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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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在簽訂合同時,雙方都應該認真審查合同內容,確保合同內容符合雙方的利益和需求。優秀的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本是怎么寫的?小編給大家整理了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本,希望對大家有所幫助。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本篇1

第一章一般條款

定義和釋義

1.1在本合同中,除按上下文另具意義者外,下列詞語應解釋如下:

“業主”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雇用承包人的一方或其權利合法繼承人,但不包括業主的受讓人,經承包人同意者除外。

“承包人”指標書已被業主接受的某個或某些人、商行或公司,包括其他人代表,繼承人和業經認可的受讓人。

“工程師”指第二章中所指定的工程師,或由業主隨時任命且書面通知承包人以代替指定工程師履行合同職責的其它工程師。

“工程師代表”指任何常駐工程技術人員、監理工程師,或由業主或工程師隨時任命的履行本合同第二條規定職責的任何工程現場監督,其權限上工程師書面通告承包人。

“工程”包括永久性工程和臨建工程。

“合同”指合同條款、技術規范、圖紙、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單價和價格表(如果有),還可指標書、接受證書以及承包協議(如已完成)。

“合同價格”指在接受證書中確定的數額,可按本合同以下條款規定增減。

“建筑設備”指工程施工和維修中或有關施工和維修所需的全部設備或物品,不論任何性質,但不包括旨在構成或正在構成永久性工程某一部分的材料或其它物品。

“臨建工程”指工程施工或維修或有關工程施工或維修所需的各種臨時工程。

“永久性工程”指按合同將施工和維修的永久工程。

“技術規范”指在標書或任何標書更改中提及的規范,或由工程師隨時可能增加或書面同意增加的部分。

“圖紙”指技術規范中規定的圖紙,經工程師書面同意對此種圖紙所作的任何更改,以及可由工程師隨時提供或書面認同的其他圖紙。

“工地”指工程師設計的永久性或臨建工程施工所需的土地及其他場地,包括地面、地下、在之上或通過部分,以及由業主所提供的用作臨時儲存或其它目的的其它土地或場所,只要能按合同明文規定構成工地的組成部分。

1.2按合同上下文所需,單數含義的單詞也可據有復數的含義,反過來也是一樣。

1.3合同條款的標題和邊注不得視為合同的一部分,不得用于考慮解釋條款或合同。

1.4“費用”一詞應視為含工地上或以外發生的間接費用。

工程師及工程師代表

2.1工程師必須按合同明文規定,履行作決斷、頒發證書和發出指令等職責。如業主簽發的工程師任命書中規定其某些職責的履行得經業主專門認可,其要件應在本合同第二部分予以規定。

2.2工程師可隨時書面授權其代表代行其任何職權,但必須將所有此種授權書的副本提交給承包人和業主。在授權范圍內,工程師代表給承包人的任何書面指令或認可(僅限于此)對承包人和業主具有與工程師的指令或認可同樣的效力。以下規定屬于例外:

工程師代表對任何工程或材料的不予否認,不得影響工程師此后否認以及命令拆毀、移動或拆除此種工程或材料的權力。

若承包人對工程師代表的任何決定不滿意,其有權將此決定提交工程師確認、取消或更改。

轉讓和分包3.未經業主事前書面同意,承包人不得將合同或其任何部分,或合同所規定或依合同而產生的任何收益轉讓,向承包人的開戶銀行支付按本合同規定到期或即將到期的款項除外。

4.承包人不得轉包整個工程。除非合同另有規定,未經工程師事前書面同意,承包人也不得分包工程的任何部分,但工程師不得無故不同意分包,一旦同意分包,此種同意不得免去承包人所承擔的任何合同所規定的責任或義務,他必須對任何分包人、其代表人、雇員或工人的行為、不履行和過失負完全責任,如同這些行為、不履行或過失是承包人、其代理人、雇員或工人所為。以計件方式提供勞力不得視為是本條所規定的分包。

合同文件

5.1以下要件得在合同第二部分規定:

用以起草合同文件的語言;

合同適用哪個國家的法律以及用哪個國家的法律解釋合同。

如果文件用一種以上語言作成,用以解釋合同的語言也必須在第二部分中規定,且將被定為“主體語言”。

6.3如工程師不在適當時間內再提供圖紙或命令,包括指示、指令或認可,工程計劃或進展便可能被延誤或中斷時,承包人必須書面通知工程師。通知書中應詳細說明所需的圖紙或命令,所需原因和時間,以及如果不及時提供而可能造成的任何延誤和中斷。

6.4如承包人按本條第3款規定索要圖紙或命令,由于工程師沒有或不能在合理時間內提供,從而導致承包人誤工和/或承擔費用,工程師必須考慮此種延誤,以決定是否按本合同第44條規定延長承包人的工期,且只要有理由,承包人所承擔的此種費用必須得到補償。

7.在施工期間,工程師全權負責隨時進一步向承包人提供圖紙和指示,以滿足工程正常施工和維護所需。承包人必須執行且受圖紙和指示的約束。

一般義務

8.1承包人必須根據合同條款,對工程的施工和維護予以應有注意,且提供此種施工和維護所必需的包括勞動管理在內的所有勞力(包括勞力監督)、材料、施工成套設備及其它一切物品,不管其是臨時或長期性質,只要合同明文規定需要或根據合同合理推斷需要。

8.2承包人必須對現場操作和施工方法的恰當、穩定及安全性負全部責任。除非合同另有明文規定,承包人對工程師制定的永久性工程的設計或規格,或臨建工程的設計或規格概不負責。

9.如經要求,承包人必須簽署一承包協議,該協議由業主制定并承擔費用,協議應附帶必要的修正條款。

11.業主必須在招標文件中向承包人提供由業主或其代理人在進行工程考察時獲得的水文及地質情況資料,標書必須視為是基于此種資料所制定的,但承包人必須對資料的理解自行負責。

12.承包人得被視為在投標前已對其工程標書,對標價的建筑工程清單和單價和價格表(如果有)上所列的單價和價格的正確性和完善性感到滿意,此種投標價格必須貫穿其所有的合同義務,適用于所有為工程的正常施工和維護所必需的事物,除非本合同另有規定。然而,在施工期間,如承包人遇到除工地氣候之外的其它自然情況或人為阻礙,依他所見,此種自然情況或人為阻礙是經驗豐富的承包人也無法預見的,承包人必需立即書面通知工程師代表,如工程師確認此種情況或人為阻礙是經驗豐富的承包人無法合理預見的,工程師必需作證且業主支付承包人由于此種情況而承擔的額外費用,包括因遇到此種情況或阻礙而:(1)為執行工程師可能向承包人發出的與此情況有關的任何指示而發生的正當合理的費用,以及(2)在無工程師具體指示時,承包人可能采取業經工程師認可的恰當和合理措施而發生的正當合理費用。

13.除因法律或自然因素而不能之外,承包人必須嚴格按合同規定施工和維護工程,使工程師感到滿意,且必須遵守和嚴格執行工程師有關任何事項的指令和指示,不管合同中是否有規定,提及或涉及到工程。承包人只能從工程師處接受指令和指示,或根據本合同第2條規定,接受工程師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14.1中標后,承包人得在第二部分條款規定的時間內向工程師提交一份其計劃施工的程序方案,以征得工程師的認可。承包人還得隨時應工程師或其代表的要求,提供一份承包人的施工計劃安排和方法的說明書,以供其參考。

14.2不論何時,只要工程師發現工程實際進度與本條第1款規定的業經認可的方案不符,承包人必須應工程師的要求,提供一份修改方案,對原有的方案作必要的修正,以保證工程能在本合同第48條規定的期限內完工。

14.3承包人不得因向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提交或經其認可此種方案或因提供此種細節而被免除任何合同責任或義務。

15.在施工期間,以及其后在工程師認為是為正常履行合同義務而必需時,承包人必須行使一切監督權。承包人,或其經工程師書面認可的全權代理人或代表(此種認可可隨時撤銷)應當隨時在工地,一直進行監督管理。如工程師撤銷對代理人的認可,在接到書面撤銷通知后,承包人必須盡快根據撤換規定,將其撤離工地,且今后不得再在工地上以任何身份雇傭他,且用另外一位經工程師認可的代理人予以替代。此種授權代理人或代表得代表承包人接受工程師的指令和指示,或按本合同第2條規定,接受工程師代表的指令和指示。

16.1承包人必須在工地上提供和雇用與施工和工程維護有關的:

(1)對本專業熟悉和經驗豐富的技術人員,能勝任規定監督工作的分代理人、工頭和領班,以及

(2)為正常和及時施工和維護工程所需的熟練、半熟練和非熟練工人。

16.2如工程師認為承包人雇來進行或有關施工或工程維護的任何人員行為不軌、或不能或疏于履行其職責、或認為其雇傭純屬不必要,工程師有權反對雇傭,并要求承包人立即將其從工地解雇,未經工程師書面同意,此種人員不得再被雇用到工地。凡被從工地解雇人員的職位應盡快由工程師認可的稱職人選接替。

17.承包人負責按工程師提交的書面參考原圖的有關點、線和面的規定,忠實恰當地進行測定放線,如上所述,使工程的位置、水平、面積正確無誤,并校準工程的各部分,且負責提供與工程相關的所有必要工具、設備和勞力。在施工中,如任何時候在工程的位置、水平、面積或工程任何部分的校正出現差錯,應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要求,承包人必須改正錯誤以使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滿意,改正費用由承包人自己承擔,此種錯誤是由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提供的書面資料差錯而導致的除外,在這種情況下,須由業主承擔改正費用。承包人不得因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對任何位置測定或任何線或任何水平面的檢查而免去確保其正確無誤的責任,承包人必須仔細保護和保存工程位置測定中使用過的水準點、觀測桿、測標及其它物品。

18.在施工中,工程師如在任何時間要求承包人鉆孔或進行挖掘勘探,此種要求必須作成書面,且得視為是根據本合同第51條規定作出的附加命令,除非數量清單中已經列有有關此種預計工程的備用款。

19.凡有必要或應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或任何正式成立的工程管理處的要求,承包人必須自費提供和維護與工程有關的所有燈光、警衛、柵欄和看護以保衛工程,或保障公眾及其它人的安全和便利。

20.1從開工至按本合同第48條中的竣工證書規定的日期為止,承包人都得對工程全權負責。只要工程師就永久性工程的任何部分簽發了竣工證書,承包人從部分竣工證書中規定的日期起不再對永久性工程的此部分負責,此部分的責任則轉至業主。此外,承包人必須對任何尚未完工而他得在維護期內完成的工程負全權維護負責,直至此種工程完工。如工程或其任何部分出現任何損害、損失或毀壞,不論何種原因,除本條第2款規定的除外風險外,承包人均得自費負責修理和修補,以確保永久性工程竣工時處于狀態良好,各方面都合乎合同的要求和工程師的指示。如因除外風險而導致任何損害、損失或毀壞發生,承包人必須應工程師的要求(如果有)以及本合同第65條的規定,如上所述,進行修理和修補,費用由業主承擔。承包人也必須對為完成未竣工程或履行本合同第49或50條規定的義務,在施工過程中對工程造成的任何損害負責。

20.2“除外風險”包括戰爭、敵對狀態(無論是否宣戰)、侵略、外國敵人行為、_____、_____、起義或兵變或篡權、內戰、或不是由承包商的雇員、其轉包人單獨制造和不是因工程管理而發生的_____、_____或混亂、或因業主使用或占用任何部分的永久性工程、或純屬工程師工程設計的原因、或因任何核燃料或核燃料燃燒后的廢料以及放射性有毒爆炸物引起的輻射和污染、或任何爆炸物、核裝置或核裝置部件的其它危險特性、以音速、超音速飛行的飛機或其它飛行物的壓力波以及其他任何此種自然力的作用,其不能為有經驗的承包商所預見,也不能合理提供物資或投保與之對抗,所有這一切在本合同中都被稱為“除外風險”。

21.承包人必須以業主和承包人的共同名義,為防止合同規定的應由承包人負責的除除外風險外的一切損失或損害投保,不論其由什么原因造成,此種投保不得減少本合同第20條所規定的承包人的義務和責任,業主和承包人的_____除包括本合同第20.1條規定的期限外,還包括因維護期開始前發生的原因而在維護期內產生的損失或損害,以及承包人在履行本合同第49條或50條規定的義務而開展任何工作期間所造成的任何損失或損害,投保項目包括:

(1)正在施工的工程,按其目前的合同價值,或按21條第2款可能規定的附加款額,連同按替換價值計算的用于工程的材料。

(2)承包商帶到工地上的建筑成套設備和其它物品,按其替換價值投保。

此種_____必須在一_____公司投放,條款得經業主認可,業主不得無故不同意投保,承包人必須隨時應要求向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出示_____單和支付現行_____費的收據。

22.1除合同另有規定外,承包人必須保護業主不得因施工和工程維護而產生或導致的任何人員傷害、材料損失及財產損失而受任何損失和作任何賠償,且不因所有與之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而受損失,對下列事項所作或與之有關的補償或損害賠償除外:

工程或部分工程永久使用或占用土地;

業主在任何土地面上、上方、下面、里面或經過部分施工或部分施工的權利;

按合同規定施工或維護工程而不可避免的人員或財產損失;

因業主、其代理人、雇員或其它不為承包人所雇用的承包商的任何行為或過失所造成的人員傷害或財產損失,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或曾由承包人、其雇員或代理人承擔的,但原本應當由業主、其雇員或代理人或其它承包商負責的那部分涉及損失或傷害的賠償。

22.2業主必須保護承包人不因與本條第1款規定事項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而受損失。

23.1在開工前,在不減少本合同第22條規定給他的義務和責任條件下,承包人必須對任何可能由于或因施工或因履行本合同而給包括業主的財產在內的任何財產,以及給包括業主的雇員在內的任何人員造成的重大或實質性損害、損失或傷害進行責任_____,本合同第22條規定的事項除外。

23.2此種_____必須在一_____公司投放,條款得經業主認可,業主不得無故不同意投保,_____金額不得少于標書附件規定的數額。承包人必須隨時應要求向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出示_____單和支付現行_____費的收據。

23.3_____條款中必須規定,承包人不得對可能得到_____賠償的有關事項對業主提出任何索賠,_____公司應保護業主免受索賠損失,且賠償其有關的任何訴訟費及開支和費用。

26.1承包人必須按國家或州一切有關施工的制定法、法令、或其它法規、或任何條例、或當地或其它合法當局的地方法規以及所有其財產或權利受到或可能受到工程影響的公共團體和公司的規章制度的規定,發布所有的通告和支付所有的費用。

26.3如工程師證實業主應償還已由承包人支付的此種費用,業主應償付或同意償付承包人所有此種金額。

27.所有在工地發現的化石、錢幣、有價值的物品或古物、建筑物和其他具有地質或考古價值的遺址或物品,均應被業主和承包共同認定為是業主的絕對財產。承包人必須采取恰當的措施,防止其工人或其他任何人轉移或破壞任何此種物品,并在物品發現后不待轉移,立即通知工程師代表并執行工程師代表的有關處置命令,其費用由業主承擔。

28.承包人必須保護業主不得因在工程或部分工程中使用或涉及到任何建筑設備、機械加工、或材料,從而侵犯與之有關的專利權、外觀設計、_____或商號或其它應受保障的權利而遭索賠或被起訴,并必須保護業主免受與此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支出或費用的損害。除另有規定外,承包人必須承擔工程或部分工程所需的石頭、沙子、砂礫、泥土或其他材料的運費、沙石產地使用費、租金和其他費用或補償(如果有)。

29.所有施工必需的活動,凡符合合同許可證的規定,必須開展,從而保證不無故妨礙公眾的便利,或妨礙公共或私人道路的通行、使用和占用,無論道路是通向或是在業主或其他人的地產上。倘若發生此類應由承包人負責的事件,承包人必須保護業主免受由此而引而起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費、訴訟費、開支和費用的損害。

30.1承包人必須采取各種合理手段,防止連接或通向工地的任何公路或橋梁由于承包人或其任何轉包人的使用而遭受損害,承包人尤其必須挑選路線、選擇使用_____,限制和分散裝載量,從而使因往來于工地的設備和材料的運輸而必然造成的異常交通盡可能地被合理限制,由此避免對公路和橋梁造成不必要的損害。

30.3如果在施工期間或以后任何時間,承包人因施工損壞公路或橋梁而被索賠,他必須立即報告工程師,其后,業主將商洽解決并支付索賠款,并保護承包人免受該索賠以及與之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的損害。如果工程師認為造成此種索賠或部分索賠的原因在于承包人沒有履行本條第1和2款規定的義務,由工程師確認的因此種不履行而損失的款額必須由承包人支付給業主。

31.承包人必須按工程師的要求,為業主雇用的其它承包商及其工人,以及為業主或其它合法當局雇用的工人提供合理開展工作的機會,這些工人可受雇在工地上或附近,從事不為本合同規定的任何工作或由業主簽訂的與工程有關或附屬工程的任何其它合同規定的工作。然而,如承包人應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書面要求,為其他承包人、業主或其它合法當局提供由他負責維護的道路,或準許使用其在工地的腳手架或其他設備,或提供其它任何類似性質的服務,業主必須向承包人支付有關此種使用或服務的費用,只要工程師認為合理。

32.在施工期間,承包人應保證工地沒有任何不必要的障礙物,妥善儲存或處置建筑設備和多余的材料,將所有殘余物垃圾或不再需要的臨時工程清理出工地。

33.完工之后,承包人應將所有建筑設備、多余材料、垃圾和各種臨時工程設施清理出工地,使整個工地和工程顯得整潔合乎標準,讓工程師滿意。

勞工

34.1承包人必須自己安排雇用所有當地或其他地方的勞工,并負責勞工的交通、食宿和工資,本合同另有規定的除外。

34.2只要合理可行,承包人應視當地情況,向工地的職員和工人提供充足的飲水和其他用水,讓工程師代表感到滿意。

34.3除非根據現行法律、法規及政府規章或命令,承包人不得進口、銷售、贈予、以物交換或以其它方式處置任何烈酒或毒品,或允許或讓其轉包人、代理人或雇員參與任何此種物品的進口、銷售、贈予、交換或處置。

34.4如上所述,承包人不得向他人贈予、交換或以其它方式處置任何武器或彈藥,也不得準許或容忍同樣行為發生。

34.5在處理與雇工的關系時,承包人應適當注意公認的節假日和宗教或其他習俗。

34.6一旦爆發傳染病,承包人必須遵守并執行政府或當地醫療衛生機構為治療此種疾病所制定的規章、命令及要求。

34.7承包人應隨時采取一切合理的預防措施,防止其雇員制造或在雇員中發生違法、_____或混亂行為,以維護治安和保護工程附近地區人員和財產的安全。

34.9如有必要,可在第二部分的第34條就所有其他有關勞工和工資的條件作出規定。

35.如工程師的要求,承包人應按工程師要求的格式和時間向工程師代表或其辦公室提交一份詳細報告,匯報其在工地隨時雇用的監督人員和不同等級勞工的數量,以及工程師代表可能要求的有關建設設備的情況。

材料和工藝

36.1所有材料和工藝均應符合合同的規定和工程師的指令,且應隨時在制造或加工地、工地或合同具體規定的其它地點,同時或在某一處,接受工程師可能命令進行的檢驗。承包人要為任何工程或任何材料的質量、重量或數量的檢查、測量和檢驗提供正常所需的幫助、工具、機械、勞力和材料,承包人還必須應工程師可能的選擇或要求,在材料應用于工程之前提供材料樣品以供檢驗。

36.2如合同明顯默示或明文規定,所有由承包人提供的樣品的費用應承包人自己承擔,否則應由業主支付。

36.3如合同明顯默示或明文規定,一切檢驗費用應由承包人負擔,對于僅是負載檢測和確認任何完成或部分完成的工程之設計是否符合要求的檢驗,本合同作有詳盡規定,可確保或準許承包商將其費用計入投標價格中。

36.4凡是工程師命令所作的檢驗,而

合同沒有默示或規定,或

雖有默示或規定,但卻是由工程師命令_____個人在工地之外、或在該檢驗物資的制造或加工地之外的任何地點進行的,

如檢驗結果表明工藝或材料不符合合同規定或工程師指令,檢驗費由承包人承擔,否則由業主支付。

37.工程師和他授權的任何人隨時有權到工程現場,到任何工程準備地或工程所需材料、制品或機械獲得地,承包人應為其行使或獲得此種到場權利提供一切便利和幫助。

38.1未經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的認可,任何工程不得被覆蓋或遮掩,承包人應為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提供充分機會,以檢查和測量即將被覆蓋或遮掩的任何工程,以及永久性工程開始前檢查地基。承包人應在任何此種工程或地基作好或即將作好檢查準備時及時通知工程師代表,工程師代表必須參加此種工程或地基的檢查,不得無故拖延,除非他認為檢查沒有必要,且由此通知承包人。

38.2承包人必須應工程師隨時作出的指示,打開業已覆蓋的工程某一或某些部分,或在工程上或經過工程開通道,并負責使之完好復原而讓工程師滿意。凡任何此種工程部分是在履行本條第1款之規定后被覆蓋或遮掩的,則打開和在工程上或經過工程開通道,以及使之完全復原的費用由業主承擔,否則所有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

39.1在施工中,工程師有權隨時書面命令:

把工程師認為不符合同規定的任何材料按命令中具體規定的時間從工地換走,用恰當合適的材料予以替換和把工程師認為不合符合同規定的材料或工藝換掉或適當重新施工,無論其在之前是否經過檢查或作過中期支付。

39.2如承包人未執行此種命令,業主有權雇用他人執行,業主應從承包人處收回由此而產生的所有費用和雜費,或從應付給或即將付給承包商的款項中予以扣除。

40.1收到工程師的書面命令后,承包人必須在工程師認為必要的時間,以其認為必要的方式,停止工程或部分工程的施工,只要工程師認為必要,還必須在停工期間妥善保護工程的安全。承包人根據本條款執行工程師指令而發生的額外費用應由業主承擔,除非此種停工是:

合同另行規定的,或

由承包人的某種違約而導致的必要停工,或

由工地的氣候條件導致的必要停工,或

為正常施工或為整個工程或部分工程的安全而作的必要停工,而不是因工程師或業主的任何行為或違約而產生的,也不是因本合同第20條規定的任何除外風險引起的。

承包人在收到工程師命令后__天內應書面通知工程師,要求賠償,否則將無權得到額外費用。如工程師認為承包人的要求公平合理,他必須按本合同第44條的規定,處理并決定此種支付給承包人的額外費用和/或停工時間。

40.2如整個工程或部分工程按工程師的命令停工,且停工90天后仍未得到工程師作出的復工命令,除非此種停工屬本條第1款第1、2、3或4項規定范圍之內,否則承包人可書面通知工程師,要求其在收到通知后__天內準許對整個工程,或停工的部分工程重新開工,如在此期間仍未獲得開工許可,承包人可以,但不一定必須,再作書面通知,按本合同第51條的規定將只影響到部分工程的停工視為是對該部分工程的省略,或,如停工影響到整個工程,視其為是業主廢棄合同。

開工時間和延誤41.接到工程師的書面開工通知后,承包人應在標書附錄中規定的期限內在工地施工,且必須迅速,不得延誤,工程師明文同意或命令,或承包人無法控制的原因除外。

42.2承包人應承擔因通往工地的所有特殊或臨時道路通行權而產生的費用。承包人也得支付為施工而應他的要求在工地之外食宿而發生的一切額外費用。

43.除按合同規定,工程整體完工前任何部分工程必須按時完工外,根據合同第48條的規定,整個工程必須在合同規定的期限內完成,該期限應從標書附錄規定的開工期的最后一天算起,或以本合同第44條的規定而準許的延期時間為準。

44.除承包人違約外,如因額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由此而涉及的任何延誤原因、或特別惡劣的氣候、或其它可能發生的任何特殊情況而使得承包人有權要求工程延期,工程師應決定延期時間,并由此通知業主和承包人。如承包人在此種工程開工后、或此種情況一發生、或按實情在其發生后的__天內,沒有向工程師代表提交詳細說明他認為有權延期的報告而讓此陳述當時便得到調查,工程師可不予考慮額外工程或工程量的增加或其它特殊情況。

45.除合同另有相反規定外,未經工程師代表的書面允許,任何永久性工程不得在夜間或星期天進行,同時也不得在其他被當地認作是假日的時間進行,但下列情況除外:因工程而不得已或為挽救生命、財產或維護工程安全而絕對必要,在這種情況,承包商應立即通知工程師代表。本條的規定不適用于按傳統需輪班或倒班進行的工作。

46.不論是何原因使得工程或其任何部分的進度讓工程師覺得太慢,因而無法確保在規定或延長期限內完工,只要該原因不至于讓承包人有權要求延期,工程師必須書面通知承包人,接到通知后承包人應采取必要的措施,工程師可同意加快進度,以便能在規定或延長期限內完工或完成某部分工程。承包人無權因采取此種措施而要求額外付款。如因工程師按本條款所作的通知的緣故,承包人需要求工程師準許在夜間或星期日,如果其在當地被當做假日,或在其它被當地當做是假日的時間工作,工程師不得無故不準許。

47.1如承包人未在本合同第43條規定的期限內完成工程,承包人應因違約而向業主支付合同所規定之款額,此款額為定額賠償金,而不是根據第43條規定的期限與實際完工時間之差按天數進行處罰。業主可在不損害其他收款措施的情況下,從他手中掌握的應支付或將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此種賠償金。此種賠償金的支付或扣除不得免除承包人完成工程的義務,或免除他的其它任何合同所規定的責任和義務。

47.2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如有某部分工程已由工程師按本合同第48條確認為完工,且已被業主占用,如在此后出現任何延誤,而本合同又無另行規定,因延誤本應處罰的定額賠償金則應按已完工的工程的價值所占全部工程價值的比例予以扣減。

47.3如要在合同中規定有關工程全部或部分完工的獎勵支付事項,此規定應列在第二部分的第47條中。

48.1當工程全部完工且滿意地通過了所有合同規定的最后檢驗后,承包人可向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發出有關通知,并承諾在維修期內將完成任何未完成的工作。此種通知和承諾必須作成書面形式,且應被視作是承包人要工程師發放工程竣工證書的要求。工程師應在此種通知送出后__天內或向承包人發出工程竣工證書,并交業主一本副本,注明他認為工程已按合同規定圓滿完工的日期,或向承包人發出書面指示,具體說明他認為在發放此種證書前承包人還需完成的一切工作。在發出此種指示后,工程師還應通知承包人關于此后以及在指示中所提及之工程完工前,可能出現且影響工程實際完工的任何欠缺。在令工程師滿意地完成所指明的工程并修正一切所指明的欠缺后,承包人有權在__天之內收到竣工證書。

48.2同樣,根據本條第1款規定的程序,就以下情況,承包人可要求,且工程師應頒發竣工證書:

合同中單獨作有完工期限規定的部分永久性工程竣工,以及

永久性工程的任何實體部分已竣工,令工程師滿意,且已被業主占有或使用。

48.3如部分永久性工程已實質性完工,且滿意地通過了合同規定的最后檢驗,工程師可在全部工程竣工前頒發此部分工程的竣工證書,一旦頒發此種證書,承包人應被視作已承諾在維修期內完成此部分工程中一切尚未完成的工作。

48.4在工程全部完工前就永久性工程的某一部分發放竣工證書,并不視為已經完成任何所需的地面或地表還原工作,證書中明文規定的除外。

維修及欠缺

49.2為按合同規定條件在維修期滿時或其后盡快將工程交給業主,除合理損耗外,為讓工程師感到滿意,承包人必須盡快完成本合同第48條中規定的在完工日尚未完成的工作(如果有),以及完成工程師在維護期間,或在維護期滿后__天內因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在維護期滿前的檢查而可能書面要求承包人完成的諸如修理、修正、再建、調整,以及修正欠缺、缺陷、縮誤和其他毛病等一切工作。

49.3如工程師認為此種工作是因承包人使用的材料或工藝不符合合同的要求所至,或因承包人未履行其合同義務(明示或默示不論)所至,一切費用應由承包人承擔。如工程師認為此種需要是其他原因所至,則應對此種工作進行估價,并按附加工程支付。

變更、增加和省略

51.1如工程師認為必要,他應對整個工程或任何部分的形式、質量或工作量作相應變更,且他有權因其它任何理由,命令承包人作出且承包人必須作出以下變更:

增減合同所規定的工程量,

省略任何部分工程,

改變任何部分工程的特性或質量或類別,

改變任何部分工程的平面、型線、位置和面積,

增加竣工所需的任何額外工程,

但此種變更不得以任何方式使合同失效,此種變更所需的一切費用(如果有)應在確定合同價格時予以考慮。

51.2如無工程師的書面命令,承包人不得作任何此種變更。然而,如工程量的增減不屬本條規定的應作命令的范疇,而是因超過或不足建筑工程清單的規定所至,則不要求有書面命令。另外,如工程師因任何原因認為有必要口頭作此種命令,承包人必須服從,且工程師對該口頭命令的確認書,不論在命令執行前或后給予,都應被視作是本條款所指的書面命令。此外,如承包人在__天內書面向工程師要求確認,而工程師在__天內未用書面駁回此確認,其應被視為是工程師所作的書面命令。

52.1凡由工程師命令增減的工程,如工程師認為可行,均應按合同價格予以估價。如合同所列的價格不適用所增減的工程,應由工程師和承包人協商出合適的價格。如不能就此達成協議,應由工程師決定一個他認為恰當的價格。

52.2如工程師認為,涉及整個工程或部分工程的質或量的增減,使得本合同中所列的任何工程項目的價格因此種增減而不再合理或不切實際,工程師和承包人則應協商一個合適的價格。如不能就此達成協議,應由工程師決定一個他認為恰當的價格。

除非在命令作出之后盡快,如是額外或增加工程,則在工程動工前或之后盡快以書面形式:

由承包人通知工程師他要求額外支付或更改價格,或

由工程師通知承包人他打算改變價格,否則不得按本條第1款增加或減少工程量,或按本條第2款變動價格。

52.3竣工驗證時,如發現增減工程的費用超過驗收證書所注明數額的__%,除去所有的規定費用、臨時費用和零工補貼外,如有任何是因:

變動命令累計所至,以及因修正建筑工程清單所列的估算工程量所至,所有臨時費用、零工補貼和本合同第70條第1款規定的價格調整除外。

若非其它原因,合同價格應由承包人和工程師協商予以調整,或,如協商不果,則由工程師在考慮所有材料及相關的,包括承包人的場地及合同的一般間接費用在內的因素的基礎上予以決定。

52.4如工程師認為有必要,可書面命令將增加或替換的工程按零工計價。此種工程承包人所得報酬應根據合同中的零工細目表的條件,按其標書中所附的價格予以支付。

承包人應向工程師提供必要的收據或其它憑證以證實其支出,并應在訂材料之前,向工程師提交報價單以求批準。

52.5承包人應每月向工程師代表提交一份報告,盡可能全面詳盡地索要他所認為有權要求的一切額外費用,以及陳述上月他按工程師的命令所作的一切額外工作。

設備、臨建工程和材料

53.1承包人所提供的所有建筑設備、臨建工程設施和材料抵達工地后,應視作完全用于施工,承包人不得移動它們或其任何部分,經工程師書面同意,將它們從工地一端移到另一端除外,工程師不得無故不予同意。

53.5業主應在需要時協助承包人為工程所需的建筑設備、材料和其他物品結關。

53.6其他任何影響建筑設備、臨建工程設施和材料的條件必要時應在第二部分的第53條予以規定。

54.本合同第53條的執行不得視為默示工程師認可該條款所指的材料或其他事項,也不得妨礙工程師在任何時候拒絕使用任何此種材料。

測定55.建筑工程清單所列的工程量為估計數量,不應視為是承包人履行合同義務所完成的實際工程量。

56.如無另行規定,工程師應通過測定判斷按合同所完成的工程的價值。如他要求對某部分或某些工程進行測定,他應通知承包人的授權代理人或代表,該代理人或代表應立即參加或派一名合格的代理人協助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進行此種測定,并提供工程師或其代表所要求的一切詳細情況。倘若承包人未參加或忽略或忘記派代理人協助,工程師所作的測定或他認可的測定應被視為是對工程所作的正確測定。如永久性工程是靠記錄和圖紙進行測定,工程師代表應按月準備記錄和圖紙,如應書面要求,承包人應當在__天內與工程師代表一起檢查并認可此種記錄和圖紙,一經認可,承包人應在記錄和圖紙上簽字。如果承包人不參與檢查,記錄和圖紙應被視為正確無誤。如檢查完此種記錄和圖紙后,承包人不予認可或雖認可但不簽字,該記錄和圖紙仍應被視為正確無誤,除非承包人在此種檢查后__天內書面告知工程師代表,他認為記錄和圖紙中哪些不正確,并要求工程師予以裁決。

57.工程測定應采用凈值,不管一般習慣或當地慣例如何,除非本合同另有明文規定。

暫列款

58.1“暫列款”是指合同中規定且列在建筑工程清單上的,按工程師的指令及自由處置的一筆用于施工、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或用于意外事故的金額,可全部或部分使用,或根本不用。凡涉及與暫列款有關的工程、供應或服務的款項,只有經工程師按本合同規定同意或決定使用的方能列入合同價格。

58.2就每一筆備用款,工程師有權命令用于:

施工,包括應由承包人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合同價格應包括按合同第52條規定用于此種施工或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的費用。

由下文所規定的指定轉包人的施工,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由此付給承包人的款項應按本合同第59條第4款的規定確定并支付。

承包人所購買的貨物和材料。由此支付給承包人的款項應按本合同第59條第4款確定并支付。

58.3凡工程師要求,承包人應提供與暫列款有關的開支的所有報價單、發票憑證、帳目或收據。

指定分包人

59.1所有在合同暫列款項下施工或提供任何貨物、材料或服務的已由或將由業主或工程師指定或挑選的專家、商人、手工工人和其他人,以及所有根據合同規定,得到承包人任何分包工程且由此施工、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的人,均應被視為是由承包人雇用的分包人,在本合同中稱為“指定分包人”。

59.2承包人不得因業主或工程師的要求,或被認為有任何義務而雇用其有理由反對的,或不與其簽署含有下列規定的合同的指定分包人:

就工程、貨物、材料或服務,分包合同當事人,即指定分包人將對承包人承擔本合同所規定的承包人應對業主承擔的同樣的義務和責任,并不讓承包人再履行此義務和責任,且不讓其受因履行此種義務和責任而產生或與之有關的,或因不履行此種義務或責任而產生或與之有關的一切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的損害,以及

59.3如暫列款項下所提供的服務包括任何設計事項或對任何一部分永久性工程的詳細規定,或說明工程所使用的任何設備的規格,此種要求應在合同中明文規定,且寫進指定分包合同。指定分包合同應明確規定,提供此種服務的指定分包人應不讓承包人承擔此種服務,且不讓承包人因未履行此種義務或因履行此種義務而引起的或有關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而受損害。

59.4就指定分包人所進行的所有施工,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而言,應納入合同價格中的有:

按工程師的指令及根據分包合同,已實際由或應由承包人支付的款項;

涉及建筑工程清單中所列的(如果有)由承包人提供勞務的,或可能由工程師按本合同第58條第2款所命令的,且可根據本合同第52條確定的款項;

就所有其他費用和收益而言,應采用用一百分比率乘以實際支付或即將支付的款額所得出款項計算,如建筑工程清單已有對有關暫定款列定一個比率的規定,則應按承包人就該項目列定的比率予以計算,如無此種規定,則應按承包人在標書附錄所列的,且建筑工程清單已就該具體項目作出認可的比率計算。

59.5在按本合同第65條出具任何證書前,若其包括有有關任何指定轉包人所完成的工程,提供的貨物、材料或服務的任何付款,工程師有權要求承包人提供充足證據,證明包括在先前證書中的有關該指定分包人的工程或貨物、材料或服務的付款,已全部由承包人支付或清償,否則將視為拖欠,除非承包人:

書面通知工程師,他有充足理由不予或拒絕此種付款支付,且

向工程師提供充足證據,證明他已就此書面通知該指定分包人,

業主有權在工程師出具證書后,向該指定分包人直接支付按規定應由承包人向該指定分包人支付,然而卻沒有支付的所有款項,留置款除外,然后從業主應支付或即將支付給承包人的任何款項中將此筆付款抵銷。

59.6如上所規定,如果指定分包人在施工,或提供貨物、材料、或服務中對承包人承擔的義務期限超過本合同所規定的維修期,承包人應在維修期滿后,隨時把此種義務在期滿前所產生的利益應業主的要求轉讓給業主,費用由業主承擔。

證書和付款

60.1除另有規定外,付款應按第二部分第60條的規定,分月進行。

60.2如業主向承包人預付有關建筑設備和材料的款項,付款和還款的條件應在第二部分第60條中予以規定。

60.3如因施工需從施工所在地國的他國進口材料、設備,或因工程或任何部分工程需由此種他國輸入的勞務完成,或因任何其它情況必需或必要,合同項下的某部分付款需按本合同第72條的規定用有關外匯進行支付,支付條件應按合同第二部分第60條的規定處理。61.除本合同第62條所述的維修證書外,任何證書不得視為是對工程的認可。

62.1只有工程師簽發了維修證書且交給業主,說明工程已完工,維修情況令他滿意,才能視合同已經完全履行。工程師應在維修期滿后,或,如工程的不同部分適用不同的維修期,在最后一個維修期滿后__天內簽發維修證書,或在所有在此維修期中,按本合同第49和第50條規定,命令進行的工程完成且令工程師滿意后立即簽發,本條款必須全面執行,不管先前業主是否已進入、占有或使用工程或工程的任何部分。維修證書的簽發不得作為按第二部分第60條的規定向承包人支付第二筆留置款的前提條件。

62.2業主不得因本合同或施工所產生或與之有關的任何事項對承包人負責,除非承包人在簽發本條款規定的維修證書前,就此種事項已提出書面索賠。

62.3盡管簽發了維修證書,承包人以及業主(但應符合本條第2款的規定)仍應對發生在證書簽發前而在證書簽發時尚未履行的合同義務負責,為決定此種義務的性質及范疇,應視本合同繼續對合同雙方有效。

補救和權力

63.1如果承包人破產,或被法院下達了破產者產業管理接收令,或遞交了破產申請,或因債權人而處置或轉讓財產,或同意在債權人決議委任的檢查委員會監督下執行合同,或,如其是一個公司,將被清算(不是因合并或重組而進行的自愿清算),或承包人事先未征得業主的書面同意而轉讓合同,或工程師書面向業主證明,他認為承包人:已經撤銷合同,或沒有正當理由但卻不開工,或在收到工程師要求繼續工程的書面通知后,停工__天,或在收到工程師書面通知,說明某些材料不適用或某工程應予否決后__天內未從工地搬走這些材料,或未拆毀此種工程重建,或不按合同施工,或長期或公然不履行其合同義務,盡管工程師已書面提出警告,或不顧工作質量,或無視工程師的指示,轉包任何合同部分,

此時,業主可在書面通知承包人_______天后進駐工地,并將承包人逐出,由此不會造成合同無效,或解除承包人的任何合同義務或責任,或影響合同賦予業主或工程師的權利和權力,業主可自己完成工程或另雇其他承包人完成工程。為完成工程,業主和其他承包人可充分使用其認為合適的,按本合同規定被視為是專門為施工而保留的建筑設備、臨建工程和材料,業主可隨時出售上述任何建筑設備、臨建工程和未使用的材料,并將出售收人抵付按合同規定承包人應支付或可能支付給他的任何款項。

63.2業主進駐工地并逐走承包人之后,工程師應盡快單方面,或通過了解雙方當事人,或在作過他所認為恰當的調查或咨詢之后作出安排或決定,并證明到此種進駐與被逐時為止,按事實上已完成的合同工程,承包人已獲得或理應獲得的款項(如果有),以及計算出上述任何未使用或只部分使用的材料、建筑設備和臨建工程的價值。

63.3如果業主按本條規定進駐工地并逐走承包人,他應在維修期滿,且所有施工和維修費、延誤完工賠償費(如果有)、和業主所發生的其他費用被核實,且經工程師證明后,方才負責對承包人按合同進行支付。此時,承包人有權得到的款額(如果有)僅為工程師證明,因他妥善完工而應得的款額減去上述款項之差。如上述費用超過承包人妥善完工應得的款額,經要求,承包人得向業主支付此超出部分款額,超出部分應視為承包人對業主的負債,且可照此收回。

64.如在施工或維修期間,因工程或部分工程發生或涉及任何意外、或事故、或其他事件,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認為需馬上進行補救或其他工作或修理,以保證工程的安全,而承包人無法或不愿馬上進行此種工作或修理,業主可雇用并支付他人進行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認為必要的此種工作或修理。如工程師認為,業主所進行的此種工作屬于承包人按合同規定應自己付費完成的工作,業主由此所發生的一切費用應由業主向承包人收回,或從其應付給或可能應付給承包人的款項中扣除。在此種任何緊急事件發生后,工程師或工程師代表應根據情況,盡快書面告知承包人。

特定風險

65.本合同任何條款均服從以下規定:

65.1任何責任,不論屬于賠償或其他,也不論其是有關或涉及工程(以下提及的任何特定風險發生前,已按本合同第39條宣布為不適用的工程除外)、業主或第三當事人的財產的毀壞或損壞,或有關或涉及人員傷亡,只要是因以下所規定的特定風險導致,承包人慨不負責。業主必須保證承包人不受上述情況以及由此所引起的任何索賠、訴訟、損害賠償金、訴訟費、開支和費用的損害。

65.2如工程或任何在工地、或從附近運往工地的材料,或承包人其他用于或旨在用于工地的任何財產因上述特定風險受到毀壞或損壞,承包人有權得到以下償付:

因此而被毀壞或損壞的任何永久性工程或材料,以及,只要工程師要求,或工程完工所必需,按成本費加上工程師證明合理的利潤為基準支付;恢復或補償工程被如此毀壞或損壞的部分;恢復或補償承包人用于或旨在于工程的此種材料或其他財產。

65.3因地雷、炸彈、炮彈、手榴彈、或其他射彈、導彈、彈藥、或軍用炸藥的爆炸或沖擊(不論時間和地點)所導致的毀壞、損害、受傷或死亡應被視為是上述特定風險的結果。

65.4除本條以下關于戰爭爆發的規定外,業主應償還承包人因上述特定風險而發生的任何施工額外或附加費用,在任何特定風險發生前按合同第39條視為不適用的工程的重建費不在此列,承包人一旦知道此種費用增加,必須立即書面通知工程師。

65.5特定風險指戰爭、戰爭狀態(不論宣戰予否)、侵略、外國敵對行為、本合同第20條第2款規定的核危險和聲波風險、或與正在或即將施工或維修的工程所在地國有關的反叛、革命、暴動、軍事政變、篡權、內戰,或(只是由承包人或其轉包人的雇員和因施工引起的除外)騷亂、動亂或混亂。

65.6在合同執行時,如世界任何地方爆發戰爭,無論宣戰與否,是否在財政或其他方面對工程造成了重大影響,除非和在本合同按本條款規定終止前,承包人應繼續盡力完成工程。業主在戰爭爆發后隨時有權書面通知承包人終止合同,一旦此種通知發出,除本條所規定的雙方權利和第67條的規定外,合同應當終止,但不得損害任何一方與以前任何違約有關的一切權利。

65.7如合同按上一款規定終止,承包人應迅速從工地移走所有建筑設備,并向其轉包人提供同樣的轉移設施。

65.8如果合同如上終止,就承包人所得的暫付款項中尚未包括的在終止之日前已完成工作的款項,業主應按本合同所規定的價格支付給承包人,此外還應支付:

所有有關臨時單據應予支付的款項,只要單據所含的工作或服務已經完成,如此種單據所含的工作或服務只完成一部分,則只支付經工程師確認的應予支付的那一部分款項。

因工程而訂購的材料或貨物的合理費用,包括已運交承包人的和承包人按法律有義務接收的材料或貨物,業主向承包人付款后,這些材料或貨物即成為業主的財產。

經工程師確認的,承包人為完成整個工程而發生的合理費用,只要本款上述各種費用未將此費用包括在內。

本條第1、第2和第4款所規定的追加付款。

本條第7款所規定的搬遷建筑設備的合理費用,如果承包人要求,包括將此設備運回到承包人注冊國的主要設備堆置場的費用,或運至其他地點的費用,但此費用不得超過運回注冊國的費用。

合同終止時,遣返承包人雇用在工程上或與之有關的職員和工人的合理費用。

對本款項下業主應予支付的款項,業主有權用承包人的應付款來抵沖,包括建筑設備及材料的預付款的未償余額,以及其他任何在合同終止日按合同條款業主有權向承包人回收的款項。

受挫失效

66.如合同締結后爆發戰爭,或出現雙方無法控制的其他情況,使得任何一方無法履行其合同義務,或根據合同適用的法律,雙方被解除了繼續履約的義務,由業主對已完成的工程而支付承包人的款額應當等于按本合同第65條規定之金額,即如果合同根據第65條之規定終止時,應當支付的金額。

爭議的解決

67.業主與承包人或工程師與承包人因合同或工程施工而發生的或與之有關的任何爭議或分歧,無論是在施工中還是在完工后,無論是在合同終止、撤銷或違約前后,首先應當提交工程師解決,應任何一方要求后_______天內,工程師必須將其決定書面通知業主和承包人。除按以下規定提出仲裁外,此種有關上述所有事項的決定為最終決定,對業主和承包人均有約束力的,且立即對業主和承包人生效,承包人應繼續施工并盡一切應有的注意,無論他或業主或承包人是否要按以下規定提請仲裁。在工程師將決定書面通知業主和承包人后,如_______天內未收到業主或承包人的仲裁申請,上述決定應作為最終決定,對業主和承包人均有約束力。如工程師未按上述規定應要求在_______天內通知其決定,或業主或承包人對此種決定不滿意,在此后或此種情況下,業主或承包人可在收到決定通知_______天內,或在最先所說的_______天期滿后_______天內,視情況而定,將爭議事項按下述規定提交仲裁。所有爭議或分歧,凡工程師的有關決定(如果有)如上所述不再是最終和有約束力的,均應由根據《國際商會調解和仲裁規則》所指定的一名或多名仲裁員按該規則規定予以最終解決。上述仲裁員(們)有權評論、修正和復審工程師的任何決定、意見、指示、證書或估價。在仲裁過程中,任何一方均可不受限制地向仲裁員(們)提供當時供工程師作出決定而采用的證據或論據。不論工程師按上述規定曾作過何種決定,均不得剝奪其被傳喚作為證人,且就按上述規定提交仲裁的爭議或分歧的任何有關事項向仲裁員(們)提供證據的資格。不論工程尚未或認為尚未完工,均可提請仲裁,但業主、工程師和承包人的義務不得因在施工進程中提起仲裁而改變。

通知

68.1業主或工程師按合同條款給予承包人的所有證書、通知或書面命令均應郵寄或送交至承包人的主要營業地,或承包人指定的其他通訊地址。

68.2所有按本合同條款給予業主或工程師的通知均應郵寄或送交至第二部分有關通知條款所指定的其各自的地址。

68.3任何一方均可把一指定地址改為在施工地國的另外一個地址,但事先應書面通知另一方,工程師在改變地址前需書面通知雙方當事人。

業主違約

69.1如果業主:

在工程師證書所認定的應付款項按合同條款到期_______天內未向承包人支付,業主按合同有權所作的扣除部分除外,或

干涉或阻礙或拒絕同意頒發任何此種證書,或

破產或、如為公司,即將被清算,而此種清算不是為了重組或合并,或正式通知承包人,因不可預見的原因,鑒于經濟混亂,其無法再履行其合同義務,承包人應有權在提前天書面通知業主,并將副本呈交工程師后,終止其合同雇傭關系。

69.2本條第1款規定的_______天通知期限到期后,盡管本合同第53條第1款作有規定,承包人仍然應盡量迅速地從工地撤走他所帶來的所有建筑設備。

69.3如果合同如此終止,業主必須向承包人承擔本合同按第65條規定終止時一樣的支付義務,但除了第65條第8款所規定的款項外,業主還必須向承包人支付因合同由此終止而造成的或有關的或導致的滅失或損失費。

費用與法規的變更

70.1合同價格的調整應與勞工或/和材料成本的增減,或其他任何影響施工費用的事項相關,應按第二部分第70條規定執行。

70.2在提交工程標書最后期限前的_________天之后,如施工或即將施工工程所在地國的任何國家或州的法規、法令、政令或其他任何地方和其他權力機構的法律或條例或規章發生變化,或適用了使承包人的施工費用發生增減(非本條第1款所述的增減)的任何州的法規法令、政令、法律、條例或規章,此種費用增減應經工程師證明,且由業主支付或記人貸方,合同價格也應作相應調整。

貨幣和匯率

71.在提交標書最后期限前的天之后,如施工或即將施工工程所在地國的政府或政府授權機構對合同價格計價貨幣實行貨幣管制和/或貨幣兌換管制,業主應補償由此對承包人造成的一切損失或損害,承包人在此種情況下有權行使其他任何權利或補救措施不得由此而受影響。

72.1如果合同規定,承包人的支付應全部或部分使用一種或多種外幣,此種支付不得受特定外幣與施工工程所在地國的貨幣間的匯率變化的影響。

72.2如業主要求標書計價只用一種貨幣,而支付卻用多種貨幣,且承包人已說明他要求用其他貨幣支付的比例或數額,用于計算此種比例或數額支付的貨幣兌換率應為現行匯率,即由施工所在地國的中央銀行在提交標書最后期限前的天當日所決定的匯率,就此,業主必須在標書提交前告知承包人,或在投標文件中予以寫明。

72.3如合同規定使用多種貨幣支付,凡涉及按本合同第58和第59條規定使用暫列款的項目,其用外匯支付的比例或數額應按本條第1和第2款制定的原則予以確定。

(本部分以下所列規定是對第一部分條款在各種具體情況下的補充或修改。)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本篇2

委托方:(簡稱甲方)

施工方:(簡稱乙方)

建住房工程,經雙方協商決定由乙方施工,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

發包方:

承包方:

甲方計劃新建房屋一幢,在公平競爭中擇優將此房屋建修中的木工工程承包給乙方為完成甲方設計的木工工程任務,明確相互權利義務關系,經雙方協商,特簽訂此合同。為信守合同,并嚴格地履行,共同遵守些列條款:

一、工程規模:甲方新建房屋為兩樓一底,門排兩個,鋼筋混磚結構,樓層面每層鋼筋水泥澆筑。

二、木工工程價款:甲方以基墩每個米元,樓層板面每平方米元,地穿梁每米元,立柱每元計價。

三、質量要求:乙方必須保證立柱、基墩、地穿梁按照甲方房屋設計的規格施工,同時保證每樓板面平整,每樓梯步均勻。

四、安全事故責任:乙方在工程施工中,時刻將安全意識放在重中之重。若出現安全事故,一旦甲方買了意外保險,按照國家規定的意外保險處理后,甲方概不負其它一切任何責任。

五、本合同自簽訂之日起,甲乙雙方簽字生效。

六、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通過協商形成共識后,與本合同同等生效。

七、本合同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

甲方:

在場人;

乙方:

______年月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本篇3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概況及要求

1、施工地點:

2、施工內容:3、承包方式:4、總價款:(人民幣)

5、施工期限:自年至年月日竣工,工期天。

二、工程質量及驗收:

1、本工程執行《建筑裝飾工程技術規程》、《裝飾裝修驗收標準》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三、工程付款及結算:

四、違約責任:

由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工期順延。由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1%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五、解決糾紛方式:

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憑本合同文本,可向建筑裝飾協會裝飾委員會商請調解,或向消費者協會投拆。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法律機關申請仲裁。

六、本合同一式4份,甲、乙雙方各執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甲方負責人:乙方負責人:

聯系電話:聯系電話:地址:地址:

簽訂日期:年月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本篇4

發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甲方同意將所承包的工程樓所有的模板制作,安裝人工費分包給乙方施工。為明確甲、乙雙方的權利和義務,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經雙方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第一款: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3、結構類型:框剪結構

4、合同工期:按總包方的要求確定。

第二款:承包范圍

施工圖紙上所有的模板的制作、安裝、人工及大型裁板機及小型電鋸和釘子、鐵絲,具體包括以下內容:

1、模板現場內制作、安裝、拆除的所有工序和所有機械,圓盤鋸不能上樓。

2、場內地面和樓層的全部模板、架料及所有配件的運轉、模板拆除(包括二裝支模的拆出,但費用另計)后樓層間的上下傳遞,每層刷一道隔離劑。

3、清理模內雜物,拆模后清理模板、架管、扣件、蝴蝶卡,對拉桿并堆放到指定地點。

4、協助工長抄平放線,每次不得少于2人,安放預埋件,預留空洞及插筋,混泥土澆注時的值守看模。

5、柱、墻的定位,鋼筋焊接內撐的安裝。

6、如天棚不能達到相應的刮膩子條件,剔打由乙方負責。

第三款:承包價款

7、本工程模板分項部分的承包單價為按圖紙、會審記要及設計變更計算出的模板接觸面積計算,如造成乙方返工由甲方補標面積或時工補貼。地下室模板按模板接觸面積以計算。3.2+0.00以上按模板接觸面積計算。

第四款:質量要求

1、乙方必須按照國家和地方現行的《模板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進行施工,保證此工程剪力墻不抹灰。如果因乙方原因達不到剪力墻不抹灰的標準,所有的人工費、材料費由乙方全部承擔。

2、如果因乙方質量多次達不到要求,且屢教不改,并導致總包單位要求更換班組,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乙方應在甲方解除合同通知后三天內無條件退場。乙方退場后甲方將對乙方的產品進行質量檢查和工程量核算,檢查合格付已完工的60%,余款六個月付清。

第五款:工程工期

1、乙方必須按照總包方勞務項目部的工期安排組織勞動力,并按時完成承包范圍內的工作。

2、如乙方在施工過程中不能達到甲方的工期要求,且經甲方多次要求增加勞動力未果,甲方有權抽調其他班組參與施工,該班組與甲方直接結算,結算費用從乙方的工程款中扣出,結算單價是乙方承包價的1.2倍,如拖延工期達到48小時,班組無條件付給勞務公司租賃費和管理費。

3、如果因乙方原因不能按時完工并影響工期,甲方有權依照總包方的處罰規定對乙方進行處罰,且有權不退還保證金。如因材料原因造成工期延后,乙方可要求甲方相應順延工期。

第六款:安全施工

1、乙方進場時必須協助甲方對其工作人員進行上崗安全培訓并填寫三級教育卡。

2、上班時間必須戴安全帽,高空作業必須系掛好安全帶。

3、乙方必須按照施工安全操作規程的要求足額、保質的配給工作人員勞動保護用品,并接受勞務項目部的檢查。

4、如因乙方工作人員自身原因(違章操作或未配備相應的防護措施、物品等)造成自身或他人傷、亡、殘的所有一切費用由乙方自行負責處理。

5、輕傷事件3000.00元以內班組自行負責處理并承擔。

第七款:文明施工

1、乙方必須按照甲方的要求組織文明施工,做好木工施工范圍內的場地清理、材料堆碼,必須做到工完場清。

2、工作人員不得在施工現場打架斗毆,(打架每次雙方各罰5000元),不得酒后上班,寢室每天必須清理打掃干凈。

3、班組長及工人要服從甲方安排,如乙方乙方違反文明施工規定的,按甲方與總包方的協議進行處罰。

4、乙方應積極配合相關部門定期或不定期的文明施工檢查,如文明施工檢查不合格造成的罰款由班組承擔。

第八款:甲方責任

1、指定為本工程駐工地負責人(聯系電話:),對工程質量、進度、成本、安全、文明施工進行指導、監督和檢查,并負責驗收、變更和工程量審核等工作。

2、配合總包方將施工所用的水、電線路接至施工現場內。

3、按合同的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

4、負責協調同總包單位和其他有關單位的關系。

第九款:乙方責任

1、指定為本工地的現場代表(聯系電話:),負責模板工作勞動力組織和模板工程的質量、進度、材料租賃、安全文明進行嚴格的控制,并做好施工現場的各種協調工作。

2、按照合同約定的質量和工期要求完成所承攬的工程。

3、接受甲方及總包單位對整個工程的統一部署和管理,遵守甲方和總包方的所有管理制度,配合其他專業及相關交叉施工

4、對工作范圍內的安全負責,并承擔因安全事故而產生的全部費用。

5、嚴格按施工圖紙、會審記要、設計變更、施工規范、安全操作規程的要求施工,做好各項質量驗收記錄。

6、下道工序施工前,負責對所做工作的成品保護。

第十款:付款方式

1、工程+0.00以上二層砼澆筑完后按所做工程量的工程款%支付,其余付款與甲方與施工單位簽定的主合同為準(每月工程量所涉及工程款%支付),主體封頂后15個工作日內支付所做全部工程款的%。

2、工程余款內外抹灰全部完工,經甲方驗收合格40天內支付。

第十一款:如因甲方原因停工,乙方工人車旅費及相應的人工費均由甲方負責。

第十二款:解決爭議:

發生爭議由甲方雙方協商解決,如協商解決不能達成一致,可委托仲裁機構調解,調解不成則可申請法院裁決。

第十三款:未盡事宜由甲、乙雙方共同協商解決。

第十四款:本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蓋章生效,合同一式四份共五頁。甲乙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

甲方代表:身份證號碼:

乙方:

乙方代表:身份證號碼:

年月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本篇5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經濟合同法》或《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法》的規定。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基礎上,就乙方承包甲方的裝飾工程的有關事項,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工程面積(約)平方

1.4工程承包方式(經雙方確認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為準)包工、包全部材料。

1.5工程期限:天,自20__年__月__日至20__年__月__日。

1.6工程質量按圖紙施工和合同約定

1.7合同總價款(人民幣)__萬元,(大寫)__萬元整。

第二條:甲方工作

2.1開工前三天,向乙方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一份,作為合同的附件,并無償提供給乙方施工用水、電條件,協助乙方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審批手續。

2.2負責協調施工隊伍和鄰里之間的關系。

2.3負責辦理物業部門開工手續及支付有關費用。

2.4參與工程質量和施工進度的監督,并對工程的各種材料上、檢查。

2.6如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的審批手續。

第三條:乙方工作

3.1施工中,嚴格執行安全施工,規范操作,放火規定,質量標準,按期,保質完成本合同約定的工程內容。

3.2嚴格執行本市有關施工現場,管理規定,不得擾民及污染環境。

3.3保護好原居住室內的各種物資。

3.4保證施工現場的整潔,工程完工后,負責清掃施工現場。

第四條:工程變更

施工期間對合同約定的工程項目或施工工藝,需要變更的,雙方協商一致,簽訂書面變更協議,同時調整相關的費用及工期,工程變更協議作為竣工結算和順延工期的依據。

第五條:工期約定

5.1工程量變化或設計變更。

5.2不可抗拒的各種因素。

5.3甲方未按期支付工程款。

第六條:工程質量

6.1本工程以施工圖紙,做法說明,設計變更和(建筑裝飾工程施工及驗收規范)等質量標準進行評定。

6.2本工程應達到國家的質量評定標準。

6.3對工程質量發生爭議時,申請相關行政主管部門對質量予以評定,認定。

第七條:材料供應

7.l裝飾材料在參照所報預算價格的基礎上,甲、乙雙方共同考察確認。

7.2裝飾材料執行國家有關標準。

7.3嚴禁購進不合格的,假冒偽劣產品。

第八條:安全防火

8.1乙方在施工期內,應嚴格執行(建筑安裝工人安全技術規范)確保施工安全。

8.2由于乙方原因,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一切安全事敵和消防事故,由乙方承擔損失。

第九條:工程款支付方式

第十條:違約責任

10.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晚期開工或中途停工,工期可順延,甲方不按合同約定撥款,每拖延天,按工程總價款的1%支付滯納金。

10.2由于乙方原因,每拖延天,乙方支付甲方工程總價款1%的違約金。

10.3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條:本合同在履行期內,如雙方發生爭議時,任何一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__市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二條:其他

1、本工程項目水、電材料(包括線盒、膠布等小件)由甲方購買,乙方負責安裝。其他均為包工包料乙方承建。

2、本項目合同簽訂前,雙方已詳細商談該項目的各種裝飾結構細節,乙方已全部明白無誤,故若有遺漏小項目不在本合同及預算表中體現的,乙方也須照合同完成遺漏之項目,并不另加收工程款。(注:項目不能超過2個,每個不能超過元)

甲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本篇6

發包方(簡稱甲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承包方(簡稱乙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根據《民法典》、《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中華人民共和國消費者權益保護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價格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設部(1997)92號文《家庭居室裝飾裝修管理試行辦法》以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規定的原則,為保護雙方的合法權益,結合本工程的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共同遵守。

一、概況

1.甲方裝飾住房系合法居住。乙方為本市經工商行政管理機關核準登記并經市建委有關部門審定具有民用裝飾《資質證書》的企業法人。

2.裝飾施工地點:_________區___________路____弄(村)____號___樓____室。

3.住房結構:____________房型______房_____廳_____套,施工面積___________平方米。

4.裝飾施工內容:詳見附件一《裝飾施工內容表》。

5.承包方式:__________________(包工包料、清包工、部分承包)。

6.總價款:¥_________元,大寫(人民幣):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其中:材料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人工費:_____________________

管理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設計費:_____________________

垃圾清運費: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稅金(3.41%):____________

其他費用: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經雙方認可,變更施工內容,變更部分的`工程款按實另計。

7.工期:自__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日開工,至________年_____月____日竣工,工期________天。

二、關于材料供應的約定:

1.甲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二《甲方提供材料、設備表》。

本工程甲方負責采購供應的材料、設備,應為符合設計要求的合格產品,并應按時供應到現場,乙方應辦理驗收手續。如甲方供應的材料、設備發生質量問題或規格差異,乙方應及時向甲方書面提出,甲方仍表示使用的,由此造成工程損失的,責任由甲方承擔。甲方供應的材料抵現場后,經乙方驗收,由乙方負責保管,乙方可收取甲方提供材料價款保管費,費率由雙方約定,由于保管不當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賠償。

2.乙方提供的材料:詳見附件三《主材料報價單》。

3.乙方對甲方采購的裝飾材料、設備,均應用于本合同規定的住宅裝飾,非經甲方同意,不得挪作他用。如乙方違反此規定,應按挪用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4.乙方供應的材料、設備,如不符合質量要求或規格有差異,應禁止使用,如已使用,對工程造成的損失由乙方負責。如乙方提供的材料、設備系偽劣商品,應按材料、設備價款的雙倍補償給甲方。

三、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1.本工程執行dbj08-62-97《住宅建筑裝飾工程技術規程》、db31/t30-1999《住宅裝飾裝修驗收標準》和市建設行政主管部門制定的其它地方標準,質量評定驗收標準。

2.本工程由_________方設計,施工方案。

3.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

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變。

5.在施工過程中,甲方提出設計修改意見及增減工程項目時須提前與乙方聯系,在簽訂《工程項目變更單》(詳見附件四)后,方能進行該項目的施工,由此影響竣工日期甲、乙雙方商定。凡甲方私自與工人商定更改施工內容所引起的一切后果,甲方自負,給乙方造成損失的,甲方應予賠償。

6.工程驗收:甲、乙雙方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和中間工程的檢查與驗收手續,甲方不能按預約規定日期參加驗收,由乙方組織人員進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事后,若甲方要求復驗,乙方應按要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也予順延。

7.工程竣工:乙方應提前三天通知甲方驗收,甲方應自接到通知三日內組織驗收,并辦理驗收移交手續(詳見附件五《工程質量驗收單》)。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不能組織驗收須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如通過竣工驗收,甲方應承認原竣工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和其他相關費用。

四、有關安全生產和防火的約定:

甲方提供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及施工場地應符合防火、防事故的要求,主要包括電氣線路、煤氣管道、自來水和其它管道暢通、合格。乙方在施工中應采取必要的安全防護和消防措施,保障作業人員及相鄰居民的安全,防止相鄰居民住房的管道堵塞、滲漏水、停電、物品毀壞等事故發生。如遇上述情況發生,屬甲方責任的,甲方負責和賠償;屬于乙方責任的,乙方負責修復和賠償。

五、關于工程價款及結算的約定:

1.工程款付款方式列下表:

2.工程結算:詳見附件六《工程結算單》。

3.工程保修期壹年。須工程款全部結清,甲、乙雙方方能簽訂《工程保修單》(詳見附件七),保修期從竣工驗收簽章之日起算。

4.雙方款項往來,均應出具收據,施工結束須開具發票。

付款時間付款百分比金額

對預算設計認可簽訂合同之日1000元,第二次付款時扣除

合同簽訂后開工后二到五天65%元

施工過程中工期進度過半30%元

竣工驗收當天5%元

增加工程項目簽訂項目變更表100%元

注:裝飾工程有形市場另有規定的,亦可按市場規定辦理。

六、其它事項

1.甲方工作:

1)甲方應在開工前一天,向乙方提供經物業管理部門認可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_________份,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所滯留的家具、陳設等應采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需用的水、電等必備條件,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

2)做好施工中因臨時性使用公用部位操作以及產生影響鄰里關系等的協調工作。

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計管線,負責到所在地房管部門或物業管理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并承擔有關費用。

2.乙方工作:

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的現場交底。

2)指派______________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對其行為乙方應予認可。如更換人員,乙方應及時書面通知甲方。

3)未經甲方同意和所在地房管或物業管理部門批準,不得隨意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結構及各種共用設備管線。

七、違約責任:

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所造成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付乙方________元;甲方未按合同的約定付款的,每逾期一天,按逾期未付款的________%支付違約金。

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按甲方已付款的___________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甲方未辦理有關手續,強行要求乙方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結構及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并承擔責任。

4.乙方擅自拆改原有建筑承重結構或共用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責任。

八、糾紛處理方式:

1.因工程質量雙方發生爭議時,憑本合同文本和施工企業開具的統一發票,可向市建筑裝飾協會家庭裝飾委員會商請調解,也可向所在區、縣建設行政主管部門或消費者協會投拆。

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解決,或協商、調解解決不成時,可以按照本合同約定向--市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或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合同的變更和解除:

1.合同經雙方簽字(在有形市場簽訂的合同須經市場管理部門蓋章見證)生效后,雙方必須嚴格遵守。任何一方需變更合同內容,應經協商一致后,重新簽訂補充協議。如要終止合同,提出終止合同一方,要以書面形式提出,應按合同總價款__________%支付違約金,并辦理終止合同手續。

2.施工過程中任何一方提出終止合同,須向另一方以書面形式提出,經雙方同意辦理清算手續,訂立終止合同協議,可視為本合同解除。

十、其它約定:

十一、本合同一式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合同附件為本合同的組成部分。

甲方(簽章):

乙方(簽章):

委托代理人:

法定代表人:

住址:委托代理人:

電話:地址:

郵編:電話:

簽訂日期:__年__月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本篇7

甲方:

乙方:

根據《》、《》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章等,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________項目__建設工程協商一致,訂立協議并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

2、工程地點:

二、工程范圍及內容:

工程量:

承包形式:施工總承包

三、工期:

1、開工日期:以監理工程師簽發的開工令為準

2、竣工日期:

3、合同總工期為工作日。

期間如遇連續大雨等無法抗拒的特殊天氣,經甲方和監理簽字認可后,工期可相應順延。

四、質量標準采用下列:

1、工程質量達到市優獎

2、工程質量評定等級為優良

3、符合國家質量驗收標準

4、雙方約定的標準、具體為:

五、合同價款

本合同工程價款結算采用下列種方式:

1、采用一次性包死總價的固定價格方式,總價為,如今后涉及工程變更和增加工程量的,增加部分按實結算。

若變更增加工程量在5%以內,雙方不再簽訂補充協議,若變更增加工程量超過5%的,雙方應另行簽訂補充協議。

2、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算。

并按下列約定執行:

(1)工程預算價:(工程結束后按實結算)

工程單價:(含外運等其他一切費用)

(2)按實際發生的工程量,結合江蘇省有關工程定額標準計算,由乙方報決算價,經監理及甲方審核后,由會計事務所或進行審計確認。

(3)所有工程量必須在每月日前,由乙方向甲方提交月統計報表或已完工程量報告,須經監理及甲方審核同意。

(4)若涉及工程變更及增加工程量的,須經甲方項目負責人下達指令,變更簽證除應由監理方簽字外,還須由甲方工程部和有關項目負責人簽字,并在實際發生日的十五日內報甲方計財部負責人復核簽字,并由甲方分管領導簽字,以及最終由總經理審批后方可生效,否則甲方有權不予認可。

(5)變更工程量在總承包價5%以內,無需追加合同,超過5%,須另訂合同。

(6)取費標準及說明:土石方量測量執行省市有關土石方驗收標準,土方量按實結算。

(7)工程量核算確認方式說明:完成合格工作量上報甲方審核報批,并編制統計報表上報監理,取得監理、甲方的確認后方可。

(8)合同協議一經簽字,不受市場價格變化影響,按合同及協議約定標準進行結算。

六、付款方式

1、本工程預算款為:

扣回工程預付款的方式為:

2、工程款按方式支付,具體為:

(1)本工程無預付款

(2)按每月完成工程量統計報表,經監理、甲方審核確認后,支付合格已完工工程款的%

(3)

(4)

(5)總工程款的%作為質量保證金,若無質量問題及其它違約情形,后支付給乙方。

相反,如存在質量問題及出現其它違約情形,甲方有權直接扣付乙方質保金,如給甲方造成的損失超過質保金數額,乙方對超出部分仍應予賠償。

七、材料、設備供應:

八、質量及驗收

1、工程質量必須符合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標準,并按現行國家驗收規范執行。

質量保證期年,如工程內容涉及主體結構的,應終身質保。

2、項目經理須持有省建委核發的崗位證書,且在建工程不得超過兩個,項目經理在現場的時間每天不低于小時,負責處理工程上有關事務。

3、乙方所有進場人員未經甲方認可不得任意調換,若確實需更換,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申請,否則,乙方任意調換人員達30%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無條件退場。

4、工程質量驗收必須按規范進行,所有工程資料須與工程施工同步進行,隨時供有關部門及人員查閱,不合格資料及時修正。

5、分項工序驗收,以及隱蔽工程驗收,必須經甲方及監理簽字驗收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及監理應在收到乙方請驗報告后小時內驗收完畢并出具書面驗收意見。

平時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發現質量問題時,出具限期書面整改意見,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

若多次發現質量問題,或經兩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權根據情況要求支付違約金,嚴重的責令退場,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7、竣工后,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及監理驗收,乙方在竣工后天內提供符合規范性要求的竣工圖及全部竣工資料,并應一式份。

8、其他約定:按圖紙說明施工,達到甲方、監理的要求,禁止隨地灑落、傾倒。

九、施工組織與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圖紙三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施工組織方案,乙方自行辦理開工報告等相關手續,甲方對乙方的施工組織方案進行審核批準,安排圖紙技術交底。

2、乙方必須按合同工期和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監理對工程進度的監督、檢查,工程實際進度與計劃不符時,甲方、監理有權責令限期改進,乙方應按甲方、監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報甲方、監理審批后執行,期間趕工費用由乙方自理。

月進度明顯滯后于進度計劃時,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款。

若乙方明顯無力按約定工期完工時,甲方有權調換施工隊伍,乙方應在按到甲方退場通知的十日內無條件退場,并撤出所有人員及設備,工程款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支付,否則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項,每拖延一天按總工程款的2‰承擔延期違約金,造成其它損失的,應全額賠償。

3、項目經理:現場代表(乙方):

監理:現場代表(甲方):

4、施工中的水、電、食宿、工具等設施的約定:乙方自行解決

十、安全及文明施工與管理

1、乙方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操作管理規范。

2、不得招收無身份證、有劣跡、身體殘疾人員及童工。

否則后果自負。

3、特殊工程需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上崗證,持證上崗。

4、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工傷事故或其他內部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并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5、所有機械設備需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設備須有安檢證明。

6、乙方應按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規定進行施工場地標準化管理,因標準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處罰和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應優先發放施工人員工資,不得拖欠,并處理好勞資糾紛及相關問題,不得因此影響施工,以及不得給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響,否則甲方有權采取解除合同、責令退場、要求賠償損失、要求支付違約金等措施。

十一、甲方責任

1、按約定提供圖紙資料,及進行圖紙技術交底。

2、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資金困難不能及時兌現,應與乙方協商,并可視不同情況向乙方承擔應付款部分的銀行貸款利息。

3、履行其它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以及負責

十二、乙方責任

1、按約定保質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務,符合工期及質量要求。

2、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規章、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聲譽,如發現故意損害聲譽,嚴重違反紀律,違反協議內容的行為,甲方有權給予經濟處罰,直至終止合同。

3、應注意保護生態環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砍伐樹木及損壞其它設施,注意護林防火。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極怠工,以及采取吵鬧、威脅等不當手段,否則,甲方有權責令其退場,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5、質保期內若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日內進場維修,日內維修完畢,否則維修費從質保金中扣減。

6、乙方應按照相關規定,主動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跟蹤回訪。

7、

十三、違約責任

1、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如有違反,按本協議相關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如延誤工期,每超過一天,按合同總價款的承擔違約金,或每天按1000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如出現質量問題,以及違反本協議其它約定,乙方除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外,甲方可視具體情況,要求乙方按合同總價款的1%-10%承擔違約金。

十四、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2、本協議于年月日在簽署。

3、本協議一經簽字,雙方應嚴格遵守,如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4、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章):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法定代表人:

授權代表(簽字):授權代表(簽字):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本篇8

甲方:

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條例、規章等,雙方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就本項目協商一致,訂立協議并共同遵照執行。

一、工程概況

1、工程名稱:江蘇省防汛防旱搶險中心防汛物資倉庫安全維修工程

2、工程地點:防汛防旱搶險中心內

二、工期:

1、開竣工日期:20_年8月29日-20_年10月27日(具體以開工報告為準)

2、合同總工期為60工作日。期間如遇連續大雨等無法抗拒的特殊天氣,經甲方和監理簽字認可后,工期可相應順延。

三、質量標準采用下列:

符合國家質量驗收標準;

四、合同價款

本合同工程價款結算采用下列種方式:

1、采用固定單價方式,固定單價為元/平方米(工作量按實結算)

五、付款方式

1、工程款按審計結束后付至審定價的90%,留置10%質保金一年后付清。

六、材料、設備供應:

七、質量及驗收

1、工程質量必須符合本協議第四條約定標準,并按現行國家驗收規范執行。質量保證期年,如工程內容涉及主體結構的,應終身質保;

2、乙方所有進場人員未經甲方認可不得任意調換,若確實需更換,應提前3天以書面形式向甲方申請,否則,乙方任意調換人員達30%時,甲方有權終止合同,乙方無條件退場。

3、工程質量驗收必須按規范進行,所有工程資料須與工程施工同步進行,隨時供有關部門及人員查閱,不合格資料及時修正。

5、分項工序驗收,以及隱蔽工程驗收,必須經甲方及監理簽字驗收后方可進行下道工序施工。

6、甲方應在收到乙方請驗報告后小時內驗收完畢并出具書面驗收意見。平時甲方定期或不定期抽查,發現質量問題時,出具限期書面整改意見,乙方必須按甲方要求限期整改。若多次發現質量問題,或經兩次整改仍不符合要求,甲方有權根據情況要求支付違約金,嚴重的責令退場,一切損失由乙方負責。

7、竣工后,乙方應書面通知甲方驗收,乙方在竣工后天內提供符合規范性要求的竣工圖及全部竣工資料,并應一式份。

8、其他約定:按圖紙說明施工,達到甲方的要求,禁止隨地灑落、傾倒。

八、施工組織與工期

1、乙方在收到甲方正式施工圖紙三日內向甲方提交書面施工組織方案,乙方自行辦理開工報告等相關手續,甲方對乙方的施工組織方案進行審核批準,安排圖紙技術交底。

2、乙方必須按合同工期和批準的進度計劃組織施工,接受甲方、監理對工程進度的監督、檢查,工程實際進度與計劃不符時,甲方、監理有權責令限期改進,乙方應按甲方、監理的要求提出整改措施報甲方、監理審批后執行,期間趕工費用由乙方自理。月進度明顯滯后于進度計劃時,甲方有權暫停支付工程款。若乙方明顯無力按約定工期完工時,甲方有權調換施工隊伍,乙方應在按到甲方退場通知的十日內無條件退場,并撤出所有人員及設備,工程款按實際完成工程量的%支付,否則甲方不支付任何款項,每拖延一天按總工程款的2‰承擔延期違約金,造成其它損失的,應全額賠償。

4、施工中的水、電、食宿、工具等設施的約定:乙方自行解決

九、安全及文明施工與管理

1、乙方須嚴格執行有關安全操作管理規范。

2、不得招收無身份證、有劣跡、身體殘疾人員及童工。否則后果自負。

3、特殊工程需持有勞動部門核發的上崗證,持證上崗。

4、在施工過程中發生的工傷事故或其他內部糾紛,由乙方自行處理并承擔全部經濟責任。

5、所有機械設備需滿足工程施工需要,特殊設備須有安檢證明。

6、乙方應按當地政府有關部門規定進行施工場地標準化管理,因標準化管理不到位引起的一切處罰和損失由乙方自行承擔。

7、乙方應優先發放施工人員工資,不得拖欠,并處理好勞資糾紛及相關問題,不得因此影響施工,以及不得給甲方造成任何不良影響,否則甲方

有權采取解除合同、責令退場、要求賠償損失、要求支付違約金等措施。

十、甲方責任

1、按約定提供圖紙資料,及進行圖紙技術交底。

2、按約定向乙方支付工程款,若甲方因資金困難不能及時兌現,應與乙方協商,并可視不同情況向乙方承擔應付款部分的銀行貸款利息。

4、履行其它本協議約定的義務以及負責

十一、乙方責任

1、按約定保質保量的完成施工任務,符合工期及質量要求。

2、必須服從甲方現場管理,遵守法律及及行政規章、遵守各項規章制度,維護甲方聲譽,如發現故意損害聲譽,嚴重違反紀律,違反協議內容的行為,甲方有權給予經濟處罰,直至終止合同。

3、應注意保護生態環境,注意施工安全,不得砍伐樹木及損壞其它設施,注意護林防火。

4、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擅自停工或消極怠工,以及采取吵鬧、威脅等不當手段,否則,甲方有權責令其退場,一切后果由乙方承擔。

5、質保期內若發生質量問題,乙方應在接到甲方電話或書面通知日內進場維修,日內維修完畢,否則維修費從質保金中扣減。

6、乙方應按照相關規定,主動對工程項目進行質量跟蹤回訪。

十二、違約責任

1、雙方應嚴格遵守協議,如有違反,按本協議相關約定承擔違約責任。

2、如延誤工期,每超過一天,按合同總價款的承擔違約金,或每天按1000元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如出現質量問題,以及違反本協議其它約定,乙方除應賠償給甲方造成的全部經濟損失外,甲方可視具體情況,要求乙方按合同總價款的1%-10%承擔違約金。

十三、附則

1、本協議經雙方簽章后生效。

2、本協議一經簽字,雙方應嚴格遵守,如因執行本協議發生爭議,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由簽約所在地人民法院裁決。

3、本協議一式肆份,雙方各執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未盡事宜或合同執行中發生糾紛,雙方應友好協商解決。商不了,由該維修工程所在地人民法院解決。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本篇9

甲方:

乙方:

甲、乙雙方本著平等、互利的原則,并在實際運作時嚴格遵守四法三條例(即《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招投標法》、《中華人民共和國民法典》《中華人民共和國安全生產法》、《國務院建設工程質量管理條例》、《國務院安全生產管理條例》《福建省建筑管理條例》),經協商一致,達成如下條款:

承包經營范圍及期限

乙方的業務經營范圍為:市政工程、房屋建筑、裝修裝飾、消防設施、土石方工程等業務。

承包經營期限:自協議簽訂之日起暫定為三年。

合同承包期滿,履行本協議,乙方的承包權可優先。

上繳甲方管理費

暫定從20__年6月15日起至20__年6月15日止,每年月日聯單前由乙方一次性向甲方繳納一周年包干管理費共計貳拾萬元整,未按時繳納管理費的視為自動放棄分公司承包權;甲方有權收回乙方所管轄區內的承包經營權及甲方提供的各種有效證書、證件和公章及財務專用章。

乙方在一年承包期內必須完成20__萬元以上的經營產值。若未完成規定產值,甲方有權自行收回乙方的分公司承包權,乙方亦無任何索賠權;若超出20__萬元經營產值,甲方不另增加乙方的管理費,并優先獲得下一年度承包權。

工程質量、安全及現場文明施工管理

乙方對其管轄地區內的施工項目實行工程質量終身負責制,確保工程質量滿足施工合同需要。

乙方對其管轄地區內的業務負有安全生產及現場文明施工管理責任,必須符合國家及當地行業行政主管部門的規定,預防和杜絕發生安全事故。

因乙方在其管轄地區內出現的工程質量及安全事故而引發的返修、賠償、罰款等均由乙方承擔,每發生一起并向甲方一次性賠償企業名譽損失費壹拾萬元整。

甲方有義務對乙方轄區內的業務進行質量、安全指導,提供技術支持,同時甲方有權對乙方轄區內的業務進行質量、安全監督。

當地行業主管部門開展的各類檢查由乙方負責迎檢,必要時可要求甲方參加。

若乙方管轄地區內當年有三個以上在建項目的,必須創質量、安全優良工程獎各一項。

工程款、稅費繳納及資金管理

乙方管轄區內的工程項目,工程款轉入乙方在當地設立的賬號。

乙方必須按國家及地方規定繳納各項應繳稅、費,不得有偷稅、漏稅違法行為。

乙方有義務自覺接受當地稅務部門的合法檢查。

因乙方承接業務需出具的投標保證金、銀行保函,由乙方自行辦理。特殊情況可同甲方協商,但必須由乙方承擔一切費用。

乙方承接的工程項目,工程款進入乙方賬號后,乙方必須確保??顚S?,不得挪用、拖欠,凡遇到與承建工程相關的資金糾紛一概由乙方承擔。

公章、介紹信及各類證書的使用

為便于乙方開展業務,甲方向乙方提供分公司營業執照、資質證書、安全生產許可證、體系認證證書各壹本,公章、財務專用章各壹枚,介紹信壹本。項目經理證書及五大員證書視業務情況由甲方提供。

乙方在使用公章時必須嚴格遵守與甲方簽訂的公章使用協議書。

甲方向乙方提供的介紹信僅限于在乙方管轄區內承接基建業務使用,不作它用。

因證書年檢換證,乙方必須按甲方通知如期將相關證書交至指定部門。

因乙方原因導致相關證書損毀、遺失的,其補辦費用一概由乙方承擔。

項目管理

乙方負有對其管轄區內承接項目的&39;管理職責,有義務對所管轄內所承接的工程項目應即時簽訂內部管理合同,明確雙方管理責任,若項目出現經濟糾紛,分公司的對外債務由乙方承擔并進行清償,甲方不承擔任何經濟責任。

乙方應確保所轄項目不得出現拖欠民工工資現象。

編制工程預(結)算及標書

乙方可自行編制工程預(結)算和標書,經甲方審查后蓋章。

若乙方委托甲方編制預(結)算和標書,按甲方的相關規定收費。

甲方有義務協助乙方進行投標決策、咨詢,有權利監督乙方的市場行為。

分公司開支

甲方不承擔乙方的任何開支,乙方的管理人員工資自負。

甲方不向乙方提供任何設備、儀器、交通、通訊工具等。

獎罰機制

為加強在建工程項目的監督與管理,乙方應向甲方繳納在建工程監督管理費。5000萬元經營產值以內不另繳納監督管理費;若經營產值超過5000萬元的,每超出1000萬元乙方須交納甲方在建工程監督管理費5萬元,依此類推。

若乙方在承包期內管理完善,完成本協議的經營、質量、安全任務,獲當地行業主管部門好評的,甲方將超出部分收取的監督管理費的50%給乙方作為獎勵;如未完成協議約定的工程優良獎,甲方不予獎勵。

乙方承建的工程因工程質量、安全、市場行為違規導致被行業主管部門通報處罰,停止招投標的,在停止招投標的期限內必須繼續繳納承包管理費,且每出現一次乙方必須賠償甲方名譽經濟損失費10~20萬元。

其它

乙方必須服從甲方的各項規章制度、配合甲方的各項質量、安全檢查。

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雙方協商解決,涉及違反本協議的,可訴諸法律。

本協議壹式陸份,正本貳份,雙方各壹份,副本肆份,甲方叁份,乙方壹份,簽字蓋章后具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本篇10

發包方:(簡稱甲方)

承包方:(簡稱乙方)

依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中華人民共和國建筑法》及其他有關法律法規,遵循平等、自愿、公平和誠實信用的原則,雙方就本建設工程施工事項協商一致,訂立本合同。

一、工程名稱:

二、工程地點:

三、承包方式:

四、承包范圍:

五、合同價款:所有箱體兩棟樓總造價為()元。不含稅,不開票。

六、付款方式:本工程付款方式為預收定金()元,提箱殼付()元提明箱時付()元,提二層板電器時付()元。剩余完工后付清。

七、承包方向發包方承諾按合同約定進行施工,工程質量達到合格。

八、專用條款:

1、工程質量等級:本工程質量等級為

2、工期問題:甲方需要乙方提供箱體時,乙方必須配合甲方,及時提供箱體。做門板時甲方必須提前十五天通知乙方。

九、爭議的解決辦法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2種方式解決。

(1)提交____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十、合同生效:合同簽訂日期時間合同簽訂地點:本合同一式二份:甲乙雙方各執一份,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本篇11

為適應當前建筑市場,增強自身實力,擴大業務范圍,遵循自愿、平等、互惠互利的原則,經雙方協商達成以下協議。

甲方:(以下簡稱甲方)

乙方:(以下簡稱乙方)

一、主合同概況

1.1工程名稱:

1.2工程地點:

1.3承包范圍:

1.4承包方式:

1.5工期:

1.6質量標準:

1.7付款及結算方式:

二、雙方的責任及義務

2.1甲方的責任和義務

2.1.1甲方在該工程開工前,負責辦理一切手續及相關的費用。

2.1.2甲方委派()負責協調和業主相關工作。

2.1.3甲方有權對乙方的施工進度、質量、施工安全及財務進行定期檢查、督導,對發現的問題甲方有權要求乙方進行整改、責令停工及經濟罰款。

2.1.4甲方負責辦理一切資料整理及竣工驗收工作。

2.1.5甲方在該項目中不承擔任何風險,一切風險乙方自行承擔。

2.2乙方的責任和義務

2.2.1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必須服從建設單位、監理及甲方的管理,對任何一方提出的問題都應及時整改、落實到位。

2.2.2乙方在施工過程中對施工的進度、質量及安全應按照規范及合同的要求落實到位,否則所產生的一切后果自行負責。

2.2.3本協議中未說明之處均執行合同的條款,該協議中有說明執行該協議。

該協議一式兩份甲方、乙方雙方各一份,以上條款是由雙方共同商定,自愿達成該協議,望雙方共同自覺遵守,如有一方不認真履行或違反該條約對方均可追究對方的經濟責任和法律責任。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

(公章)(公章)

年月日年月日

建筑工程承包合同范本篇12

發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建筑安裝工程承包合同條例》的規定,結合本工程具體情況,雙方達成如下協議,實驗室裝修承包合同范本。

第1條工程概況

1.1、工程名稱:1.2、工程地點:

1.3、承包方式:1.4、施工面積:

1.5、工期:本工程自年月日開工,于年月日竣工。

1.6、合同價款(人民幣大寫):

第2條甲方工作

2.1、開工前3天,向乙方提供經確認的施工圖紙或做法說明1份,并向乙方進行現場交底。全部騰空或部分騰空房屋,清除影響施工的障礙物。對只能部分騰空的房屋中滯留的家具、陳設等采取保護措施。向乙方提供施工所需的水、電、氣及電訊等設備,并說明使用注意事項。辦理施工所涉及的各種申請、批件的手續。

2.2、指派為甲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對工程質量、進度進行監督檢查,辦理驗收、變更、登記手續和其他事宜。

2.3、如確實需要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負責到有關部門辦理相應審批手續。

2.4、協調有關部門做好現場保衛、消防、垃圾處理等工作,并承擔相應費用。

第3條乙方工作

3.1、參加甲方組織的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的現場交底,定施工方案計劃,交甲方審定。

3.2、指派為乙方駐工地代表,負責合同履行。按要求組織施工,保質、保量、按期完成施工任務,解決由乙方負責的各項事宜。

第4條關于工期的約定

4.1、甲方要求比合同約定的工期提前竣工時,應征得乙方的同意,并支付乙方趕工采取的措施費用。

4.2、因甲方未按約定完成工作,影響工期,工期順延。

4.3、因乙方責任,不能按期開工或中途無故停工,影響工期,工期不順延,合同范本《實驗室裝修承包合同范本》。

4.4、因設計變更或非乙方原因造成的停電、停水、停氣及不可抗拒因素影響,導致停工8小時以上(一周內累計計算),工期相應順延。

第5條關于工程質量及驗收的約定

5.1、本工程質量應達到國家質量評定合格標準。甲方要求部分或全部工程項目達到優良標準時,應向乙方支付由此增加的費用。

5.2、甲、乙應及時辦理隱蔽工程及中間工程的檢查于驗收手續。甲方不按時參加隱蔽工程及中間工程驗收,乙方可自行驗收,甲方應予承認。若甲方要求復驗時,乙方應按時辦理復驗。若復驗合格,甲方應承擔復驗費用,由此造成停工、工期順延;若復驗不合格,其復驗及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但工期也予順延。

5.3、由于甲方提供的材料、設備質量不合格而影響工程質量,其返工費用由甲方承擔,工期順延。5.4、由于乙方原因造成質量事故,其返工費用由乙方承擔,工期不順延。

5.5、工程竣工后,乙方應通知甲方驗收,甲方自接到通知三日內組織驗收、移交手續。如甲方在規定時間內未能組織驗收,需及時通知乙方,另定驗收日期。但甲方應承認竣工工期,并承擔乙方的看管費用及相關費用。

第6條付款方式

6.1、本合同生效后,甲方分次,按下表約定支付工程款,尾款竣工結算時一次付清。

備注:

6.2、本工程裝修保修期為12個月。

第7條獎勵和違約責任

7.1、由于甲方原因導致延期開工或中途停工,甲方應補償乙方因停工、窩工的損失。每停工或窩工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甲方不按合同的約定撥付款,每拖期一天,按付款額的%支付滯納金。

7.2、由于乙方原因,逾期竣工,每逾期一天,乙方支付甲方元違約金。甲方要求提前竣工,除支付趕工措施費外,每提前一天,甲方支付乙方元,作為獎勵。

7.3、甲方未辦理任何手續,擅自同意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甲方負責并承擔。

7.4、未經甲方同意,乙方擅自拆改原建筑物結構或設備管線,由此發生的損失或事故(包括罰款),由乙方負責并承擔。

7.5、未辦理驗收手續,甲方提前使用或擅自動用,造成損失由甲方負責。

7.6、因一方原因,合同無法繼續履行時,應通知對方,辦理合同終止協議,并由負責方賠償對方由此造成的經濟損失。

第8條爭議或糾紛處理

8.1、本合同在履行期間,雙方發生爭議時,在不影響工作進度的前提下,雙方可采取協商解決或請有關部門進行調解。

8.2、當事人不愿通過協商、調解不成時,本合同在執行中發生的爭議雙方同意由當地仲裁委員會仲裁(當事人不在本合同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9條其它約定

本工程施工內容以《工程預算單》的內容為準,如施工中有增加項目應在單項施工完成后簽定項目增減單,按市場價結算。如報價單中有未施工項目應在工程結算后扣除。本工程以項目單價為準,數量按實結算。工程施工時甲方如對施工成品提出修改,由此產生的延誤工時及材料損耗費由甲方承擔。

第10條附則

10.1、本工程需要進行保修或保險時,應另訂協議。

10.2、本合同正本倆份,雙方各執一份。副本叁份,甲方執貳份,乙方執壹份。10.3、本合同履行完成后自動終止。

第11條附件

施工圖紙或作法說明工程預算書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法定代表人:

法定代表人:

代理人:

代理人:

單位地址:

單位地址:

電話:

電話:

傳真:

傳真:

年月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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