員工工作制度有哪些
員工工作制度有哪些篇1
一、目的
為加強員工食堂、員工用餐的內部管理,更好的&39;為飯店員工做好后勤保障工作,特制定本規定。
二、內容
1.飯卡
A.飯卡由人事部根據各崗位具體人員按需發放。
B.飯卡由財務部蓋章后方可生效。
C.飯卡根據工作時間不同分為:3餐卡;2餐卡;1餐卡(工作時間跨度8小時以內的提供1餐;8小時以上提供2餐;12小時以上的提供3餐)。
D.用餐時持卡,由員工食堂管理人員劃卡。
E.飯卡由本人使用,不得轉借他人、涂改。
F.人事部于每月底將下月就餐卡發至各部門,轉交員工使用。每月換卡一次,舊卡由員工餐廳在當月最后一餐時收回、統計、交財務部。
2.用餐時間
A.午餐:10:30―――11:30餐飲部
11:30―――12:30房務部
12:00―――13:00其它部門
B.晚餐:16:00―――17:00餐飲部
17:00―――18:00房務部
17:3.0―――18:30其它部門
C.夜宵:21:00―――22:00
D.開餐時間可根據季節調整。
3.用餐標準
午餐:標準成本2元。
晚餐:標準成本1.2元。
晚餐:標準成本1.2元。
夜宵:標準成本0.8元。
4.注意事項
A.員工餐是飯店為當值員工免費提供的。
B.用餐時不得浪費。否則,員工食堂有權收回當事人餐卡。
C.如有遺失,將根據當月剩余天數、次數進行核價,由人事部辦理補買手續。
D.超量(次數)用餐,由員工食堂統計、財務部根據次數、餐標、在工資里相應扣除。
E.所有員工用餐時必須持卡、佩帶工牌、著工裝排隊用餐。否則,員工食堂有權拒絕派飯。
F.不準將食品帶出食堂食用。
G.不準帶打、帶領食品。
H.不準隨意挪動桌椅。
I.用餐區域衛生由用餐人員負責。自覺保持室內外衛生,不準隨意丟棄垃圾、物品及剩余食物。
員工工作制度有哪些篇2
一、綜合管理:
1、公司集體宿舍的管理權在公司綜合部。
2、各辦事處宿舍日常管理權歸當地辦事處主任。
3、辦事處主任對宿舍的具體管理責任如下:
1)根據公司安排接受入住者或者督促搬出者;
2)宿舍公用設施的檢查、保養和維修,落實防火安全措施;
3)監督入住者嚴格遵守公司對宿舍的各項規章制度;
4)對宿舍進行日常清潔衛生的管理;
5)負責入住者與公司的聯系與溝通。
二、入住管理
1、入住者必須是公司員工,非本公司員工一律不得入住本公司宿舍,包括員工家屬亦不得入住公司宿舍。
2、公司綜合部決定是否批準入住與各房間入住人員定編數。
3、被批準入住者,須在15日內入住,否則視為無意入住,取消其入住資格。
4、采取弄虛作假入住或已經入住者,一經發現,立即取消其入住資格。
三、日常管理:
1、入住員工必須入住者必須嚴格地遵守本規定,自覺地維持單身宿舍的生活秩序和公共道德。
2、公司的集體宿舍是為本公司員工提供生活便利的,其他任何人不得入住,包括員工親屬。否則給予違規員工與辦事處主任嚴厲處罰。
3、員工在宿舍內舉行活動時,須事先將有關安排報告給辦事處主任。
4、入住員工在發生下列情況時,應當向辦事處主任通報。如果主任不在,應當直接向公司綜合部通報。
1)建筑或附屬設施損壞時;
2)火災、水災或失盜時;
3)宿舍內出現傳染病患者時;
4)出現其他需通報事項時。
5、入住員工必須嚴格遵守下列事項:
1)小心使用各種設施;
2)保持居室的清潔衛生;
3)注意節約水電、煤氣;
4)注意用火及煤氣安全;
5)遵守公共道德,注意維持秩序。
6、入住員工不得進行下列行為:
1)轉借宿舍給其他人住宿;
2)改變居室或附設設施的原有形態;
3)在宿舍內進行商業活動或類似的活動;
4)在宿舍內存放或使用危險物品;
5)將公用物品隨便帶出宿舍;
6)在宿舍內散發或張貼廣告;
7)在宿舍內飼養各類小動物;
8)其它違法、違紀活動。
四、退房
入住員工離職時,需辦理相關退房手續,將居室清掃干凈,返還所有借用品,經辦事處主任清點檢查后,才可以退房。
五、安全衛生
1、入住員工應注意公共衛生,努力保持廚房、廁所的清潔衛生。
2、入住員工應積極參加或配合定期大掃除,努力保持居室內部清潔。
3、入住員工應養成良好的個人生活習慣,注意個人健康,定期接受公司舉行的健康檢查,積極配合公司統一的防疫消毒活動。
4、入住員工患病時,應及時向辦事處主任報告。
5、入住員工患傳染病時,應迅速與辦事處主任聯系,并聽從后者的具體安排。
6、入住員工應特別注意防火安全,在使用電器和煤氣時,必須嚴格遵守操作規定。
7、熟練掌握消防器材和安全裝置的使用方法。一且出現火災等,員工應迅速與辦事處主任聯系,同時及時采取應急措施。
8.入住員工不得在走廊、樓梯、出入口和緊急出口處堆放雜物。
六、違犯本規定者,公司將給予相關的處罰,直至行政處分,望嚴格遵照執行。
員工工作制度有哪些篇3
一、總則
第一條目的
(一)本規定旨在長期、穩定、統一和規范地推行人事考核工作。
(二)本規定的目的是要通過對職工在一定時期內所表現出來的工作業務能力,以及努力程度的評價,找出并確定人才開發的方針、政策,改善原有的教育培訓工作,進而促進人事管理工作的公正和民主,提高工作熱情和帶動生產率。
第二條人事考核的用途
人事考核的評定結果,將用于以下諸方面。
(一)教育培訓,自我開發。
(二)合理配置人員。
(三)晉升、提薪。
(四)獎勵。
第三條適用范圍
本規定適用者范圍是“就業規則”第三條所規定的職工。然而,下列人員除外:
(一)兼職、特約人員。
(二)連續出勤不滿6個月者。
(三)考核期間休假停職6個月以上者。
第四條用語的定義
本規定中使用的專用術語定義如下:
(一)人事考核——為了實現第一條規定的目的,以客觀的事實為依據,對成績、能力和努力程度,進行有組織的觀察、分析、評價及其程序。
(二)成績考核——對職工分擔的職務情況、工作完成情況進行觀察、分析和評價。
(三)態度考核——對職工在職務工作中表現出來的工作態度進行觀察、分析和評價。
(四)能力考核——通過職務工作行為,觀察、分析和評價職工具有的能力。
(五)考核者——人事考核工作的執行人員。
(六)被考核者——接受人事考核者。
(七)考核執行機構——負責人事考核有關事務的機構。
二、考核計劃與執行
第五條考核執行機構
由人力資源部負責人事考核的計劃與執行事務。
第六條考核者訓練
(一)為了使人事考核統一、合乎實際,需要進行考核者訓練工作。
(二)考核者訓練按照要求制訂訓練計劃,予以實施。
第七條考核者的原則立場
為了使人事考核能公正合理地進行,考核者必須遵守下列各原則:
(一)必須根據日常業務工作中觀察到的具體事實作出評價。
(二)必須消除對被考核者的好惡感、同情心等偏見,排除對上、對下的各種顧慮,在自己的信念基礎上作出評價。
(三)不對考核期外以及職務工作以外的事實和行為進行評價。
(四)考核者應該依據自己得出的評價結論,對被考核者進行揚長補短的指導教育。
三、考核的分類
第八條人事考核的分類
人事考核對被考核人員的分類如下。
(一)E(Extra臨時工階層)——臨時工。
(二)J(Junior作業層)——Ⅰ.Ⅱ.Ⅲ.Ⅳ級職工。
(三)S(Senior中間管理層)——Ⅴ.Ⅵ.Ⅶ級職工。
(四)M(Management經營決策層)——Ⅷ.Ⅸ.Ⅹ.Ⅺ級職工。
第九條考核的等級
(一)S——出色、不可挑剔(超群級)。
(二)A——滿意、不負眾望(優秀級)。
(三)B——稱職、令人安心(較好級)。
(四)C——有問題、需要注意(較差級)。
(五)D——危險、勉強維持(很差級)。
第十條人事考核表
人事考核表,按上述人員分類,分為《作業層人事考核表》,《中間管理層人事考核表》、《經營決策層人事考核表》。
四、考核的實施
第十一條實施期與考核期
(一)人事考核的實施期一年次,月和月。
(二)考核觀察期如下:
1.與月的實施期相對應的考核觀察期,從月日起至第二年的月底,為期個月。
2.與月的實施期相對應的考核觀察期,從月日起至月日,為期個月。
第十二條考核者
(一)人事考核按職務等級進行,原則上進行兩種層次的考核,即第一次考核和第二次考核。
(二)一次、二次考核的擔當者,即考核人員,原則上按下表中規定執行。
(三)在考核期間,如果考核者遇到人事調動,被調離現職務,則考核者所擔當的考核工作,進行到被調離日為止,由后任者擔當考核者,把考核工作繼續推進下去。
(四)因一次考核者缺勤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繼續進行考核時,由二次考核者代行其事,而二次考核可以因此而省略掉。
(五)因二次考核者缺勤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繼續進行考核時,則二次考核可以因此而省去。
(六)在職務級別層次很少的單位或部門,二次考核可以省略。
(七)因一次、二次考核者都缺勤或其他原因而不能繼續進行考核時,則由總務部長對此作出決定
員工工作制度有哪些篇4
一、出勤時間
工作時間:每周工作6天,每天8小時,正常時間為上午8點半到下午6點,午休為1個半小時(12:00-13:30)。
二、考核辦法
打卡:員工每天上班打卡,員工應親自打止,幫助他人打卡和接受他人幫助打卡者,無論是否遲到,均按遲到計算。忘記打卡的員工,需要其直接上級把員工漏掉打卡的時間報辦公室給予補簽。
公出:一個工作日內的公出需在內勤處登記,以方便轉接電話和留言。出差、事假等需事前得到總經理批準,并到辦公室登記備案。請假:任何類別的假期都需上級負責人事前批準,并到辦公室登記備案,如有緊急情況,不能事先請假,應在兩小時以內電話通知上級負責人和辦公室并在上班當日補辦手續,否則以曠工計。
三、考核制度全勤獎:每月元,以簽到表為準。
1、遲到、早退規定:
上班:8:45以后到達,視為遲到;
下班:17:45以前離開,視為早退。
特別條款:在一個自然月份里,允許二次遲到(不晚于上班時間一個小時,給員工應急時使用。超過一個小時,扣除缺勤時間的工資)。2、處罰規則:
在一個自然月份里,第三次或更多的遲到處理如下:
A:8:45-9:00上班,17:45-18:00下班,即遲、早退0-1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1%;
B:9:00-9:15上班,17:30-17:45下班,即遲到、早退16-30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2%;
C:9:15-9:30上班,17:00-17:30下班,即遲到30-45分鐘/次,扣款個人月工資3%;
D:9:30以后上班,17:00點以前下班,按曠工一天計曠工
連續三個工作日無故缺勤,或未經批準休假者將被視為曠工。
在30天內未經批準缺勤總計6天(48小時)者被視為曠工,并予以辭退。
四、考勤統計
各種休假單、加班單應于每月5日前交至財務部。
員工工作制度有哪些篇5
第一節考勤管理制度
第一條總則
一、為了加強公司員工考勤管理,提高工作效率,特制定本制度。
二、本制度為公司及所屬各部門分(子)公司、部門考勤管理基本制度。各部門、分(子)公司依照執行或在本制度也許范圍內根據部門具體工作性質自行規定,自定的考勤規定報公司核準后生效。
第二條考勤人員
一、公司各部門均要設一名兼職考勤管理員,負責本部門考勤的管理和匯報工作,對本部門考勤的準確性、及時性負責;
二、各部門考勤員應于每月5號前將上月考勤表遞交辦公室人事部,以備核查;
三、遞交考勤表時,員工當月的請假單、出差單、異常出勤處理單、獎勵處罰單及相關證明等作為附件匯總備查,若手續不完備,將視為曠工。
第三條考勤方式
一、員工采取上、下班指紋打卡的方式考勤;
二、所有員工必須遵照其服務崗位所規定的時間,按時上、下班,做到不曠工、不遲到、不早退。
第四條員工上、下班考勤
一、員工應打卡考勤,以記錄出勤時間。
1、員工如果未按規定打卡,將視為缺勤,并扣除相應的基本工資。
2、除經公司領導批準和因工作特殊情況,可免打卡。批準領導簽名后方有效,否則視為曠工。
二、工作時間,因工作性質不能嚴格執行公司規定的上、下班時間的部門、人員可適當調整,但須到辦公室管理部門核準、備案。
第五條遲到(早退)
一、超出正常規定上班時間到達(以打卡時間為準)視為遲到;員工非工作需要提前下班的視為早退。
二、遲到時間10—30分鐘的,每次扣款20元;超過30分鐘的,每次按半天事假論;扣除半天工資。
三、因公務關系而遲到(早退)者,須提前請示所屬部門主管,并在當日填寫員工異常出勤處理意見表交部門領導簽批,再交辦公室人事部門核準,否則按遲到(早退)處理。
四、因公外出不能打卡的員工,處理同本條三,否則按事假處理。
五、員工經常遲到(早退),月累計3次者,或全年10次者,公司予以立即辭退,而不要事先通知并不給予任何補償。
第六條曠工
一、未經請假無故不上班或假滿未續假而擅自不到職者為曠工。
二、員工無故曠工1天,扣除當天工資,另扣款100元。
三、員工一個月曠工3日,或年內累計7日者,公司予以立即辭退,
而不需要任何事先通知或給予賠償。
第七條請假、休假管理
假期類別,公司假期分為休假、法定節假、事假、病假、補休假、婚假、喪假、產假、陪護假、工傷假等。所請各假,如遇休假日,不另補假。
第八條休假
休假是指休息日,員工每周享有1天休息日,以周為原則,員工調休應提前征得部門負責人同意并安排好工作方可休假。
第九條法定節假日
員工每年享有共計十個工作日的法定休假:元旦一天、春節三天、勞動節三天、國慶節三天。
第十條請假規則
員工請假須提前填寫請假單,并按規定審批權限呈報,批準后將報考勤人員作考勤憑證。特殊情況,應先用電話申請,并與復工當日填寫請假單交部門主管補簽后,遞交辦公室人事部門核準。第十一條公司員工請假審批權限如下:
1、部門負責人以上(含副總)人員請假必須經總經理批準。
2、部門負責人以下員工請假,3天內(含3天)由分管負責人核準,3天以上的由公司辦公室人事部門審批后由辦公室負責人核準后生效。
3、病假須有醫院病歷及醫生開具的休息證明,并須經直接領導審批后方可。
第十二條事假
1、員工請事假應事先由部門負責人批準,事先未得到批準的,按曠工處理。
2、因事必須本人處理者可請事假,一年累計不得超過7天,超過7天的須經總經理批準,事假期間不發放薪資。
第十三條病假
1、公司職工因患病或非因工負傷,需要停止工作醫療時,在公司
工作年限5年以下的為3個月;5年以上的為六個月。在規定的醫療時間內,工資按50%發放;超過規定時間的按基本工資的50%。(必須有市級醫院出具的證明)
2、在規定的醫療期內康復,但不能從事原工作的,可作換崗或解聘處理。超出期限仍未復工的將解除勞動關系。
第十四條婚假
1、員工本人結婚,可準假15天。
2、婚假工資按基本工資的50%發放,但須提前10個工作日向公司人事部門提出書面申請,并提供結婚證明。
第十五條喪假
1、如員工的父母(含家屬父母)、家屬或子女去世,憑醫院《死亡通知書》,公司將給予員工最長3天喪假,路程另計。
2、員工請喪假,須提前通知辦公室人事部門。
3、喪假期間工資按基本工資的50%計發。
第十六條產假
1、女員工生育,可享受產假90天,晚婚晚育者增加產假30天。
2、難產、多胎等根據政府規定給假。
3、所以女員工必須與孕后一個季度之內告知部門負責人。
4、休產假必須于產期前10周向辦公室人事部門申請,并出示醫院出具的證明。
5、產假工資按政府規定生育標準辦理。
第十七條補休假
1、經部門負責人批準在法定假日不能安排休息的,只能在當月補休,不能跨月累計補休。
2、員工補休,需提前向辦公室負責人申請,未獲批準強行休假者,按曠工論處,情節嚴重的,按公司獎懲制度處理。
3、當月不能補休的,在年終考評時給予適當加分。
第十八條工傷假,員工在工作過程中發生人生傷害,其期限可依據國家相關規定執行。工傷處理與工傷待遇按照《企業工傷管理制度》執行。
第二節
在職員工薪酬福利
第一條工資構成
一、員工的工資總額由基礎工資、績效工資、獎金、津貼組成,有特殊貢獻的員工經總經理批準增加貢獻獎。
1、基礎工資包括基本工資、技能等級工資、崗位職務工資,按月核
發。
2、績效工資指也月目標完成率100%掛鉤的工資,按月核發。
3、獎金是指與各種經營實體創造的價值及利潤掛鉤的獎勵,具體標準按照年度目標責任書約定執行,年終一次性發放。
4、津貼是指因為工作需要,根據職務級別、崗位性質等不同特點而設定的各類補貼,包括交通補貼、通訊補貼、餐貼等,按月核發。
二、個人所得應繳納所得稅,由公司代扣代繳。
第二條工資支付
一、公司以貨幣形式按月支付員工的勞動報酬。
1、工資發放實行先做后付制度,即當月工資次月發放。
2、公司按員工實際工作天數支付薪金,付薪日為每月10—15日,支付上月薪金。若付薪日遇節假日或休息日,則在最近的工作日支付。
二、公司按規定從員工當月工資收入中扣除個人所得稅。
三、薪酬標準屬于保密范疇,本公司員工不得向其他員工泄露自己的工作標準,也不得打聽其他員工的工資標準。
第三條福利
一、休假
員工享有公司規定的各種假期。詳見本章第一節《考勤管理制度》的有關規定。
二、社會保險
公司按規定給員工辦理基本社會保險,并承擔公司應繳納部分個人應繳納部分由公司代繳,并從員工當月薪資中扣除。
三、培訓與職工活動
1、公司針對不同類型的員工提供不同的培訓。例如新員工的培訓、工作績效突出的管理人員和員工的培訓以及后備管理人員的培訓等等。
2、公司所有員工均有參與會與公司內定期或不定期舉行的各項活動,例如公司的春節聯歡晚會、生日活動、郊游以及各種比賽活動。
第四條工資標準
一、
二、基本工資:960元/月。績效工資:按實際績效核發。
三、獎金:按年利潤和職務比例核發。(公司無利潤則不發)
四、補(津)貼標準:
1、餐貼:150元/月。
2、交通補貼:50元/月。
3、通訊補貼:50元/月。
4、考勤獎勵:150元/月。
5、崗位津貼:按實際崗位性質核發。
第三節
員工獎懲管理條例
第一條獎懲理念
旨在塑造公司的文化,獎勤罰懶,糾正員工不良習慣。
第二條獎勵
一、獎勵方式多樣,對本職工作業績的獎勵體現在指標獎金中,員
工在圓滿完成本職工作外做出特別貢獻的情況下,將獲得特殊的獎勵。
二、有下列事跡之一者,給予通報表揚并予相應嘉獎:
1、工作表現優秀,認真負責,工作成績突出者;
2、愛惜公物,厲行節約,成績顯著者;
3、發現事故隱患,及時采取措施,防止重大事故發生者;
4、對外服務創造良好聲譽者;
5、關心公司發展,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采納實施有顯著成效者;
6、為保護公司財產及人們生命安全,見義勇為事跡突出者;
7、對損害公司利益的人阻止或舉報屬實者;
8、善于鉆研,有技術突破者;在外做好事,為公司贏得良好聲譽者。
三、有下列事跡之一者,給予嘉獎并可申報晉職或晉級。
1、圍繞“兩主四輔”(兩主:創造利潤、造就人才。四輔:誠信、
務實、開拓、跨越。)管理思想,即在創造利潤、造就人才兩個方面有重大貢獻,積極開拓經營范圍,創造了可觀的經濟效益;
2、解決重大經營難題,使工程項目得以實施。
3、對項目方案提出合理化建議,經過實施為公司節省大量資金;
4、保護國家和公司財產利益不受侵害,并做出突出貢獻;
5、對改革公司管理、擴大公司信譽、提高服務質量有重大貢獻;
6、在減少浪費,降低成本方面的措施效果顯著者;
7、培養和舉薦人才方面成績顯著者;
8、對提高公司整體經營,管理水平有突出貢獻者
第三條懲罰
懲罰的類型包括但不限于經濟處罰、警告、嚴重警告、記過、記大過、解聘。
一、經濟處罰: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降級處罰,并酌情扣除當月部分獎金。
1、
2、
3、
4、
5、
6、
7、
8、公司開會無故遲到、不退、違反其他會議制度;無正當理由不參加工作組織的各項活動;公共區域大聲喧嘩,影響他人工作;隨地吐痰、亂丟廢棄物;未打招呼,隨便帶陌生人進入辦公區域;行為不檢點、語言經常不文明;不履行請假手續,擅自離崗;工作時間看小說、看與工作無關的報刊、玩游戲等做與工作無關的事。
9、違反公司規定的其他行為。
二、警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警告處分。
1、
2、
工作者;經濟處罰3次以上者;在工作時間,與同事之間或外人發生激烈爭吵,影響他人
3、
4、
5、
6、
7、
8、在禁止吸煙區域內吸煙者;多次不按時完成上級布置的工作,工作進度不及時匯報;未經領導允許,工作中脫崗(半小時)辦私事;未經許可私自打長途電話;被上級有關部門檢查出工作問題;擅自開啟或使用非工作范圍內的設備、儀器或設施等;
三、嚴重警告: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嚴重警告。
1、
2、
3、受過3次(包括3次)警告以上;不服從領導管理造成不良影響;因工作服務質量差,給公司造成聲譽和經濟損失,別客人投訴到公司者;
4、
5、
6、
7、隨意用、拿公司物品,數額較大者(50元以上);不愛惜公物及設備使公司造成經濟損失;利用職權報復他人;違反公司其他相關管理制度,行為較嚴重的;
四、記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過處分。
1、對其他有損公司利益的行為和個人不及時匯報;
2、搬弄是非,無中生有,挑撥離間,影響員工團結;
3、經過指正,員工仍視制度而不顧的行為;
4、違反公司其他制度、規定較為嚴重行為;
5、超越職權范圍,擅自作出決定或對與本職工作無關的事宜隨便作答,造成影響和損失。
五、記大過:有下列情形之一者,給予記大過處分。
1、一年內受過兩次嚴重警告;
2、工作玩忽職守,造成公司和名譽損失;
3、故意說假話,做假事,造成不良影響;
4、發現公司物品被偷或設備被損壞,不及時上報;
5、拒絕接受任務,不服從正常調動,經勸說無效。
六、解聘:有下列情形之一者,予以辭退或開除并立即解除勞動合同,公司不給予任何補償。造成公司損失的,還須進行經濟賠償。
1、經常完不成工作任務,不勝任擔當的工作,又不服從換崗或換崗后仍不能勝任工作;
2、一個月內曠工3天(含3天)以上或一年內累計曠工7天以上(含7天);
3、工作時間飲酒滋事、打架斗毆;誣陷、暴力脅迫上級或同事,影響惡劣;
4、煽動或參與怠工、罷工;
5、蓄意破壞公司資產損害公司利益;
6、濫用職權,玩忽職守,不負責任或不遵守操作流程,給公司造成較大經濟損失;
7、背叛公司,向外界泄露公司機密材料;
8、嚴重違反規章制度造成重大經濟損失或嚴重違反勞動合同有關條款;
9、在求職申請或其他已簽署的文件中提供假資料;
10、有私拿回扣、貪污受賄、損公肥私、挪用公款及嚴重侵占公司財物等行為,有盜竊、詐騙等不良行為或有其他違法行為,情節嚴重者;
11、嚴重違反公司其它規定中符合辭退條款,并造成嚴重后果者;
12、嚴重違背社會公德,給公司名譽帶來極壞影響。
第四條獎懲程序
一、獎勵員工由員工或部門向辦公室人事部門提供書面素材,經辦公室呈總經理批準。
二、懲罰員工由其他員工、部門主管檢舉或公司管理部門調查,由各部門主管或總經辦按程序辦理,并報告人事部門備案,資料存入個人人事檔案。解聘還需公司總經理或分管副總經理批準。
三、部門經理以上人員之獎勵或處分由人事部門提出后報總經理批準,辦公室和人事部門負責獎勵/處分措施的具體實施。
四、員工對獎懲有申訴的權利,認為不合理者一周內可以向辦公室人事部門提出復議,否則視為員工已經接受。
第四節
員工保密管理制度
第一條公司秘密分類
一、絕密級:指公司經營發展中,直接影響公司權益的重要決策、文件資料,如公司尚未付諸實施的經營戰略、公司管理方法、公司制度、經營策劃、施工方案、設計圖樣、公司財務信息等。
二、機密級:指公司的規劃、統計資料、重大會議記錄、公司經營狀況等。
三、秘密級:指公司各類檔案、合同、協議、員工工資收入、尚未進入市場或尚未公開的各種信息。
第二條保密要求
一、所有員工入職,所簽協議中必須包含保密條款。
二、公司廢舊紙張(無保存價值、涉及工作內容的文件材料、圖紙等)均須作銷毀處理,不得當垃圾隨意亂扔。
三、在對外合作中,若需向對方提供公司秘密事項的,須征得主管負責人或分管領導同意,必要時要求對方簽訂保密協議。
四、公司員工不得以任何方式向無關人員傳遞公司秘密。
五、不在私人交往中涉及公司秘密。
六、不在不具備保密條件的裝置中存放秘密文件、資料,離開辦公地點,須將重要文件放入抽屜。
七、不得出于私人目的,將應保密的文件、資料帶出公司。
八、嚴禁帶無關人員參觀公司。
九、未經允許不得翻看其他部門的文件資料、不得使用他人電腦。
十、非辦公人員嚴禁進入辦公重地(如:總經辦、財務、檔案辦公區。)。十一、公司員工發現秘密已經泄露或可能泄露時,應立即向公司報告,并在力所能及的情況下及時做出相應的補救措施。
十二、其他保密要求。
第三條公司員工若發現公司秘密泄露并及時采取補救措施,為公司挽回損失的,可視其貢獻大小給予嘉獎以上獎勵。
第四條以下情形將給予解聘處分,并視情節追究其法律責任:
一、掌握公司秘密是人員出于不良企圖故意泄露公司秘密的;
二、出于不良企圖竊取或試圖竊取公司秘密的;
三、泄露公司重大秘密,使公司蒙受重大損失的;
四、未盡事宜,按公司其他制度、協議中保密條款執行。
第五條違反本制度第四條以外其他條款規定的,將酌情予以適當處罰。
員工工作制度有哪些篇6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加強員工宿舍的管理,保證宿舍的安全、文明、整潔,使員工有一個良好的生活環境,以提高工作效率,特制訂本制度。
第二條適用范圍:本制度適用于公司內住宿員工。
第三條責任部門:公司員工宿舍管理由行政人事部負責;管理職責包括:員工宿舍人員出入手續情況登記、負責員工宿舍公共設施的購買、維護及統計報修,監督檢查員工宿舍的各種安全、衛生情況。
第二章入住與退房相關手續
第四條員工申請住宿條件及方式:
4、1公司員工于轄區內無適當住所或交通不便者,可至行政人事部申請住宿。
4、2凡有以下情況之一者,不得住宿:
4、2、1患有傳染病者。
4、2、2有不良嗜好者。
4、3不得攜眷住宿。
4、4需遵守本管理制度。
第五條退宿:員工離職(包括自動辭職、解聘等)時,應于離職當日內到行政人事部辦理移交手續,清點財物,遷離宿舍,不得借故拖延,違者由保衛人員強制遷出;員工因其他原因不需在員工宿舍住宿,應至行政人事部提出申請并立即辦理宿舍相關物品(如房間鑰匙等)移交手續,并于當日內在行政人事部指定人員監督下將個人物品搬離員工宿舍。
第三章宿舍日常管理制度
第六條任何員工未經公司許可,不得擅自留宿外人。
第七條公司為每位員工配置床位一個,員工必須嚴格服從行政人事部的統一安排,不得私自隨意調換房間、房間內公共財產物品或多占床位,若有更改則由行政人事部統一安排;對于每月不在宿舍住宿達5天(特殊情況除外)的員工,公司將收回床位,取消該員工住宿資格,另行安排人員入住。
第八條宿舍評出宿舍長,負責本宿舍的管理工作,住宿人員必須服從舍長的有關安排,不服從者將依規定處罰。
第九條員工不得于宿舍內有酗酒、賭博、打架斗毆、罵架或有傷風化之行為。
第十條員工不得攀爬宿舍窗戶;在未受邀請或得到室員允許的情況下,不得私自進入他人宿舍或動用他人物品;違者一經發現以盜竊嫌疑論處,視情節輕重處理或交公安機關。
第十一條注意宿舍內安全用電,室內禁止燒煮、烹飪或私自接配電線并裝接額定功率大于400W電器;人員離開務必檢查并關掉所有電器電源。
第十二條注意安全,放火防盜;員工離開宿舍必須關好門窗;室內嚴禁使用或存放危險及違禁物品;現金、財物等應妥善保管,貴重物品應避免攜入,遺失由各自負責。
第十三條員工宿舍的公用水電設施若有損壞,宿舍長必須及時報告行政人事部派人修理,如不報告出現事故由該房室員負責。室員不得擅自違章維修,因此造成的后果由責任人承擔。
第十四條按時作息,宿舍就寢時間以不超過晚間十時為原則;休息后不得有干擾他人寧靜之行為。上、下夜班員工應保持安靜。
第十五條住宿人員不得有意損壞宿舍公共財產及設施,如造成損壞,由公司行政人事部酌情處理,由責任人員負擔該項修理費或賠償費并視情節輕重予以其他處罰。
第十六條除有關人員查房、檢修外,任何男士不得進入女宿舍,女員工不得長時間(超過兩小時)在男宿舍逗留;員工親友來訪,男性不得進入女宿舍,女性不得長時間(超過兩小時)逗留;若確需長時間逗留,須報經行政人事部批準。
第十七條員工宿舍應保持良好的衛生狀況并應遵守:
17、1個人物品擺放整齊;不得隨手亂拋垃圾;垃圾應及時清理至垃圾池。
17、2每個宿舍由宿舍長安排衛生值日人員并應保持地面及門前清潔;每周應最少組織一次大掃除以清潔衛生死角;保持:宿舍內整潔衛生,室內無雜物,地面、墻面無污跡,天花板無蛛網,空氣清新、無異味;下水道因衛生不清潔造成的堵塞由責任人承擔其維修費用,如無法明確責任則由所住房間員工平均分攤。
17、3污穢、廢物、垃圾等應集中于指定場所傾倒。
17、4宿舍及宿舍區內一律禁止飼養家禽、家畜。
17、5不得于墻壁、櫥柜上隨意張貼字畫或釘物品。
第十八條行政人事部每周對宿舍衛生狀況進行不定期檢查并根據檢查情況每月綜合評比一次,確定相關的獎懲制度并據以實施。
第十九條員工必須團結一致,互諒互讓,互勉互助,取長補短,和睦相處。
第二十條處罰規定。違反上述款項者將視情節輕重給予批評、警告、通報、記過、開除及10元-100元罰款等處罰。
第四章附則
第二十一條本制度自頒布之日開始實行。
員工工作制度有哪些篇7
第一章總則
第1條目的。
1.客觀公正評價員工的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及工作態度,促使員工不斷提高工作績效和自身能力,提升企業的整體運行效率和經濟效益。
2.為員工的薪酬決策、培訓規劃、職位晉升、崗位輪換等人力資源管理工作提供決策依據。
第2條適用對象。
本制度適用于企業所有員工,但考評期內未到崗累計超過__個月(包括請假及其他原因缺崗)的員工不參與當期考核。
第3條考核原則。
1.公平、公開原則。
即員工績效考核標準、考核程序和考核責任都應當有明確的規定,企業所有員工都要接受考核,同一崗位執行相同的考核標準。
2.定期化與制度化。
績效考核既是對員工過去和現在工作情況的考察,也是對其未來工作行為進行預測,將員工績效考核定期化、制度化,有助于全面了解員工潛能,及時發現企業組織中的績效問題,提出解決方法和措施。
3.定量化與定性化相結合。
對企業員工進行考核時,考核指標分為定性化與定量化兩種,并分別賦予不同的權重(定性化指標權重占40%,定量化指標權重占60%)。
4.溝通與反饋。
考核評價結束后,人力資源部及各部門負責人應及時與被考核者進行溝通,將考評結果告知被考核者。
第二章績效考核內容
第4條工作業績。
主要考核員工實際完成的工作成果,包括工作質量、工作數量、工作效益等。針對不同的工作崗位,考核重點有所不同。如開發類崗位重點考核項目進度與質量,營銷類崗位重點考核銷售額及市場潛力,事務類崗位則重點考核日常工作任務完成量及質量等。
第5條工作能力。
根據本人實際完成的工作成果及各方面的綜合素質來評價其工作技能和水平,如專業知識掌握程度、業務能力、創新能力等。
第6條工作態度。
主要是對員工平時的工作表現予以評價,包括紀律性、積極性、主動性、責任感等。
第三章績效考核實施
第7條考核周期。
1.根據崗位需要,分別對員工實施月度考核或季度考核,其實施時間分別是下一個月的~日、下一個季度的x~x日。
2.年度考核。所有員工都應接受企業的年度考核,考核時間一般為下一年度第一個月的&39;~日。
第8條設定考核指標及評價標準。
根據前期制訂的績效計劃及職位說明書等文件,分別制定各崗位的考核指標、評價標準及考核項的分值等內容。
第9條考核實施。
1.考核者依據制定的考核指標和評價標準,對被考核者的工作業績、工作能力、工作態度等方面進行評估,并根據考核分值確定其考核等級。
2.考核者應熟悉績效考核制度及流程,熟練使用相關考核工具,及時與被考核者溝通,客觀公正地完成考評工作。
第四章績效考核面談
第10條績效考核面談應由被考核者的直接上級與被考核者單獨進行,人力資源部工作人員根據需要可選擇參與。
第11條如果被考核者認為考核結果不公正,與考核者溝通無效,并確有證據的情況下可以啟動考核結果申訴程序。人力資源部在接到員工考核申訴后的x個工作日內給予解決。
第五章考核結果應用
第12條根據員工的考核結果,將其劃分為5個等級,主要應用于職位晉升、培訓需求、季度及年度獎金發放、薪資調整等方面,具體應用如下表所示。
考核結果應用表
評估等級考核得分培訓需求程度職位晉升獎金發放
s90~100無推薦110%發放基本工資+__元
a80~89一般儲備100%發放基本工資+__元
b70~79較強……85%發放基本工資不變
c60~69強……75%發放基本工資不變
d60以下很強……無基本工資-__元
第六章附則
第13條本制度由企業人力資源部制定,報總裁審批后實施,修改時亦同。
第14條本制度自__年__月__日起執行。
月薪資調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