協議書土地使用權
協議書土地使用權篇1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本合同雙方當事人:
出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_________(以下簡稱乙方);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城鎮國有土地使用權出讓和轉讓暫行條例》、《外商投資開發經營成片土地暫行管理辦法》和國家及地方有關規定,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通過友好協商,訂立本合同。
第二條甲方依據法律和本合同規定出讓土地使用權,土地所有權屬中華人民共和國。地下資源、埋藏物均不在土地使用權出讓范圍。
第三條乙方根據本合同受讓的土地使用權,在使用年限內可以轉讓、出租、抵押或用于其他經濟活動,其合法權益受到國家法律保護;但不得進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所不允許的活動。乙方負有依法合理開發、利用、保護土地的義務。
第二章定義
第四條本合同所使用的特定詞語定義如下:
1.“地塊”指本合同項下甲方向乙方出讓土地使用權的范圍,即本合同第五條界定的范圍。
2.“總體規劃”指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批準的_________開發區域的土地利用和開發建設總體規劃。
3.“成片開發規劃”指依據總體規劃編制的,經中華人民共和國政府批準的在受讓土地使用權范圍內各項建設的具體布置、安排,以及開發后土地利用方案。
4.“公用設施”指依照成片開發規劃對地塊進行綜合性的開發建設,建成的供排水、供電、供熱、道路、通信等供公共使用的設施。
第三章出讓地塊的范圍、面積和年限
第五條甲方出讓給乙方的地塊位于_________。(見附件_________地塊地理位置圖,略)。
第六條第五條所指地塊總面積為_________平方米。
第七條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_____年;自取得該地塊《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
第四章土地用途
第八條本合同項下的出讓地塊、按照批準的總體規劃是建立一個以開辦和經營工業項目(建設項目)為主的工業區(綜合區),亦準許_________%用地開辦一些與之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注:根據具體情況定)。
第九條本合同附件《土地使用條件》是本合同的組成部分,與本合同具有同等的法律效力。乙方同意按《土地使用條件》使用土地。
第十條在出讓期限內,如需改變本合同第八條規定的土地用途和《土地使用條件》,應當取得甲方同意,依照有關規定重新簽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調整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并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五章土地費用及支付
第十一條乙方同意按本合同規定向甲方支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土地使用費、乙方向第三方轉讓時的土地增值稅以及國家有關土地的稅(費)。
第十二條該地塊的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_____日內,乙方須以現金支票或現金向甲方繳付土地使用權出讓金總額的_________%共計_________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定金,定金抵作出讓金。
乙方應在簽訂本合同后_________日內,支付完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
第十四條乙方在向甲方支付全部土地使用權出讓金后_________日內,依照規定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領取《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取得土地使用權。
第十五條乙方同意從_________年開始,按政府規定逐年繳納土地使用費,繳納時間為當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土地使用費每年每平方米為_________元人民幣。
第十六條除合同另有規定外,乙方應在本合同規定的付款日或付款日之前,將合同要求支付的費用匯入甲方的銀行帳戶內。銀行名稱:_________銀行_________分行,帳號為_________。
甲方銀行、帳號如有變更,應在變更后_________日內,以書面形式通知乙方,由于甲方未及時通知此類變更而造成誤期付款所引起的任何延遲收費,乙方均不承擔違約責任。
第六章土地使用權轉讓
第十七條乙方在實施成片開發規劃,并完成全部公用設施建設,形成工業用地和其他建設用地條件(除土地出讓金外項目連續投資必須達到投資總額的_________%,或建成面積達到設計總面積的_________%,或根據具體情況定)后,有權將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的余期使用權轉讓(包括出售、交換和贈與)。
第十八條土地使用權轉讓的受讓人除法律另有規定外,可以為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外的公司、企業、其他組織和個人。
雙方簽訂的轉讓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規定。
第十九條乙方在作出轉讓____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轉讓雙方在轉讓合同簽字后_________日內,應將轉讓合同及有關附件的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換領土地使用證,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繳納土地增值稅。
第二十條自轉讓合同生效之日起,本合同和登記文件中所載明的權利、義務隨之轉移。
第二十一條土地使用權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分割轉讓的,應當經甲方和房產管理部門批準,并依照規定辦理過戶登記手續。
第七章土地使用權出租
第二十二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完成全部或部分地塊的&39;公用設施并建成通用工業廠房以及相配套的生產和生活服務設施等地上建筑物后,有權作為出租人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租賃給承租人使用。
第二十三條出租人與承租人簽訂的租賃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第二十四條土地使用權隨同地上建筑物、其他附著物出租,出租人應當依照規定辦理有關登記手續。
第二十五條本合同項下的全部或部分地塊使用權出租后,出租人必須繼續履行本合同。
第八章土地使用權抵押
第二十六條乙方有權將本合同項下全部或部分地塊余期使用權向一個或數個抵押人作出一個或數個抵押。抵押人與抵押權人簽定的抵押合同不得違背中華人民共和國的法律、法規和本合同的規定。
每一抵押所擔保的債務必須是乙方為開發本合同項下地塊所承擔的債務。
第二十七條乙方在作出抵押_________日前應通知甲方。乙方在抵押合同簽字后_________日內應將抵押合同,以及由此獲得的經公證的期票(或貸款協議)及有關附件正本送交當地土地管理部門,申請辦理土地使用權抵押登記。
依照有關規定處分抵押財產而取得被抵押土地使用權的抵押權人或第三人,應在實現抵押權后_________日內,辦理土地使用權變更登記手續。
第二十八條依據第二十七條而取代乙方抵押權人或第三人,享有并承擔合同規定的權利和義務。
第九章期限屆滿
第二十九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并無償取得地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土地使用者應當交還土地使用證,并依照規定辦理土地使用權注銷登記手續。
第三十條本合同規定的使用年限屆滿,乙方如需繼續使用該地塊,須在期滿_________天前向甲方提交續期申請書,并經甲方同意在確定了新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和出讓金及其他條件后,簽訂續期出讓合同,并重新辦理土地使用權登記手續。
第三十一條本合同存續期間,在特殊情況下,根據社會公共利益的需要,甲方可以依照法定程序提前收回出讓地塊的使用權,并根據土地使用者已使用的年限和開發利用土地的實際情況給予相應的補償。
第十章不可抗力
第三十二條任何一方由于不可抗力造成的部分或全部不能履行合同不負責任。但應在條件允許下采取一切必要的補救措施以減少因不可抗力造成的損失。
第三十三條遇有不可抗力的一方,應在_________小時內將事件的情況以信件或電報(電傳或傳真)的書面形式通知另一方,并且在事件發生后_________日內,向另一方提交合同不能履行或部分不能履行或需要延期履行理由的報告。
第十一章違約責任
第三十四條如果一方未履行本合同規定的義務,應承擔違約責任。
第三十五條如果由于甲方的過失而致使乙方對該地塊使用權占有的延期,甲方應賠償乙方已付出讓金_________%的違約金。
第三十六條乙方在該地塊上未按開發計劃進行建設,應繳納已付出讓金_________%的違約金;連續兩年未投資建設的,甲方有權無償收回該地塊土地使用權。
第三十七條如果乙方不能按時支付任何應付款項(出讓金除外),從滯納之日起,每日按應繳納費用的_________%繳納滯納金。
第三十八條如果乙方未按合同規定期限和要求完成公用設施建設,則應在規定完成日期至少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如果甲方認為必要,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完成日期;如沒有在規定期限內通知甲方,或甲方有理由認定上述延期理由無法成立并不同意延期,甲方有權無償收回部分土地使用權。該部分土地使用權占全部土地使用權的比例與未開發的公用設施占全部要求開發的公用設施比例相等。
第三十九條在頒發土地使用證后,因不可抗力的特殊情況,乙方在_________年內未能招引并安排該地塊內所有興建的項目,則應在規定日期至少_________日前通知甲方,經雙方協商,可根據情況適當延長本合同規定的建設期限,否則,甲方有權無償收回并安排建設項目地塊的使用權。
第十二章通知
第四十條本合同要求或允許的通知和通訊,不論以何種方式傳遞,均自實際收到時起生效。雙方的地址應為:
甲方: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乙方:
法人住所地:_________
郵政編碼:_________
電話號碼:_________
電傳:_________
傳真:_________
電報掛號:_________
任何一方可變更以上通知和通訊地址,在變更后_________日內應將新的地址通知另一方。
第十三章適用法律及爭議解決
第四十一條本合同訂立、效力、解釋、履行及爭議的解決均受中華人民共和國法律的保護和管轄。
第四十二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爭議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雙方同意向_________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當事人雙方不在合同中約定仲裁機構,事后又沒有達成書面仲裁協議的,可以向人民法院起訴)。
第十四章附則
第四十三條本合同經雙方法定代表人(授權委托代理人)簽字,并經有權一級政府批準后生效。
第四十四條本合同采用中_________兩種文字書寫,兩種文字具有同等法律效力。兩種文字如有不符,以中文為準。合同的中文正本一式_________份,雙方各執_________份。
第四十五條本合同于_________年_________月_________日在中國_________省(自治區、直轄市)_________市(縣)簽訂。
第四十六條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由雙方約定后作為合同附件。合同附件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甲方(蓋章):_________乙方(蓋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附件
土地使用條件(成片開發經營項目)(略)
協議書土地使用權篇2
甲方:,身份證號碼:,乙方:,身份證號碼:,
經甲乙雙方友好協商,本著自愿、平等、有償、誠實信用的原則下,達成如下協議:
一、甲方將位于的農田總計面積平方米(平方米)的土地使用權一次性轉讓給乙方使用,轉讓費為人民幣元整。該土地長米(米),寬米(米)。東鄰,西鄰,南至,北鄰。
二、甲方對上述土地轉讓前所擁有使用權及土地尺寸數據信息的真實性負責,若存在虛假不實情況,則視為違約。
三、上述土地轉讓的期限為無限期(即乙方永久使用)。
四、付款方式:乙方于年月日將上述土地的`轉讓款一次性付給甲方。
五、轉讓方式:甲方于年月日將上述土地的使用權交付給乙方使用。交付使用后,甲方不得干涉乙方對上述土地的使用用途及處理方式。乙方使用上述土地過程中,如需甲方協助提供該土地使用證明等相關資料時,甲方須無償提供協助。
六、甲乙雙方在協議履行期間,土地的增值或貶值均由乙方享有或承擔。
七、違約責任:協議簽訂后,雙方應按照協議的上訴內容自覺履行。如果一方違約,應賠償對方一切損失。
八、本協議如有未盡事宜,經雙方協商一致,做出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九、本協議是雙方真實意識表示,雙方簽字并按手印后即時生效。
十、本協議壹式貳份,具有同等法律效力,甲乙雙方各執壹份。
甲方(簽字):乙方(簽字):日期:年月日日期:年月日
協議書土地使用權篇3
轉讓方(以下簡稱甲方):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甲乙雙方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農村土地承包法》和《農村土地承包經營權流轉管理辦法》等有關法律法規和國家有關政策的規定,本著依法、自愿、有償的原則,經雙方協商一致,就農村荒山土地所有權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
一、轉讓標的
甲方將位于鄉(鎮)村組畝荒山土地的所有權轉讓給乙方從事硬質合金生產經營。
地塊名稱
坐落(四至)地塊數(塊)面積(畝)
質量等級
(肥力水平)備注
二、轉讓期限
轉讓的土地所有權年限為年,即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止。
三、轉讓費
轉讓土地所有權的轉讓金為元。
四、支付方式和時間
乙方采用現金方式支付轉讓金,支付的時間和方式為。(為年月日前一次或多次付清)
五、所有轉讓土地的交付時間和方式
甲方應于年月日前將轉讓土地交付乙方。交付方式。(雙方須提請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土地管理部門、雙方指定的第三方中的任一方鑒證)。
六、所有權轉讓和使用的特別約定
1、甲方轉讓荒山土地所有權須經全體村民同意,并由甲方辦理轉讓認可手續。
2、甲方交付的&39;轉讓荒山土地必須符合雙方約定的標準。
3、乙方經上經政府批準本購買荒山依據合同獲得本土地所有權,甲方無條件要給買方辦理相關轉讓手續。任何時候不得以土地加價,卡扣,聚眾阻止建設,聚眾阻止不準生產,設置各種障礙制造矛盾使乙方造成損失,由此給乙方造成任何損失甲方負責全額賠償。簽訂本合同后乙方依據合同須辦理有關手續最終獲得國土出讓所有權證。
4、簽訂本合同后乙方依法享有該土地的使用、經營決策、產品處置和收益等權利。
5、乙方獲得土地所有權后,必須按土地畝數承擔國家政策規定的費用和其他義務。
6、甲方負責該土地的三通由乙方負責土地平整,由甲方出面申報農電2條250千瓦線路,乙方負責承擔農電相關費用。如申請農電不成功需要申請城市工業用電,則超出申請農電費用部分由甲方承擔。
7、乙方不得改變土地的工業用途。
8、其他約定:。
七、違約責任
1、甲乙雙方在合同生效后應本著誠信的原則嚴格履行合同義務。如一方當事人違約,應向守約一方支付違約金。違約金的數額為。
2、如果違約金尚不足以彌補守約方經濟損失時,違約方應在違約金之外增加支付賠償金。賠償金的具體數額依具體損失情況確定。
八、爭議條款因本合同的訂立、效力、履行、變更及終止等發生爭議時,甲乙雙方應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按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1、提請村民委員會、鄉(鎮)人民政府調解;
2、提請株洲市仲裁委員會仲裁;
3、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九、生效條件
甲乙雙方約定,本合同須經雙方簽字并經轉讓所有權土地的所在地鄉(鎮)人民政府農村經營管理機構鑒證、備案后生效。
十、其他條款
本合同未盡事宜,可經雙方協商一致簽定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合同具有同等效力。
本合同一式三份,由甲乙雙方和鑒證單位各執一份。
甲方(公章):_________
乙方(公章):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法定代表人(簽字):_________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_________年____月____日
協議書土地使用權篇4
甲方:__
乙方:__
為發展經濟,盤活存量資產,加大招商引資力度,甲方將其權屬的__內土地使用權,變更轉讓給乙方。經雙方協商一致達成如下一致協議:
一、變更轉讓范圍:
__的土地使用權,(包括房屋及院墻),總面積約__畝(含代征)。
二、轉讓、變更費總額:
__萬元(含土地出讓金)。
三、現金支付方式:
經甲、乙雙方協商,達成如下支付方法:即簽定合同之日乙方支付甲方現金__萬元,乙方領取土地證時須一次性付清甲方余款__萬元整。
四、甲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甲方的權利:
1、依照相關法律法規,對乙方實施宏觀管理,有權制止乙方的違法經營行為。
2、依照本協議第三條,按期收取轉讓、變更費用。
3、乙方不能按時交付變更、轉讓費時或隨意改變土地用途,甲方有權無條件收回土地使用權。
(二)甲方的義務:
1、在乙方交納轉讓變更費__萬元后,甲方負責__天內將__所有土地交乙方使用,并且確保原水電設施不變。甲方應在__個月內負責辦齊相關土地變更手續,并承擔變更費用。
2、為乙方營造良好的外部環境,確保乙方不被各種形式的地皮卡現象侵擾。
五、乙方的權利和義務
(一)、乙方的權利
1、自主經營,自負盈虧,有經營決策及調整經營決策的自主權(不得從事房地產開發)。
2、不承擔原廠(原__廠)遺留的任何債權、債務。
3、本協議簽定后,乙方有權拆除破舊廠房和處理其它附屬設施。并且根據乙方企業的需要可以修建于其產業相關的生產、經營性質的建筑設施。
(二)乙方的義務
1、在享受優惠政策的前提下,依法納稅、合法經營。
2、乙方所取得的土地性質為工業用地,只能在該土地上興辦__文化產業的開發、傳播、經營,乙方不得在任何時候改變土地用途。
3、__年__月底前,乙方必須新增固定資產投入__萬元以上,以后逐年有所增加。
4、企業運作正常且取得一定利潤時,要主動支持鄉鎮的經濟建設,積極參與當地政府發起的各項社會公益活動。
六、甲方負責在雙方均履行合同的前提下
保證乙方的房地產所有權不受他人侵害。
七、違約責任:
對照《合同法》相關條款處理雙方各自承擔相對應的法律責任。
本合同以雙方代表人簽字生效,一式五份,雙方各執兩份備用,一份交合同簽證機關存檔。
甲方代表:乙方代表:
簽證機關:
協議書土地使用權篇5
甲方:
乙方:
經各方友好協商,本著平等、自愿、有償、誠實信用原則,就土地轉讓事宜達成協議如下:
一、地塊概況
1、該地塊位于海口市__,土地面積為__平方米(折__畝)。
2、現該地塊的用途為商住用地,屬開發用地。
二、轉讓方式
1、甲方與乙方共同出資成立__房地產開發有限公司(以下簡稱合作公司),甲方以所售賣的土地作價470萬入股認繳注冊資本,占70%股權;乙方以貨幣出200萬一次性出資注冊資本,占30%股權。
2、甲方所出讓的土地保證在合作公司營業執照下發后,一個月內辦理完成土地過戶至合作公司名下事宜。并確保該地塊的容積率大于等于2.0,綠化率不少于30%,建筑密度不小于25%,土地用途為商業、住宅用地。
3、土地的轉讓價為__萬元/畝[包括級差地租、市政配套費、開發補償費、建筑物和構筑物的拆遷安置費、青苗補償費、空中或地下的管線(水、電、通訊等)遷移費和土地管理費],轉讓總價為幣670萬元。
4、乙方同意按以下時間和金額分四期向甲方支付土地價款:第一期定金,地價款的5%,計幣33.5萬元,付款時間及條件:雙方簽訂協議書,且已辦好合作公司營業執照手續和完成貨幣入資。第二期,轉讓土地在國土局登記受理辦理過戶于合作公司名下時,雙方簽訂股份轉讓協議,乙方再行支付地價款的30%,計幣200萬元。第三期,辦結該土地的國有土地使用證后10個工作日內支付地價款的55%,計幣368.5萬元,余下10%的尾款待土地辦理完規劃許可證后十天內付清。
5、為保證前款第一期地價款的及時支付,甲方應先行辦理合作公司購買轉讓土地的出讓協議,以確保過戶等工作的實施進度與本協議相吻合。
6、該項目由乙方運作,盈虧自負。甲方愿意幫助乙方解決有關開發指標、稅費返還及政策協調。
三、違約責任
1、甲方誠邀乙方參與其__畝土地的第三方轉讓事宜,并承諾創造條件讓乙方取得該塊土地,若乙方未能取得該地塊,甲方愿意雙倍返還定金,計67萬元,甲方應在確認乙方不能取得該土塊的土地使用權之日起20個工作日內支付此款。
2、乙方未能按時支付地價款,應以每日未付部分的萬分之二點一作滯納金支付給甲方。如未能按時付款超過20個工作日,視同終止履行本協議,并有權處置已付定金。
3、甲方、乙方分別承擔合作公司注冊的相關費用。
四、其他
1、在土地出讓過程中,乙方僅承擔應由受讓方承擔的土地契稅和交易費用,其他有關營業稅等均由甲方另行承擔。
2、乙方的開發建設應依法律、法規和規定辦理有關手續。
3、本協議未盡事宜,須經各方協商解決,并簽訂相應的補充協議,補充協議與本協議具有同等法律效力。
4、本協議在執行過程中發生矛盾、爭議,經協商無效時,提請裁決。
5、本協議經各方代表簽字蓋章后生效。
6、本協議一式四份,雙方各執兩份。
甲方(蓋章):
乙方(蓋章):
代表:
代表:
20__年x月x日
協議書土地使用權篇6
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
現如今,很多情況下我們需要用到協議,簽訂協議后則有法可依,有據可尋。一起來參考協議是怎么寫的吧,以下是小編精心整理的土地使用權轉讓協議,僅供參考,歡迎大家閱讀。
轉讓方(甲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受讓方(乙方):
法定代表人:
地址:
聯系電話:
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合同法》和有關法律、法規,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有償的原則,就甲方向乙方轉讓土地所有權事宜達成如下協議:
第一條:甲方所轉讓土地的基本情況
該宗土地位于山東省東營市東營區濟南路號,宗地編號____,面積為_____平方米。其位置與四至范圍及現狀(或幾通一平)的具體情況如本合同附圖所示。附圖已經甲、乙雙方簽字確認。
本合同項下的土地使用權出讓年限為____年,自領取該宗地的《中華人民共和國國有土地使用證》之日起算。到__年月日,剩余使用年限為年;
該宗土地按照經行政主管部門批準的總體規劃為商業用地。
第二條:該宗地的土地使用權轉讓金為每平方米______元人民幣,總額為______元人民幣。
第一款確定的價格包括該宗土地地上建筑物及其他附著物所有權。
第三條:土地轉讓金支付方式為:
1、本合同經雙方簽字后____日內,乙方向甲方繳付元人民幣,作為履行合同的定金,定金抵作出讓金。
2、土地轉讓金余款元人民幣待該宗土地地上建筑開始對外出售之時,由乙方按照屆時法定評估機構評估的每平方米市場價格或者乙方對外出售的每平方米價格為基數,以優惠5%的價格向甲方過戶該宗土地地上建筑物,用以抵頂土地轉讓金余款。
第四條:甲方負責提供該宗土地使用權現有的一切有關文件,負責提供和配合辦理土地規劃過程中所需的文字材料和其他資料;乙方負責辦理土地過戶相關手續及繳納相關費用,負責辦理土地工程規劃、建設工程立項、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等事項并負擔相關費用。
第五條:本合同如果未能辦理成本合同第三條中確定的`手續而使本合同目的無法實現時,則本合同解除;本合同解除之日,由乙方向甲方發送傳真或者以郵政速遞方式向甲方發出解除合同通知書,傳真或者郵政速遞到達甲方之日起15日內,甲方向乙方返還已經繳納的定金元人民幣(不計算利息)。
乙方在辦理本合同第三條確定的相關手續過程中所發生的費用自行承擔,與甲方無關。
第六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除發生第五條約定的解除合同情形外,甲乙雙方不得自行解除合同,否則應當承擔違約責任;甲方違約,應當向乙方雙倍返還定金,乙方違約,無權要求甲方返還定金。第七條:本合同在履行過程中如發生爭議,由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任何一方均可以向有管轄權的人民法院提起訴訟。
第八條:本合同一式六份,甲乙雙方各執三份,自雙方簽字蓋章后生效。
甲方:乙方:
代表人:
日期:
協議書土地使用權篇7
甲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乙方姓名:
身份證號碼:
根據相關法律、法規之規定,甲、乙雙方本著平等、自愿、協商一致的原則,就乙方向甲方購買房屋土地簽訂本合同,以資共同守信。
第一條土地房屋基本情況
甲方自愿將全部轉讓給乙方,該宗地面積平方米(長米,寬米),東鄰,西鄰,南鄰,北鄰。同時,甲方自愿將場地上的三間房屋以及場地范圍內享有合法使用權的圍墻、水溝全部轉讓給乙方。
第二條轉讓價格
雙方協商轉讓總價款為萬元(大寫:萬元整)。
第三條付款方式
乙方分期付款:在雙方簽訂協議之日付款萬元,余款萬元在甲方協助乙方辦理戶口遷移之后付清。
第四條甲方的保證
1、甲方保證自己對轉讓的房屋擁有所有權,對轉讓的土地擁有土地使用權,不存在法律上的障礙。若乙方向相關部門辦理房屋土地一切相關證件時,需要甲方提供相關證件(如身份證、戶口冊等),甲方應無償提供。同時,甲方應無償協助乙方辦理戶口遷移。
2、乙方付清首付款萬元之后,甲方在20__年x月x日前將場地交給乙方。在未交給乙方之前,甲方應保持現狀,不得損毀,否則應承擔賠償責任。
3、本協議簽訂之日,甲方應將建房許可手續交給乙方,保證乙方正常建房。若乙方以甲方名義新建房屋,甲方對新建房屋不享有所有權等任何權利,房屋建好后乙方需及時無償協助甲方辦理產權過戶。
4、本合同簽訂后,甲方在該宗土地和房屋上產生的收益和權益均歸乙方享有;日后若遇國家建設征收土地,土地征用賠償款、青苗補償等與土地使用權有關的全部權益均歸乙方享有,甲方不得以任何理由提出異議。
第五條乙方和保證
1、乙方應在合同簽訂之日支付萬元。
2、乙方承擔戶口遷移、房屋過戶的相關稅費。
3、乙方應及時辦理戶口遷移相關手續,及時新建房屋辦理產權過戶,有利于戶口遷入。
第六條違約責任
甲乙雙方任何一方違約、毀約應承擔違約責任,違約方應按協議標的總額的20%賠付違約金,造成對方損失的還應賠償實際損失。
第七條其他
1、本合同未盡事宜,雙方另行協商,并簽訂補充協議,補充協議和本合同具有同等法法律效力。
2、本合同自雙方簽字按印后生效。本協議一式四份,甲乙雙方各執壹份,村委會、見證單位留存壹份。
甲方:
乙方:
20__年x月x日
20__年x月x日
協議書土地使用權篇8
本合同當事人
轉讓方:深圳市委宣傳部(以下簡稱甲方)
法定代表人:職務: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受讓方:(以下簡稱乙方)
法定代表人:職務:
身份證號:
委托代理人:身份證號:
地址: 電話:
乙方于20__年月日在深圳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下稱交易中心)通過公開掛牌方式以人民幣億仟佰拾萬仟佰拾元整(小寫萬元)競得甲方委托掛牌轉讓的B202-31地塊土地使用權(包括地上建筑物、附著物)80%的權益(以下簡稱交易標的物),現甲、乙雙方就交易標的物轉讓事宜訂立本合同,供共同遵守。
第一條甲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將交易標的物轉讓給乙方,乙方同意按本合同約定的條件受讓交易標的物。
甲乙雙方確認,交易標的物是指按照份額轉讓的B202-31地塊(包括地上建筑物、附著物)80%的權益。乙方應當根據規劃要求出全資建設整個項目工程,保證甲方享有建成房地產20%的權益
第二條B202-31宗地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概況:
1、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號:深地合字(94)104
2、土地用途:辦公、公寓用地
3、土地性質:商品房(可進入市場部分)
4、土地位置:福田區新洲路與蓮花路交匯處西南角
5、土地使用年自掛牌轉讓成交之日起50年
6、土地面積:5298.3m2
7、可建設總建筑面積為57586m2,其中辦公面積33936m2、
單身公寓11312m2、地下室12338m2(地下室面積不計入容積率)。
8、建筑容積率:≤8.6
9、建筑覆蓋率:≤40%
10、房地產證號:0099396
11、深圳市規劃國土局規劃設計要點94-204
12、建設工程規劃許可證號:深規土建許字【1996】2103號
13、產權狀態:已交清協議地價并辦理房地產證(綠本),無抵押、查封,產權清楚
14、租賃狀況:無
15、債務情況:無
16、瑕疵披露:根據深規土函第HQ031877號該項目已列入問題摟盤范圍,經報批可享受有關問題摟盤政策
17、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狀況及處理辦法:1998年已完成地下室工程,以現狀為準。因該項目停工時間長,如已建基礎工程主體質量不合格,有關的修復費用由甲方負擔;如已建基礎工程主體質量合格,有關的修補、加固費用由乙方負擔。
18、經深圳市規劃與國土資源局審核,本地塊80%土地權益進入市場需補交地價款人民幣柒仟貳佰捌拾柒萬貳仟捌佰柒拾陸元(小寫72,872,876.00元),由乙方從競得價款中先行扣繳支付國土管理部門。
甲方對本條前述概況內容的真實性、合法性、全面性、有效負責。
第三條乙方同意受讓本合同交易標的物的成交價款為人民幣元整(小寫萬元);甲方對該成交價款無異議。
乙方同意已交付的履約保證金1000萬元自動成為成交價款的一部分,余款(指成交價款減去履約保證金部分)乙方按照如下第種付款方式:
(1)在《轉讓合同》簽訂后5個工作日內一次付清;轉入乙方指定帳戶
(2)分期支付,即:
首期款:簽訂《轉讓合同》后5天內一次性付清人民82,872,876.00元(含保證金);
第二期款:簽訂《轉讓合同》后一月內付10,000,000.00元;
第三期款:主體工程完工后一個月內付14,407,000.00元;
尾款:項目竣工交付使用后一個月內全部付清。
(3)競得人首期款項必須打進乙方指定的帳戶委托監管,其余款項直接向甲方支付,對此甲方并無異議。前述委托監管(簡稱托管),是乙方為保證甲方與競得人的資金安全而提供的免費服務。具體運作程序如下:競得人將全部或部分成交價款(即托管款項)匯入乙方指定的帳號,并在轉讓雙方規定的時間內到房地產權登記機關辦妥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扣除甲方應交納的土地交易服務費、應交的地價款和轉讓稅費后,剩余款項支付給甲方。
第四條經本次轉讓,乙方享有B202-31宗地土地使用權(包括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的80%權益,甲方保留20%的權益。
第五條涉及交易標的物轉讓應交的稅費中,依法屬轉讓方應交納的均由甲方承擔;屬受讓方應交納的由乙方承擔。如本合同按規定需要公證的,公證費用甲乙雙方各承擔50%。
第六條交易標的物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前,甲方應將應繳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清結。自轉移登記申請核準之日起,交易標的物土地使用費由乙方承擔。
第七條乙方同意接受交易標的物掛牌交易文件規定的一切條件,掛牌交易文件包括:《委托掛牌交易合同書》、《土地使用權轉讓委托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公告》、《土地使用權轉讓掛牌交易競買須知》、《競買申請書》(樣本)、《成交確認書》(樣本)、《土地使用權轉讓合同書》(樣本)。
乙方對交易標的物已勘察并審查核實,對其現狀(含瑕疵)無異議。
第八條乙方按本合同規定付清成交價款余款后個工作日內,甲乙雙方備齊有關資料共同向行政主管機關申請并取得轉讓批復后,雙方共同申請辦理轉移登記,完成交易標的物的產權轉移登記手續。
第九條在行政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以前,有關交易標的物的產權瑕疵所引起的風險、責任(但掛牌交易文件中已經披露的除外)仍由甲方承擔;自行政機關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后,有關交易標的物的一切風險和責任由乙方承擔。
第十條自行政機關核準轉移登記申請之日起個工作日內,甲方將交易標的.物按現狀移交給乙方,本合同第二條所列文件資料原件由雙方另行協商保管。
自產權登記機關核準轉移登記之日起,甲乙雙方承接《深圳市土地使用權出讓合同書》(深地合字(94)104號)的一切權利與義務;甲、乙方分別按照20%、80%的比例享有和承擔B202-31宗地土地使用權及地上建筑物、附著物的權利和義務。
第十一條乙方有下列行為之一的,視為違約,甲方有權單方解除合同,收回交易標的物,乙方已交納的履約保證金歸甲方所有,不予退還;造成甲方其他損失的,乙方負責賠償:
(一)開出的銀行支票或匯票在有效期內不能兌現或不能全部兌現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三條規定的要求,支付成交價款余款的。
第十二條本合同生效后,因甲方下列行為之一,乙方可單方解除合同,甲方應雙倍返還履約保證金,退還乙方所付成交價款(不含履約保證金);乙方不解除合同的,甲方每延期一日應向乙方支付成交價款萬分之五的違約金:
(一)不能在第八條規定的時間內備齊資料與乙方共同到房地產權登記機關申請辦理轉讓批復及產權轉移登記手續的;
(二)未按本合同第五條要求及時交納轉讓方稅費的;
(三)隱瞞事實真相,出現其他第三人對交易標的物主張權利,對抗乙方權利的情形的;
(四)在辦理產權轉移登記的過程中,因甲方的原因,經房地產登記機關審核,不符合產權登記條件而導致不能登記的;或在登記過程中交易標的物被司法機關、行政機關依法查封或以其他形式限制房地產權利的;
(五)未按本合同第六條要求在申請轉移登記前將交易標的物的地價款、土地使用費清結的;
(六)未按本合同第十條的要求移交交易標的物(土地)和所列的相關文件資料原件的。
第十三條本合同簽訂后,甲、乙方依照本合同規定行使權利、承擔義務,與交易中心無關;甲、乙方的合作開發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亦與交易中心無關。
第十四條因執行本合同發生爭議,由甲乙雙方協商解決,協商不成的,可選擇下列第種方式解決:
(一)向深圳仲裁委員會申請仲裁;
(二)依法向人民法院起訴;
(三)向中國國際經濟貿易仲裁委員會深圳分會申請仲裁。
第十五條甲方與乙方的合作開發事宜由雙方協商解決
第十六條本合同由甲乙雙方簽字、交易中心鑒證蓋章后生效。
第十七條本合同一式陸份,甲方貳份,乙方貳份,其余由交易中心持有及分送有關部門。
甲方:深圳市委宣傳部(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乙方:(簽章)
法定代表人:
委托代理人:
鑒證方:深圳市土地房產交易中心(簽章)
法定代表人:羅志輝
委托代理人:
合同簽訂日期:年月日
合同簽訂地點:深圳市福田區振華路東八號設計大廈二樓