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匯編
一、目的
為了加強電能的安全管理,防止意外事故發生,確保安全用電,特制定以下規定:
二、適用范圍
本制度適用于本公司的所有用電活動。
三、工作制度
1、非有關人員不得進入配電房。
2、高壓電房只準合格電工操作,并嚴格按照電工操作規程進行,經常監視變電房和低壓室運行情況,并做好記錄。發生故障由電工處理。
3、變電室接地檢查每年自行進行兩次。避雷器每年請指定認可機構檢測一次(如無則省略之)。
4、配電房操作,必須按照以下操作程序:
a、送電時,先合上閘刀開關;
b、停電時,先停空氣開關,后停閘刀開關;
c、設備運行時,嚴禁帶負荷拉閘刀開關;
d、記錄每天的用電情況。
5、每臺生產設備應設專人負責,開機送電前,要檢查所開設備是否正常。如正常可以合閘送電。
6、設備使用完畢,長期不用或下班時,要斷開電源開關。
a、每天下班前,車間崗位的班組長負責檢查、停開關、關電房門。
b、遇上加班時,加班后由組長或帶班負責人檢查是否停電、關電房門。
7、按安全消防規定,有防靜電接地夾的設備,使用前一定要夾上接地夾才能開機,使用者要經常檢查接地夾兩端接觸金屬的情況。
8、公布電力故障、搶修、搶救緊急聯系電話。
9、在高壓線路附近或周圍設置警示標志。
四、內部用電管理。
1、車間電氣設備發生故障時,要立即通知電工,不得私自處理,當班電工不能處理的,及時上報機電車間解決。
2、嚴禁任何崗位將溶劑灑在電纜橋架或電纜溝內,如發生此類事件,必須及時通知當班電工處理,當事人負全部責任。
3、出入變電房或配電房,大門必須隨手關上,以防老鼠或其他小動物溜入電房,造成線路被咬損或短路等故障。
4、高壓設備檢修停送電由崗位工和中控操作員填寫《停電申請單》及《送電申請單》由生產科批準后送交值班電工,值班電工接票要認真核對票及現場后才能執行,值班電工執行后懸掛標示牌及并在回單上加蓋“已執行”章,現場人員見到蓋章票后才能進行設備檢修。
5、高壓開關操作一律執行工作票制度由班長填寫,主任批準后執行。
6、現場低壓設備檢修必須嚴格執行停電掛牌制度,崗位檢修停送電需書面通知值班電工,由值班電工斷電掛牌并記錄,同一任務的停送電必須有一人完成,其他人送電時見有牌均不得送電應查看記錄聯系停電電工。
7、各崗位加裝照明、插座、用電設備需由工段長申請生產科批準交由機電車間執行,新加裝照明、插座、用電設備的電工安裝完畢后要填寫施工記錄及材料用量交回車間。
8、辦公大樓、食堂、浴室、員工宿舍樓等的用電、節電規范由行政部單獨制定管理辦法。
9、安全用電納入新進員工職前培訓科目中,并有培訓考核記錄。
10、規定未盡事宜,由公司行政部牽頭動力部門制定臨時規定并及時補充完善本管理辦法。
附件:
《停電申請單》
《送電申請單》
配合管理辦法建議:
1、空調使用管理辦法
2、飲水機使用管理辦法
3、電腦等oa設備使用管理辦法
4、照明燈使用管理辦法
(以上可以寫在一個管理辦法中,也可以分別制定,亦可以加入“用電管理辦法中的節電章節中)
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匯編篇2
一、公司每月由專職經理帶隊組織各科室有關人員進行安全生產檢查,包括施工現場標準化管理工作檢查。
二、安全系統平時組織二級安全員巡回檢查活動,按季節氣候條件變化,節假日前后的事故多發性特點,及施工進度搭接情況,查制度執行情況,查思想、查基礎管理、查安全設施。發現問題及時解決,及時組織領導進行對話,一起商討解剖問題落實措施、實施日期,然后再進行復查,重點復查措施落實情況直到解決為止。
三、生產班組每天上下班前由班長進行安全檢查,在施工中發現問題隨時采取措施解決。
四、生產要有重點,講究實效,不流于形式,查出問題要認真記錄,做到“三定”(定人、定期、定措施)。
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匯編篇3
第一條:為了控制或消除施工生產現場的不安全因素,防止因工傷亡事故的發生,保證各項施工生產任務安全順利地完成,根據國家及局有關規定和目前公路工程施工現場的實際情況,特制定本制度。
第二條:本制度適用于項目經理部所有部門及施工隊伍。
第三條:施工__設計或施工方案中必須有針對性的安全技術措施。
1、所有公路工程項目的施工__設計或施工方案,必須有單項的安全技術措施。沒有安全技術措施,工程不得進行施工。
2、安全技術措施必須依據國家和地方以及行業的有關安全技術標準制定。
3、安全技術措施必須全面,并具有針對性。要根據施工工程的結構特點、施工方法、施工機具設備、作業環境、各類施工人員的素質等實際情況,明確具體地提出應采取的措施和注意事項。防止口號式、一般化。
4、施工現場需要的暫設電氣工程,必須納入施工__設計之中。要有設計、有計劃、有平面布置圖、有說明。
5、施工__設計或施工方案中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由工程施工項目經理部的工程技術人員編制,專職安全管理人員參與意見,并經過項目總工程師審批生效。
大型工程和新、難、險工程需報公司審核批準。
第四條:特殊和危險性大的工程必須單獨編制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1、隧道、吊裝、水上和水下作業、深坑、滑模、搭設和拆除高大腳手架、橋架、挑架、掛籃等特殊架子、施工臨時便橋、碼頭等,在施工前必須編制單獨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
2、單獨的安全技術措施方案,一定要有依據,嚴格標準,由計算、有詳圖、有說明、有審批。
3、特殊和危險性大的工程的安全技術措施,必須由公司總工程師指定的具備相應資格的工程技術人員進行編制,并經公司總工程師審批。
第五條:必須嚴格實行逐級安全技術交底制度。
1、各分項工程開工前,項目經理部的總工程師要將工程概況、施工方法、安全技術措施等情況,向工地負責人、各施工隊負責人進行詳細的書面交底,并向參加施工的全體從業人員進行現場交底。書面交底應一式三份,項目經理部的總工程師、工地負責人各執一份,另一份交項目經理部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項目經理部的總工程師、工地負責人要分別在每一份書面交底上做交底和接受交底的簽字。安全技術措施得以落實后,工地負責人必須請項目經理部的總工程師指派的工程技術人員和專職安全管理人員進行驗收,方準進行下一步施工。
2、兩個及以上施工隊或工種配合施工時,工地負責人要按工程進度定期或不定期地向各施工隊或工班負責人進行交叉作業的書面安全技術交底。
3、各施工隊負責人每天要向本隊的從業人員進行施工要求、作業環境的安全交底。工程量大、技術復雜、連續多天從事一項工作的要進行書面交底。
4、各級書面的交底書,要有交接時間、交接內容、交接人簽字。
5、各級書面的交底書,要按分項工程歸放在一起,以便備查。
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匯編篇4
1、目的
為提升安全意識,加強各環節安全防范,保障職工的身體健康和公司財產物資的安全,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公司全體員工
3、安全保障措施
3.1倉庫安全
3.1.1庫內按派送區域堆垛,存放排列整齊,不得紊亂,決不允許因保管不善造成意外事故和損失。
3.1.2倉庫內不得亂放互相起作用或互相影響的產品,應放置性質相同的產品。
3.1.3倉庫內的照明系統,須按時聯系有關部門及時作好技術檢查,檢修,以免失效。
3.1.4倉庫用的一切防火設備要經常檢查,保證完整好用。其數量按規定配備。
3.1.5倉庫保管員每天上下班時,對庫內外要巡視一次,門窗是否牢固,是否有其它異狀發生,如有可疑情況應及時向有關部門報告以便追查處理。
3.1.6倉庫周圍和內部,嚴禁煙火,不得有垃圾或易燃物品積存,以免引起火災。
3.1.7外來人員未經倉庫主管領導批準不得擅自進入倉庫,安全檢查人員憑證件可進入檢查。
3.2分站點安全
3.2.1嚴禁在分站點辦公區域、倉庫吸煙。
3.2.2勤查電源線路、開關等火源安全。
3.2.3外出要關好門窗,要牢記煤氣閥門、水龍頭的是否關閉。
3.2.4分站點人貨分開,辦公、宿舍、廚房區域,不得堆放貨物。
3.3車輛安全
3.3.1車輛統一管理、使用登記,填寫出車記錄。
3.3.2遵守交通法規,合法駕駛。送貨員必須持有效駕駛證駕駛,且駕駛有效行駛證的車輛。
3.3.3樹立“安全第一”理念,堅持自檢自查(貫徹“車輛三檢”方針),保證車輛良好的狀態;駕駛摩托車、電動車的.人員必須帶上安全頭盔。
3.3.4文明駕駛,禮貌行車。
3.3.5按章停車,并關好車門、鎖好車窗,離開前再次確認檢查。
3.3.6冬季天冷、陰雨濃霧天氣較多,派送員應多留意路面環境,關注車輛周圍情況,控制車速,嚴禁違規超車、超速等,遇雷雨天氣暫避緩行
3.4員工人身安全
3.4.1公司購買人身意外險,對員工負責。
3.4.2各分站點主管合理劃分派送區域,實行成片送貨;派送員選擇最佳投遞路線,合理安排送貨時間,天黑前返回分站點。
3.4.3開展各類培訓、討論、會議教育引導員工加強樹立安全意識。
3.5貨物安全
3.5.1以下系列產品不能通過驗視收件:公司服務協議限制配送的商品、武器、盜版軟件和音像制品、贗品、非法藥品、禁運物品、人類或動物遺體和器官、在經濟上或操作上不適合運輸的貨物、以及其他法律法規禁止或限制交易的物品。
3.5.2自客服授單、倉庫取件收貨起,公司對訂單全程跟蹤,通過誠耀物流系統及時查詢派送情況。
3.5.3訂單貨物流向的所有環節,相關工作人員須字確認存檔備查。
3.5.4延誤件、遺失件、破損件由客服部聯系溝通上游客戶,按相關服務協議賠償。
3.6信息安全
3.6.1客服部人員實行人機固定,設本人管理密碼。
3.6.2禁止非客服人員使用客服部專用電腦。
3.6.3信息中心對客服部專用電腦采用高端計算機防控技術,加強信息外泄防范。
3.6.4開展各種形式的信息安全培訓,提升員工保密意識。
3.7貨款安全
3.7.1制定完善的薪資制度,給予業務人員生活保障。
3.7.2嚴格按照貨款回籠操作規范。
3.7.3常組織法律意識培訓,使員工認識壓款、挪用貨款、攜款逃跑等行為所引起的后果,認識回款必要性及重要性。
4、安全保障措施落實執行體系
4.1為了讓各環節安全保障措施落實到位,公司成立專門安全小組,負責監管執行并修改完善安全保障措施。安全小組成員:誠耀速遞總監、運營經理、運營主管、車輛主管、倉庫主管、客服經理、行政經理
4.2誠耀速遞總監任安全小組組長,負責統籌指導安全工作。
4.3運營經理任副組長,負責執行安全措施、并糾正保障措施,保證執行過程的規范性。
4.4運營主管任安全宣導員,負責協助各環節安全措施的落實,并記錄自查情況,整理整改方案。
4.5行政經理任安全培訓員,負責解培訓需求、擬定并執行培訓計劃、組織多種形式培訓,驗證培訓效果。
4.6其它成員負責協助安全措施落實,收集措施執行情況,多渠道的保障安全保障措施的施行,防范人為因素導致安保措施未落實到各環節。
5、自頒布之日起執行。
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匯編篇5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根據《國務院關于特大安全事故行政責任追究的規定》和交通部《道路運輸安全生產管理辦法》的要求,為認真貫徹執行“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和“企業負責、行業管理、國家監察、群眾監督、勞動者遵章守紀”的工作原則,結合轉換經營機制后公司的實際狀況,為促進公司的經營持續、穩定、健康地發展,確保企業和人民生命財產不受損失,特制定本辦法。
第二條安全管理工作的宗旨是:杜絕特大責任事故,防止重大責任事故發生,減少一般事故,降低因事故而引起的經濟損失,實現安全生產和經濟效益雙贏的目標。
第三條安全管理要堅持“全員、全過程、全方位”的原則;對駕駛員進行“崗前培訓、持證上崗、在崗輪訓、發生事故再訓”的原則;堅持“普教、嚴管、重處”的原則;堅持事故處理“四不放過”的原則,即: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當事人和全體職工未受到教育不放過;沒有采取相應的防范措施不放過;責任者沒有嚴肅處理不放過。
第四條安全管理的基本方法是:通過建立健全有關安全生產的各項規章制度,廣泛宣傳有關安全生產的法律法規,加強對駕駛員、乘務員和全體職工的安全教育和培訓,采取先進的手段,使駕駛員、乘務員的思想素質、職業道德和技術水平不斷提高。同時,采取經濟處罰措施,增加駕駛員、乘務員的風險意識,使之承擔經濟損失,從而達到減少事故的目的。使生產設備的技術狀況和安全性能不斷改善,從而達到減少事故的目的。
第五條公司安全生產的第一責任人,對公司的安全生產工作全面負責。主管安全生產的領導,對安全生產工作負具體領導責任。各級管理人員負相關責任,事故的直接責任者,負事故的直接責任。
第六條公司和各部門建立安全管理體系,以確保安全管理的各項工作圓滿完成,在安全管理體系中,主管安全的領導負責安全管理工作的領導、組織、協調,認真履行各自相應的職責。
第二章機構和職能
第七條公司建立安全生產管理委員會(簡稱安委會),由公司總經理任主任,分管安全的經理任副主任,有關部門的人員任成員。安委會辦公室設在綜合辦公室,安委會制定公司有關安全工作的重大決策,聽取組成人員的安全管理工作匯報,審核對重大、特大事故有關責任人的處理意見等。
第八條安全經理的職責是:貫徹落實國家上級領導部門的有關交通安全及安全生產的各項方針、政策、法律、法規,制定公司的安全管理規定,下達年度的管理工作計劃并組織具體實施,組織安管人員、駕駛員、乘務員等進行業務培訓,開展安全檢查,對公司安全管理工作進行業務指導、管理與協調。按時上報事故報表和安全工作計劃、總結。負責公司安委會的日常工作。
第九條安全領導組辦公室職責:負責具體工作的實施、貫徹安委會的決定,研究分析本公司的安全生產形勢,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方針,負責組織召開安全例會,傳達當前公司和上級關于安全生產方面的精神,對駕駛員、乘務員進行業務培訓,指導學習;負責事故的調查、定性處理等事宜;協助辦理駕駛員的車審、補證、換證等;負責辦理車輛保險和事故的索賠手續;解決存在的問題,行使安全管理職責;做好各種記錄,總結本公司安全工作并及時上報。
第十條安全管理人員的任職資格:安全管理負責人,要有較強的事業心和良好的職業道德素養,從事安全管理工作5年以上工作經歷,有較強的工作能力,熟悉交通法律法規及規章制度;安全管理人員,應具備高中以上文化程度,熟悉交通法律法規、道路交通事故處理及車輛的駕駛和技術狀況等,有一定的工作經驗和專業技能。
第三章安全管理內容
第十一條基礎管理
(一)、公司要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體系,落實安全生產責任制。依靠制度創新和科技進步,采用先進的技術手段不斷提高安全生產管理水平。
(二)、公司必須建立健全安全管理的各項規章制度,包括駕駛員聘用、行車安全、車輛檢驗、安全例會、事故處理、風險基金、檔案管理、車輛保險、統計報表等。
(三)、公司必須建立駕駛員檔案、車輛檔案和技術檔案。檔案要由專人管理,及時填寫,記載詳細,隨時備查。
(四)、公司的文檔資料要實行計算機管理。
(五)、安檢室應配備必要的安全管理工具和設備,以及簡單的維修工具等。
第十二條駕駛員的管理
(一)、駕駛員選拔聘用:
1、駕駛員聘用的條件是:必須有合法的駕駛執照(即中華人民共和國機動車駕駛證)和相應的從業資格證。準駕車型代號為a1的,應具有5年以上駕齡并安全行車在20萬公里以上的可駕駛客運車輛;準駕車輛代號為a2的,應具有3年以上駕齡并安全行車在10萬公里以上的可駕駛客運車輛。同時,駕駛員應具備良好的職業道德,自覺遵守交通法規,不違章行駛,遵守勞動紀律,作風正派。
2、辦公室負責駕駛員的初步考核,要進行筆試和實際操作,考試合格后,由安全經理負責辦理上崗證,并建立相關檔案。
3、駕駛員辦理上崗證由辦公室負責,對無上崗證的安檢室不予派車。
(二)、對不服從公司管理的駕駛員,公司安全經理有權將其調離工作崗位。
(三)、公司所屬駕駛員駕駛外單位車輛發生事故的,公司不負任何責任,由駕駛員本人承擔。
第十三條車輛的管理
(一)、車輛必須具有良好的技術狀況方可參加營運,凡技術等級達不到二級標準的車輛,不得參加營運,技術等級達不到一級標準的車輛,不得參加高速公路營運。
(二)、為保證車輛的行車安全,各車輛必須配備滅火器、防滑鏈、三角木、警示牌、應急錘、鐵鍬等設備。
(三)、營運車輛必須定期進行二級維護,對不按時進行維護的車輛,公司不予報班。車輛發生技術故障必須及時修理,尤其是危及行車安全的,如制動、轉向、燈光等發生故障,必須及時送修,否則公司不予報班。
第十四條運行管理
(一)、車輛行駛速度,按照《中華人民共和國交通安全法》的規定執行。對于干線長途客運班車,可采取限時到達的方法進行限速,在高速公路行駛時,時速不得超過規定的標準。
(二)、營運客運班車不得超員,不得客貨混裝。
(三)、營運客車不得在載客的情況下,駛入加油站加油。
(四)、春運、黃金旅游期間車輛運行質量控制:公司成立安全生產管理領導組,安全經理負責組織學習,下發文件和制定安全行車防范措施,簽訂專項安全責任書;辦公室負責對駕駛員及乘務員的安全教育培訓。
(五)、行車作業過程中,駕駛員和乘務員負責在行車途中旅客、行包、貨物、車輛的安全;應采取有效措施、禁止攜帶易燃、易爆、危險品的旅客上車,確保旅客在行車過程中安全、及時、便捷、舒適。
(六)、營運駕駛員連續駕駛不得超過4小時,間隔休息不得少于20分種,一天的總駕駛時間不得超過8小時。對600公里以上的高速公路客運班線,以及400公里以上的普通客運班線應至少配備兩名駕駛員換班駕駛。
第四章管理制度
第十五條安全管理人員例會制度
公司每月26日(與休息日順延)召開一次管理人員會議,全體安全管理人員參加。會議內容:學習貫徹上級文件;解決當前公司安全工作存在的問題;總結安全工作,制定改進辦法和防范措施,安排布置下一步的工作;安排部署司乘人員安全例會。
第十六條司乘人員安全例會制度
公司每月召開一次司乘人員安全例會,開展多種形式的安全教育,防止走過場搞形式,確保教育效果。對無故不參加者給予批評教育、警告等處罰,情節嚴重的調離工作崗位。
第十七條駕駛員上崗制度
駕駛員必須持證上崗,具體要求按本公司管理制度執行。上崗證由公司統一制作。
第十八條事故分析制度
分析每一起事故的原因,要做到情節清楚、責任明確,對事故有關責任人的處理,要根據事故性質、損失大小按發生事故“四不放過”(事故原因未查清不放過;事故責任人未受到處理不放過;事故責任人和周圍群眾沒有受到教育不放過;事故沒有制訂切實可行的整改措施不放過)的原則嚴肅查處。
第十九條安全考核制度
考核實行安全生產一票否決制。凡發生事故的車輛和駕駛員,不能參加任何評優活動。定期檢查或抽查中不達標的車輛和駕駛員,要下發安全隱患通知書,責令限期整改。
第二十條安全獎懲制度
年終要對在各項專題安全活動中和全年安全生產工作中取得優良成績,表現突出的先進車輛和駕駛員給予表彰獎勵,安全工作不達標的車輛和駕駛員要給予批評和處罰,如未到年終發生事故而造成指標突破者,可提前進行處罰。
第五章安全風險抵押金與車輛保險的管理
第二十一條安全風險抵押金
(一)、安全風險抵押金是公司的一項安全管理規定,各單車必須按規定向公司交納安全風險抵押金。安全風險抵押金用于事故的罰款和事故處理費用不足時的調節。
(二)、各部門負責人加強對營運車輛的維護、保養,所有營運車輛必須建立健全車輛技術檔案,定期檢測,強制維護。
(三)、凡被保人不履行保險義務,利用保險車輛從事違法活動,制造假案進行欺詐,引起的一切后果,由責任者承擔。
第六章事故處理與上報
第二十二條事故等級劃分按公安交警部門的規定執行。
第二十三條事故處理過程
(一)、肇事后,駕駛員負責保護現場搶救傷者,通知當地交警部門,兩小時內必須通知公司。事故處理人員趕赴現場配合交警部門處理事故并做好記錄,公司負責填寫事故報告報安全部立案。
(二)、一般事故公司負責處理,重大事故由安全部協助公司處理。安全部負責會同保險公司就事故損失情況進行定損。交警隊根據客觀事實和法規認定事故責任(如不服認定由安全部認定后申請復議)。處理事故時,要求處理人員對事故做到情節清楚,責任明確。
(三)、索賠要求:事故處理人員負責將事故處理單、證、責任認定書、協議書、定損表、住院證、醫療發票等上報安全部,安全部負責審核并向保險公司辦理保險索賠。
(四)、結束后,由安全部及有關部門做好事故善后處理工作。結案時要求:事故檔案要內容完整、材料齊全、層次分明、臺賬清楚、報表準確。
第二十四條重、特大事故結案后當日內,要將《責任行車事故調查處理報告書》報公司。
第二十五條事故報表必須在每月5號前上報。
第七章安全生產責任書的簽訂
第二十六條公司每年同人民政府簽訂安全生產承諾書并向社會公示;駕駛員同公司簽訂安全責任書、安全行車文明服務承諾書;在春運、黃金旅游期間簽訂專項安全責任書。
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匯編篇6
一、總則
1、目的:
一個公司的網絡管理我們不但要做到“攘外”——防止外部黑客以及病毒的侵襲,還要做到“安內”——管理好公司內部人員的越權操作,所謂是“無規矩不成方圓”。為加強公司內部網絡的管理工作,確保公司內部網絡安全高效運行,特制定本制度。
2、適用范圍:
本公司內部計算機網絡事宜均適用本制度。
3、網絡管理員職責
公司網絡管理設網絡管理員和網絡主管。
網絡主管的職責是:
考核網絡管理員,做好網絡建設和網絡更新的組織工作和技術支持,制定和修訂網絡管理規章制度并監督執行。
網絡管理員的職責如下:
A、協助網絡主管制定網絡建設及網絡發展規劃,確定網絡安全及資源共享策略。
B、負責公用網絡實體,如服務器、交換機、集線器、防火墻、網關、配線架、網線、接插件等的維護和管理。
C、負責服務器和系統軟件的安裝、維護、調整及更新。
D、負責網絡IP地址分配、賬號管理、資源分配、數據安全和系統安全。
E、監視網絡運行,調整網絡參數,調度網絡資源,保持網絡安全、穩定、暢通。
F、負責系統備份和網絡數據備份;負責各部門電子數據資料的整理和歸檔。
G、保管網絡拓撲圖、網絡接線表、設備規格及配置單、網絡管理記錄、網絡運行記錄、網絡檢修記錄等網絡資料。
H、每年對本公司網絡的效能和各電腦性能進行評價,提出網絡結構、網絡技術和網絡管理的改進措施。
二、網絡管理制度
1、規范化上網制度
A、上班時間內,不得利用聊天軟件(QQ、MSN、UC等)閑聊與工作無關的事情,不得發送與工作無關的私人電子郵件。
B、工作時間內,不得觀看與工作無關的網頁、電視、電影、視頻,不得玩游戲,聽歌曲。
C、工作時間內,不得下載與工作無關的網絡資源,不得亂下載電影、歌曲等資料,因亂下載網絡資源,導致公司內部網絡帶寬擁堵、掉線、中毒,甚至癱瘓的,一旦查出主機IP,追究到個人并予以相應處罰。
D、未經公司領導的批準,任何人不得非法拷貝公司內部資料,不得發送公司重要技術資料到公司以外的單位或個人。一旦查出,追究到個人并予以相應外罰。
2、安全管理制度
A、未經網管批準,任何人不得改變網絡拓撲結構,網絡設備布置,服務器、路由器配置和網絡參數。
B、任何人不得進入未經許可的計算機系統更改系統信息和用戶數據。
C、公司局域網上任何人不得利用計算機技術侵占用戶合法利益,不得制作、復制和傳播妨害公司穩定的有關信息。
D、各部門定期對本部門計算機系統和相關業務數據進行備份以防發生故障時進行恢復。
3、帳號管理制度
A、網絡賬號采用分組管理。并詳細登記:用戶姓名、部門名稱、相應軟件賬號名及口令、存取權限、開通時間、網絡資源分配情況等。申請表要經部門領導簽字后交網絡管理員辦理,注銷帳號時要通知管理員。
B、網絡管理員為用戶設置明碼口令,用戶可以根據自己的保密情況進行修改口令,用戶應對工作站設置開機密碼和屏保密碼。
C、用戶帳號下的數據屬于用戶私有數據,當事人具有全部存取權限,管理員具有管理和備份存取權限。
D、網絡管理員根據公司制度的帳號管理規則對用戶帳號執行管理,并對用戶帳號及數據的安全和保密負責。
E、網絡管理員必須嚴守職業道德和職業紀律,不得將任何用戶的密碼、帳號等保密信息、個人隱私等泄露出去。
4、公司電腦操作人員培訓制度
A、公司中所有操作電腦的人員,都要經過電腦的上崗培訓,只有培訓合格的人員,才可以有操作電腦的權限,并且自己的機器都設有屏保密碼,避免別人的不合理侵入;
B、公司購買新的軟件產品或自己開發的軟件產品,安裝使用前一定要生產廠家的專家技術人員來廠進行培訓,只有經過培訓合格者,方能取得此軟件的操作權限。
5、病毒的防治管理制度
A、任何人不得在公司的局域網上制造傳播任何計算機病毒,不得故意引入病毒。
B、網絡使用者發現病毒應立即向網絡管理員報告以便獲得及時處理。
C、網絡服務器的病毒防治由網絡管理員負責,各部門的電腦病毒的防治由各部門指定專人負責,網絡管理員可以進行指導和協助。
D、各部門應定期查毒,(周期為一周或者10天)管理員應及時升級病毒庫,并提示各部門對殺毒軟件進行在線升級。
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匯編篇7
第一章總則
第一條為了加強和規范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預防火災和減少火災危害,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消防法》,制定本規定。
第二條本規定適用于中華人民共和國境內的機關、團體、企業、事業單位(以下統稱單位)自身的消防安全管理。
法律、法規另有規定的除外。
第三條單位應當遵守消防法律、法規、規章(以下統稱消防法規),貫徹預防為主、防消結合的消防工作方針,履行消防安全職責,保障消防安全。
第四條法人單位的法定代表人或者非法人單位的主要負責人是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對本單位的消防安全工作全面負責。
第五條單位應當落實逐級消防安全責任制和崗位消防安全責任制,明確逐級和崗位消防安全職責,確定各級、各崗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
第二章消防安全責任
第六條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貫徹執行消防法規,保障單位消防安全符合規定,掌握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情況;
(二)將消防工作與本單位的生產、科研、經營、管理等活動統籌安排,批準實施年度消防工作計劃;
(三)為本單位的消防安全提供必要的經費和組織保障;
(四)確定逐級消防安全責任,批準實施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五)組織防火檢查,督促落實火災隱患整改,及時處理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
(六)根據消防法規的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
(七)組織制定符合本單位實際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并實施演練。
第七條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確定本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消防安全管理人對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和組織落實下列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一)擬訂年度消防工作計劃,組織實施日常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二)組織制訂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檢查督促其落實;
(三)擬訂消防安全工作的資金投入和組織保障方案;
(四)組織實施防火檢查和火災隱患整改工作;
(五)組織實施對本單位消防設施、滅火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的維護保養,確保其完好有效,確保疏散通道和安全出口暢通;
(六)組織管理專職消防隊和義務消防隊;
(七)在員工中組織開展消防知識、技能的宣傳教育和培訓,組織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實施和演練;
(八)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委托的其他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定期向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消防安全情況,及時報告涉及消防安全的重大問題。未確定消防安全管理人的單位,前款規定的消防安全管理工作由單位消防安全責任人負責實施。
第八條實行承包、租賃或者委托經營、管理時,產權單位應當提供符合消防安全要求的建筑物,當事人在訂立的合同中依照有關規定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應當由產權單位或者委托管理的單位統一管理。
承包、承租或者受委托經營、管理的單位應當遵守本規定,在其使用、管理范圍內履行消防安全職責。
第九條對于有兩個以上產權單位和使用單位的建筑物,各產權單位、使用單位對消防車通道、涉及公共消防安全的疏散設施和其他建筑消防設施應當明確管理責任,可以委托統一管理。
第十條居民住宅區的物業管理單位應當在管理范圍內履行下列消防安全職責:
(一)制定消防安全制度,落實消防安全責任,開展消防安全宣傳教育;
(二)開展防火檢查,消除火災隱患;
(三)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消防車通道暢通;
(四)保障公共消防設施、器材以及消防安全標志完好有效。
其他物業管理單位應當對受委托管理范圍內的公共消防安全管理工作負責。
第十一條舉辦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的主辦單位、承辦單位以及提供場地的單位,應當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的消防安全責任。
第十二條建筑工程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由施工單位負責。實行施工總承包的,由總承包單位負責。分包單位向總承包單位負責,服從總承包單位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管理。
對建筑物進行局部改建、擴建和裝修的工程,建設單位應當與施工單位在訂立的合同中明確各方對施工現場的消防安全責任。
第三章消防安全管理
第十三條下列范圍的單位是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本規定的要求,實行嚴格管理:
(一)商場(市場)、賓館(飯店)、體育場(館)、會堂、公共娛樂場所等公眾聚集場所(以下統稱公眾聚集場所);
(二)醫院、養老院和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
(三)國家機關;
(四)廣播電臺、電視臺和郵政、通信樞紐;
(五)客運車站、碼頭、民用機場;
(六)公共圖書館、展覽館、博物館、檔案館以及具有火災危險性的文物保護單位;
(七)發電廠(站)和電網經營企業;
(八)易燃易爆化學物品的生產、充裝、儲存、供應、銷售單位;
(九)服裝、制鞋等勞動密集型生產、加工企業;
(十)重要的科研單位;
(十一)其他發生火災可能性較大以及一旦發生火災可能造成重大人身傷亡或者財產損失的單位。
高層辦公樓(寫字樓)、高層公寓樓等高層公共建筑,城市地下鐵道、地下觀光隧道等地下公共建筑和城市重要的交通隧道,糧、棉、木材、百貨等物資集中的大型倉庫和堆場,國家和省級等重點工程的施工現場,應當按照本規定對消防安全重點單位的要求,實行嚴格管理。
第十四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及其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應當報當地公安消防機構備案。
第十五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設置或者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并確定專職或者兼職的消防管理人員;其他單位應當確定專職或者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可以確定消防工作的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歸口管理職能部門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在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的領導下開展消防安全管理工作。
第十六條公眾聚集場所應當在具備下列消防安全條件后,向當地公安消防機構申報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經檢查合格后方可開業使用:
(一)依法辦理建筑工程消防設計審核手續,并經消防驗收合格;
(二)建立健全消防安全組織,消防安全責任明確;
(三)建立消防安全管理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四)員工經過消防安全培訓;
(五)建筑消防設施齊全、完好有效;
(六)制定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十七條舉辦集會、焰火晚會、燈會等具有火災危險的大型活動,主辦或者承辦單位應當在具備消防安全條件后,向公安消防機構申報對活動現場進行消防安全檢查,經檢查合格后方可舉辦。
第十八條單位應當按照國家有關規定,結合本單位的特點,建立健全各項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并公布執行。
單位消防安全制度主要包括以下內容:消防安全教育、培訓;防火巡查、檢查;安全疏散設施管理;消防(控制室)值班;消防設施、器材維護管理;火災隱患整改;用火、用電安全管理;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專職和義務消防隊的組織管理;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演練;燃氣和電氣設備的檢查和管理(包括防雷、防靜電);消防安全工作考評和獎懲;其他必要的消防安全內容。
第十九條單位應當將容易發生火災、一旦發生火災可能嚴重危及人身和財產安全以及對消防安全有重大影響的部位確定為消防安全重點部位,設置明顯的防火標志,實行嚴格管理。
第二十條單位應當對動用明火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禁止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使用明火;因特殊情況需要進行電、氣焊等明火作業的,動火部門和人員應當按照單位的用火管理制度辦理審批手續,落實現場監護人,在確認無火災、爆炸危險后方可動火施工。動火施工人員應當遵守消防安全規定,并落實相應的消防安全措施。
公眾聚集場所或者兩個以上單位共同使用的建筑物局部施工需要使用明火時,施工單位和使用單位應當共同采取措施,將施工區和使用區進行防火分隔,清除動火區域的易燃、可燃物,配置消防器材,專人監護,保證施工及使用范圍的消防安全。
公共娛樂場所在營業期間禁止動火施工。
第二十一條單位應當保障疏散通道、安全出口暢通,并設置符合國家規定的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和應急照明設施,保持防火門、防火卷簾、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機械排煙送風、火災事故廣播等設施處于正常狀態。
嚴禁下列行為:
(一)占用疏散通道;
(二)在安全出口或者疏散通道上安裝柵欄等影響疏散的障礙物;
(三)在營業、生產、教學、工作等期間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將消防安全疏散指示標志遮擋、覆蓋;
(四)其他影響安全疏散的行為。
第二十二條單位應當遵守國家有關規定,對易燃易爆危險物品的生產、使用、儲存、銷售、運輸或者銷毀實行嚴格的消防安全管理。
第二十三條單位應當根據消防法規的有關規定,建立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配備相應的消防裝備、器材,并組織開展消防業務學習和滅火技能訓練,提高預防和撲救火災的能力。
第二十四條單位發生火災時,應當立即實施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務必做到及時報警,迅速撲救火災,及時疏散人員。鄰近單位應當給予支援。任何單位、人員都應當無償為報火警提供便利,不得阻攔報警。
單位應當為公安消防機構搶救人員、撲救火災提供便利和條件。
火災撲滅后,起火單位應當保護現場,接受事故調查,如實提供火災事故的情況,協助公安消防機構調查火災原因,核定火災損失,查明火災事故責任。未經公安消防機構同意,不得擅自清理火災現場。
第四章防火檢查
第二十五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進行每日防火巡查,并確定巡查的人員、內容、部位和頻次。其他單位可以根據需要組織防火巡查。巡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一)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二)安全出口、疏散通道是否暢通,安全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是否完好;
(三)消防設施、器材和消防安全標志是否在位、完整;
(四)常閉式防火門是否處于關閉狀態,防火卷簾下是否堆放物品影響使用;
(五)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人員在崗情況;
(六)其他消防安全情況。
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期間的防火巡查應當至少每二小時一次;營業結束時應當對營業現場進行檢查,消除遺留火種。醫院、養老院、寄宿制的學校、托兒所、幼兒園應當加強夜間防火巡查,其他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可以結合實際組織夜間防火巡查。
防火巡查人員應當及時糾正違章行為,妥善處置火災危險,無法當場處置的,應當立即報告。發現初起火災應當立即報警并及時撲救。
防火巡查應當填寫巡查記錄,巡查人員及其主管人員應當在巡查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六條機關、團體、事業單位應當至少每季度進行一次防火檢查,其他單位應當至少每月進行一次防火檢查。檢查的內容應當包括:
(一)火災隱患的整改情況以及防范措施的落實情況;
(二)安全疏散通道、疏散指示標志、應急照明和安全出口情況;
(三)消防車通道、消防水源情況;
(四)滅火器材配置及有效情況;
(五)用火、用電有無違章情況;
(六)重點工種人員以及其他員工消防知識的掌握情況;
(七)消防安全重點部位的管理情況;
(八)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和場所防火防爆措施的落實情況以及其他重要物資的防火安全情況;
(九)消防(控制室)值班情況和設施運行、記錄情況;
(十)防火巡查情況;
(十一)消防安全標志的設置情況和完好、有效情況;
(十二)其他需要檢查的內容。
防火檢查應當填寫檢查記錄。檢查人員和被檢查部門負責人應當在檢查記錄上簽名。
第二十七條單位應當按照建筑消防設施檢查維修保養有關規定的要求,對建筑消防設施的完好有效情況進行檢查和維修保養。
第二十八條設有自動消防設施的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其自動消防設施進行全面檢查測試,并出具檢測報告,存檔備查。
第二十九條單位應當按照有關規定定期對滅火器進行維護保養和維修檢查。對滅火器應當建立檔案資料,記明配置類型、數量、設置位置、檢查維修單位(人員)、更換藥劑的時間等有關情況。
第五章火災隱患整改
第三十條單位對存在的火災隱患,應當及時予以消除。
第三十一條對下列違反消防安全規定的行為,單位應當責成有關人員當場改正并督促落實:
(一)違章進入生產、儲存易燃易爆危險物品場所的;
(二)違章使用明火作業或者在具有火災、爆炸危險的場所吸煙、使用明火等違反禁令的;
(三)將安全出口上鎖、遮擋,或者占用、堆放物品影響疏散通道暢通的;
(四)消火栓、滅火器材被遮擋影響使用或者被挪作他用的;
(五)常閉式防火門處于開啟狀態,防火卷簾下堆放物品影響使用的;
(六)消防設施管理、值班人員和防火巡查人員脫崗的;
(七)違章關閉消防設施、切斷消防電源的;
(八)其他可以當場改正的行為。
違反前款規定的情況以及改正情況應當有記錄并存檔備查。
第三十二條對不能當場改正的火災隱患,消防工作歸口管理職能部門或者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應當根據本單位的管理分工,及時將存在的火災隱患向單位的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報告,提出整改方案。消防安全管理人或者消防安全責任人應當確定整改的措施、期限以及負責整改的部門、人員,并落實整改資金。
在火災隱患未消除之前,單位應當落實防范措施,保障消防安全。不能確保消防安全,隨時可能引發火災或者一旦發生火災將嚴重危及人身安全的,應當將危險部位停產停業整改。
第三十三條火災隱患整改完畢,負責整改的部門或者人員應當將整改情況記錄報送消防安全責任人或者消防安全管理人簽字確認后存檔備查。
第三十四條對于涉及城市規劃布局而不能自身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以及機關、團體、事業單位確無能力解決的重大火災隱患,單位應當提出解決方案并及時向其上級主管部門或者當地人民政府報告。
第三十五條對公安消防機構責令限期改正的火災隱患,單位應當在規定的期限內改正并寫出火災隱患整改復函,報送公安消防機構。
第六章消防安全宣傳教育和培訓
第三十六條單位應當通過多種形式開展經常性的消防安全宣傳教育。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對每名員工應當至少每年進行一次消防安全培訓。宣傳教育和培訓內容應當包括:
(一)有關消防法規、消防安全制度和保障消防安全的操作規程;
(二)本單位、本崗位的火災危險性和防火措施;
(三)有關消防設施的性能、滅火器材的.使用方法;
(四)報火警、撲救初起火災以及自救逃生的知識和技能。
公眾聚集場所對員工的消防安全培訓應當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培訓的內容還應當包括組織、引導在場群眾疏散的知識和技能。
單位應當組織新上崗和進入新崗位的員工進行上崗前的消防安全培訓。
第三十七條公眾聚集場所在營業、活動期間,應當通過張貼圖畫、廣播、閉路電視等向公眾宣傳防火、滅火、疏散逃生等常識。
學校、幼兒園應當通過寓教于樂等多種形式對學生和幼兒進行消防安全常識教育。
第三十八條下列人員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
(一)單位的消防安全責任人、消防安全管理人;
(二)專、兼職消防管理人員;
(三)消防控制室的值班、操作人員;
(四)其他依照規定應當接受消防安全專門培訓的人員。
前款規定中的第(三)項人員應當持證上崗。
第七章滅火、應急疏散預案和演練
第三十九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制定的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應當包括下列內容:
(一)組織機構,包括:滅火行動組、通訊聯絡組、疏散引導組、安全防護救護組;
(二)報警和接警處置程序;
(三)應急疏散的組織程序和措施;
(四)撲救初起火災的程序和措施;
(五)通訊聯絡、安全防護救護的程序和措施。
第四十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按照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至少每半年進行一次演練,并結合實際,不斷完善預案。其他單位應當結合本單位實際,參照制定相應的應急方案,至少每年組織一次演練。
消防演練時,應當設置明顯標識并事先告知演練范圍內的人員。
第八章消防檔案
第四十一條消防安全重點單位應當建立健全消防檔案。消防檔案應當包括消防安全基本情況和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消防檔案應當詳實,全面反映單位消防工作的基本情況,并附有必要的圖表,根據情況變化及時更新。
單位應當對消防檔案統一保管、備查。
第四十二條消防安全基本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單位基本概況和消防安全重點部位情況;
(二)建筑物或者場所施工、使用或者開業前的消防設計審核、消防驗收以及消防安全檢查的文件、資料;
(三)消防管理組織機構和各級消防安全責任人;
(四)消防安全制度;
(五)消防設施、滅火器材情況;
(六)專職消防隊、義務消防隊人員及其消防裝備配備情況;
(七)與消防安全有關的重點工種人員情況;
(八)新增消防產品、防火材料的合格證明材料;
(九)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
第四十三條消防安全管理情況應當包括以下內容:
(一)公安消防機構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
(二)消防設施定期檢查記錄、自動消防設施全面檢查測試的報告以及維修保養的記錄;
(三)火災隱患及其整改情況記錄;
(四)防火檢查、巡查記錄;
(五)有關燃氣、電氣設備檢測(包括防雷、防靜電)等記錄資料;
(六)消防安全培訓記錄;
(七)滅火和應急疏散預案的演練記錄;
(八)火災情況記錄;
(九)消防獎懲情況記錄。
前款規定中的第(二)、(三)、(四)、(五)項記錄,應當記明檢查的人員、時間、部位、內容、發現的火災隱患以及處理措施等;第(六)項記錄,應當記明培訓的時間、參加人員、內容等;第(七)項記錄,應當記明演練的時間、地點、內容、參加部門以及人員等。
第四十四條其他單位應當將本單位的基本概況、公安消防機構填發的各種法律文書、與消防工作有關的材料和記錄等統一保管備查。
第九章獎懲
第四十五條單位應當將消防安全工作納入內部檢查、考核、評比內容。對在消防安全工作中成績突出的部門(班組)和個人,單位應當給予表彰獎勵。對未依法履行消防安全職責或者違反單位消防安全制度的行為,應當依照有關規定對責任人員給予行政紀律處分或者其他處理。
第四十六條違反本規定,依法應當給予行政處罰的,依照有關法律、法規予以處罰;構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責任。
第十章附則
第四十七條公安消防機構對本規定的執行情況依法實施監督,并對自身濫用職權、玩忽職守、徇私舞弊的行為承擔法律責任。
第四十八條本規定自20__年5月1日起施行。本規定施行以前公安部發布的規章中的有關規定與本規定不一致的,以本規定為準。
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匯編篇8
為加強道路貨物運輸安全管理,建立科學有效的運輸企業安全生產管理機制,落實企業安全主體責任,促進企業良性發展,根據《安全生產法》、《道路交通安全法》、《道路運輸條例》、《四川省安全生產條例》、《四川省生產經營單位安全生產責任規定》等法律法規、規章和各級政府交通及主管部門安全工作文件精神,結合公司安全生產管理實際,特制定本制度。
一、堅持“安全第一,預防為主,綜合治理”的安全工作方針,建立健全以駕駛員管理為重點的運輸企業安全管理機制,定期研究安全生產管理過程中存在的問題,不斷完善安全管理規章制度。
二、建立健全安全生產管理工作領導機構,明確安全生產第一、二、三責任人及工作職責,設立安全專職機構、人員和安全工作專項經費,抓好安全工作的落實。
三、抓好從業人員安全學習教育和培訓,每年初制定出全年從業人員安全學習教育培訓計劃,并報送運管部門接受監督。計劃中應含有學習道路運輸安全管理法律法規、行業主管部門安全工作文件和會議精神、公司安全管理規定、安全行車知識等內容。
四、嚴格車輛技術管理。按照“視情修理,強制維護”的原則,認真做好車輛二級維護和技術等級評定工作,建立和完善車輛技術檔案。
五、從營運證照,車輛技術狀況,從業人員資格,車輛保險等方面把好參營車輛準入關,定期對車輛和駕駛員檔案進行清理,不符合安全要求的不得上路營運。
六、開展經常性的安全事故隱患排查,落實事故隱患整改措施,保障事故隱患整改資金投入。
七、制定并落實突發事件應急預案,(含重特大事故應急預案、自然災害應急預案、消防應急預案等),完善一般事故處置方案。按規定以及向有關部門報告安全事故情況,對發生的安全責任事故按“四不放過”原則進行處理。
八、按照國家規定并結合實際對營運車輛進行足額、齊全保險、不脫保、漏保。
九、按規定向主管部門報送安全統計報表及有關安全工作資料
十、完成行業主管部門在一定時間內規定的其它專項安全工作。
企業安全管理規章制度匯編篇9
一下是從飲食場所、個人衛生及食品的采購、制作到售賣等各個環節描述食品的衛生管理制度及影響食品安全的相關因素。
一、飲食衛生制度
1、配備專職或兼職食品衛生管理人員,對食品衛生進行監督、檢查和考核,以確保食品的質量。
2、嚴格貫徹如發現食物中毒或可疑食品中毒事故時,必須立即向公司和醫療部報告,并保持現場和可疑食品,配合事故的調查和處理。
3、執行《食品衛生法》,搞好飲食衛生,防止食物中毒。
4、采購的食品來源清楚,質量新鮮,注意食品有效期,不買可疑食品。
5、生產及銷售的食品,必須符合衛生要求,不采購、不驗收、不使用、不出售腐爛變質的原料和成品,嚴把食品質量關。
6、生熟食品要分開存放,堅持廚具、餐具清洗消毒制度,防止食品污染。
7、各種原料加工做到一摘、二洗、三清、四切配。
8、對餐具和盛放直接入口食品的容器必須洗凈、保潔,食品包裝材料必須符合衛生要求,出售食品必須使用售貨工具。
二、環境衛生制度
1、環境衛生劃片分工,責任到人,每天按保潔區進行衛生清掃,保持內外環境整潔。
2、設備布局合理,存放整齊有條理。容器、用具、工具、臺面、機械設備保持清潔。
3、室內無積塵,無蛛
4、垃圾和廢棄物存放在專用容器中,垃圾袋裝化,每天清除。
三、個人衛生制度
1、從業人員必須每年體檢,取得健康證后方可上崗。
2、工作時,必須穿戴整潔的全套制服(合身、清潔、無油污)并著深色平跟防滑鞋;按標準佩戴工牌;長衣袖、褲管不能卷起。
3、在工作時間,不可戴任何首飾及手表。手指甲應修剪整齊,指甲長度以不超過手指頭為標準,并不可涂指甲油。
4、女性可化淡妝,男性不可蓄須、染發或怪異發型。女性頭發應當梳理整齊,不得遮面、披頭散發;長發劉海不過眉,觸及衣領的頭發,必須綁緊并整齊扎于帽子內,不得使用夸張耀眼的發夾,男性短發前不及眉,旁不及耳,后不及衣領。
5、在開始工作前,休息后回到工作區域或任何手可能變臟的時候,必須洗手消毒。操作直接入口食品時應戴口罩、手套。
6、在生產、經營場所內不吸煙,不喝酒,不吃食物,不隨地吐痰,不亂丟廢棄物,不把個人用品帶入,不得對著食品咳嗽、打噴嚏。
7、應做到勤洗手,勤剪指甲,勤理發洗澡,勤換洗工作服、帽。
8、凡患痢疾、傷害、病毒性肝炎等消化道傳染病(包括病源攜帶者),活動性肺結核,化膿性或者滲出性皮膚病及其它有礙食品衛生的疾病,不得參加接觸食品工作,病愈后必須持區(縣)以上醫療機構證明方能恢復工作。
四、廚房操作間衛生制度
1、盛放生、熟、葷、素食品的用具要嚴格區分開,并做到不落地,洗凈消毒,保持干燥,擺放整齊。加工生、熟食品的菜墩、刀具要有明顯標志。
2、操作臺、貨物架、調料臺、蒸箱要清潔無灰塵、無油圬,洗菜池、車、筐無泥沙、無臟垢及異味。
3、各種炊事機械、電器設備用具必須擺放整齊,做到清潔衛生,有專人負責。
4、廚房地面、墻壁、頂棚、爐灶、地溝、案板等經常擦掃、洗刷,保持通風、排煙、排水良好,物品堆放整齊。
5、堅持每次操作完畢后徹底清掃一次,每周大掃除一次,以保持操作間光亮、整齊、干燥、衛生。
6、積極采取措施,消滅蒼蠅、老鼠、蟑螂等害蟲及其孳生條件。
7、廚房操作間內不準喝酒、吸煙、洗衣服、停放自行車等車輛。
五、食品粗加工衛生制度
1、清洗加工食品先檢查質量,腐敗變質、有毒有害食品不加工。
2、肉類、水產品等易腐食品不落地存放。
3、肉類、水產品、蔬菜分池清洗,洗凈后放在食品貨架上。
4、蔬菜按一揀二洗三切的順序操作,清洗后的蔬菜無殘留污物、雜草。
5、盛放葷食品與盛放蔬菜的容器分開使用,用后及時清洗干凈。
6、加工結束將地面、水池、加工臺、工具、容器清掃洗刷干凈。
7、應有收集垃圾及廢棄物的帶蓋的垃圾箱(筒),實行垃圾袋裝化
六、配菜衛生制度
1、檢查食品質量,不新鮮食品、腐敗變質和有毒有害食品不切配。
2、食品不著地存放,以銷定量及時加工切配,暫時不用或用不完的新鮮食品及時放入冰箱保存。嚴禁把食品大量加工成半成品放人冰箱內備用。
3、切配水產品的刀、砧板、抹布和切配其他食品的需分開使用。
4、食品容器清潔衛生,配菜盆與出菜盆分開,并能明顯區分。
5、工具用具清潔,做到刀不銹,砧板不霉,加工臺面、抹布干凈。
6、配菜結束后,刀、砧板、抹布、工具、用具、容器清洗干凈,配菜臺面、菜架、食品櫥
七、烹飪區衛生制度
1、保持加工場地清潔,無污物,保持干爽。
2、天花板、墻面定期清掃,保持無霉斑、油垢和剝脫現象。
3、烹飪用的調味品應加蓋。
4、生、熟食品的菜臺分開,保持臺面整潔、干凈。
5、制作好的食品應有防塵、防蠅設施。
八、貨倉管理制度
1、貨物擺放及進出倉需做到先進先出,易壞先用。
2、貨倉內的食品需具有貨架、墊倉板,應分類、分架、隔離、離地存放,并有明顯標示。
3、需做定期檢查,及時處理超過保質期的食品,對過期、破損等食品應及時撤離并做記錄及回饋。
4、貨倉內食品不能用有色袋子包裝。
5、食品與非食品不混放,與藥物、有強烈氣味的物品不同庫儲存。貨倉不可存放有毒、有害物品及個人生活用品。
6、肉類、水產、蛋品等易腐食品應當冷藏儲存。冰箱、凍庫內保持清潔,經常檢查、定期化霜,保持霜薄氣足。
7、冰箱、凍庫內生食品、半成品、成品嚴禁混放,并應設有明顯標志。
8、散裝食品、食品原料必須放在加蓋的容器內。
9、貨倉管理人員每天需對貨倉、貯存間等進行
九、食品冷藏衛生制度
1、冰箱、冰柜、冷庫保持清潔無異味,物品整齊有序、按類存放,及時處理腐爛、變質、超期儲存的食品。
2、冷庫或冰箱內的所有食品均需有外包裝或加蓋,禁止未加蓋而上下重疊。
3、冷庫或冰箱內的所有食品均不能用有色袋子包裝。
4、進出食品應做到先進先出先用,已腐敗或不新鮮的食品不得放人冷庫或冰箱內保存;已解凍的食品不宜再冷凍。
5、生熟食品不得混放,生熟分開,有明確標志;食品不得與非食品一起冷凍或冷藏,不得存放私人食品。
6、冷庫或冰箱因停電或故障導致儲存的食品解凍,在重新冷凍前要進行清理。
7、冷庫或冰箱應經常檢查制冷性能,由專人負責定期除霜和除去冰塊,清洗和消毒,使其保持清潔,無異味、臭味。
十、食品留樣管理制度
1、留樣使用的容器必須經嚴格消毒,保持清潔,禁止使用不潔容器存放樣品。
2、每餐、每樣食品必須按要求留足100g,分別盛放在已消毒的留樣容器中,在留樣過程中應避免被污染。
3、留樣食品冷卻后,必須加蓋,并在外面標明留樣日期、品名、餐次、留樣人,放入冰箱內保存。
4、留樣冰箱必須專用,留樣冰箱內嚴禁存放與留樣食品無關的其它食品。
5、每餐必須作好留樣記錄:留樣時期、食品名稱,便于檢查。
6、留樣食品必須保留48小時后方可倒掉。
十一、餐廳衛生制度
1、餐廳應保持整潔,飯前
2、做到四壁無塵,地面清潔,桌面潔凈,環境舒適。
3、殘肴、骨渣及時清除,不亂丟地上。
4、餐廳內不準堆雜物,有設置盛裝廢物的容器。
5、銷售直接入口的食品,要使用專用工具分檢及傳遞食品。
6、用餐自取的餐具要置于清潔容器內。
7、貨款分開,設專人收款。
8、發現或顧客告知所
十二、餐具衛生制度
1、餐具要做到“五過關”一刮、二洗、三沖、四消毒(溫度100攝氏度持續15—20分鐘或100~200ppm的消毒液內浸泡10min)五保潔。
2、化學消毒后必須用清水將餐飲具上的殘留消毒液清洗干凈并將清洗好的餐飲具倒放在專用貨架上讓其晾干。
3、消毒后的餐具必須貯存在餐具專用保潔柜內或專用貨架上,必要時蓋上干凈的紗布,避免遭受二次污染,存放時間超過24h的餐飲具使用前須重新進行清洗消毒。
4、洗滌、消毒餐具用的洗滌劑,必須符合食品洗滌劑的衛生標準和要求。
5、設置消毒柜、保潔柜,并定期清洗,保持清潔衛生。
6、已消毒和未消毒的餐具應分開存放,并在餐具貯存柜上有明顯標志。
十三、安全生產
1、作業中應嚴格按要求使用和放置刀具,不準隨意拿刀具嚇虎他人或用刀具對指他人。
2、各種設備均由專人負責管理及操作,每周檢查廚房的各種設施設備,及時消除不安全隱患。
3、油炸食品時,油鍋擱置要平穩,油不能過滿,并控制好油溫。
4、爐灶加熱食物階段,必須有人看管,人走必須關火或關電。
5、爐灶在點火時和使用中,都必須遠離可燃物或用阻燃物將其隔開。
6、電源線要保證絕緣,無裸露現象,發現有漏電現象或隱患,須及時通知維修人員進行修理。
7、每周至少一次對排煙罩上的油垢進行清理,確保排煙通暢。
8、現場必須配備在有效期內的干粉滅火器。
9、煤氣、液化氣貯存區域嚴禁使用明火。
10、廚房發生火災時,應立即關閉氣閥和電源,并組織人員進行滅火;油鍋起火,切忌使用水進行滅火,應使用滅火毯或干粉滅火器進行滅火,并及時搶救受損物資。
11、及時關燈、關汽、關水、關煤氣,降低能耗。
12、安全使用燃氣、電,做好安全防火工作。
13、無長明燈、長流水。
應建立值班或交接班制度,重點檢查班后的水、電、氣及門窗的關閉情況以及菜品的回收、車間衛生等情況,并對當班檢查到的情況進行記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