酒店承包合同
簽訂合同可以建立雙方或多方之間的信任關系,促進雙方的合作。這里分享一些酒店承包合同下載,供大家寫酒店承包合同參考。
酒店承包合同篇1
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住所:
法定代表人:
身份證: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甲方將位于 市 區(qū) 路 號的酒店承包給乙方經營,為明確雙方權利、義務,在合法自愿的基礎上特簽訂本合同。
一、承包內容: 酒店經營業(yè)務(含住宿 )。
二、承包期限: 年 月,自 年月日至 年 月 日止。
三、承包金及支付方式:
1、承包金每年萬元,乙方必須于每年月 日前向甲方支付當年度的承包金。(是否分期支付,可自行約定)
2、 乙方須在本協議簽訂之日前向甲方一次性交納承包經營保證金500000元(大寫:叁拾萬元整),該承包保證金作為履約保證金在承包期滿后且乙方未違約甲方歸還給乙方(不計利息)。
四、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1、按照合同約定向乙方收取承包金和承包保證金。乙方未按本合同約定按時交納應當由其繳納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稅費、行政罰款、水、電、通信等費用)時。甲方可不經過乙方同意,將相應款項直接從其交納的承包保證金中直接扣除。因此導致乙方交納的承包保證金不足30萬元的,甲方可隨時要求乙方交納。
2、將 酒店移交給乙方經營。
3、將酒店內現有設備、設施、家具及其它一些零星物資移交給乙方使用(具體以《財產移交清單》為準)。
4、負責辦理 酒店的證照。
5、甲方如需在沒有理由的情況下提前解除合同,必須提前 個月書面通知乙方,合同在乙方收到甲方的書面通知 個月后即告解除。
(二)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1、有權依照法律及合同,自主經營 酒店,并自負盈虧。乙方在經營過程中發(fā)生的所有債權債務與甲方無涉。
2、按照合同約定,如期交納承包金和承包保證金。
3、協助甲方辦理各類經營所需的證照,確保酒店正常營業(yè)。
4、承包期內必須愛護甲方移交的財物,如有損壞,應照價賠償,并負責承包期內公共設施的日常維修及保養(yǎng)。
5、不得隨意更改酒店建筑結構及用途,如需小范圍更改,必須先與甲方商量,征得甲方書面同意后方可動工。
6、不得經營《營業(yè)執(zhí)照》所確定的營業(yè)范圍之外的業(yè)務,如發(fā)生超范圍經營業(yè)務,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7、承包期內,乙方保證依法經營酒店,如有違法犯罪活動,乙方須承擔全部責任。
8、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不得擅自將酒店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9、 政府有關部門因乙方經營涉及或處罰的費用由乙方承擔并交納。
10、乙方不得無故停止營業(yè),不得做有損于甲方及 酒店聲譽和形象的事。
11、承包期內所有發(fā)生的工商、衛(wèi)生、消防、治安、安全及影響周邊居民正常生活等事項均由乙方自行解決,因此而產生的責任亦由乙方全部承擔。
12、承包期內發(fā)生的水、電、通信費、稅費、各類管理費等與本酒店經營有關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費用。
13、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甲方按原移交清單進行財產清點驗收,如有短缺或損壞,乙方應承擔賠償責任。同時乙方必須按時搬出乙方自有的全部物資,搬遷后3日內如仍有余物,視為乙方放棄所有權,由甲方處理。
五、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承包期內,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酒店。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將酒店出租、出借或轉讓給第三方經營。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乙方擅自更改酒店建筑結構及用途。
3、 乙方損壞酒店設施,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修復的。
4、 乙方經營超出酒店《營業(yè)執(zhí)照》所確定的營業(yè)范圍之外的業(yè)務,受到相關政府機關行政處罰或在在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仍未停止。
5、 逾期 天以上未繳納按本合同約定應當由乙方繳納的各項費用(包括、但不限于稅費、行政罰款、水、電、通信等費用)。
6、 乙方未遵守甲方與 公司簽訂的 酒店經營加盟協議的約定,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7、 承包期內,乙方經營酒店有違法犯罪行為或嚴重影響甲方及 酒店聲譽和形象的行為。
六、酒店印章使用以及責任
酒店印章的保管、使用酒店所有印章由甲方負責刻制、保管,乙方不得以任何理由私刻與酒店有關的印章,乙方對外聯系業(yè)務原則上以個人名義開展工作,確因業(yè)務需要加蓋具與酒店有關的印章,必須事先征得甲方書面同意。
七、免責條款:因國家、政府拆遷或不可抗力因素,致本合同無法履行。
1、該酒店占用范圍內的土地使用權依法提前收回的;
2、該酒店因社會公共利益被依法征用的;
3、該酒店因城市建設需要被依法列入房屋拆遷許可范圍的;
4、酒店如因不可抗力(包括諸如天災、戰(zhàn)爭等等)導致損毀或造成雙方損失的。
甲、乙雙方同意在承包期內,有上述情形之一的,本合同終止,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承包費用按乙方實際承包時間計算,多退少補。
八、通知
1、 依據本合同或與本合同有關而發(fā)出的所有通知或其它通信應以書面形式進行。上述通知或通信可以專人送達,或以掛號信件或傳真(隨后以掛號信件)發(fā)送。雙方通訊地址如下:
發(fā)包方(甲方): 聯系電話: 地址:
承包方(乙方): 聯系電話: 地址:
2、甲、乙雙方聯系方式、送達地址發(fā)生變化時,均應當在聯系方式、送達地址發(fā)生變化之日起2個工作日內書面通知對方。甲乙雙方在向對方列示的任一送達地址送達有關文書時,如果發(fā)生收件人拒絕簽收或其他無法送達情形的,則從發(fā)件人寄出文書之日起視為已經送達對方。
九、違約責任
1、乙方如不能按期交納承包金,則按每遲交一天支付滯納金 元計算。如逾期超過 天仍未足額交納承包金,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無條件收回酒店及其它財物,不退還乙方交納的承包保證金,并追索乙方所欠的全部承包金和滯納金。
2、承包期內,乙方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退包的,乙方應按合同總承包費的 %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以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當承擔賠償責任。
3、承包期滿或合同解除,如乙方逾期不搬遷,乙方應按逾期每日 元/天支付逾期違約金,并賠償甲方因此所受的損失。
4、承包期內,如乙方從事違法犯罪活動或其它損害甲方及 酒店形象和聲譽的活動,則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不退還乙方交納的承包保證金,且乙方應承擔由此造成的全部損失。
十、爭議的解決
雙方因履行本合同發(fā)生的爭議,應當本著互諒互讓的精神協商解決,如協商不成,可依法向甲方住所地人民法院起訴。
十一、附則
1、甲、乙雙方在簽署本合同時,對各自的權利、義務、責任清楚明白、充分理解,并愿按本合同約定嚴格執(zhí)行。
2、本合同的任何條款約定被認為無效,不影響本合同其他條款的效力。
3、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共同協商,簽訂補充協議。該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4、本協議壹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經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年月日 年月日
酒店承包合同篇2
甲方(發(fā)包方):
乙方(承包方):
為開發(fā)利用土地資源,發(fā)展良種按短周期工業(yè)原料林,經甲、乙雙方平等協商,達成以下合同。
第一條:甲方將座落在馬虎嶺的荒山,發(fā)包給乙方經營,四界是:東至濕幼;南至尾幼;西至弄馬;北至松王。此林地面積由甲乙雙方用廣西壯族自治區(qū)測繪局繪制的1:10000地形圖現場勾繪計算為準。雙方都要在圖上簽名蓋章確認。
第二條:甲方提供的荒山地必須是甲方合法擁有使用權之荒山地。荒地承包期間,是人民政府原發(fā)給甲方的山界林權證中的使用權給乙方,乙方完全擁有該荒地的經營使用權,甲方不得以持有山界林權證為由,否定本合同乙方取得的荒地經營使用權。
第三條:承包期限為叁拾年。即從2009年08月10日至2039年08月09日止。
第四條:承包荒地共計4015畝,承包金每畝每年15元,每五年付款一次,每次付款共計301125元。
第五條:甲方承包給乙方的荒山地必須權屬明確,界限清楚,在承包期內因荒地權屬、界限出現糾紛而造成乙方的經濟損失,由甲方負責賠償。
第六條:甲方要加強對當地群眾進行法律教育,共同維護乙方的合法權益,如發(fā)現有害乙方的合法權益者,甲方要協助乙方按有關規(guī)定處理。如不協助處理,對甲方處損失的50%罰款。
第七條:在承包期間內,乙方有權實行獨立自主合法經營和建設,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加以干涉,乙方也可以在保證甲方轉讓費的前提下,乙方有權將荒山地使用權轉讓給他人或與他人合作經營,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干涉,但應事先通知甲方,并將有關合同及附件的副本送交甲方備案。
第八條:本合同不因甲、乙雙方法人代表的變更而變更,合同期限內必須嚴格執(zhí)行本合同條款,由于不可抗力造成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經調查核實后,可據實際情況減、免乙方當年的承包金或在條件允許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
第九條:甲方若在中途單方面終止合同或者致使合同不能履行的,須按乙方已支付給甲方承包金總額和乙方投入資金總額的五倍罰金賠償給乙方。
第十條:乙方若中途單方面終止合同,甲方有權接收或處理乙方所有荒山地上的資產,并收回荒地使用權。
第十一條:乙方不按期交付甲方承包金,逾期30天,即按拖欠款的5%支付違約金。逾期半年,除如數追回欠款及違約金外,甲方有權解除合同,無償收回土地,接管其作物和生產設施,或者重新發(fā)包。
第十二條:因國家建設需要,征用造林基地內某荒地,甲方應負責協助乙方辦理該荒地的各項補償手續(xù)。以盡快取得征用補償金,其中荒地上的原有固定設施,林木補償費及該荒地承包期內的土地補償費歸乙方所有。乙方有權獲得國
家下撥用于該片土地發(fā)展生產的支家物資,甲方不得侵占、克扣。
第十三條:荒山承包合同期滿,荒山如數交還甲方,地面上的林木和其他附屬物由乙方半年內自行處理,逾期不處理則為甲方所有。若乙方需要處長承包期,必須征得甲方同意。如甲方有意繼續(xù)轉讓,乙方在同等條件下,有優(yōu)先承包權。
第十四條:簽署本合同時,甲方必須提交轉讓使用權之荒地的山界林權證書附圖復印件及地形圖。
第十五條:本合同經雙方代表簽字、打手摸蓋章后生效。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甲、乙雙方可協商補充,所補充的秣款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肆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鎮(zhèn)林管站和鎮(zhèn)司法所各執(zhí)壹份備案,每份均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
甲方(發(fā)包方):乙方(承包方):
代表人:
簽約地點:年月日
酒店承包合同篇3
本合同當事人
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授權代表:職務: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授權代表:職務:
雙方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及有關法律法規(guī),經協商一致,簽訂本合同。
第一條甲方保證所發(fā)包的酒店符合國家對酒店的有關規(guī)定。
第二條酒店的坐落、面積、裝修、設施情況
1.甲方承包給乙方的酒店位于浙江省杭州市____________(區(qū)、縣)______________;門牌號為__________。
2.酒店面積共有__________平方米(建筑面積/使用面積)。
3.該酒店現有裝修及設施、設備情況詳見合同附件。
該附件作為甲方按照合同約定交付乙方使用和乙方在承包期滿交還還給甲方時的驗收依據。
第三條承包期限、用途
1.該酒店承包期限共______年。自_____年_____月_____日至______年_____月______日止。
2.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酒店,乙方應如期交還。
乙方如要求續(xù)承包,則必須在承包期滿______個月之前書面通知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承包合同。
第四條承包金用支付方式
1.該酒店每年承包金為___________元(大寫_____萬_____仟_____佰_____拾______元整)。
2.承包金支付方式如下:
a分二次付款,自本同生效后________幾天內付清,第一次應交承包金_____元;第二次到_______時止,需交_______元。
b一次性付清,至本合同生效______天內全部繳清。
第五條承包期間相關費用及稅金
1.甲方應承擔的費用:
(1)在承包期間,房屋和土地的產權稅由甲方依法交納。如果發(fā)生政府有關部門征收本合同中末列出項目但與該房屋有關的費用,由甲方負擔。
(2)
2.乙方交納以下費用:
(1)乙方以一定的自有資金作抵押(或擔保),乙方的抵押(擔保)額為________元。
(2)乙方應按時交納稅收及相關的費用,如不按時交納費用引起的后果則由乙方全部承擔責任。
(3)
第六條酒店房屋修繕與使用
1.在承包期限內,甲方保證該房屋的使用安全(乙方使用不當除外),其它所屬硬件設施的維修責任由乙方自行負責。
a甲方提出進行維修須提前_______日書面通知乙方,乙方應積極協助配合。
b對乙方的裝修裝飾部分甲方不負有修繕的義務。
2.乙方應合理使用其所承包的房屋及其附屬硬件設施。如因乙方使用不當造成房屋及設施損壞的,乙方應立即負責修復或者經濟賠償。
3.乙方如改變房屋的內部結構、裝修或設置對房屋結構有影響的設備,設計規(guī)模、范圍、工藝、用料等方案均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后方可施工。
第七條對酒店的裝修部分各自應承擔的責任
1.因正常原因解除合同或終止的,乙方對酒店的裝修費由甲方承擔%,乙方承擔%;因客觀原因(如拆遷、政府行為、國家法律政策變動、非典等非人為因素所能控制的)導致合同無法履行的,乙方對酒店的裝修費由甲、乙雙方各承擔%;
2.因乙方過錯導致合同解除或終止的,甲方有權選擇以下權利中的一種:
(1)依附于房屋的裝修歸甲方所有。
(2)要求乙方恢復酒店的原狀。
(3)向乙方收取恢復工程實際發(fā)生的費用。
第八條酒店的轉讓與轉租
1.在承包期間,甲方有權依法定程序出賣乙方所承包的酒店。出賣后,本合同對新的酒店所有人和乙方繼續(xù)有效。
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轉租及轉讓、轉借酒店。
3.甲方出售該酒店,在________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yōu)先購買權。
第九條合同的變更、解除與終止本合同
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2.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提供不符合約定條件的酒店設施,嚴重影響經營。
(2)甲方未履行房屋的修繕義務,嚴重影響經營。
3.在承包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給乙方的酒店:
(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讓該酒店。
(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遷變動酒店結構。
(3)損壞承包的酒店設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未修復的。
(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不得應用于酒店以外的用途。
(5)利用所承包的酒店進行非法活動。
(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費用,已經給甲方造成損失的。
(7)拖欠承包金累計_______元。
4.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5.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條酒店交付及收回的驗收
1.甲方應保證承包期間酒店本身及附屬設施、設備處于正常使用狀。
2.驗收時雙方共同參與,如對裝修、器物等設施有異議應當場提出。當場難以檢測的,應于______日內向對方提出異議。
3.乙方應于承包期滿后,將承包酒店及附屬設備、設施如數交還給甲方。
4.乙方交還甲方的酒店及附屬設施應保持完好的狀態(tài),不得留下物品或者影響酒店的正常經營。對未經同意留下的物品,甲方有權處置。
第十一條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應全面實際履行本合同,不履行或者不完全履行的應負違約責任。
2.在承包期間,乙方有第九條第三款的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終止合同,收回酒店的經營權,乙方應按照合同總承包金的%向甲方支付違約金。
3.承包期間,乙方逾期交納本合同約定應由乙方負擔的費用,每逾期一天,則應按上述費用總額的_______%支付甲方滯納金。
3.在承包期間,乙方未經甲方同意,中途擅自退包的,乙方應按合同總承包金的____%向甲方支付違約金。若支付的違約金不足彌補甲方損失的,乙方還應承擔賠償責任。
4.在承包期滿,乙方應如期交還酒店房屋。乙方逾期歸還,則每逾期一日應向甲方支付________元的滯納金。乙方還應承擔因逾期歸還給甲方造成的損失。
第十二條保險
在承包期限內,乙方應以甲方的名義,向保險公司投保如下的保險,并在保單上注明甲方是投保人,乙方是附加受保人。
(1)財產險
(2)公眾責任險
(3)勞工保險
(4)其他按國際酒店行業(yè)標準應投的保險。
第十三條關于酒店公章的使用
1.承包期間,甲方提供給乙方酒店的公章,但甲方概不負責乙方在承包期間內乙方所負的任何債權債務。
2.在必要的時候,甲方可以對乙方使用酒店公章實行檢查、監(jiān)督。
第十四條免責條款
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酒店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4.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第十五條爭議解決
本合同發(fā)生的爭議,由雙方當事人協商或申請調解;協商或調解解決不成的,按下列第_________種方式解決(以下兩種方式只能選擇一種):
1.提請仲裁委員會仲裁。
2.依法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第十七條其他約定事項
1.
2.
第十七條本合同自雙方簽(章)后生效。
第十八條本合同及附件一式份,由甲、乙雙方各執(zhí)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簽字蓋章)乙方:(簽字蓋章)
電話:電話:
傳真:傳真:
地址:地址:
郵政編碼:郵政編碼:
酒店承包合同篇4
發(fā)包方:________________________單位名稱(以下簡稱甲方)
承包方:______,男(女),______年______月____日出生,現住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為了加強山林的管理,盤活集體資產,同時也為了通過盤活流動資金,化解不良債務。甲方經群眾大會討論通過,決定將______村___組的山林進行發(fā)包經營,甲、乙雙方在平等、自愿的基礎上訂立以下協議:
一、承包范圍
(詳見合同簽訂后辦理的《林權證》為準)。
二、承包期限
承包期限為_________年,即從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至______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止。
三、承包金額及結算辦法
_________年共計金額為______萬元整,于合同簽訂之日一次性付清(或其它支付方式)。
四、在承包期限內
乙方對承包范圍內的樹木享有所有權,對荒山、坡地享有經營自主權,若需辦理有關手續(xù)由乙方自己辦理,否則后果由乙方自己承擔。
五、合同簽訂后
甲方應負責協助給乙方辦理林權證,辦理林權證費用由乙方負責。
六、在承包期內
乙方可在承包范圍內興建臨時性房屋以便于管理。
七、其它事項
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_
八、違約責任
合同經甲、乙雙方簽字后,即生法律效力,不因甲方法人代表變更而變動,若任何一方無故違約,終止合同應向另一方支付總承包金額______%的違約金。
九、在承包期滿后
若甲方繼續(xù)發(fā)包,在同等條件下乙方享有優(yōu)先權,乙方在承包期內轉包山林,并經發(fā)包方同意,在承包期內,若乙方發(fā)生意外死亡,其法定繼承人可以在承包期內繼承承包。
十、合同一式______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_________存檔___份,公證機關___份。
甲方:_______________單位名稱(加蓋公章)乙方:___________簽字
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
酒店承包合同篇5
編號:______
______(以下簡稱包機人)為包用飛機與中國民用航空______售票服務處(以下簡稱承運人)簽訂本協議書,雙方同意遵守下列條款:
(一)包機人于______月______日起包用______型飛機______架次,其航程如下:
______月______日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______月______日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______月______日自______至______,停留______日
包機費用總共__________元。
(二)根據包機航程及經停站。可供包機人使用的載量為______公斤(內______座位)。如因氣象原因或其他特殊原因需要增加空勤人員或燃料時,載量照減。
(三)包機噸位如包機人未充分利用時,空余噸位得由民航利用,包機人不得利用空余噸位,自行載運非本單位的客貨。
(四)承運人除因氣象、政府禁令等原因外,應依期飛行。
(五)包機人簽訂本協議書后,要求取消包機,應交付退包費每架次______元。如在包機人退包前,承運人為執(zhí)行協議書已發(fā)生調機等費用時,應由包機人負責交付此項費用。
(六)在執(zhí)行協議書的飛行途中,包機人要求停留,按規(guī)定收取留機費。
(七)其他未盡事項,按承運人旅客、貨物運輸規(guī)則辦理。
包機人:承運人:
銀行帳號____________
開戶行____________鑒訂日期______年______月______日
酒店承包合同篇6
甲方:杭州有限公司
乙方:
甲、乙雙方經協商,就乙方承包甲方的大酒店的有關事宜形成決議如下:
一、承包期限 年,自 年 月 日至年 月 日。
二、承包形式為上交利潤包干。即乙方不論盈虧,每年上交甲方 萬元。每年支付兩次,支付時間為月和次年的 月。承包前支付第一年度的 %。
三、債權債務的處理
承包前的債權債務由甲方享有和承擔,承包期間形成的債權債務由乙方享有和承擔。
四、本協議簽訂后 日內,甲、乙雙方共同對移交給乙方的大酒店的財產進行清點、確認。
五、承包期內
1.甲方有權監(jiān)督乙方依法經營、照章納稅;
2.乙方應以一個善意管理人的義務使用甲方移交給乙方的財產,承包期滿,流動資產損壞、短少的,乙方應予補齊或折價賠償;固定資產因非正常使用造成毀壞的,乙方也應予以賠償;
3.承包期間,乙方不得以大酒店名義對外借款和擔保。
六、違約責任
乙方不按期支付承包金,每逾期一日,甲方有權收取違約部分總額萬分之四的違約金,并有權解除合同。
七、本協議一式兩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一份。
甲方:杭州有限公司 乙方:
代表:
年 月日
酒店承包合同篇7
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甲方):____________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____________
甲乙雙方經友好協商一致,現將位于____市____路_______區(qū)____店___經營權在本合同內發(fā)包給乙方經營,以供雙方共同遵守。
第一條基本情況
1.1.甲方同意將____市____路___店___交乙方承包經營。
1.2.乙方承包“興峰酒店后,由乙方負責經營管理。
1.3.承包期限為_______年,從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到_______年_______月_______日止。
第二條承包形式及上交利潤
2.1.承包形式:乙方上繳利潤定額包干,超額全留。
2.2.甲、乙雙方同意,乙方保證每年向甲方上交利潤元整(大寫:_______元整___)人民幣,上述款項分兩次上繳,每_______個月為一個支付周期,即人民幣_______元整,簽訂本合同之日,乙方即向甲方上激第一期利潤_______元人民幣(大寫:_______元整)后期乙方分別在第一期到期日前_______日支付下期費用。超出定額部分的利潤,全部留給乙方。支付方式:現金。
2.3.乙方承包該煙酒店后需要支付給第三方的場地租賃費用,由甲方交付,并由甲方負責支付給第三方。
第三條債權債務承擔
3.1.承包經營期間,煙酒店實行獨立核算,依法為理營業(yè)執(zhí)照、納稅,乙方自主經營,自負盈方,承包后在經營中所產生的水、電、煤氣、物業(yè)管理費及其他相關的一切費用,乙方在收到付費賬單或付費通知單后應按時交納清結各項款項。
3.2.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必須在公司的法定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以公司企業(yè)法人營業(yè)執(zhí)照為準)。
第四條甲方權力和義務
4.1.不得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干涉乙方的經營自主權。
4.2.必須全面履行本合同中應由甲方履行的全部條款,并按本合同規(guī)定保障乙方的合法權益。
4.3乙方對煙酒店的水、電、裝修及房屋改造需經甲方同意后施工,且不得破壞原有的主體結構。
4.4甲乙雙方共同辦理乙方承包營業(yè)的相關手續(xù)。任何一方均應盡力協助對方。
5.1甲乙雙方同意對現有場所進行重新裝修。重新裝修的費用由乙方負責。
5.2乙方負責全面經營,自負盈虧,按時向甲方支付承包費及其它約定費用。
5.3乙方負責承擔經營范圍內的水、電、煤氣和所使用的設施,設備年檢和保養(yǎng)及其他相關所有費用。
5.4乙方負責煙酒店的經營,人員的配置管理,并對經營中所有相關人員的人身安全,消防,衛(wèi)生,稅務等事項全權負責。
5.5乙方在承包經營期內,不得以其他方式交與他人經營,經甲方書面同意的除外。
5.6乙方得審查甲方的《房屋租賃合同》,對甲方與第三方的約定須承認和遵守。
5.7乙方在經營期間與所屬人員及顧客發(fā)生糾紛自行處理并承擔全部法律責任。
5.8由于第三方房屋租賃費用的調整,由甲方通知乙方予以變更,其費用加(減)入上繳利潤總額,并分配到每次上繳利潤中。
第六條雙方承諾
6.1甲方在乙方取得承包經營權后不得參與入干擾乙方的經營管理。
6.2乙方在承包經營中,對外進行經營活動產生的費用和債權債務與甲方無關。
第七條合同的變更、解除、終止和續(xù)約。
7.1本合同生效后即具有法律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合同,在新的書面合同未達成之前,本合同依然有效。
7.2乙方如經營管理不善或經營決策嚴重失誤,給煙酒店造成重大損失,或連續(xù)___貳___個上繳利潤未完成本合同規(guī)定的指標,甲方有權單方面解除合同,不負違約責任,并保留向乙方要求賠償損失的權力。
7.3甲方如違反本合同規(guī)定,干擾乙方的經營管理活動,使乙方無法經營下去,乙方有權解除本合同并要求甲方承擔違約責任。
7.4由于不可抗力的原因使本合同無法完全履行或無法履行時,須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解除本合同。
7.5本合同規(guī)定的承包期滿,甲乙雙方的權力,義務履行完畢后,本合同自行終止。
7.6合同期滿,乙方有意續(xù)約,以當時市場價格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續(xù)約優(yōu)先權。
第八條違約責任
8.1乙方如按本合同約定的時間上交利潤的,超出時間從每天按未付金額的5‰(大寫:千分之五)向甲方交納滯納金,如超出一個月,乙方仍未付清欠款的,則合同自行終止,乙方應向甲方付清全部欠款。
8.2乙方如不按本合同條款規(guī)定按時付清其他各項款項,所產生的一切后果均由乙方自行負責和承擔。
8.3甲乙任何一方如未按合同的條款履行導致中途終止本合同,并且過錯方在未征行對方諒解的情況下,則屬違約,違約方支付守約方違約金______元(大寫:______元整)。
第九條爭議解決
9.1甲乙雙方如有爭議的,應友好協商解決,無法解決的,任何一方有權向煙酒店所在地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9.2本合同自甲乙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9.3本合同正本一式貳份,甲乙雙方各執(zhí)壹份,均具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酒店承包合同篇8
發(fā)包方(甲方):
承包方(乙方):
簽約地點:
簽約日期:
酒店承包經營合同
發(fā)包方(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聯系電話:
承包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
法定地址:
聯系電話:
為了提高酒店的經營管理水平和經濟效益,本著共同發(fā)展、相互信任、平等互利的原則,就乙方承包經營甲方好運中心溫泉大酒店事宜,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達成如下條款,雙方共同遵照執(zhí)行:
第一條權利能力聲明
1.1甲方聲明與保證:甲方系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合法注冊成立的獨立法人,有完全的權利將本合同項下的發(fā)包標的在約定期限內發(fā)包給乙方使用,并有能力履行約定的義務。乙方承包后以甲方名義經營所承包酒店。
第二條承包標的名稱、位置、經營范圍、及設施。
1.2天祝文華大酒店,位于甘肅省武威市天祝縣路號,建筑面積總計:㎡,法定代表人:,經營樓層二樓、三樓、四樓、經營面積總和㎡其中二樓自助餐廳,三樓中餐包廂,四樓宴會廳。
2.1甲方按照酒店整體裝修方案負責餐飲部分整體裝修,包括:桌椅、板凳、后堂設備(不包括炊具餐具)、燈光、音響設備,并負責消防竣工。乙方負責除此之外的客房及所有公共部分的裝修、改造。
2.2乙方承包經營甲方酒店300萬/年,押金100萬元。以后每年的承包金在前一年應交納承包金上遞增6%。
2.4承包期間發(fā)生的債權債務由乙方承擔。
第三條承包期限及酒店改造裝修免租期
3.1該酒店承包期限共年。自年月日至年月日止。
3.2酒店改造裝修免租期:甲、乙雙方約定自年月日起8個月內完成酒店改造裝修,此期間,甲方不向乙方收取承包金。改造期間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及施工安全由乙方及具體施工方負責。
第四條承包金、承包期相關費用、稅金、履約保證金及支付方式
4.1承包金支付方式:承包金按年支付,在裝修期開始3日內,乙方向甲方交納第一年承包金,以后乙方應于每年結束的15日前以現金或銀行轉賬的方式向甲方交納一年的的承包金。甲方指定銀行賬號:,戶名:,開戶行:。
4.2承包期間相關費用不包括、水電暖費用、垃圾清運費、排污費等費用,乙方向相關部門繳納,在此過程中,甲方應根據實際情況提供必要的協助。
4.3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按照國家的有關法律和法規(guī)規(guī)定繳納酒店經營的各項稅金。
4.4乙方應在本合同簽訂后3日內,向甲方支付萬元人民幣作為履約保證金。
4.4.1履約保證金的處理方法:乙方按本合同約定對本酒店改造裝修竣工驗收合格后7日內,甲方將萬元履約保證金中的萬元退還給乙方;剩余萬元轉為本合同的押金,承包期滿雙方有關費用結清、財產、設備、物品等移交完畢后10日內,甲方將押金無息全額返還乙方。
第五條酒店改造裝修及二次裝修
5.1乙方承諾一次性投資約萬元人民幣,在簽訂本合同之后酒店移交之日起,開始對該酒店按照星級綜合標準進行整體改造裝修。
5.1.1在簽訂本合同之后3日內,乙方應將酒店改造裝修方案報送甲方審核,經甲方同意后,乙方按改造裝修方案進行施工。
5.1.2甲方指派代表對乙方施工進行監(jiān)督,并協助乙方辦理相關裝修審批備案,相關備案費用由乙方承擔。
5.2承包期五年屆滿,乙方應根據市場行情,對該酒店進行二次裝修,以滿足市場需要。二次裝修方案應報甲方審核同意。
5.3酒店原來的建筑結構與布局設施等不得隨意變動。因經營之需確要作局部變動,例如裝修、供電增容等,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第六條甲乙雙方權利和義務
6.1甲方權利
6.1.1甲方負責保管酒店的產權證明和營業(yè)執(zhí)照、公章、工商稅務登記證、安全衛(wèi)生合格證等證章。乙方在需要使用的上述證章時,需經甲方審核后,由甲方提供使用。
6.1.2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權監(jiān)督乙方應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監(jiān)督乙方依法經營、依法納稅;監(jiān)督乙方嚴格執(zhí)行有關部門安全、消防、衛(wèi)生等方面規(guī)定。
6.1.3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鼓勵并支持乙方在正常營業(yè)范圍內合法地開拓新的經營業(yè)務,不斷擴大營業(yè)額和獲取更多的利潤。
6.1.4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權不定期檢查好運中心溫泉大酒店的建筑物、設備設施、安全衛(wèi)生等狀況,有權要求乙方對不合格的地方作出及時整改。
6.1.5甲方有權了解乙方承包經營狀況,查閱乙方經營報表、財務報表、年檢資料等材料,但甲方對上述情況負有保密義務。
6.2甲方義務
6.2.1在承包經營期間,甲方有義務積極配合乙方辦理該酒店各種年檢手續(xù)。
6.2.2根據乙方正常經營的需要,并經自身審核同意,甲方應按規(guī)定出示營業(yè)執(zhí)照、印章等證照,并提供上述證照的復印件。
6.2.3在合同生效之日起7日內,甲方有義務向乙方介紹該酒店設備設施狀況及提供酒店相關資料,供乙方參考。
6.3乙方權利
6.3.1為了使酒店能滿足正常的承包經營需要,在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乙方有權對該酒店進行必要的整改和裝飾。
6.3.2乙方有權在營業(yè)執(zhí)照的經營范圍內不斷擴展業(yè)務,創(chuàng)造更多的利潤,增加大酒店知名度,提高其良好的信譽。
6.3.3乙方有權自主經營,制定酒店各種規(guī)章制度,經營目標和方案等。
6.4乙方義務
6.4.1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在酒店正常經營范圍內從事經營活動,違反正常經營范圍及非法經營所引起的一切法律后果均由乙方承擔,甲方不承擔任何責任。
6.4.2乙方需以甲方名義對外簽訂各類合同或協議時,須經甲方審核同意,并由甲方具體使用酒店的證章。甲方對上述合同和協議內容負有保密義務。基于上述合同和協議所發(fā)生的債權債務,均由乙方承擔,與甲方無關。因乙方原因導致甲方承擔法律責任,甲方有權向乙方追償。
6.4.3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以甲方的名義對內對外提供擔保、抵押或舉債等。
6.4.4在承包經營期間,酒店的各種辦證及年檢手續(xù)均由乙方負責辦理,相關費用也由乙方承擔。(建議:應當由甲方協助辦理,乙方承擔費用,如果乙方辦理可能導致乙方的經營項目甲方不知情,況且工商的所有材料均在甲方手上。)
6.4.5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不得擅自改變酒店的名稱。確需變更,須事先征得甲方的書面同意,變更手續(xù)及相關費用均由乙方承擔。
6.4.6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嚴格遵循國家的法律法規(guī),嚴格執(zhí)行安全、消防、衛(wèi)生等方面的有關規(guī)定。乙方應依法經營、守法經營、依法納稅。
6.4.7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對酒店的建筑物、設備設施、工具等,必須精心維護、定期保養(yǎng)、及時維修,相關保養(yǎng)維修費用由乙方承擔。
6.4.8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不得作有損于甲方形象的各種宣傳或廣告,否則乙方應承擔由此產生的一切后果與責任。
6.4.9簽訂本合同時,乙方應把其身份證、相關證明等交予甲方查驗。在承包經營期間,乙方應將上述證照的復印件留存甲方處以備案。
6.4.10承包經營酒店期間所發(fā)生的一切費用均由乙方按規(guī)定自行繳納。承包經營所需的各類低值消耗品、物品也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經營管理
7.1乙方應制定酒店經營管理目標、經營方案、建立酒店各項管理制度、運作流程與服務標準,完善酒店組織架構、崗位編制和崗位職責等,并報甲方備案。甲方對此負有保密義務。
7.2乙方自行招聘酒店的工作人員,錄用的工作人員名單在勞動合同或者勞務合同簽訂后一個月內報甲方人事部備案。甲方對此負有保密義務。
7.2.1酒店現有的工作人員,由乙方直接接收,與其簽訂書面勞動合同或者勞務合同。經乙方考核,合格者與乙方簽訂勞動合同,轉為乙方聘用人員;不合格者,予以辭退。
7.2.2在承包期間,酒店所有的員工社會保險及福利待遇均應乙方負責,因勞動用工或勞務發(fā)生的糾紛,與甲方無關,乙方承擔相關責任。
第八條酒店的轉讓與轉租
8.1在承包期間,甲方有權依法定程序抵押或出賣乙方所承包的酒店。出賣后,本合同對新的酒店所有人和乙方繼續(xù)有效。
8.2未經甲方同意,乙方不得向第三人轉租及轉包、轉借酒店。
8.3甲方出售該酒店,在1個月前書面通知乙方,在同等條件下,乙方有優(yōu)先購買權。
第九條保險
9.1在承包期間乙方應將其在酒店的全部資產以甲方名義辦理商業(yè)保險,保險單上投保人及被保險人為甲方,保險費由乙方承擔。投保險種包括但不限于下列險種:(1)財產險;(2)公眾責任險;(3)勞工保險;(4)團體意外險;(5)其他按酒店行業(yè)標準應投的保險。
9.2酒店中乙方自購設備的商業(yè)保險由乙方自行辦理,保險受益人為乙方。
第十條合同的延續(xù)、變更、解除與終止
10.1本合同生效后具有法律約束力,甲、乙雙方均不得隨意變更或者解除本合同,需要變更或解除時,須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新的書面協議。
10.2承包期滿,甲方有權收回該酒店,乙方應如期交還。乙方如要求續(xù)期承包,則必須在承包期滿3個月之前書面函告甲方,經甲方同意后,重新簽訂承包合同。
10.3承包合同解除或期滿,乙方與員工的勞動關系由乙方自行處理,甲方自愿接收的除外。
10.3甲方有以下行為之一的,乙方有權解除合同:
10.3.1甲方沒有按照約定移交酒店超過15日以上(含);
10.3.2經乙方函告,仍不協助乙方辦理年檢等手續(xù);
10.4在承包期間,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甲方有權解除合同,收回所承包給乙方的酒店:
10.4.1未經甲方書面同意,轉租、轉包、轉借該酒店;
10.4.2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拆除變動酒店結構;
10.4.3損壞承包的酒店設施,甲方提出的合理期限內未修復的;
10.4.4未經甲方書面同意,擅自改變酒店用途的;
10.4.5利用所承包的酒店進行非法活動;
10.4.6逾期未交納按約定應當由乙方交納的費用超過15天。
10.4.7承包期滿合同自然終止。
10.4.8承包期間,乙方逾期20天未繳納承包金。
10.4.9乙方擅自以甲方名義舉債,甲方有權解除合同。
10.4.10因不可抗力因素導致合同無法履行或者無法完全履行時,甲、乙雙方協助商一致,可以變更或者解除合同。
第十一條酒店收回的驗收
11.1乙方應于承包期滿后或合同終止后30天,將承包酒店及附屬設備、設施、物品(無論是否為乙方所添附)等清點后如數交還給甲方。
11.2乙方交還甲方的酒店及附屬設施應保持完好的`狀態(tài),保證交還后的酒店能夠正常經營。
11.3乙方裝修改造投入的設備、設施、物品等全部無償移交歸甲方所有。
第十二條違約責任
12.1在合同有效期內,任何一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違約方應向守約方支付萬元違約金,給守約方造成損失的,還應當賠償給守約方造成的損失。
12.2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甲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乙方解除合同,甲方除按12.1條款支付違約金外,賠償損失計算標準定為:投入總費用(有準確的憑證)×70%×提前終止合同的年數/10年。
12.3在本合同履行過程中,若乙方違反本合同的約定,甲方解除合同,乙方除按12.1條款支付違約金外,乙方在承包經營期間對大酒店所進行的改造與裝飾等均無償歸甲方所有,同時,甲方有權沒收乙方的押金。
12.4在承包期內,乙方應按時向甲方交納承包金,逾期交納的,每逾期一天,乙方應向甲方支付逾期交納承包金的0.15%的滯納金,逾期超過20天以上(含),甲方有權解除合同,乙方向甲方支付300萬元違約金,并沒收押金。
12.5合同期滿,乙方未按約定交還酒店的,每逾期一天,須向交付支付占用費元,并支付違約金元。
第十三條免責條款
13.1因不可抗力原因致使本合同不能繼續(xù)履行或造成的損失,甲、乙雙方互不承擔責任。
13.1.1不可抗力系指不能預見、不能避免并不能克服的客觀情況。
13.2因國家政策需要拆除或改造酒店的房屋,使甲、乙雙方造成損失的,互不承擔責任。
13.3因上述原因而終止合同的,承包金按照實際使用時間計算,不足整月的按天數計算,多退少補。
第十四條爭議解決
14.1凡因執(zhí)行本合同而發(fā)生的爭議或糾紛,甲乙雙方應本著友好協商的精神解決,協商不成的可向合同履行地法院提起訴訟。
第十五條合同生效及其它
15.1本合同未盡事宜,經甲、乙雙方協商一致,可訂立補充條款。補充條款及附件均為本合同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15.2本合同自雙方有權的簽約代表人簽字并蓋章之日起生效。
15.3本合同一式四份,雙方各執(zhí)兩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乙方
代表人:代表人:
年月日年月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