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合同章蓋在合同的什么地方
勞動合同章蓋在合同的什么地方
勞動合同章蓋在合同的地方如下:
1.在尾部簽字處應蓋章,這是必須的
2.如果有多頁,可蓋齊縫章。
3.金額等處不必蓋章,用大小寫并用等方式即可。
4.如果有手寫后更改的地方,雙方應蓋章。
《勞動合同法》第三條,訂立勞動合同,應當遵循合法、公平、平等自愿、協商一致、誠實信用的原則。依法訂立的勞動合同具有約束力,用人單位與勞動者應當履行勞動合同約定的義務。
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章蓋公章還是人事章
勞動合同蓋公章和人事章都是可以的都具有法律效力。
《勞動合同法》第十六條,勞動合同由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協商一致,并經用人單位與勞動者在勞動合同文本上簽字或者蓋章生效。勞動合同文本由用人單位和勞動者各執一份。
勞動合同蓋合同章無效嗎
根據《勞動合同法》第二十六條的規定:”下列勞動合同無效或者部分無效:
1、以欺詐、脅迫的手段或者乘人之危,使對方在違背真實意思的情況下訂立或者變更勞動合同的;
2、用人單位免除自己的法定責任、排除勞動者權利的;
3、違反法律、行政法規強制性規定的。對勞動合同的無效或者部分無效有爭議的,由勞動爭議仲裁機構或者人民法院確認。“只要沒有無效情形,然后雙方合法簽訂的,蓋合同章是有有效的。
勞動合同跟聘用合同
的區別勞動合同跟聘用合同的區別如下:
1.適用范圍不同:狹義勞動合同適用主體為企業,聘用合同適用的范圍為事業單位。
2.政府干預的程度不同:目前事業單位仍在改革當中,作為聘用合同一方當事人的用人單位不是獨立的主體。
3.管理監督部門不同:事業單位和企業分別由國務院人事部和勞動保障部對其進行宏觀政策指導和監督。聘用合同實施過程中,有關部門的宏觀政策協調、工作協調以及對具體執行政策的區別與銜接的把握,對于推進事業單位和企業的改革,維護社會穩定是十分重要的。
合同注意事項
(一)與合同簽訂和履行相關的發票、送貨憑證、匯款憑證、驗收記錄、傳真、信函等紙質資料;
(二)在合同協商和履行過程中形成的電子郵件、電子數據交換、網上聊天記錄、手機短信、電子簽名等電子數據資料。
(三)在合同履行過程中雙方變更合作約定,包括數量、價款、交貨或付款期限的,也要留下書面憑證。