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仲裁協議申請
申請人:__,女,漢族,出生 年 月 日,住址
被申請人:__公司
地址:__
法定代表人:__,電話:__
申請事項:
一、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社會養老保險費及滯納金合計__元人民幣。
二、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醫療保險費滯納金合計__元
三、請求依法裁決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雙倍的工資合計__元(__年1月至今)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__5年3月_日開始至今一直在被申請人處工作,現擔任公司的銷售經理,雙方已經形成了事實上的勞動關系。
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至今,被申請人從未給申請人交納過任何的保險,同時也未與申請人簽定書面的勞動合同。
申請人認為,根據勞動合同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與勞動者簽定勞動合同并為勞動者交納各類法律規定的保險,而被申請人卻一直未給申請人交納各類保險,此行為已違反了法律的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申請人曾多次要求其交納保險,但被申請人卻拒絕交納,致使申請人的.保險費用產生了高額的滯納金,同時,根據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未簽定勞動合同的,用人單位應向勞動者支付雙倍的工資。
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利益,現申請勞動爭議仲裁,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交保險及滯納金并依法向申請人支付雙倍的工資。
此致
__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協議申請篇2
申請人:王強__X,男,漢族,1__X年__月__日出生,,現住__X市__X區__X路__X號。
聯系電話:______。
被申請人:王強__有 限公司,住所地:__市__區__X路__X號。
電話:__X。
法定代表人:__X職務:__X
請求事項:
一 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5__元(月平均工資26__元__2)。
二 裁決被訴人向申請人支付__年6月至__年6月加班費共54455.15元,其 中:1 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x6__.34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466x.5x元;2歇息日加班費24__3.__元及25%的經濟補償金6223.44元;。
以上二項合計:__X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1__5年1x月進入被訴人單位工作,任司機一 職至今。
__年12月2x日,雙方簽訂了 無固定期限勞動合同,約定申請人為總務部司機,約定申請人正常工作時間月工資為__元,每日工作x小時 每周工作5天。
但事實上,被申請人要求我除每周正常工作5天處,星期六 日還要求我隨時出車,平均每月星期六 日3天以上(公司出車均有 打卡記錄,由公司保管,請仲裁庭要求被申請人提供我的__年6月至__年6月間的考勤記錄)。
另外,歇息日也是隨時出車加班,我早上6時3x分出車接送公司員工上班,直到1x時1x分接公司員工下班,送完員工需要到2x時,除去 中午吃飯和歇息時間1個小時 平均每日延長工作3個小時以上,同時,非星期一 至五晚上隨時候命出車加班,具體時間以公司保管的打卡記錄為準。
我為被申請人加班,但被申請人卻沒有 按[勞動法]的規定給我安排補休,也沒有 按規定為我支付加班費。
從被申請人發給我的工資條可以看出,我的加班時數 加班工資均為零,按照雙方勞動合同約定的月工資x4x元(__年x月1日雙方商議將我的合同工資變更為x4x元)為基數計算,__年6月至__年6月間,
被申請人拖欠我延時工作時間加班費1x6__.34元(x4x元/21.x5__1.5倍__3個小時__4周__12個月__2年)未付 拖欠我歇息日工作時間加班費24__3.__元(x4x元/21.x5__2倍__x個小時__3天__12個月__2年)未付。
為此,我多次找被申請人領導商議要求支付,被申請人均予以拒絕。
被申請人的行為嚴重違反了 勞動法和勞動合同法的規定,根據[ 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第3x條第2項和46條第1項的規定,我于__年__月__日以被申請人“未及時足額支付勞動酬勞”為由向被申請人提出了 解除勞動合同關系,
由于被申請人拒絕支付我的加班費和經濟補償金,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特向貴會申請仲裁,請求仲裁委在 查明事實的基礎上支付我的仲裁請求,依法裁決。
此致
__X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__X(簽名)
年月日
勞動仲裁協議申請篇3
申請人:__x,男,漢族,身份證號:,住市區(縣)路號,聯系電話:。(如果委托了律師,不要寫申請人自己的電話)
被申請人:__________x,住所地:市區(縣)路號,聯系電話:。
法定代表人:__x(,職務:__x)。
仲裁請求:
一、請求確認申請人與被申請人自年月 日起建立勞動關系,至年 月日止;
二、請求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年月日至年月日的正常工作時間工資/工作日延長工作時間工資/休息日加班費/法定節假日加班費元,及拖欠工資25%的經濟補償金元;
三、請求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年月日至年月日的高溫津貼元;
四、請求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自年月日起至年月日,因未簽訂勞動合同所應支付的二倍工資差額,共計元;
五、請求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年月日至年月日的____ 元;
六、請求裁令被申請人返還申請人(工作服)押金元/畢業證/學位證;
七、請求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因被申請人未購買社保、未及時足額發放勞動報酬而解除勞動關系的經濟補償金元;
八、請求裁令被申請人出具解除/終止勞動合同的證明,并在十五日內為申請人辦理檔案和社會保險關系轉移手續。
上述第項至第項申請請求金額共計元。
事實與理由:
(事實與理由部分,應當緊扣仲裁請求簡要說明勞動合同(或事實勞動關系)的建立、履行、變更、解除等情況)
“申請人于年月日與被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或“申請人于年月日起在被申請人處工作,任一職,但至今被申請人未與申請人簽訂勞動合同”……(勞動合同或事實勞動關系的建立)
申請人在被申請人處工作期間,被申請人要求法定節假日照常上班,但被申請人未依據法律規定額外支付3倍工資…….在申請人工作過程中,被申請人未依據國家法律規定支付高溫津貼……(勞動合同的履行)
年月日,公司人事部未與申請人協商,擅自將申請人崗位從廣州調至北京……(勞動合同的變更)
“年月日,公司人事部在申請人工作未有任何過錯的情況下,違法解除與申請人的勞動合同……”或“年月日,申請人因被申請人未依法為申請人購買社會保險依法提前n天向被申請人提出辭職”或“年月日,申請人因被申請人未依法為申請人購買社會保險、未依法及時足額發放勞動報酬、加班工資等原因委托律師向被申請人發函解除了勞動關系”。(勞動合同的解除)
綜上所述,被申請人的行為已經嚴重侵害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為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申請人依據《勞動法》、《勞動合同法》等法律法規之規定,特向貴委申請勞動仲裁,請求貴委依法裁決!
此致
市區(縣)勞動(人事)爭議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協議申請篇4
申請人:__,男,漢族,電話:__住所:__郵編:__
被申請人:__住址:__郵編:__法定代表:__職務,總經理電話:__
申訴請求:
一、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20__年x月x日到20__年x月x日雙倍工資計__元;
二、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一個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金計446元;
三、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__年__月和__年1月至2月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165元
四、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__年__月至__年3月加班工資256·4元(112小時15.2元/小時1.5倍=256.4)
五、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__年__月__日至__年3月5日工資__61·11元六、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__3年1月至2月的住房公積金__元(每月1__)
七、依法裁決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__3年年終獎25元。合計金額:224x15元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于__1年__月__日起與被申請人建立勞動關系,當時被申請人口訴試用期為一個月,工資為__元;第二個月轉正后每個月工資為25__元。直至__月__日為止,被申請人都沒與申請人簽定書面勞動合同,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
現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八十二條規定用人單位自用工之日起超過一個月不滿一年未與勞動者訂立書面勞動合同的,應當向勞動者每月支付二倍工資。因此被申請人應該支付20__年x月x日到0__年x月x日工資計__元;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四十七條規定:經濟補償按勞動者在本單位工作的年限,每滿一年支付一個月工資的標準向勞動者支付。六個月以上不滿一年的,按一年計算;不滿六個月的,向勞動者支付半個月工資的經濟補償,計446__元(一年半)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社會勞動保險,單位應繳納社會勞動保險費為勞動者實收工資的2__%共計165__元。被申請人未按時支付__2年12月1日至__3年3月5日工資__61·11元和年終獎一個月工資25元。
被申請人沒有為申請人繳納__3年1月至2月住房公積金__元。
根據勞動部《關于印發<工資支付暫行規定>的通知》,應按以下標準支付工資:
(1)用人單位依法安排勞動者在日法定標準工作時間以外延長工作時間的,按照不低于勞動合同規定的勞動者本人小時工資標準的15__%支付勞動者工資;因此被申請人現金支付申請人__1年月至__3年3月加班工資256·4元(112小時15·2元/小時1。5倍=256·4)
此致
敬禮!
申請人:x
20__年x月x日
勞動仲裁協議申請篇5
申請人:
被申請人:
住所地:
法定代表人:
請求事項:
1、請求裁決被申請人向申請人支付拖欠的工資44600元(自____年1月至____年7月);
2、請求裁決被申請人為申請人補繳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
事實與理由:
申請人自____年到被申請人處工作,____年1月被申請人因經營發生困難,不能正常運營,申請人在家待崗。
時隔至今,被申請人一直沒有給申請人安排崗位,也沒有與申請人解除勞動關系,因此申請人與被申請人的勞動關系仍然存續。根據勞動法及相關法律規定,用人單位應當向勞動者支付工資和為勞動者繳納社會保險費,但是自____年1月以來被申請人一直都沒有向申請人支付工資,被申請人也未給申請人繳納自____年至今的醫療保險費、養老保險費、失業保險費。
現申請人為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法及相關勞動法律規定,特向貴委提出勞動仲裁申請,請依法裁決。
此致
###勞動仲裁委員會
申請人: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協議申請篇6
申訴人:聯系電話:
被申訴人:
法定代表人:
公司地址:
電話:
郵編:被申訴人:法定代表人:公司地址:區街號
電話:郵編:請求事項
1、解除申訴人同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筑安裝有限公司之間簽訂的勞動合同;
2、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筑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x年11月至今拖欠的工資96000元;
3、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筑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解除勞動合同經濟補償金21000元;
4、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終止勞動合同的經濟補償金50600元;
5、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筑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x年1月至解除合同日拖欠的勞動保險金21000元;
6、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筑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一次性傷殘補助金24000元;
7、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筑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26404元;
8、裁令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筑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33005元;
9、兩被訴人對上述所列各項訴請承擔連帶清償責任。
事實與理由
申訴人自___年_月__日年起即在被申訴人煙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處工作,并簽訂勞動合同。
20__年煙大建設集團內部調整,申訴人所在部門名稱變更為煙大建設集團第六建筑安裝勞務有限公司(后變更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筑安裝有限公司)。
煙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要求申訴人及所在部門所有工作人員同煙大建設集團第六建筑安裝勞務有限公司重新簽訂勞動合同。
自20__年1月開始,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筑安裝有限公司即停止為申訴人繳納社會保險,自20__年11月開始,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筑安裝有限公司又開始拖欠申訴人工資,20__年,申訴人在工作期間受傷,被認定為九級傷殘,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筑安裝有限公司也未向申訴人支付各項工傷福利待遇。
不得已,申訴人不得不向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筑安裝有限公司提出解除勞動合同,并要求被訴人煙大建設集團有限公司、煙大建設集團第十六建筑安裝有限公司向申訴人支付請求事項中所列各項仲裁請求。
為維護申請人合法權益,特訴諸貴委,望裁如所請。
勞動仲裁協議申請篇7
申請人:__,男,__族,19__年x月x日生,住貴州省__組,身份證號:__,電話:__,
被申請人:水城縣__煤礦
住所地:水城縣__村
負責人:__(辦公室主任)
電話:__ , 0858---__仲裁請求:
一、裁令申請人與被申請人之間解除勞動關系。
二、1、停工留薪工資4個月x3120.67元/月=12482.68元。
2、住院期護理費29天x104元/天=3016元。
3、住院期伙食補助費29天x10元/天=290元。
4、傷殘補助金11個月x3120.67元/月=34327.37元。
5、一次性工傷醫療補助金9個月x3120.67元/月=28086.3元。
6、一次性傷殘就業補助金9個月x3120.67元/月=28086.3元。
共計:106288.65元
事實和理由:
一、因申請人不能提供原工資相關證據,故上述第一、四項請求原工資標準只能按六盤水市上年度平均工資計算。
二、申請人于20__年x月x日,在被申請人單位井下工作面工作時不慎掉入溜子將手指打傷,當天送到六盤水市__治療,出院時該院診斷證明書為:
1、右手示中指中節指骨骨折;
2、右手示中指血管神經肌腱損傷;
3、右手環指末節指體缺失;
4、右手環指皮膚軟組織挫裂傷。
住院__天,康復期__天,經被申請人申請:于20__年x月__日水城縣人力資源和社會保障局以水勞工傷認字【__】第__號《工傷認定決定書》認定申請人為工傷,20__年x月__日六盤水市勞動能力鑒定委員會鑒定為x級傷殘。
申請人為了維護自己的合法權益,特向貴委提出上述請求,希望給予支持。
申請人:
日期:
勞動仲裁協議申請篇8
申請人姓名: 性別 出生年月日 民族 電話 住址
被申請人姓名:
法人代表
職務
仲裁請求:
1、依法裁定被申請人支付拖欠申請人工資
2、依法裁定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加班工資
3、依法裁定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未簽訂勞動合同雙倍工資差額
4、依法裁定被申請人應為申請人辦理 年 月 日至 年 月 日養老,工傷,失業,醫療等保險金
事實與理由
年 月 日,申請人到被申請人處工作,根據被申請人的工作要求從事工作,擔任一職,雙方建立了事實勞動關系。并未簽訂勞動合同。工作期間的加班加點,節假日的加班,被申請人從未支付過加班工資以及節假日法定加班報酬,也未曾為申請人辦理養老,失業,醫療,工傷等保險。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用人單位未按法律規定與勞動者簽訂勞動合同,應向勞動者每月支付雙倍工資,被申請人并未給勞動者繳納各種法律規定的保險,被申請人以違反了相關法律規定,為了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根據勞動合同法相關規定,請求仲裁委查明事實,支持申請人的申請事項
此致
申請人姓名:
年 月 日
勞動仲裁協議申請篇9
申請人:____,男,漢族,住廣西
被申請人:__x集團
住所地:____
法定代表人:__x
電話:__x
請求事項:
1、裁令自__年6月28日至開始,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存在勞動關系。
2、裁令被申請人依法為申請人補辦各種法定保險種類(即包括養老保險、失業保業、醫療保險及住房公積金),費用由雙方按法律規定比例承擔,并由被申請人代扣代繳。
3、裁令被申請人支付從__年6月28日至__年6月1日在被申請人處工作期間每月的二倍工資共人民幣142092.27元(按廣西__年廣西人身損害電力、煤氣及水的生產和供應業類賠償標準計算,即年收入36835元,以下皆按該標準計算),以及工傷期間工資36835元,共計:178945.27元。
4、裁定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的醫療費共161970元,住院期間伙食補助費22200元,生活護理費18417.5元,交通食宿費3500元,共計:206087.5元。
5、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殘疾器具費110000元,后續治療費250000萬元,精神撫慰金100000元。共計:460000元。
6、裁令被申請人支付申請人一次性傷殘補助金82878.75元,另外,在申請人享受工傷待遇期間,被申請人仍應按月支付申請人傷殘津貼為本人月工資的90%,即2762.63元/每月。
事實與理由
從__年6月28日開始,申請人的表哥帶著申請人一起到__x承包的“____國稅局住宅小區工地”和“____大學城工程工地”工地工作,申請人的職務是電工。由于__x是將工程掛靠被申請人名上,申請人與被申請人沒有簽訂勞動合同,但存在事實勞動關系(詳見證據二)。于__年6月1日,申請人在工作過程中不慎從高處摔下來,頭部被嚴重摔傷,當場昏迷不醒,表哥____立即將申請人送去祟左市人民醫院救治,由表哥向醫生陳述事故有關情況。經該院多次ct、超聲檢查,造成申請人左側額顳項部硬膜大量血腫并腦疝形成,蛛網膜下腔出血,腦積血等。在該院進行開臚手術后,申請人的傷情并未得到很有效治療。后又陸續到北海合浦中醫院、廣西醫科大學第一附屬醫院、北海市人民醫院、南寧市江濱醫院治療,花費醫療費共161970元(絕大多數由表哥及__x等墊付),但申請人仍沒有被治愈(詳見證據三)。后經中國殘疾人聯合會、北海市殘疾人聯合會、北海市海城區殘疾人聯合會的認定,申請人構成言語、肢體壹級傷殘的嚴重后果(詳見證據四),生活完全無法自理,時刻需要家人的照顧,變成無民事行為能力人。
由于申請人失去了基本的語言能力和以前的記憶力。所以,今仍無法將具體的事故發生過程陳述。在表哥向醫院的陳述中:申請人喝酒到凌晨四五點,爬上樹摘芒果摔下所致。但是,表哥卻一方面既不帶家人到工地了解情況,也不允許讓家人與其他工人接觸,致使申請人一家至今完全被蒙在鼓里;而另一方面卻又為申請人的治療墊付絕大多數的巨額醫療費用。因此,從種.種跡象表明,表哥所述并非事實真相。因為申請人工作職務是電工,24小時隨時有任務,平時沒有酗酒的惡習。更何況5月31日是星期天,6月1日是星期一還要正常上班工作,申請人不可能喝酒那么晚。顯然,表哥是刻意隱瞞了事實真相。
綜上所述,申請人正值干事業、談愛情的黃金年齡,卻因工受傷而造成終身一級殘疾的嚴重后果,申請人一生的幸福將因此而葬送。同時,也給申請人與家人帶來無限的痛苦,這種痛苦將永遠無法消除抹去。申請人的家庭也因此,不僅把家里所有的積畜都花光,還借出一大筆債,并且申請人日后還要面臨巨大的生活困難。申請人系因工受傷,應享受工傷待遇。申請人多次要求__x和表哥__x承擔責任,但均被拒絕。因此,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現特具狀向貴委提出仲裁申請,懇請貴委裁定支持申請人的全部仲裁請求。
此致
____勞動爭議仲裁院
申請人:
申請日期:年 月 日
勞動仲裁協議申請篇10
申 請 人: __
地 址: __
法定代表人: __
被申 請 人:__ 女,漢族 __ 年
申請撤銷事項:
申請人與被申請人因支付經濟補償金爭議一案已經由__市勞動爭議仲裁委員會(以下簡稱仲裁委)審理并作出_勞仲案字 第 仲裁決,該裁決有《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規定的情形,因此請求法院依法撤銷該仲裁裁決書。
事實與理由:
一、適用法律不當
雙方簽訂的勞動合同上面載明的合同期限為20__年_月_日至20__年_月18日,仲裁委裁決時的適用的法律條款為:“當事人雙方勞動合同期限三個月以上不滿一年,適用期不得超過一個月,因此過了試用期”。而事實是該合同約定的固定期限已經超過一年。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合同法》 第十九條規定 “勞動合同期限一年以上不滿三年的,試用期不得超過二個月”;而不是仲裁委認定的不超過一個月,因此仲裁委就當事人雙方試用期限顯屬適用法律不當。
二、違反法定程序
申請人__有限公司于20__年 月_日收到仲裁委的應訴通知書,上面約定仲裁委給予申請人不低于10日的答辯期,因此申請人的答辯期最遲可以到5月30日。但是在仲裁委出具的通知書上卻要求申請人_月_日去開庭,不到庭視為放棄按缺席處理,申請人沒有口頭或書面承諾放棄答辯期,但是仲裁委卻只給了申請人4天的答辯期,申請人(即原審被申請人)享有當然的答辯權利,這是不容置疑的,有權利就要有實現權利的必要條件,答辯期限是條件之一,必須給予保障,仲裁委這樣明顯顯失公平,沒有保證申請人的答辯權,同時仲裁委在舉證通知書中給申請人的舉證期限也只給了4天,給申請人調查取證帶來了很大的時間限制。
二、仲裁裁決書認定事實不清沒有證據支持
本案在仲裁過程中,本案被申請人(原審申請人)__年入職并做出納工作這一主張并沒有提供相關證據證明這一時間和崗位,其同時向仲裁庭提交關于工作時間的證據只提供了個人銀行卡交易明細,本案申請人(即原審被申請人)__有限公司向仲裁庭對被申請人(原審案件申請人)提交的關于的工作時間證據真實性及與本案的關聯性均提出異議,但是仲裁委對我方提出的異議未與理睬,并用結論來證明結論(見裁決書第2頁第5段前三行)并采用了推定的時間作為本案起始時間,直接影響了本案的裁決結果,對申請人很不公平。
綜上,根據《中華人民共和國勞動爭議調解仲裁法》第四十九條的`規定,為維護申請人的合法權益,請求人民法院依法對上述裁決予以撤銷。
申請人:
日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