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務派遣個人合同樣本
合同規定了合同雙方之間的權利和義務,有助于避免雙方在合作過程中出現爭議,保證雙方的利益得到有效保障。下面給大家整理一些勞務派遣個人合同樣本,方便大家學習怎么寫勞務派遣個人合同樣本。
勞務派遣個人合同樣本篇1
甲方(用人單位)名稱:
乙方(勞動者)姓名: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規章的規定,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守信的基礎上,同意訂立本勞動合同,共同遵守本合同所列條款。
第一條勞動合同期限
一、本合同為固定期限勞動合同。
合同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二、甲方派遣乙方到用工單位的派遣期限為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第二條工作內容、工作地點
一、甲方派遣乙方工作的用工單位名稱:。
二、乙方同意根據用工單位工作需要,從事________________工作。工作地點。
第三條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一、用工單位必須根據國家有關法律規定確定工作時間。
二、用工單位依法保證乙方的休息休假權利。
第四條勞動報酬及支付方式與時間
一、乙方在法定工作時間內提供正常勞動的月勞動報酬根據用工單位確定的薪酬制度確定不低于本縣最低工資標準,其他福利待遇由用工單位與乙方協商確定,并由用工單位直接支付。
二、乙方工資的增減,獎金、津貼、補貼、加班加點工資的發放,以及特殊情況下的工資支付等,均按相關法律法規及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執行。甲方支付給乙方的工資
三、甲方應當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工資,不得拖欠。
第五條社會保險
甲、乙雙方必須依法參加養老、醫療、工傷、生育、失業保險,按月繳納社會保險費。乙方繳納部分,由甲方在乙方工資中代為扣繳。
第六條勞動保護、勞動條件和職業危害防護
甲方應當要求用工單位執行國家勞動標準,提供相應的勞動條件和勞動保護。
第七條規章制度
用工單位依法制定單位規章制度,并通過有效方式及時告知乙方。乙方服從用工單位管理,并嚴格遵守用工單位依法制定的規章制度。
第八條勞動合同變更、解除、終止
一、甲乙雙方變更、解除、終止勞動合同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規定執行。
二、甲方在解除或者終止本合同時,為乙方出具解除或者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乙方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三、乙方按照雙方約定,及時辦理工作交接和有關手續,在辦結工作交接時,用工單位應當按有關法律法規一次性支付經濟補償。
第九條當事人雙方約定的其他事項
經協商一致,甲乙雙方另行約定以下內容:
第十條其他
1、本合同在履行中發生爭議,任何一方均可向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2、本合同未盡事項,按國家有關法律法規執行;法律法規沒有規定的,由雙方協商解決。
3、本合同依法訂立,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雙方必須嚴格履行。
4、本合同一式三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用工單位留存一份。
甲方(蓋章):__________________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代表人(簽字):________________身份證號碼:___________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_________年_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派遣個人合同樣本篇2
甲方:________保安服務有限公司
乙方:________集團
經雙方平等協商,就終止20__年1月23日簽訂的《勞務派遣服務協議》達成如下協議:
一、自20__年2月1日起雙方終止《勞務派遣服務協議》,甲方勞務派遣服務期限至20__年3月31日。
二、甲方自20__年4月1日起解除與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員的&39;勞動合同,該部分勞務人員由乙方整體接收安排工作,建立勞動關系。
三、甲方因終止雙方合作協議而解除與派遣至乙方工作人員勞動合同的,乙方承擔該部分與乙方續簽勞動合同的派遣員工在派遣期間的經濟補償金;
四、乙方應將20__年3月31日前勞務人員的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工傷保險費、勞務管理費在本協議簽訂后7日內支付給甲方,甲方在收到上述款項后,按實將員工的社保費補繳至20__年3月31日,從4月1日起由乙方與其建立社保關系。
五、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甲方法定代表人:乙方法定代表人:
甲方委托代理人:乙方委托代理人:
年月日年月日
勞務派遣個人合同樣本篇3
甲方:
單位名稱:
注冊地址:郵編:
辦公地址:郵編:
法人:聯系電話:
乙方:
單位名稱:
公司地址:
郵編:法人:
聯系電話:E-mail:
業務負責人:
甲乙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有關法律、法規,經協商就乙方向甲方派遣員工的有關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第一條合同期限
本合同期限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本合同期滿,雙方需繼續合作的,應在合同期滿前1個月內續訂。
第二條勞務派遣服務內容
1、乙方應按照甲方崗位的工作標準和甲方要求派遣人員,甲方以《上崗需求書》(見本合同附件一)形式提供給乙方。
2、甲方決定使用的派遣人員,由乙方及時辦理派遣手續。
第三條勞務派遣服務費用及支付方式
1、甲方每月向乙方支付勞務派遣服務費用,勞務派遣服務費用由如下款項組成:
(1)每月甲方需乙方派遣人員的報酬。
(2)支付乙方服務費,標準為:當月實際產生派遣人員報酬總金額的%。
(3)支付乙方服務管理費,標準為:¥5,000.00元/月。
2、甲方負責完成派遣人員的報酬核算工作,按照乙方規范的表格樣式提供發放明細,并于每月8日前通過電子郵件方式送達至乙方(乙方有效電子郵箱地址:)。
3、乙方應于收到上述核算發放明細后24小時內向甲方快遞與當月派遣費用等額的國家正規發票,否則甲方有權拒絕付款,發票種類為服務費發票、管理費發票,票面付款單位主體為甲方及其關聯方(甲方負責提供關聯證明材料),具體明細見<<附件二>>,當月開具明細根據甲方屆時要求確定,同時甲方有權根據實際情況對<<附件二>>所列的主體進行增減。
4、甲方應在每月收到乙方開具的國家正規發票后五日內,支付當月勞務派遣服務費用,劃款至乙方指定賬戶如下:
開戶名稱:
開戶銀行:
賬號:
5、乙方在收到甲方核算明細及當月勞務派遣服務費用后,應確保在3個工作日內及時準確發放到賬,同時快遞發放成功的銀行相關清單;如因甲方原因造成未能達賬,乙方應在1個工作日內及時通知甲方決策錢款處理方式,乙方應根據甲方的要求處理。
第四條派遣人員的管理
1、乙方負責審核派遣人員的就業資格,與派遣人員建立合法的勞動(勞務)關系,并負責派遣人員的入職、離職、適合保險福利、人事檔案等的管理。
2、乙方不得克扣甲方支付給派遣人員的報酬。
3、乙方負責處理與派遣人員發生的勞動爭議等糾紛,并自行承擔因此產生的一切責任。
4、甲方有權對派遣人員進行工作指導和業務培訓。
5、甲方有權根據工作需要對派遣人員的工作崗位、工作內容和工作地點進行調整。
6、甲方負責為乙方提供符合國家勞動保護規定標準的工作環境、勞動保護用品和勞動工具。
7、若派遣人員違反甲方的相關規章制度或不勝任甲方工作的,甲方有權退回派遣人員,乙方應重新提供派遣人員,保證甲方工作順利開展。
8、在派遣人員為甲方服務期間,乙方不得再為其安排其他的工作,并不得隨意撤回或調換。
9、在本合同期間及終止后任何時候,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以任何形式直接或間接自行聘用派遣人員或將其派遣至第三方工作。
第五條雙方的其他權利與義務
1、甲方其他權利義務
(1)甲方有權利根據本單位的實際需要,經與乙方協商后對本合同標準文本進行修改后簽訂勞務派遣服務合同。
(2)雙方簽訂合同后,在符合有關法律規定和乙方管理規定的情況下,甲方有權利通過乙方對其負責本派遣項目的對接人進行管理、調整。
(3)甲方有權利對乙方的派遣服務工作進行監督,并可隨時根據工作需要核對乙方和本派遣服務有關的賬目等資料。
(4)甲方有義務在合同簽訂前,向乙方提供本單位營業執照(法人資格證書)的復印件、辦理本項業務人員的授權委托書、與本項業務相關的公司背景資料及其他資料。
(5)甲方有義務按本合同規定的時間、方式、數額向乙方支付相關費用。
2、乙方其他權利義務
(1)乙方有權利詢問甲方與本派遣項目相關的事宜,有權利核實甲方提供相關材料的準確性和真實性。
(2)乙方有義務在合同期內按甲方要求開展勞務派遣服務。
(3)根據甲方要求,提供相關勞動、人事方面的一般政策咨詢。
(4)乙方有義務在合同簽訂前,向甲方提供本單位營業執照(法人資格證書)、從事勞務派遣服務的資質、辦理本項業務人員的授權委托書、與本項業務相關的公司背景資料及其他資料。
(5)乙方應對本合同及因履行本合同而知悉的甲方保密信息(包括但不限于人事、勞資等相關商業機密)履行保密義務,除本合同目的外,不得進行任何形式的使用,也不得泄露給任何第三方。
(6)乙方應積極配合甲方的監督及與本項目相關賬目核對等工作需要。
(7)乙方應保證有履行本合同約定義務的資質,并有義務嚴格按照國家、省、市有關法律、法規開展執行勞務派遣服務,否則因此發生的一切相關責任,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
3、雙方溝通聯絡及任何送達信息地址發生變化,均應提前通報對方。
第六條不可抗力
1、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不能履行協議的,根據不可抗力的影響,可延遲履行、部分或者全部免除履行其在本協議項下的責任,但法律另有規定的除外。延遲履行后發生不可抗力的,不能免除責任。
2、不可抗力發生后8小時內,該方應當將不可抗力事件發生的情況簡要通知對方。并在十五天內將不可抗力事件的詳細情況及影響程度書面通知對方,并提交有關證明文件。
3、本協議所指不可抗力是指非因雙方所能預見、避免并克服的事件,包括但不限于地震、火災、水災、戰爭、政府行為、意外事件、重大流行性疾病和自然天氣變化等。
第七條違約責任
1、甲方未在本合同約定期間內足額支付勞務派遣服務費用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每遲延一日,應向乙方支付相當于應支付費用總額的0.1%作為違約金,遲延達到十日的,乙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
2、乙方未在本合同約定期間內向派遣人員支付報酬或足額提供發票的(不可抗力因素除外),每遲延一日,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壹仟元作為違約金,遲延達到十日的,甲方有權單方終止本合同,導致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給甲方支付相應賠償。
3、甲方有權根據其經營需要提前終止本合同,但應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以便做好交接工作。
4、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如乙方違反本合同約定或乙方出現經營管理問題對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甲方可提前終止本合同,并提前一個月通知乙方,導致甲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乙方給予甲方相應損失的賠償。
5、如出現不可抗力因素、甲方違反本合同約定和甲方出現經營管理問題對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乙方可提前終止本合同,并提前一個月通知甲方,導致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由甲方給予乙方相應損失的賠償。
6、除本合同另有約定外,乙方不得單方提前終止本合同,否則應向甲方支付人民幣伍千元整(¥5000.00)作為違約金,若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還應賠償甲方損失。
7、本合同因任何原因而終止的,除按照本合同約定承擔違約責任外,乙方仍應按約定向派遣人員支付報酬,保證派遣人員的合法權益,否則應按本條第2項的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第八條爭議解決
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甲乙雙方如發生爭議,應通過友好協商解決。經協商后仍不能解決的,可提交乙方所在地的人民法院處理。
第九條合同生效及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保存一份。
3、本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勞務派遣個人合同樣本篇4
編號:
__市勞務派遣協議書
(__版)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全稱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單位類型___________________法定代表人(或負責人___________________
登記注冊地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實際經營地___________________郵編___________________
勞動保障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組織機構代碼證號___________________
聯系部門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人____________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____________
__市勞動和社會保障局制
乙方因生產(工作)需要,與甲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公正公平、誠實信用的原則,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簽訂本協議,并共同遵守。
一、協議期限
本協議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協議期滿前30日內,雙方應以書面方式辦理續延或終止手續。
二、派遣崗位、人數和期限:
1、乙方需要接受派遣人員(以下簡稱員工)的崗位和人員數量如下:
(1)崗位,人數,工作的內容,工作地點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2)崗位,人數,工作的內容,工作地點派遣期限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3)
2、乙方保證以上崗位工種符合國家關于勞務派遣一般在臨時性、輔助性或者替代性的工作崗位上實施的要求,并沒有將延續用工期限分割訂立數個短期勞務派遣協議的情形。
3、甲方按照乙方用工需求,負責推薦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供乙方擇優使用。甲方承擔對員工的用人單位義務,乙方承擔對接受的員工的連帶責任義務。
三、工作時間和休息休假
1、工作時間:員工在乙方實行(標準、綜合計算、不定時)工時工作制。其中,標準工時工作制度為人,為(常白班、班運轉工作制);實行綜合計算工時工作制或不定時工時工作制人,由乙方負責向甲方提供報經勞動行政部門批準的行政許可決定,并告知員工。
2、乙方負責保障員工享有法定休息休假和帶薪年休假權利。員工具體休息辦法和時間按乙方規定商定。乙方因工作需要安排員工延長工作時間或在節假日加班的,應當征得員工同意,并直接依法支付加班加點工資。四、勞動報酬
1、員工享有與乙方同崗位或相近崗位勞動者同工同酬和福利待遇的權利。甲方不得克扣乙方支付給員工的勞動報酬。
2、甲方與乙方商定的員工工資發放日為每月日,工資發放形式為(由甲方發放、由乙方直接發放、由甲方或乙方委托銀行發放)。
3、甲方與乙方協商確定,員工的工資標準采用下列第()方式:
(1)員工實行月薪制,每月為元,具體辦法按照乙方規定執行。
(2)員工實行基本工資和績效獎金相結合的工資分配辦法,員工的基本工資為每月元;績效獎金考核發放辦法根據乙方規定執行??冃И劷鹩梢曳街苯影l放。
勞務派遣個人合同樣本篇5
甲方(勞務派遣單位):_______
地址: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
乙方(實際用工單位):_______
地址:_______聯系電話:_______
甲方根據乙方的生產(工作)需要,為乙方提供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相關服務,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等有關法律法規,為明確雙方的權利義務,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同意,訂立如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期限:
本協議期限自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起至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二、勞務派遣內容:
1、甲方為乙方提供符合乙方用人需求的相關勞務派遣人員和勞務派遣服務。(乙方具體需求勞務人員條件詳見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
2、甲方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為甲方員工,由甲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發放工資,并辦理各項有關保險福利待遇等其他相關事宜。
三、勞務費用結算與支付:
1、勞務費用的構成:
(1)勞務人員的工資報酬(基本勞務費、考核勞務費)(標準不低于蘇州市規定的最低工資標準);
(2)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勞務管理費:每人每月_______元;
(3)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商業保險費:每人每月_______元;
(4)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社保費:每人每月_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5)乙方每月支付給甲方的農保費:每人每月_______元(按社保局每年的實際繳費基數調整)。
2、結算時間和方式:乙方應在每月日前將實際產生應付的勞務費用等一并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并提供各項勞務費用結算明細清單。勞務人員工資應由甲方在每月日前支付。
3、乙方支付給甲方的相關勞務費用,甲方必須開具正式勞務費發票給乙方。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甲方根據乙方的用人需求,在本協議簽定后天內為乙方輸送派遣達到法定用工年齡、體檢合格、持有崗前培訓合格證并經乙方確認合格的勞務人員赴乙方工作,甲方在天內辦理好相關上崗手續并提供勞動政策指導服務。
2、乙方將實際產生應付的相關勞務費用轉入甲方指定的銀行帳戶后,甲方按本協議約定時間為勞務派遣人員發放工資、繳納相關保險費用(勞務人員個人應承擔稅費部分由甲方從工資中代扣代繳)。
3、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服從乙方的工作崗位安排,委派專人負責協助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產管理、崗位調動、勞務考核,遵守乙方制訂的安全生產、勞動紀律、操作規范、崗位責任制等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完成乙方布置的勞動(工作)任務。
4、甲方負責定期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有效的勞務跟蹤和勞務管理,可以采取多種形式了解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的情況,乙方應予以配合;甲方應協助乙方教育勞務派遣人員遵守國家法律、法規,有義務協助乙方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工作。
5、甲方應負責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政策、法律教育,職業道德培訓,提供必要的建議和指導,并如實介紹乙方情況。
6、甲方應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派遣前的健康體檢和崗前培訓,取得體檢合格和崗前培訓合格證者方可輸送派遣給乙方,體檢和培訓費用由負擔。
7、甲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錄用、退工、退保費手續,協助乙方處理勞務糾紛以及勞務人員檔案管理,負責處理勞務派遣人員因在乙方工作期滿或因違反乙方各項管理規章制度被終止勞務工作的事宜。
8、勞務派遣人員在乙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職業病、死亡等事故的,乙方應及時通報和配合甲方處理。發生的相應費用以及辦理處理手續由甲方負責處理。
9、乙方如有違反本協議、拖欠應付勞務費用以及違反勞動政策法規損害勞務派遣人員合法權益行為的,甲方可依法向乙方交涉,要求乙方繼續履行義務并按實際損失的情況向乙方索賠。
10、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在工作中因故意或重大過失給乙方造成經濟損失的,經甲乙雙方認定或相關機構認定后,由責任人員負責賠償,甲方應配合乙方進行追償。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乙方使用勞務派遣人員必須明確其告知勞務工作內容和要求以及勞務工資報酬等。
2、乙方應為勞務人員提供基本的勞動條件和崗位勞動保護,并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必要的崗位培訓和安全教育。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傷亡事故或因工造成第三者傷害事故(經有關權威部門認定),乙方應協助甲方按國家相關規定處理。
3、乙方需按本協議規定及時足額向甲方支付本協議相關勞務費用,不得拖欠。
4、乙方有權按照制定的各項管理規章制度對勞務派遣人員進行考勤考核獎懲等綜合勞務考核,乙方可對勞務派遣人員采取相應的獎懲措施。
5、乙方有權查詢甲方發放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勞務費)和繳納相關保險費等情況,乙方可以依法向甲方交涉要求糾正,因此造成乙方損失的,甲方應當給予乙方賠償。
6、乙方對勞務派遣人員實行每天八小時每周至少休息一天的工作制度,乙方因生產需要勞務人員加班的應按有關國家規定支付勞務人員加班費或給予調休。
7、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法》和《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甲方勞務派遣人員有下列情況之一的,乙方有權遣返退回甲方,涉及經濟處罰或經濟賠償等問題時,按照乙方相關規章制度由甲方負責處理后返還乙方。
(1)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的;
(2)嚴重違反乙方勞動紀律和各項管理規章制度的;
(3)嚴重失職,營私舞弊,給乙方造成元以上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5)被派遣勞務人員與其他單位建立勞動關系對完成乙方工作任務造成嚴重影響,經提出拒不改正的;
(6)被派遣勞務人員患病或者非因工負傷,醫療期滿后不能從事原工作,也不能從事乙方另行安排的工作的;
(7)被派遣勞務人員不能勝任工作,經培訓或調整崗位考核,仍不能勝任工作的。
8、根據本協議第五項第7條(1)至(5)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應向甲方提供或傳真有關書面材料或有關部門認定事實材料經甲方確認后處理;根據本協議第7條(6)、(7)款,乙方遣返勞務派遣人員退回甲方的,乙方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甲方以便甲方處理。
9、除法律規定和本協議有約定外,乙方不得隨意遣返退回本協議期間的甲方勞務派遣人員,如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處理。
六、其他約定事項:
1、因乙方生產經營發生重大變化或因其他客觀原因乙方的確需要裁減用工或不能繼續用工的,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確定乙方需裁減或不能用工的,乙方應按《江蘇省勞動合同條例》和有關法律法規相應規定支付經濟補償金。
2、本協議履行過程中,協議有關內容如與國家新頒布的法律、法規和勞動保障政策不一致的,按新的法律法規政策執行。
3、本協議遇到不可抗力或政府政策變化等原因致使協議無法繼續履行或雙方認為需要修改、補充時,由甲乙雙方協商處理。
4、甲方所輸出派遣給乙方的勞務人員,在乙方試用期內被證明不符合乙方錄用工條件而遭到乙方遣返退工的,甲方應賠償乙方所支付的被遣返人員的體檢費、崗前培訓費、資質證書費、勞務管理費、相關保險費。
5、甲方因乙方需要本市城鎮勞務人員,有關用工手續辦理等費用,由甲方墊付后向乙方收取。
6、甲方在辦理勞務派遣人員勞務派遣事務中遇有重要事項需要乙方決定的,應征得乙方同意后方能實施。
7、因客觀情況發生變化或本協議期滿前,雙方均應提前30天書面通知對方本協議是否繼續履行,是否繼續履行由雙方協商處理。
七、協議糾紛處理:
因履行本協議發生爭議的,由雙方協商處理;協商不成的,雙方均有權向有管轄權的法院提起訴訟。
八、其他事項:
1、乙方〈崗位人才需求表〉和勞務費用結算明細內容為本協議有效組成內容部分。
2、本協議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后書面補充約定,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內容有不一致的,以補充協議內容為準。
3、本協議一式兩份,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甲乙雙方各執一份,每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
法定代表人:_______法定代表人:_______
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或委托代理人:_______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簽訂日期: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
勞務派遣個人合同樣本篇6
用人單位:(以下簡稱甲方)
派遣單位:(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促進就業,滿足甲方的用人需求,甲乙雙方經過友好、平等協商,在《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框架內建立勞務派遣合作關系。甲方將本企業所需勞動力交由乙方統一派遣。雙方經協商一致,就勞務派遣事宜簽訂以下協議:
一、勞務派遣人員的條件和提供勞務的方式
乙方按甲方要求招聘、錄用符合條件的人員,以勞務派遣的方式派往甲方(具體人數另約定)。
二、勞務派遣人員的招錄與變更
1.勞務派遣人員可由甲方自行面試、確認錄用,也可委托乙方進行招聘并交由甲方確定。派遣的勞務人員一經確定,甲、乙雙方應擬定《勞務派遣人員名單》,并簽字、蓋章,作為本合同的附件,由乙方與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
2.甲、乙雙方按照商定對被派遣的勞務人員進行變更的,要相應更改《勞務派遣人員名單》,并須經雙方簽字、蓋章認可。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依法需要辭退的,甲方應提前35個工作日將辭退意見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乙方負責與勞務派遣人員辦理終止或解除勞動合同手續,甲方應依法支付經濟補償金;
3.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因病、工傷(含職業病)在醫療期內的,以及女性職工的“三期”期間,甲方不得通知乙方與其終止、解除勞動關系,甲方應按勞動法的有關規定繼續履行用人單位的職責。
三、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的支付
1.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標準和福利待遇按照甲方依法制定的標準執行,實行同工同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應于每月日前轉入乙方銀行賬戶。乙方根據甲方提供的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清單,轉入每個勞務派遣人員的銀行工資卡賬戶內;
3.甲方應做好勞務派遣人員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明細表,乙方根據甲方轉入的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足額發放和繳納;
4.勞務派遣人員的每月工資、各項社會保險費甲方如不能按期支付,以及乙方未能按期轉入工資卡賬戶,違約方應自逾期之日起每日按未支付總額5‰的比例向對方支付違約金。
四、甲方權利與義務
1.必須按照勞動法的規定合法規范用工,安排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的具體工作崗位,監督、檢查、考核勞務派遣人員完成工作的情況;
2.對勞務派遣人員是否適合要求有最終決定權;
3.勞務派遣人員有以下情形之一的,甲方可立即通知并退回乙方:
(1)在試用期內不符合甲方工作要求的;
(2)嚴重違反甲方勞動紀律、規章制度的;
(3)嚴重工作失職,營私舞弊,給甲方造成重大經濟損失的;
(4)被依法追究刑事責任的。
4.甲方要求勞務派遣人員進入公司前需身體健康,并根據甲方的要求提供健康證明,體檢不合格的人員退回乙方,乙方自行安排;
5.甲方確因生產經營變化需減少或退回乙方勞務派遣人員時,應提前35個工作日書面通知乙方。甲方須結算清本協議第六條第一項1、2、3款的費用,經甲、乙雙方商定后,由乙方負責辦理有關手續;
6.因社保費用為提前申報,故甲方每月10日前應將社保費用增減情況通知乙方(如遇休息日及節假日應相應提前一日);
7.確定和調整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標準;
8.因甲方原因造成勞務派遣人員與乙方提前解除勞動合同的,其經濟補償責任,由甲方按照勞動法相關規定執行;
9.對乙方不履行合同的,甲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10.對勞務派遣人員的職業道德規范、工作任務、技能培訓、應達到的工作要求、應注意的安全事項、應遵守的各項紀律等履行告知、教育、管理督查的義務;
11.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必需的勞動條件、勞動工具和業務用品,以及符合國家規定的勞動安全衛生設施和必要的勞動防護用品,為勞務派遣人員提供簡單的工廠醫療服務。
五、乙方的權利與義務
1.乙方有義務把甲、乙雙方簽定勞務派遣協議的事實告知勞務派遣人員,并且作為乙方和勞務派遣人員簽定勞動合同的其中一項條款;
2.對甲方不履行合同的,乙方有權追究其違約責任;
3.全面負責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勞務用工管理、勞務糾紛處理與社保辦理,處理涉及勞動關系的所有事宜,與勞務派遣人員簽訂勞動合同,并且提供給甲方備案;
4.負責勞務派遣人員檔案管理,負責建立、接轉勞務派遣人員檔案;
5.按合同條款規定派遣符合條件的勞務人員到甲方工作。對于甲方按本合同相關條款停止派遣并退回乙方的勞務人員,乙方應予接收并負責處理與勞務人員
之間的勞動關系等后續工作,盡量避免對甲方的正常生產運營造成不利影響;
6.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作事故的,乙方接到甲方通知后,按相關保險條例妥善處理,并負責辦理申報和理賠事宜;
7.對勞務派遣人員給甲方造成的經濟損失,乙方應積極幫助甲方向勞務人員索賠,甲方提供必要的協助;
8.乙方應指定專人定期到甲方處,了解勞務派遣人員的思想動態、工作表現、遵紀情況以及對乙方的合理要求,乙方應盡力提供最佳服務;
9.乙方負責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生活、工作的協調處理工作;
10.勞務派遣人員應遵守甲乙雙方的規章制度,服從甲、乙雙方的工作安排與管理,因個人原因需要提前結束服務期的,應提前30日向甲、乙雙方同時書面申請。待批準并辦理完畢與甲方的移交手續后方可離職,其相關手續由乙方負責辦理。
六、費用的支付
1.甲方向乙方支付的勞務費用包括:
(1)勞務派遣人員的勞務報酬;
(2)勞務派遣人員的社會保險費用或實習生的意外險費用;
(3)勞務派遣的服務管理費用;
2.費用的標準:
(1)甲方應支付的相關社會保險費用數額按雙方約定的標準,由乙方書面通知甲方;
(2)不參加社會保險的實習生的萬元額度的意外險保費,按每人一份年交額一次性劃入乙方指定銀行賬戶;
(3)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標準:
①每人每月元;
②按職工工資總額的%收取。
3.支付方式和支付時間:
甲方于每月日前將2項中(1)、(2)、(3)款規定的費用以的方式支付給乙方。(其中:勞務人員的工資發放標準以甲方的工資清單為準;各項社會保險費如遇國家及睢寧縣政策調整,雙方也應依法及時調整;勞務派遣服務管理費不滿1個月的按1個月計算)。
七、勞務派遣人員的日常管理
1.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其日常管理工作、安全教育、月評、季評及年度考核等均由甲方負責落實;
2.勞務派遣人員在派往甲方工作期間,享有甲方規定的福利、勞保、工作、學習、休息等待遇和評優、評先等權利。
八、工傷事故處理
1.甲方應遵守有關安全生產和職業病防治的法律法規,預防工傷事故的發生;
2.勞務派遣人員在甲方工作期間發生工傷,甲方應積極組織搶救、保護現場,并且及時通知乙方。乙方應承擔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以及協調工作,甲方應積極配合。工傷認定申請和勞動能力鑒定申請結束后,由甲方按照《工傷保險條例》的有關規定承擔用人單位的義務,并按有關規定執行;
3.因發生工傷而引起的所有費用,除社會保險機構按政策規定支付外,其他費用均由甲方支付,乙方負責辦理;
4.勞務派遣人員發生工傷,在接受治療的停工留薪期,原工資福利待遇不變,由甲方按月支付。
九、勞務派遣協議的期限
本協議期為年,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如合同期滿甲、乙雙方無疑義,合同順延;合同期滿后甲、乙雙方一方提出異議,雙方協商解決。
十、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其他
1.甲、乙雙方應共同遵守本合同的各項條款。未盡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經雙方協商一致對本合同進行修改、補充達成的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2.本合同期滿即終止。甲、乙任何一方如擬變更本合同內容或提前終止本合同的,都應提前一個月書面通知對方,并協商解決。勞動者在試用期內提前三日通知用人單位,可以解除勞動合同。合同終止后,甲方仍繼續使用被派遣勞務人員的,則視為本派遣協議繼續有效,合同期順延,甲、乙雙方應當及時補辦派遣協議手續。
3.甲乙雙方任一方違約,違約方應向對方承擔違約責任,并承擔相應的經濟賠償。
十一、爭議解決
合同履行過程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提交乙方所在地法院解決。
十二、其他
本合同正本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簽字后生效。
甲方(蓋章):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法定代表人/授權人簽字:
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