,為保護甲、乙雙方的合法權益,經雙方協商自愿簽訂本勞動合同。
第一條合同期限:合同期限自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起至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_日止,合同期滿,本合同自行終止。
第二條生產(工作)條件乙方同意服從甲方的生產(工作)需要,安排在崗位,承擔生產(工作)任務,在合同期內甲方因調整生產(工作)任務,需要變更乙方的崗位和任務,乙方應服從變更,如乙方難以適應變更崗位和任務,可以提出解除合同,雙方辦理解除合同手續。
第三條勞動時間、勞動報酬與勞動責任:
勞動時間:甲方實行綜合計算工作時間制度。
勞動報酬:甲方結合本單位的實際情況和乙方的技能,合同期內工資協商確定為:每月________元。試用期報酬相同(試用期一個月),試用期不滿不予支付報酬。
勞動責任:若乙方在工作中因人為原因造成損壞照價賠償。
第三條勞動保護及保險福利待遇根據工作崗位需要,并參照國家有關規定,甲方應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設施,并發給乙方必備的勞動保護用品。
1、甲方為乙方辦理每年________元的人身意外傷害險,如乙方在合同期不滿3個月終止合同時,甲方有權從其報酬中扣除相應的保險費。
2、
乙方在甲方工作年滿一年,并同甲方簽訂了二年以上的聘用合同時,乙方可享受一年一次的探親假,并在返回后可報單程路費(硬座)。
探親假間,生活費照發,標準/月。
3、因乙方原因終止合同,甲方有權收回其勞動保護用品。
第四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訂
1、訂立本合同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的經甲、乙雙方協商同意,可以變更本合同相關內容。
2、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在試用期,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甲方規章制度。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重大損害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事假、病舉超期曠工,全月累計超過4天以上的。
3、下列情形之一,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但應提前30天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
1)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醫療期,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甲方另行安排工作的。
2)乙方不能勝任工作,已培訓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3)因訂立合同的客觀依據發生變化,致使合同無法履行,雙方不能達成協議的。
4、下列情形之一,乙方可以隨時通知甲方解除本合同在試用期內的。
1)甲方以暴力、監禁或非法手段強迫勞動的。
2)甲方不能按合同規定支付勞動報酬或提供勞動條件的。
第六條在國家政策允許范圍內雙方需要申明的其他事項:第七條違約責任:任何一方違反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對方有權根據其責任和造成的后果,追究違約金元,賠償金元。
第八條因履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應在爭議發生六個月內向本企業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
第九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條款與法律、法規、政策有抵觸的,按國家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第十條本合同自雙方簽訂之日起產生法律效力。
合同書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持一份,涂改或未經合法授權代簽無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試用期勞動合同協議書范本篇10
甲方:
乙方:(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和本地勞動管理規定和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按照甲方關于公司新進各類人員均需試用的精神,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試用合同。
一、試用合同期限:自年月日至年月日上,有效期為個月。
二、試用崗位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請乙方在工作崗位。
三、試用崗位根據雙方事先之約定,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元,該項報酬包括所有補貼在內。
四、甲方的基本權力與義務:
1.甲方的權力。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
·有權對乙方違法亂紀和違反公司規定的行為進行處罰;
·對試用員工不能勝任工作或不符合錄用條件,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創造良好的工作環境和條件;
·按本合同支付給乙方薪金。
·對試用期乙方因工傷亡,由甲方負擔賠償。
五、乙方的基本權力和義務:
1.乙方的權力。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力;
·享有當地政府規定的就業保障的權力;
·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力;
·對試用狀況不滿意,請求辭職的權力。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
·遵守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范的義務;
·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力、義務:
·試用期滿,經以現乙方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不再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對員工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試用期乙方的醫療費用由甲方承擔%(90%),乙方承擔(10%);
·試用期甲方一般不為乙方辦理各項保險手續,如乙方被正式錄用,可補辦有關險種,從試用期起算;
·試用期,乙方請長病假10天、事假團黨委計超過7天者,試用合同自行解除。
七、乙方的其他權力、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乙方有突出表現,可以要求甲方獎勵;
·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力;
·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一般情況下,試用期間乙方崗位不得變更。若需變更,須事先征求乙方的同意。
九、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處理。
十、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年月日
簽約地點:
試用期勞動合同協議書范本篇11
關于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七條勞動者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第三十八條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
(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用人單位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勞動者在有以上法定事由的情況下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不管有沒有給用人單位造成損失都不用賠償),否則造成損失的就要進行賠償了,不然就不得解除勞動合同。如果勞動者還沒有同該公司解除勞動合同就和另一個公司簽訂勞動合同是無效合同,還需承擔相應的法律賠償責任,那個公司如果知道你和該公司還沒有解除勞動關系還同你簽合同,那么該公司也要承擔連帶賠償責任。勞動者如果私自離職,那么勞動者就要承擔相應的法律責任。
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一)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勞動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勞動合同無法履行,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未能就變更勞動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四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經濟補償:
(一)勞動者依照本法第三十八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二)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三十六條規定向勞動者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與勞動者協商一致解除勞動合同的。
(三)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條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四)用人單位依照本法第四十一條第一款規定解除勞動合同的。
(五)除用人單位維持或者提高勞動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勞動合同,勞動者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一項規定終止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的。
(六)依照本法第四十四條第四項、第五項規定終止勞動合同的。
(七)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四十七條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第四十八條用人單位違反本法規定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勞動者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當繼續履行。勞動者不要求繼續履行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已經不能繼續履行的,用人單位應當依照本法第八十七條規定支付賠償金。
若是因為用工方的原因解除與勞動者簽訂的勞動合同的,需要征求勞動者的意見。在勞動者同意的情形下,簽訂協商解除勞動合同的協議,并依據協議約定,向勞動者支付補償金。在勞動者不同意協商解除,而用工方又因自身原因確實無法履行原勞動合同的,應當提前30天通知,沒有通知的要支付一個月的工資作為代通知金,當然也需要根據工作年限支付經濟補償金。所以,勞動者在試用期內因用工方原因解除勞動合同的,用工方需要支付半個月的工資作為經濟補償金(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的),并提前1個月通知勞動者本人。但考慮到試用期的特殊性,試用期滿就要轉正,因此,一般采用支付一個月代通知金的方式解除勞動合同。
知識鏈接:
一、單位能在試用期隨便解雇員工嗎
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的限制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能否隨時解雇員工?原來的勞動法規定,在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以隨時解除勞動合同,而《勞動合同法》規定試用期內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僅限于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
1、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2、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
4、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
5、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8、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除上述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在試用期內解除勞動合同。
這是勞動合同法的重大變化,同時也給用人單位的勞動人事部門提出了更高的要求。因為一般來講,試用期內經過雙方的了解和考查,認知了彼此。雙方開始考慮是否進入“正式期”。而用人單位不能再向以往一樣,簡單的說一句,“員工不適合公司的崗位需要,而解除雙方的勞動合同”。
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證明其不符合錄用條件。法律規定得很清楚,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是其必須舉證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這實際上是限制了用人單位隨意解除勞動合同,增加了用人單位的舉證責任,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證據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就不能解除勞動合同,否則,需承擔因違法解除勞動合同所帶來的一切法律后果。
另外,根據有關規定,試用期滿后,用人單位不得再以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而解除勞動合同。這就必然要求解除理由必須合法,合理。有理有據,否則將導致在勞動爭議中敗訴。用人單位必須制定和細化崗位說明書,記錄勞動者的工作過程和業績。以此作為抗辯的理由根據。
二、單位解雇員工怎么補償
用人單位解除或終止勞動合同應支付勞動者的經濟補償應如何計算?“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勞動者月工資高于用人單位所在直轄市、設區的市級人民政府公布的本地區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本條所稱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解除或者終止前十二個月的平均工資。
上述規定對經濟補償的計發方法表述太原則,許多具體操作辦法,還有待國務院或勞動保障部去規定。這里所稱的月工資是指勞動者在合同解除或終止前12個月的全額工資相加后計算的月平均工資。所謂全額工資包括:基本工資、獎金、津貼和補貼、加班工資等,但不包括用人單位承擔的社會保險費用,福利費用等。
試用期勞動合同協議書范本篇12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國家及省、市的有關規定,按照“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自愿訂立本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一、勞動合同類型期限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選擇以下第()種方式簽訂勞動合同:
(一)有固定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其中:試用期個月,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自年月日至工作(任務)完成時即行終止。
二、生產(工作)內容和生產(工作)、地點:
(一)甲方根據生產(工作)需要,安排乙方從事崗位(工種)工作。具體生產(工作)任務內容為:
(二)乙方應按照甲方的要求,按時完成規定的工作數量達到規定的質量標準。
(三)工作地點: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假
(一)甲乙雙方同意按以下第()種方式確定乙方的工作時間:
1.標準工時制度。即乙方每日工作時間不超過()小時,每周工作()天平均每周工作不超過()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
2.不定時工時制。即經甲方單位機關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不定時工時制。
3.綜合計算工時制。即經甲方單位機關所在地勞動保障行政部門批準,乙方所在崗位實行以為周期,總工時小時的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
(二)甲方因生產(工作)需要延長工作時間的,經與乙方協商同意后,可以延長工作時間,并按《勞動法》規定支付加班工資。
(三)執行不定時工作制的,在保證完成甲方工作任務情況下,乙方自行安排工作和休息時間。
四、勞動報酬
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乙方工資支付執行以下第()種方式:
(一)乙方實行月(周、日、小時)工資為元。試用期工資為元/月(周、日、小時)。
(二)實行計件工資制,甲方應根據自身情況制定科學、合理的勞動定額標,計件單價為元。
(三)其他支付方式:
乙方完成甲方規定的生產(工作)任務,甲方應以貨幣形式支付給乙方工資并由乙方簽字確認。其工資收入不得低于所在地人民政府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五、社會保險和福利待遇
(一)甲乙雙方在合同期內按國家和當地有關規定參加社會保險。
(二)乙方其他保險福利待遇,按國家、省市以及甲方有關規定執行。
六、勞動保護和勞動條件
(一)甲方應在乙方上崗前對其進行入場安全教育、管理辦法和規章制度學習、法規教育和操作規程培訓以及其他業務技術培訓。
(二)乙方從事特種作業的,必須持有相應的特種作業資格證書后方能上崗。
(三)甲方根據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建立的安全生產制度,乙方應當嚴格遵守,嚴禁違章作業,防止勞動過程中的事故,減少職業危害。
(四)甲方根據生產崗位的需要,按照國家勞動安全、衛生的有關規定為乙方配備必要的.安全防護措施,發放必要的勞動保護用品。
(五)甲方建立職業病防治制度,加強對職業病的防治管理,提高職業病防治水平。
七、勞動紀律
(一)甲方根據生產經營需要,依法制定規章制度和勞動紀律,乙方違反甲方勞動紀律和的規章制度,甲方有權根據規章制度進行處理,直至解除本合同。
(二)乙方應遵守勞動紀律和規章制度,遵守勞動安全衛生、生產工藝、操作規程和工作規范;愛護甲方的財產,遵守職業道德;積極參加甲方組織的學習、培訓,提高自身素質。
(三)乙方有權拒絕甲方的違章指揮,對甲方及其管理人員漠視乙方安全健康的行為,有權提出批評并可向有關部門檢舉、控告。
八、勞動合同的解除及終止
(一)勞動合同期滿或者甲乙雙方約定的勞動合同終止條件出現,勞動合同即行終止。
(二)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1.不能勝任本崗位(工種)工作的;
2.有打架斗毆、偷竊、賭博、賣淫、擅自停工等違法、違紀行為的;
3.因違規、違紀、失職、營私舞弊,對甲方利益造成損害的;
4.不服從甲方正當工作安排的;
5.嚴重違反總承包單位和甲方的施工現場安全管理規定的;
6.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7.乙方參軍、自費上學、培訓、出境或因家庭困難不能繼續履行合同的;
8.因病和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不能從事原工作的;
9.本合同因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不能就變更勞動合同達成協議的。
(三)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1.在試用期內的;
2.甲方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
3.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
4.甲方未按勞動合同約定支付勞動報酬的。
(四)乙方解除本合同,應當提前30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不得擅自離崗。
九、違反勞動合同的責任
(一)甲乙雙方因勞動合同發生爭議,當事人可以向甲方勞動爭議調解委員會申請調解。調解無效的,任何一方在法定期限內可以向當地政府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對裁決不服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二)任何一方違反勞動合同給對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根據其責任大小和后果,依據國家有關規定予以經濟賠償。其中:責任屬于甲方的,應繼續履行合同;責任屬于乙方的,賠償甲方技術培訓費、技能鑒定費、因未履行勞動合同造成的損失等。
十、雙方需要約定的其他事項:
十一、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另一份在乙方工作地備查。
十二、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之日起生效。
甲方:
乙方:
簽訂日期:
試用期勞動合同協議書范本篇13
試用期總讓人有些不安全感:到底什么時候才能轉正?公司延長試用期怎么辦?公司能隨意辭退試用期員工嗎?試用期期間能請假嗎?在試用期離職的話,應該提前多長時間向公司正式提出呢?千萬不要因為身在試用期,就如履薄冰地什么都不敢問,什么都不敢爭取。每一次跳槽,都意味著要開始一段新的試用期!
Q1:試用期到底應該多長:一個月?二個月?六個月?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三年以上固定期限和無固定期限的勞動合同,試用期不得超過六個月。”
HR總監:在早先前某調查中,92%的受訪者都表示自己所在企業約定的試用期不超過6個月;試用期超過6個月的有6%。但具體計算試用期,還是要依據所簽訂的勞動合同期限來設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中的“以上”包含本數,“不滿”不包含本數。即,若是勞動合同期限為一年的,試用期可約定為二個月,但不能超過二個月。
需要注意的是,“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勞動合同或者勞動合同期限不滿三個月的,不得約定試用期。”還要注意的是,試用期應包含在勞動合同期限內。勞動合同僅僅約定試用期的,則試用期不成立,該期限應計為勞動合同期限。
Q2:試用期內如被公司調崗,還要重新設置試用期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HR總監:試用期是與公司在勞動合同上協商確定的,如果試用期已經過了,調換工作崗位,不能重新設立試用期。如果在試用期內調整了工作崗位,之前已經消耗的試用期不用重新再來一遍,只要繼續履行剩余試用期即可。如果因為調換了部門,雙方協商一致,依法變更試用期長短的話,之前已經履行的部分試用期也不用重新計算,而是按新的試用期長短履行剩余的試用期。
Q3:總公司、子公司的試用期是通用的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十九條規定:“同一用人單位與同一勞動者只能約定一次試用期。”
HR總監:《勞動合同法》規定,勞動者在同一用人單位只能設立一次試用期。這意味著,如果勞動者離職后,過了一段時間再次入職,哪怕做不同的工作崗位,也不能再設立試用期。同樣,如果在法人實體上不是同一用人單位,在原單位辦理了離職手續,在新單位辦理錄用手續的,即使他們是關聯公司,新單位可以設立試用期。但要注意,關聯公司中,必須都是獨立的法人,分公司不屬于獨立法人,不可以利用這種方式設立試用期。
Q4:試用期離職需要提前幾天告知?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三十七條規定:“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法》第三十八條規定:“用人單位有下列情形之一的,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未按照勞動合同約定提供勞動保護或者勞動條件的;(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三)未依法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的;(四)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勞動者權益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勞動者可以解除勞動合同的其他情形。”
HR總監:依此規定,勞動者若是想在試用期內“跳槽”,必須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方可解除勞動合同,不能隨時卷鋪蓋就走人。如果要留下良好的職業口碑、樹立良好的職業形象,應估算你手頭的工作,盡量留出足夠的工作交接時間。不過依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如果用人單位在試用期內不支付勞動報酬、不給員工繳納社會保險,或者以暴力、威脅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勞動者勞動的,或者用人單位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勞動者人身安全的,勞動者可以立即解除勞動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用人單位。
Q5:試用期內公司能隨意解除勞動合同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一條規定:“在試用期中,除勞動者有本法第三十九條和第四十條第一項、第二項規定的情形外,用人單位不得解除勞動合同。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
注:第三十九條:“勞動者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二)嚴重違反用人單位的規章制度的;(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用人單位造成重大損害的;(四)勞動者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本單位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用人單位提出,拒不改正的;(五)因本法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勞動合同無效的;(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四十條第一項:“勞動者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用人單位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第四十條第二項:“勞動者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HR總監:用人單位可解除勞動合同的條件是“必須舉證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用人單位在試用期解除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說明理由。在這種情況下,用人單位解除勞動合同無須支付經濟補償金。如果用人單位沒有證據證明勞動者在試用期間不符合錄用條件的話,就不能解除勞動合同。
到底怎么樣才是“不符合錄用條件”?在簽訂勞動合同時,企業若沒有向求職者明確公示求職者所在崗位存在著哪些情況或條件符合解除合約的未錄用條件,那么企業則不能以“不符合條件”為由隨意解除合同。若企業違反相關規定,求職者可攜相關有效的證據至有關部門進行申訴,并獲得補償金。
用人單位若單方提出解除合同,或者企業本身經濟性裁員等重大變動而辭退試用期員工的話,用人單位需要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勞動者本人或者額外支付勞動者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勞動合同。
Q6:試用期內可以休假嗎?
HR總監:假期分很多種,法定年休假、病假、婚假、產假等屬于國家法律法規所規定的假期,試用期員工有權享受。不過法定年休假有單位安排的特點,假設試用期過后,員工仍然有機會使用年休假的,單位有權拒絕員工在試用期內休年休假的請求。至于事假等非法定假期,單位有權利拒絕試用期內的員工請假。
Q7:員工在試用期內長病假,企業可以延長試用期嗎?
HR總監:試用期必須約定在勞動合同中,沒有勞動合同,或者口頭約定的試用期都不作數。至于試用期內病假比較多,是否可以延長試用期,要看兩個方面。一是法律規定的試用期上限。一年的勞動合同只能設立兩個月的試用期,那就不能再延長。如果是三年勞動合同,試用期上限是六個月,那就看第二個方面:雙方協商一致。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勞動合同,試用期作為勞動合同的條款之一,也可以變更,因此,在不突破法律上限的情況下,雙方協商一致,可以延長試用期。
試用期勞動合同協議書范本篇14
甲方:
法人代表:
乙方:
身份證號:
根據國家勞動管理規定以及本公司員工聘用辦法,甲方招聘乙方為試用員工,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經協商一致簽訂本試用合同,共同遵守本協議所列條款。
一、試用合同期限:
試用期為___個月,自___年___月__日至___年___月__日止。
二、根據甲方的工作安排,聘用乙方在_____工作崗位。
三、甲方聘用乙方的月薪為____元(含養老、醫療、住房公積金)。試用期滿后,并經考核合格,可根據平等協商的原則,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四、甲方的基本權利與義務:
1.甲方的權利
有權要求乙方遵守國家法律和公司各項規章制度;在試用期間,乙方如嚴重違反勞動紀律或企業規章制度,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的行為給甲方造成損失的,由乙方賠償,情節嚴重的追究法律責任;試用期間,乙方由于個人原因所發生的疾病以及傷殘等意外事故,乙方自行負責。
2.甲方的義務
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工作條件;負責對乙方進行職業道德、業務技能及公司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
五、乙方的基本權利和義務。
1.乙方的權利
享有國家法律法規賦予的一切公民權利;享有公司規章制度規定可以享有的福利待遇的權利;試用期間如變更單位,須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雙方協商終止試用合同。
2.乙方的義務
遵守國家法律法規、當地政府規定的公民義務;遵守公司的各項規章制度、員工手冊、行為規范的義務;維護公司的聲譽、利益的義務。
六、甲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間,乙方不能勝任工作或弄虛作假不符合錄用條件,甲方有權提前解除本合同;乙方有突出表現,甲方可提前結束試用,與乙方簽訂正式勞動合同。
七、乙方的其他權利、義務
試用期滿,有權決定是否簽訂正式勞動合同;具有參與公司民主管理、提出合理化建議的權利;反對和投訴對乙方試用身份不公平的歧視。
八、本合同如有未盡事宜,雙方本著友好協商原則處理。
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效力,經甲乙雙方簽章生效。
甲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簽字:
簽約日期:
乙方:
簽約日期:
簽約地點:
試用期勞動合同協議書范本篇15
試用期勞動合同甲方名稱:________
法定代表人/主要負責人:________
住所:________
編碼:________
系方式:________
乙方姓名:________
身份證號碼/其他有效身份證件號碼:________
住址:________
編碼:________
聯系方式:________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中華人民共和國_____>、<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_____法>、,甲乙雙方本著自愿、平等的原則,經協商一致,同意簽訂本合同,以便共同遵守。
一、合同的類型和期限
第一條本合同的類型為:____。期限為:____。
(一)有固定期限合同。期限____年,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二)無固定期限合同。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起。
(三)以完成一定工作任務為期限的合同。具體為:____。
二、試用期
第二條本合同的試用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條錄用條件為:____。
三、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
第四條乙方的工作內容為:________。
第五條乙方的工作地點為:________。
四、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第六條乙方所在崗位執行_____工時制,具體為:_____。
第七條甲方嚴格執行國家有關休息休假的規定,具體安排為:_____。
甲方應嚴格遵守國家有關加班的規定,確實由于生產經營需要,應當與乙方協商確定加班事宜。
五、勞動報酬
第八條本合同的工資計發形式為:____。
(一)計時形式。乙方的月工資為:____元(其中試用期間工資為:____元)。
(二)計件形式。乙方的勞動定額為:____,計件單價為:____。
第九條甲方每月___日以貨幣形式足額支付乙方的工資。
第十條本合同履行期間,乙方的工資調整按照甲方的工資分配制度確定。
第十一條甲方安排乙方延長工作時間或者在休息日、法定休假日工作的,應依法安排乙方補休或支付相應工資報酬。
六、社會_____
第十二條甲方應按國家和本市社會_____的有關規定為乙方參加社會_____。
第十三條乙方患病或非因工負傷,其病假工資、疾病救濟費和醫療待遇等按照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第十四條乙方患職業病或因工負傷的工資和工傷_____待遇按國家和本市有關規定執行。
七、_____、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第十五條甲方建立健全生產工藝流程,制定_________作規程、工作規范和勞動安全衛生制度及其標準。甲方對可能產生職業病危害的崗位,應當向乙方履行告知義務,并做好勞動過程中職業危害的預防工作。
第十六條甲方為乙方提供必要的勞動條件以及安全衛生的工作環境,并依照企業生產經營特點及有關規定向乙方發放勞防用品和防暑降溫用品。
第十七條甲方應根據自身特點有計劃地對乙方進行政治思想、職業道德、業務技術、勞動安全衛生及有關規章制度的教育和培訓,提高乙方思想覺悟、職業道德水準和職業技能。
乙方應認真參加甲方組織的各項必要的教育培訓。
八、勞動合同的履行和變更
第十八條甲方應當按照約定向乙方提供適當的工作場所、勞動條件和工作崗位,并按時向乙方支付勞動報酬。乙方應當認真履行自己的勞動職責,并親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作任務。
第十九條甲、乙雙方經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本合同的內容,并以書面形式確定。
九、勞動合同的解除
第二十條經甲、乙雙方當事人協商一致,本合同可以解除。
第二十一條乙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乙方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第二十二條甲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未按照本合同約定提供_____或者勞動條件的;
(二)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報酬的;
(三)未依法為乙方繳納社會_____費的;
(四)甲方的規章制度違反法律、法規的規定,損害乙方權益的;
(五)因<_____>第二十六條第一款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乙方可以解除本合同的其他情形。
甲方以暴力、_____或者非法限制人身自由的手段強迫乙方勞動的,或者甲方違章指揮、強令冒險作業危及乙方人身安全的,乙方可以立即解除本合同,不需事先告知甲方。
第二十三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在試用期間被證明不符合錄用條件的;
(二)嚴重違反甲方的規章制度的;
(三)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損害的;
(四)乙方同時與其他用人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甲方的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或者經甲方提出,拒不改正的;
(五)因<_____>第二十六條第一款第一項規定的情形致使本合同無效的;
(六)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第二十四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提前三十日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或者額外支付乙方一個月工資后,可以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由甲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二)乙方不能勝任工作,經過培訓或者調整工作崗位,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三)本合同訂立時所依據的客觀情況發生重大變化,致使本合同無法履行,經甲、乙雙方協商,未能就變更本合同內容達成協議的。
第二十五條乙方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不得依據第二十四條的約定解除本合同:
(一)乙方如從事接觸職業病危害作業但未進行離崗前職業健康檢查,或者乙方為疑似職業病病人在診斷或者醫學觀察期間的;
(二)在甲方工作期間患職業病或者因工負傷并被確認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的;
(三)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在規定的醫療期內的;
(四)女職工在孕期、產期、哺乳期的;
(五)在甲方連續工作滿十五年,且距法定退休年齡不足五年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十、勞動合同的終止
第二十六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
(一)本合同期滿的;
(二)乙方開始依法享受基本養老_____待遇的;
(三)乙方死亡,或者被人民法院宣告死亡或者宣告失蹤的;
(四)甲方被依法宣告破產的;
(五)甲方被吊銷營業執照、責令關閉、撤銷或者甲方決定提前解散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七條本合同期滿,有第二十五條約定情形之一的,本合同應當續延至相應的情形消失時終止。但是,第二十五條第二項約定乙方喪失或者部分喪失勞動能力后終止本合同的情形,按照國家有關工傷_____的規定執行。
十一、經濟補償
第二十八條有下列情形之一的,甲方應當向乙方支付經濟補償:
(一)乙方依照第二十二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二)甲方依照第二十條約定向乙方提出解除本合同并與乙方協商一致解除本合同的;
(三)甲方依照第二十四條約定解除本合同的;
(四)除甲方維持或者提高本合同約定條件續訂合同,乙方不同意續訂的情形外,依照第二十六條第一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五)依照第二十六條第四項、第五項約定終止本合同的;
(六)法律、行政法規規定的其他情形。
第二十九條經濟補償按乙方在甲方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乙方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乙方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
如乙方月工資高于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標準按本市上年度職工月平均工資三倍的數額支付,向其支付經濟補償的年限最高不超過十二年。
十二、補充條款和特別約定
第三十條乙方為甲方的服務期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第三十一條乙方的競業限制期限自____年____月____日至____年____月____日。
競業限制的范圍為:______。在競業限制期間甲方給予乙方一定經濟補償,具體標準為:______,支付方式為:______。
十三、違反合同的責任
第三十二條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終止本合同或由于甲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乙方造成損害的,應按損失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三條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的條件解除本合同或由于乙方原因訂立的無效合同,給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應按損失的程度承擔賠償責任。
第三十四條乙方違反服務期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
第三十五條乙方違反競業限制約定的,應承擔違約金為:______。
十四、其他
第三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或者有關勞動標準的內容與今后國家、本市有關規定相悖的,按有關規定執行
第三十七條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簽字):________